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逮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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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715
颗粒名称: 一、依法逮捕拘留
分类号: E254
页数: 2
页码: 185-186
摘要: 本文回顾了从50年代初期到1989年,公安机关在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变化。初期重视证据,逮捕权逐渐规范化,依法办案原则得到强调。尽管在特定时期,如“文化大革命”期间,法制遭到破坏,但随后得到恢复和加强。文章强调了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性。
关键词: 边境管理 边防 海防管理

内容

公安机关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历来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50年代初期,规定罪该逮捕的人犯,必须由市(县)公安局长审核,报中共市(县)委批准后,方可执行。1951年5月,镇反运动进入高潮时,逮捕人犯的批准权收回中共地(市)委掌握。为保证案件质量,各县(市)成立有民主人士参加的清理积案委员会,对久拖未决的积案进行清理,先由公安机关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乡、镇政府讨论,依靠群众查漏纠错,然后报请市(县)清理积案委员会讨论,并报省、专(市)级有关部门核准。龙溪等专区将被逮捕的地主、恶霸、土匪、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公布,让群众核实、补充,做到准确定案。
  1954年12月,《中华人民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公布后,公安部颁发了《关于逮捕及预审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这两个条例为依据,以“及时、合法、准确”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从此,逮捕人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持有逮捕证,方能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来不及事先办理逮捕手续时,先办刑事拘留后办逮捕手续。
  省厅于1956年2月召开全省预审工作会议,检查总结1955年两个条例的贯彻情况,部署清理积案等工作。5月,以检查错捕、错拘和刑讯逼供为重点,认真纠错。9月,对过去法律手续不完备的案件,按法律程序补办手续。至1957年上半年清案工作基本结束。各级公安机关在打击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中,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依法办案,办案质量不断提高。1957年1~10月,全省共移送起诉3780件,比1956年同期退查率下降25%。
  1958年,一部分县公安局与检察、法院合署办公,实行“一长(领导)带三员(预审员、检察员、审判员)分片包干”,“一长包中心,三员包业务”的做法,妨碍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职能的发挥,影响办案质量。省厅根据“勿纵勿枉”的原则,有重点地进行复查,予以改正。
  1961年,省厅发出《关于加强整风整社中暴露出的违法乱纪、侵犯人权案件的审讯工作意见》,提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搞清案件的性质,查明罪行的主次、情节的轻重,严格依法办案。
  1962年,全省公安机关对1958~1959年“拔白旗”和“反右倾”运动中被错捕、错拘、错劳教的人进行复查,分别予以纠正。为纠正拘留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省厅专门发出《关于执行拘留的几个问题的意见》,对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界限、对象、期限和审批制度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省厅1963年发出《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保卫工作的通知》,强调执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依靠群众改造敌人。1964年3月,推广浙江省诸暨县执桥区“矛盾不上交,就地改造”的经验,依靠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1965年省厅召开第二十四次全省公安会议,贯彻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依靠群众专政,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指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执行“公安六条”,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新的逮捕、拘留条例的公布实施,公安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1980~1982年,各级公安机关对杀人、抢劫、强奸、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及走私、投机倒把、盗窃等经济犯罪分子,从拘留、搜查、讯问、收集证据到结案,均按法律程序进行,在法定的时限内审结,发现错捕、错拘的立即撤案放人;结案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情节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1983年8月至1986年12月开展的“严打”斗争中,公安机关坚持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斗争策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在“严打”第一战役中,全省审结的流氓团伙案件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达97.8%,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退回补充侦查的占2.2%。1986年5月,在“严打”第三战役中,公安机关进一步强调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保证办案质量。1987~1989年,全省公安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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