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犬培训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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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28
颗粒名称: 七、警犬培训使用
分类号: G301
页数: 1
页码: 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1957年起,福建省公安厅开始培训警犬技术,并逐渐建立警犬工作点。尽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警犬工作被迫取消,但在1981年后得到全面恢复。至1989年底,全省大多数地区都建立了警犬工作专门机构。警犬在刑事侦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功协助解决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从1986年至1989年,全省利用警犬破案579起。
关键词: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内容

1957年,省厅派两名干部到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培训,掌握训练警犬技术。1959年1月,省厅建立警犬工作点,有犬两只,用于鉴别。1958年~1965年,省厅和福州、厦门、晋江、龙溪、龙岩、南平、福安等专(市)公安处(局),共派出40多名干部分别到沈阳和南京警犬基地受训,全省警犬发展到40多只。“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警犬于1969年由部队接收,警犬工作被迫取消。1981年,公安部决定全面恢复警犬工作。1982年3月,省厅派员去南京警犬研究所培训。1985年,根据公安部在南昌召开的全国警犬工作会议精神,省厅成立警犬队(隶属刑侦处)。到1987年,除莆田市外,全省八个地(市)都重建警犬工作。至1989年底,全省各地(市)均建立警犬工作专门机构,并有22个县(市)建立警犬工作点,共有警犬68只,训犬员74名。
  公安机关在恢复使用警犬参与侦破刑事案件中,采取边建边用的办法,不断提高警犬破案水平。1984年3月4日,晋江县东石乡柯村发生杀人案,犯罪分子柯清泉杀人藏尸后上吊自杀,遗书称其杀了柯子省,但未交代藏尸地点。当地公安机关发动群众寻尸一个多月没有结果。省厅警犬“峥嵘”、“山峻”受命寻尸。当“峥嵘”搜至溪边的一段沙滩时,出现重嗅表示,训犬员立即呼来“山峻”,两犬同时在一处用前爪扒沙,经挖开,发现柯子省的尸体。1988年10月22日,南安县蓉溪村发生杀人案。以案犯遗留现场的足迹为嗅源,警犬从第一现场追到第二现场,又绕回第一现场,尔后拐过转角进入驻军营区,警犬在该部队帮厨的屠洪坤住房前吠叫,随即冲进屋里咬出毛巾。经传讯屠洪坤,屠犯终于交代抢劫人民币4000元并杀人沉尸池塘的犯罪事实。1986年至1989年,全省利用警犬破案579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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