二、中专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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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41
颗粒名称: 二、中专教育
分类号: G301
页数: 2
页码: 205-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5月,福建省政法学校增设公安中专班,两年后该班划归省公安干校。1980年10月,在公安中专班的基础上,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成立,厅长兼任校长,实行军事化管理并开设正规的公安专业课程。1984年9月后,省警校与省公安干校分开办学,逐步建立中专教育管理机制。至1989年底,省警校增设了公安专业中专专修班和公安交通管理专业,并有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和教学设备。同时,福州市和龙岩地区公安干校也开设了成人公安专业中专班。全省在职干警中有308名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中专学历教育,其中205名毕业。
关键词: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内容

1978年5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政法学校增设公安中专班,纳入全省统招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1979年4月,省政法学校的公安中专班划归省公安干校。1980年10月,在公安中专班的基础上,创建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厅长边圻兼任校长。省警校受省教委、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创建初期,与省公安干校合署办学,32名教职员工,担负着中专教育和在职干部轮训双重任务。省警校按照公安部颁布的教学计划,开设正规的公安专业课程。学生一律着警服,实行军事化管理。1978~1984年共招收7届1059名,毕业5届746名。1984年9月,省警校在与省公安干校分开办学后,重新组建师资队伍,购置教学设备,逐步建立中专教育管理机制。1986年3月,定为处级建制,刘与科任校长。1985~1989年招生5届883名,毕业5届897名。
  1988年秋季,省警校增设公安专业中专专修班,招收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从事公安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干警,学制1年,经考试合格,发给中专专业证书。1988、1989两年招收中专专修班学员75名,毕业45名。1989年秋季,又增设公安交通管理专业,学制两年,首届统招高中毕业生50名。1989年12月,省警校有教职工90名,其中专职教师34名(内讲师14名),各种教学设备价值36万元,藏书3万多册。
  1985~1989年,福州市和龙岩地区公安干校开设成人公安专业中专班,共培养成人中专生275名。至1989年底,全省在职干警有308名参加各种形式的中专学历教育,毕业205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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