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712 |
颗粒名称: | 第十六章 法制建设 |
分类号: | E126 |
页数: | 10 |
页码: | 183-19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于光绪二十九年开始设置警察机构,制颁《福建全省警务总局章程》、《南台警务局章程》等地方性警务法规,指导警务活动。福建各级政治保卫机关,坚决执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订的有关公安法规。9月,福州市公安局颁发布告,开展登记民间枪支、收缴非法武器工作。4月,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福建省区级以上工作人员自卫枪支管理办法》。1984年1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制止利用封建家族、封建迷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3月,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和改革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将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营业许可证改为颁发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5月,经省人大批准,省政府颁布《福建省禁止赌博条例》。 |
关键词: | 法制建设 军队纪律 军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