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点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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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6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重点保卫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133-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面临台湾当局的特务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严重威胁,他们企图混入内部单位,搜集军事、经济情报,进行破坏活动。公安机关采取重点保卫和要害保卫策略,清除内部的不纯分子,确保了要害部位的安全。在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公安机关加强了对基建工程的保卫工作。随后,针对台湾当局的特务活动,公安机关又加强了保密和保卫工作,成功破获多起特务案件。同时,通过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大检查,提高了人员的保密意识,减少了失密泄密事件。
关键词: 公安工作 重点保卫 工作

内容

解放初期,台湾当局不断派遣匪特偷渡入境,千方百计企图混进内部单位。一些潜伏特务和残余反革命分子也改名换姓,伪装积极,乘机混入公路局、贸易公司、银行、邮电、海关等部门。他们搜集驻闽部队番号、兵力调动、粮食补给、进出口物资等军事、经济情报,发展组织,制造谣言,进行暗杀等破坏活动。1950年5月,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要害部位保卫的指示》精神,“实行重点保卫和要害保卫”。省厅派员赴各地调查研究,协助各专、市公安处、局将县级以上党政首脑机关、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防尖端大型工厂企业、广播、通讯枢纽、博物馆、重要物资仓库、金融、重要科研单位和供电、供气、供水等单位,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钱财、珠宝比较集中和置有贵重仪器设备等部位,列为保卫工作重点,制定保卫方案,落实保卫措施。对广播电台、无线电台和重要战备物资仓库等实行武装守护。公安保卫部门紧密配合各单位的党组织,结合反动党团特登记工作和镇压反革命、民主改革、“三反”、“五反”等运动,采取集训、整风等形式,发动群众,清理队伍,纯洁组织。1950年12月至1951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查破一批反革命案件。漳州市查出的“反共救国军第十二兵团四支队”副司令兼联络站站长黄逸民,解放初混入漳州市税务所窃据所长职务后,暗中配合该匪支队司令等发展匪特分子30人,密谋在石码镇举行暴乱,被公安机关及时破获。1952年,在经济、文教部门和县以上机关查出一批反革命分子。对这些人员,根据政策、法律,分别罪恶民愤大小、认罪态度及其工作表现等,予以判刑、管制,或清洗或调离要害部位。此后,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调进,坚持“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均由保卫部门负责审查,严格把关,对工人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确保要害部位的人员纯洁可靠。各地公安保卫部门还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日常业务了解情况,对要害部位人员做到“四清”,即人员底数清,政治历史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发现不纯人员及时调离。对确定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政治上充分信任,并发挥工程科技人员熟悉技术的优势,依靠他们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党政领导和保卫部门对他们经常进行形势和保密保卫等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光荣感,使他们自觉肩负起保卫任务。
  1953~1957年,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第一次全国基建保卫工作会议精神,确定以古田溪水电站、福建机器厂、厦门海堤、鹰厦铁路、军用机场为保卫重点。针对基建队伍数量多、人员杂、流动性大的特点,对27万多民工进行政治审查,纯洁队伍。对勘察设计、计划等资料图纸实行专人保管。对施工现场、重要部位,制订安全规定,组织治保会、工人纠察队负责保卫,有的实行武装看守。古田溪水电工程处保卫部门,依靠党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制订地下电厂、管焊敷设、引水隧洞、超高压输电线路等重点工程区和要害部位的安全制度,由治保会、工人纠察队监督执行。该工程处注重吸收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参加治保组织,1955年防止质量事故30多起。电站投产后,又确定主机厂房、升压站、大坝、调度中心、材料库等15处为要害部位、41处为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958年6月,省厅发出《关于加强大中型地方工业基建保卫的意见》。7月,各勘探、设计、机电安装、土木建筑等工程部门,按职工人数3~7‰的比例,配备保卫干部,设置保卫机构。建设三明钢铁厂的省建筑一公司和加工总厂,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机器设备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发动群众整顿治安秩序,划定63个生产环节、6个要害部位,组织工人参加夜间巡逻、值班看护,加强安全防范,保护机器设备安全,全厂没有发生事故和刑事案件,生产任务月月超额完成。省厅派工作组到三明重工业建设基地,对建设钢铁厂的保卫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60年代初,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台湾当局加紧派遣特务潜入福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进行破坏活动。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先后破获特务案件多起。1960年12月,省厅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国防工业、邮电、通讯保卫保密的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国防工业保卫保密工作座谈会,制订有关保密规定。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些人员保密观念淡薄,失密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的情况,省、专(市)、县分别成立保密委员会,在各级党政军首脑机关和无线电通讯、新闻广播、国防工业、科学研究、支前单位等要害部位,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大检查,发现丢失文件6116份,口头泄密459次,偷听偷看机密53次,窃密12次,被窃文件73份,分别作了处理。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15个市、县的职工提出保卫保密建议8581条,经研究整改,失密泄密现象明显减少。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国防工厂的要害部位人员进行审查,清理不纯人员160名。全省各邮电局调离不适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57名。全省各广播电台,除实行武装警卫外,还结合战备,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驻军、民兵等组织联防,制定战时处置方案,定期开会,确保电台安全,并在内部建立技术操作规程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台保卫保密安全工作条例》,对不适合在电台工作的人员进行调离。
  1962年底,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制订的《保卫处科工作细则(试行草案)》,配合有关单位,围绕反对“商品走后门”、清仓核资和企业调整精简,对经济文化保卫系统的职工进行法纪和道德教育,严格各种规章制度,事故大幅度下降。1963年,全省经济文化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五反”运动,揭发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金额千元以上和粮票千斤以上的案件385起,其中万元(斤)以上58起,作案成员554人(共贪污盗窃国家物资达253万元,粮食13.5万多公斤),分别依法进行处理。1964年,省厅和省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加强银行基层机构防抢防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把保卫银行安全列为重点保卫目标。9月20日,省厅转发公安部《关于在“五反”运动中加强内部安全保卫的通知》,对国防工厂、重要企业、运输枢纽和党政首脑机关,认真检查落实各项保卫保密措施,保证绝对安全。
  “文化大革命”中,内保组织受到严重破坏,工作遭到干扰,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重大治安事故和破坏事故增多。据统计,1973年上半年,全省邮电系统发生破坏通讯线路事故300多起,严重影响通讯的正常进行。1974年12月18日晚,厦门市702地下电厂职工杨清海,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加油时擅离油箱阀门,致使油大量外溢而引起重大火灾,烧毁机器5台,造成全市停电。1975年9月,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内部单位3031人,深入重点工厂、重要仓库及要害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2642条,70%得到整改。
  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许多单位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部分重点要害部位由封闭变为开放,内部人员由用工固定的静态管理变为聘任或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各级公安机关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本辖区经济发展情况、特点和长远规划,重新审定重点要害部位。厦门市经重新审定,市一级重点单位增至71个、要害部位增至135个。三明市原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1359个,经重新审定,确定为1073个。
  1984年,省厅领导干部深入重点工程现场调查研究,制订重点工程保卫方案。各地公安保卫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针对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种交叉作业多、民工多、人员杂、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并由施工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巡逻队、护厂队,专人守护贵重建材、先进设备,防范盗窃。厦门市邮电部门对引进的万门程控电话交换机,从设备到岸至安装,每个环节都指定专人随机押运,精心守护,确保安全。是年,高等院校保卫部门依照省政府批转省厅《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若干规定》的精神,分别不同部门、不同工种、制订岗位责任制,落实防范措施。厦门大学保卫部针对学校范围大、科研项目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多等特点,确定全校电化教学中枢的电教楼和易燃易爆、剧毒品仓库等18处为要害部位,会同宣传部举办治保人员学习班,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并吸收教学科研骨干参加治保会,发动和组织群众制订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安全保卫责任制。保卫部还建立科研要害保卫档案,对要害部位的仪器、人员、责任、措施、检查、整改等情况逐项登记,并指导督促各系、处重点要害保卫工作的落实。
  1987年,全省重新确定重点要害目标4749个。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重要目标警卫问题的规定》,对广播电视、石油、银行、电力、邮电、物资仓库、国防工业7个系统的要害部位,实行武警部队守护。按照国务院批转公安部等6个部门《关于建立经济民警的实施方案》,省厅先后批准在全省企事业重点单位、工矿部门建立经济民警队,担负要害单位、重点目标的守卫;治安巡逻、值班守护;重要物资、产品的押运,防止破坏事故和制止刑事犯罪的发生。至1988年底,全省组建经济民警队100个、警员3058人,守卫重点目标724个。是年,经济民警在巡逻、执勤守卫中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不安全因素194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30名,查获被盗物资价值105万多元,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347起,执行重要押运任务135904次。1989年,全省有8个经济民警队被评为先进集体,23名经济民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80年代后期,随着科学技术和电子工业的发展,公安机关和重点中.位保卫部门推行技术防范,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因地制宜,逐步推广。全省金融系统根据刑事犯罪活动增多的特点,在新建行、处和基层网点增设技术防范设施,对原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分期分批拨出专款,加固、增添安全门、安全锁、保险柜、报警器、运钞车等。博物馆和邮电部门也都采取技术防范措施。至1989年,全省企业事业重点要害部门安装防盗、防抢、防火警报器和加固保险装置、安装监控器材等技术防范设备5200多台。三明市在199个重点单位、823个要害部位安装各类报警装置733台1506路,运用技术防范设备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名。厦门市查林工业区投资45万余元,推行技术防范,普及率达95%以上。驻福建的华南地质勘探局二九四大队,放射性物品、剧毒品、爆炸品、贵重设备多,人财物分散。安装技防设施前,盗窃案件年年发生,甚至造成停产。1986年,该队在驻地修起一条约4.5公里长的围墙,安装了防盗报警设施,先后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7名,破案11起。省博物馆安装防盗监控设备后,1985~1989年没有发生文物被盗案件。1989年,全省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通过技防设施,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7名,防止发生各种破坏事故、案件58起。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始由“人防”为主转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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