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铁路运输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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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68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铁路运输保卫
分类号: U257
页数: 5
页码: 149-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铁路公安机关在客运和货运保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客运方面,他们加强了对站、车和沿线的防范和控制,适时开展集中打击统一行动,查获了许多流窜犯罪分子和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旅客。同时,他们还防范和打击贩卖票证和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货运方面,铁路公安机关学习锦州铁路局民警的经验,开展“防事故、保安全”活动,确保了货运的安全。铁路公安机关的这些努力,为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 公安工作 铁路运输 工作

内容

1955年2月和1956年3月,鹰厦铁路和外福铁路先后动工修建,实行边施工、边开通、边运营,由承担修建任务的铁道兵临时管理处公安科负责施工和运输安全保卫任务。1958年1月,鹰厦铁路全线投入运营,成立南昌铁路局公安处南平公安分处。12月外福铁路全线投入运营后,扩建为福州铁路局公安处,1965年5月改为南昌铁路局公安处福州公安分处。“文化大革命”初期,铁路公安机关被搞垮,1972年7月恢复铁路公安机关建制。1984年9月成立上海铁路局福州公安分处,12月改为福州铁路公安分局,分局下设乘警队、巡警队和看守、收容审查机构,并在铁路沿线三等以上车站设公安派出所,担负鹰厦、外福2条干线、7条支线总长1100多公里铁路线和客、货运输的安全保卫任务。
  一、客运保卫
  铁路的旅客运输安全保卫,是在分段临时运营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铁路公安机关针对流窜犯罪活动的特点,加强对站、车和沿线的防范和控制,适时开展集中打击统一行动。在车站严格执行站车交接制度,在列车上建立由乘警牵头、列车长和旅客代表组成的列车治安联防组织,在铁路沿线与地方建立协作区。1963~1965年,结合收容、遣送滞留在铁路沿线和火车站周围的盲流入员,查获流窜犯498名。1975年9月至1976年1月,根据华东六省一市公安厅(局)对打击流窜犯罪统一行动的部署,刑警与站警、乘警联合作战,投入3800人次,查获流窜犯等犯罪分子287名。1983年8月至1986年12月,在“严打”斗争中,查获刑事犯1123名,其中流窜犯325名。1989年5月,成立旅客列车巡警队,对重点列车和区段实行武装护乘。是年夏季,铁路公安机关抽调干警225名,采取打防结合、分片包干、路地协作、整体作战的方法,抓获流窜犯、逃犯等犯罪分子140名,缴获赃款赃物价值15万元。至年底,巡警队共出动6467人次,护乘旅客列车1078车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77名,其中流窜犯63名,摧毁流窜盗窃团伙6个。
  在铁路客运中,特别是春节前后,常有旅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威胁旅客运输安全。铁路公安机关采取宣传教育、明令禁止等措施,把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在站外、车外。1965~1966年,查获旅客携带的炸药213公斤、雷管1242枚、导火索774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增多。仅1973年就查获炸药354公斤、雷管1700枚、导火索1100多米。经过整顿,站车秩序好转。但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仍比较严重。1982年1月26日,建阳县界首茶场和邵武县晒口煤矿两名旅客携带三箱摔炮,在晒口站上501次旅客列车,因挤压引起爆炸,炸死携带者2人、列车员1人,重伤4人、轻伤11人。事发后,铁路部门与省厅立即采取措施,联合发布《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的通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查堵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是年,查获旅客携带的摔炮、拉炮、鞭炮553万多响、发令纸1.6万多张。此后,每逢春节运输期间,除铁路部门加强查堵力量外,地方政府派出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人民解放军派出指战员以及民兵到车站协助查堵,维持秩序。由于相互配合,狠抓落实,1983~1986年省内铁路车站、列车没有发生燃烧、爆炸事故。1987年10月,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在闽侯县白沙车站查获两名携带1.5万枚雷管候车的旅客,经追查,破获一起盗窃雷管6万枚的大案。
  铁路公安机关在加强车站治安管理的基础上,防范和打击贩卖票证和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1977年,抓获倒卖粮票的违法犯罪分子1278名,缴获粮票面值17万多公斤。1978~1982年,抓获投机倒把分子、走私贩私分子27100多名,缴获手表113967块以及黄金、银元、古玩等赃物,价值1899万元,并缴获粮票面值30多万公斤。1985年,福州、厦门两个火车站多次集中打击贩卖车票活动,抓获票贩子201名,查获火车票512张,票额13400多元。福州乘警队于1986年查破走私黄金案60多起,缴获黄金1万多克,受到国务院的表彰。福州站公安派出所主任干事陈善珉,在反走私斗争中成绩突出,1980~1989年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707名,缴获各种走私物品总价值734万元,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公安一级英模等光荣称号。1989年6~12月,厦门市组织有关部门力量,集中整顿火车站区治安秩序,查获走私贩私、携带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分子400多名,并成立治安纠察队,加强防范工作。
  二、货运保卫
  1958年,铁路部门在“大跃进”高潮中,开展“多拉快跑”生产运动,但组织管理跟不上,行车事故较多。铁路公安机关学习锦州铁路局民警李国山“参加生产、保卫生产”的经验,开展“防事故、保安全”活动。有92名干警深入行车部门,和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学习和掌握行车管理知识,明确保卫重点,及时检查,防止事故100多起。“文化大革命”初期,铁路运输秩序混乱,行车事故突出。1975年,铁路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分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的分析、处理,帮助事故发生单位查原因、订措施、建立安全责任制,扭转行车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铁路的货场、货站和货车物资时有被盗,在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期间更为突出。1960年1~10月,福州东站货场被盗水泥1000吨、原钢60多吨、铁46吨、电动机4台以及煤炭、稻谷等大批货物。铁路公安机关成立货保科,加强货场警卫力量,全路增加警力120名,组织侦破盗窃案件,并对国防物资等重要货物列车实行武装押运,同时大力整顿职工队伍,打击内外勾结的违法犯罪活动。福州东站一个由26人组成的内外勾结团伙,在9个月内盗窃钢材6吨、紫铜线4吨、肥田粉8吨等物资,价值6.69万元,1961年12月被破获。厦门站民警黄富杰,以货场为家,严密各项安全管理,连续九年没有发生货场盗窃案件和火灾、爆炸事故,黄被评为省级“五好”民警、全国铁路公安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哄抢哄拿货站、货场物资的情况很严重。1976年发生150起,仅漳州站货场就发生76起,被哄抢哄拿物资价值20多万元。有些人还围攻、殴打制止哄抢哄拿的民警和民兵。1977年3月省委部署整顿铁路治安秩序后,场、站周围的社队抽调公安、人武干部,会同铁路成立治安纠察队和民兵护路小分队,昼夜巡逻,并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铁路公安机关对货物列车实行以站保车的办法,各站均有公安、商检、运输等部门组成的人员,对始发、到达、中转的货物列车实行检查,对货物列车运行的高坡地段和重点物资实行武装押运,针对不同区段的不同问题,组织力量,深入沿线车站、乡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采取守候伏击、区段押运的做法,打击犯罪,深挖团伙。1981~1989年,全路共破获盗窃车货案件157起,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87名,其中摧毁团伙57个,抓获团伙成员196名,缴获大批被盗物资。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量不断增加。由于管理不善和缺乏经验,火灾、爆炸事故常有发生。1960年7月24日,永安站货场把农药“666”烟雾剂堆放在向阳地带,高温自燃引起火灾,烧死1人,烧伤26人,烧毁仓库1座、高边车1辆及一批货物,损失37.8万元。事发后,福州铁路局和省厅联合召开防火安全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以防火、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铁路公安机关开展“爱货保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凡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均由所在站公安派出所干警到现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装车外运,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整改。70年代后期,各大货场均修建百吨以上水池,增加消防设备,提高防、救能力。80年代后,在货物中非法夹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突出。1987年2月23日,厦门北站货场在装货时,伪报品名夹运的1.5万多响发令纸爆炸起火,并查出同批货物中还有发令纸5.4万响。同月27日,由厦门站发往徐州站的货物中夹运危险品,导致列车运行到皖赣线发生爆炸,货物被烧,车厢烧损。铁路部门由值勤民警配合货运人员加强对货物的检查,仅一个月就查出伪报品名夹运危险品12起,其中厦门北站从67批货物中查出1226件夹有危险品。铁路公安干警前往生产这些危险物品的地区,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品的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签订安全合同,清理和整顿生产、销售点30多个,铁路货物中夹运危险品的情况有所好转。
  三、铁路线保卫
  福建铁路一开始修建,台湾国民党特务机关就蓄意进行破坏。为确保铁路修建的安全,建阳、南平专区支前委员会于1955年9月成立保卫科,铁路沿线各县支前委员会增设保卫股,协助铁道兵部队做好铁路修建的安全保卫工作。1956年9月,根据铁道兵政治部指示,制定桥梁、隧道等重要目标的保卫措施,成立治保会,依靠和组织群众对铁路线和要害部位进行巡逻守护。1957年头4个月,台湾当局派遣飞机74批130多架次,在鹰厦线上空侦察袭扰。是年9月,省厅抽调一批干部充实铁路公安侦察队伍。福州军区召开守卫部队和沿线各县兵役局领导干部会议,专门部署和落实铁路守护工作。1958年11月,在铁路沿线13个县(市)、76个乡(镇)组建基干民兵5个团、19个营、61个连、2个大队共11400多人,对线路桥梁、隧道、涵洞等实行分工负责制,进行巡逻守护。省武警总队铁道支队担负全省重要铁路桥梁、隧道的守护。由于地方、铁路、部队密切配合,鹰厦线、外福线实现“不响一颗炸弹、不让敌人阴谋得逞”的目标,顺利建成通车。1962年春,台湾当局策划军事窜犯东南沿海大陆,其特务机关加紧对福建铁路的“行动破坏”。省厅抽调骨干力量,组织侦破战役,破获一批特务案件,并对大中型桥梁、隧道组织武警看守,中小型桥梁、隧道组织铁路和地方民兵看守。铁路公安机关在反“行动破坏”中,还担负繁重的特运警卫任务,做到安全、保密。
  有些不法分子拆盗线路上的防爬器、拉杆、垫板和车辆配件等进行倒卖谋利,有些村民偷拿线路上的枕木材料,有些小孩因好奇在线路轨面上堆放石块石碴等,都严重危及行车安全。铁路公安机关遵循“以防为主、查防结合”的原则,会同地方政府,经常深入沿线乡镇、工厂、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组织和制度,推动群众性护路工作的深入开展。1958年11月底,省厅、福州铁路局联合在南平召开全省铁路保卫工作积极分子大会,总结、交流群众性护路经验,表彰29个先进集体和188名先进个人。1962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省军区批转福州铁路局关于加强民兵护路情况的报告,肯定闽清县牛家塘中桥守护点抓获逃犯、流窜犯47名,排除路障6起的成绩,推广该点“劳武结合”的经验。1975年3月,开展铁路治安秩序整顿。铁路沿线公安机关抽调干警274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28个宣传队,印发各种宣传材料6.7万份,受教育群众达12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三个月内铁路沿线村民自动退出枕木350根、各种铁路器材1400多件。在整顿铁路治安秩序的基础上,铁路沿线各乡(镇)和厂、矿,普遍建立路社联防组织。1977年11月,福州铁路分局、省军区、省厅在光泽县召开路社联防经验交流会,推广光泽县在中小学组织“铁道小卫士”和采取耕山与护路、护林与护路、看水与护路相结合的群众性护路经验。会后,全省建立联防组织365个,沿线70所中小学建立“铁道小卫士”组织100个。1978年8月,省整顿铁路治安领导小组和福州铁路分局联合召开全省“铁道小卫士”经验交流会,109个“铁道小卫士”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表彰27个“铁道小卫士”先进单位和“小卫士”及辅导员。1984年,铁路部门成立路外安全宣传队,针对农忙季节和节口期间沿线人员、牲畜活动频繁的特点,定期携带护路防伤的电影、录像、挂图等,深入沿线开展宣传活动。1987年5月,开展“打击取缔偷盗、贩卖铁路器材”专项治理,查获偷盗、收购铁路器材、配件的违法犯罪分子107名,取缔非法收购站点183家,追回各种铁路器材25吨。
  铁路道口极易发生事故,不仅造成人员、牲畜路外伤亡,还会发生撞坏汽车、拖拉机的事故。1962年4月8日,791次列车在鹰厦线K223米处压死居民1人、耕牛1头,发生群众性闹事,有20多人卧轨,列车长、乘警、机车乘务员被劫持并遭殴打。福州铁路局和省厅立即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采取措施,防止路外伤亡事故发生。铁路公安机关加强与沿线生产大队、工厂、学校的联系,颁发《道口通行规则》,先后开展护路防伤《安全公约》、《爱车护路防伤公约》的签约活动,防范行人、车辆与火车抢道和路外伤亡事故。1974年春,铁路部门抽调100多名干部、民警,组成20个宣传小分队,深入沿线社队、工矿进行宣传教育,专门召开“三倌”(猪倌、牛倌、羊倌)、“五子”(聋、哑、盲、残、精神病患者)亲属座谈会和机动车、拖拉机驾驶员座谈会,受教育者达82万人次。同时,逐步改善和增设道口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健全道口管理制度,培训一批专职道口管理人员。铁路公安派出所坚持对辖区内道口进行查设备、查制度、查岗位作业标准化的“三查”活动,开展百日无人员伤亡、无道口肇事、无大牲畜挡道的“三无活动”。1984年3月,福州铁路分局、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颁发《关于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的通告》。1985年3月,省政府转发华东六省一市经委、公安、交通和铁路部门制订的《关于铁路道口设置及安全通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违反铁路治安管理经济处罚暂行办法》,通过这两个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保障了铁路的安全畅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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