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69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护卫 |
分类号: | E157 |
页数: | 2 |
页码: | 162-16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土地革命时期,福建省的政治保卫队就已经开始负责警卫和守卫工作。在1935年的一次任务中,政治保卫队战士为了护送中共中央领导而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最终只有少数人生还。福州解放后,警卫队和保卫队相继成立,负责保护首长的安全,并且后来合并成了公安大队和公安团。公安机关还接收了原国民党在财经、企业、学校等系统设置的警卫武装,并逐步担负起了对政府首脑机关、电台和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等要害单位的武装防守保卫勤务。公安总队成立后,代管了护航大队和财经大队,并承担了防空警报台等处的执勤任务。 |
关键词: | 武装警察 公安部队 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