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67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内部安全防范 |
分类号: | D035.33 |
页数: | 6 |
页码: | 136-14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针对内部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成立了保卫委员会并加强了党对保卫工作的领导。公安部门重点负责党政、财经领导机关、重要企业事业单位的防奸保密、防范破坏和保障安全的工作。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也建立了治保会和纠察队,开展护厂护校和防特、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1958年,公安机关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动员和组织广大公安保卫干部参与生产和保卫工作。然而,一些单位领导片面追求生产,导致治安灾害事故急剧上升。为了应对这一问题,省厅与多个厅局联合发出指示,将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委员会。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防止和减少火灾、爆炸、工伤、中毒和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运动,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各系统也针对自身特点开展了相应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 |
关键词: | 公安工作 保卫工作 内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