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刑事照相录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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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24
颗粒名称: 四、刑事照相录像
分类号: G301
页数: 1
页码: 1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初期,刑事侦查工作中开始应用照相技术,但尚未形成规范化专业。随着培训和技术发展,刑事照相逐渐成为揭示犯罪的重要手段。经历“文化大革命”停滞期后,刑事照相技术得到恢复和发展,引进彩色放大和冲洗设备,普及彩色照相,并广泛运用各种特种照相技术。80年代,刑事录像技术开始应用,为疑难案件研究和现场勘查提供直观资料。全省公安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发表论文。
关键词: 科学技术 科学 刑事科技

内容

解放初,照相技术就应用于刑事侦查工作中,但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刑事照相专业。1955年,省厅派员参加公安部在上海举办的首届全国刑事照相培训班。1956年9月,省厅正式建立刑事照相专业。11月,省公安干校举办第一期刑事照相学习班,为各专(市)公安处(局)培养技术员。1959年,省厅派员参加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全国刑事照相学习班,系统学习刑事现场照相及反差照相、分色照相、显微照相、红外、紫外等检验照相技术。1960年,这些检验照相技术在全省普遍推广使用,使刑事照相从50年代的客观记录现场、物证,逐渐向揭示犯罪的检验照相技术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刑事照相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刑事照相技术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购进当时世界上较先进的“德士”彩色放大和冲洗设备。1984年省厅举办一期彩色照相培训班,彩色照相在全省普及,在检验照相、特种照相中发挥很大作用。此后,全省普遍运用分色照相,偏振光照相,显微照相,紫外、红外、激光及特种照相,检验照相技术有了质的飞跃。
  1978年10月,开始应用刑事录像技术。80年代,刑事录像技术在现场勘查、取证、案犯辨认、犯罪资料记录、档案管理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刑事录像能够真实地记录现场、模拟实验的全过程,为研究疑难案件现场提供直观的音像资料。1987年7月18日,宁化县羽绒服装厂一女工,乘县外贸公司的丰田旅行车从三明去沙县。21时许,道班工人发现该车停在沙县渡口机砖厂门口路边,女工和驾驶员相依死于车内第二排座位上。当时车门紧闭,车内空调系统仍在运转。经勘查发现排气管末端变形上翘,管口靠近车后盖,门缝保险杆上有大量烟尘。技术人员模仿出事时的同等条件进行动物实验,用录像机录下犬、兔两种动物在密闭的丰田车内活蹦乱跳到中毒死亡的各种姿态,通过录像再现事件现场模拟实验的全过程,证实两人确系一氧化碳中毒致死。
  1986~1989年,全省公安技术人员写的8篇论文在全国刑事影像学术交流会或《中国刑事技术》杂志上发表。1989年12月,省厅在福鼎县召开全省首届刑事照相学术交流会,征集论文22篇,编辑成《第一届全省刑事照相学术交流会论文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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