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灭火实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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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657
颗粒名称: 四、灭火实战
分类号: D631.6
页数: 4
页码: 111-11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灭火实战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消防训练 灭火实战

内容

自古以来,扑救火灾以迅速扑灭,不使其蔓延为第一要义,在火场上施.救,首重人命,次重财产。民国时期,救火会的临警员丁多为劳动人民,每遥火警,赶赴火场,奋勇灭火。民国17年(1928年)5月12口,福州苍霞洲美打道失火,沧洲救火会会员到场救援,在抢救人命和物资时,因危墙倒塌,临警员丁郑德铭、杨国金等7人不幸牺牲。全市救火会会员参加追悼,7人合葬于西郊。民国28年6月,日本飞机轰炸古田县,城区三保大街起火,消防工作团立即赶到现场救火,当时轰炸警报尚未解除,消防队员冒着生命危险,轮流操作水泵,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奋勇扑救,将大火扑灭。
  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公安消防部门积累和总结实战经验,运用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原则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逐步消灭的灭火战术。以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为灭火基本方法。在火灾的初起、发展、猛烈3个阶段中,力争在初起阶段扑灭。消防干警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奋勇争先,有的献出了宝贵生命。
  1951年,福州市台江路大路天戏院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守德金在灭火战斗中英勇牺牲。
  1955年1月20日,台湾国民党飞机轰炸福州,消防队员邹哲理在扑救大火时以身殉职。
  1956年7月3日15时,南平县城区中山路76号一居民家发生火灾,大火迅速蔓延,烧及民房171幢,受灾507户2464人。经消防队、救火会、解放军、机关干部和群众一万多人扑救,至18时扑灭。
  1962年7月16日,公安部颁发《公安消防灭火战斗规定》,全省公安消防部门认真执行,加强灭火战斗的组织领导、政治工作和实战行动,减少了火灾的损失。1963~1965年全省发生火灾的经济损失逐年减少为964万余元、837万余元、322万余元。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消防部门的灭火战斗力受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坏而削弱,特别是1971年和1976年,全省火灾的经济损失分别高达1044万余元、1112万余元。
  1977年后,消防队伍的灭火战斗力得到恢复与提高。
  1978年6月4日零时许,省外贸土畜产进出口公司鼓山仓库,因山苍籽油外漏,与有机纤维接触,自燃引起火灾。零时40分左右,烟台山瞭望台值班员发现火情,立即报告福州消防大队调度室。同时,鼓山公社总机也打电话报警。消防大队迅速调出四中队4部消防车和一中队2部车赶往火场。随后又调遣二、三中队8部消防车、企业专职消防队和街道义务消防队12部消防车增援。大队指挥车与中队首先出动的消防车于零时59分左右到达火场时,五号仓库屋顶已全部烧塌,油类剧烈燃烧。西面间隔仅8米的四号仓库部份屋沿和窗门已开始燃烧。据初步察看发现,四号库内贮存有价值384万多元的黄金粉、茉莉香精、松油等贵重物资。指挥员当即采取先控制后消灭,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战术,扑灭五号库大火。灭火战斗于4时40分结束,除烧毁五号仓库(经济损失264万元)外,其余库区均安全无恙。
  1980年6月19日15时35分,漳州市制药厂综合仓库因建筑工人林素华用火不慎,发生火灾。市消防中队于15时49分接警,即派出水灌泵浦车2辆,增援车2辆,并调集企业消防队全部力量,于54分到达火场。火情已处于发展阶段,燃烧面积达200平方米,库房大部分闷顶已经倒塌,火势蔓延到一墙之隔的化验室,飞火直窜南侧简易建材仓库,严重危及北侧片仔癀大楼。经察看火情,指挥员根据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原则,采取堵截包围的战术,果断命令第一战斗班,分别出三支水枪,两支形成南北夹击,阻止火势向化验室蔓延,另一支扑灭仓库北侧大火,消除对片仔癀大楼的威胁。在缺乏水源,作战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指挥员命令二班跨公路、越梯田,将稻田的水引入天然小水池,使用两台泵浦进行双干线接力供水,供水稳定后再出一支水枪消灭南侧木工棚大火。20分钟后大火扑灭,保住化验室、片仔癀大楼、基建仓库和价值200多万美元的片仔癀,避免了炸爆事故。
  1982年3月9日8时7分,福鼎县制药厂女工郑丽琴,用聚氯乙烯塑料管导结晶糟内汽油时,产生静电引起火灾。在消防队执勤的14名干警闻警出动,8时13分到达火场。在距火场30米处,展开泡沫供水操作。水枪手陈翰面对熊熊烈火,紧握泡沫枪,奋不顾身冲进起火车间,不幸牺牲。由于燃烧面积骤然扩大,一片火海,火焰辐射热很强,危及人、车安全。指挥员下令消防车北撤15米。重新部署战斗后,13名干警使用一台泵浦出三支水枪,先部署在火场北面保护五金车间;用泡沫车连接四节吸水管,出两支泡沫枪,从车间东面围墙外向里喷射泡沫,泡沫液打完后,又换上两支水枪继续射水。这时火已烧过1.9米夹弄,蔓延到烘干、包装工段。火势威胁到南面9米处精结工段厂房和西面机修车间、锅炉房,情况危急。指挥员察看火情后,把北面三支水枪转移到火场西面保护锅炉房,两台泵浦拉到火场后,分别出一支水枪,协同转移到西南面三支水枪控制住向水解工段、合成车间蔓延的火势。同时通知邻近消防力量前来增援。9时30分左右,县白琳茶场义务消防队、县茶场义务消防队、柘荣县公安消防队和上白石驻军等相继赶到,这时火势已基本控制。在增援力量的有力协助下,10时30分左右扑灭这场大火。
  1988年11月29日2时30分,石狮市建兴街68号个体商店发生火灾。由于火场处于繁华商业区,商店毗连,建筑易燃,水源较缺,两个消火栓在火场百米之外,火灾扑救困难。市消防中队15名干警、2辆战斗车到达火场后,迅速用两支水枪控制火势,但火势不见减弱,情况严峻,指挥员迅即命令利用“黄河”水灌车主攻,采用分火器出两支水枪,控制火场一头火势的蔓延,同时向晋江消防中队、鲤城消防中队求援。3时30分,晋江、鲤城消防中队“黄河”、“东风”水灌车及21名战斗员赶到火场,接力供水,迅速对火场展开南北夹击,激战半小时,大火全部扑灭,围观群众赞叹不已。
  1989年4月15日凌晨,厦门市湖里百乐园杜康酒仓库发生大火灾。3时10分55秒,市消防支队值班调度室接到报警,3时11分三中队“黄河”、“东风”两部车立即出动,3时20分到达火场,当时仓库底层已全部被烈火吞没,浓烟从二楼窗口冒出,火势处于猛烈阶段。中队指挥员立即一面请求增援,一面部署战斗。303号战斗车利用距火场80米的消火栓,单干线供水,利用三分水器出三支水枪,由2名消防队员各持一支水枪在底层两侧实施进攻,由排长带领一名队员持一支水枪沿宾馆一侧楼梯上楼控制火势。五中队出动“黄河”、“东风”水灌车增援,于3时28分到达火场,并分别增添三支水枪与主攻队协同作战。由于两个中队密切配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经过28分钟的紧张战斗,把大火全部扑灭。
  福建解放40年来,全省公安消防部门先后扑灭火灾数万起,消防干警在灭火战斗中,有1300多人次立功受奖,有27人光荣牺牲。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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