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击反革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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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6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打击反革命犯罪
分类号: D651.2
页数: 18
页码: 17-34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1949年至1953年间福建省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从解放初期接管国民党警察机构,到逐步建立各级公安机构,再到增设内保队伍和其他业务机构,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支援前线、接管工作、海防和内河水上治安、劳改工作以及保卫经济建设重点单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还提到了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调整过程。
关键词: 反革命 犯罪 革命运动

内容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国民党败逃台湾时在福建留下一大批反革命分子。福建解放初期,全省有土匪和武装匪特6万多人,特务1.3万多人,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分子1.7万多人,地霸、山霸、海霸2.9万多人,反动会道门头子4400多人。还有外省逃来的反动地主、还乡团、反革命分子。这几股反革命势力与台湾国民党相互勾结,内外策应,气焰嚣张,叫嚣“百里暴动”、“枪打出头鸟”、“把共产党政权扼死于摇篮之中”,疯狂进行武装暴乱,袭击刚建立起来的人民政府,残害干部、群众,烧杀淫掠,破坏工厂企业、交通设施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从刚解放至1950年,全省县政府、区公所、乡政府遭武装匪特攻打袭击152次,杀害干部、战士、农村积极分子、群众3285人,烧毁粮食300多万斤,策动叛变事件109起、参加者2172人。仅建瓯、尤溪、南平、永泰、连城5县,被土匪惨杀的干部、战士、群众就有900人,遭强奸的妇女346人,被烧毁桥梁17座、民房3510间,砍断电杆800多根、割去电线8万多斤,被抢劫、勒索粮食354万多斤,黄金953两,银元252784块,人民币2.8万元,耕牛2832头,猪羊983头,布匹、衣服、被子一大批。1949年底至1950年春,武装匪特“白云纵队”攻打南安县的码头、诗山、东田、罗溪、丰洲等5个区公所,杀害干部、战士120多人。解放初期仅有6万多人口的政和县,遭土匪杀害的干部、群众竟达387人。特别是1950年夏季,美国侵略朝鲜的战争爆发后,福建的反革命分子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马上爆发”、蒋介石“反攻大陆”时机已到,大肆进行破坏活动,反革命气焰嚣张。在斗争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敌斗争方面仍然执行刚解放时制定的小心谨慎、稳步前进的方针,对捕获的特务、间谍、现行反革命分子拘押待审,处决甚少,形成过分宽容偏向。一些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经过登记,认为“已经过关”,故态复萌。反动会道门分子把取缔、登记,胡说为“已经过天考”,继续为非作歹,危害群众。经宽大释放的土匪,有的又上山为匪,不少地方出现此地释放,彼地作案,今日宽大,明日作恶的现象。群众批评政府“宽大无边”、“有天无法”。群众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讲宽大”。许多人写信、告状,揭发、控诉反革命罪行,要求政府严加镇压。1950年9月,龙岩县西陂乡被反革命分子连文惠、林秀华杀害丈夫、儿子的18名寡妇和母亲联名向人民政府告状,要求镇压反革命,为夫、为子报仇。寿宁县匪首缪蓝田,以假自新骗取宽大释放后,继续杀人抢劫,被杀害者的亲属抬着尸体到县政府告状,要求严惩缪犯。霞浦县农民自发打死有血债、民愤的恶霸陈建轩、王寄吾。
  1950年10月,毛泽东主席写信给中共福建省委,指示和督促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省委于11月19日召开全省公安、检察、司法部门联席会议,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分析研究敌情,检查前一时期对反革命案犯久押不决等右的偏向,制定开展镇反运动计划。12月下旬,全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开展镇反运动,以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五方面反革命分子为打击的重点。运动自始至终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体现“严肃与谨慎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坚持重材料、重事实证据,不抓错,不杀错,把反封建与反特务分开,思想问题与政治问题分开,内部与外部分开,稳、准、狠地打击反革命分子。
  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开展第一阶段镇反运动,与剿匪、土改紧密结合,分别不同地区采取不同做法。在群众基础较好和正在进行土改的地区,先发动群众,经群众提名检举,县政法机关查实材料,提出拟惩办的对象,经镇反委员会讨论,报中共地、市委批准,召开群众公审会,处决反革命首恶分子。在经过剿匪、反霸,但尚未土改,群众发动不充分的地区,一边发动群众,一边开展镇反。在匪情严重的地区,先镇压首恶,再发动群众。群众看到政府镇反的决心,积极参加运动。龙溪专区大胆放手发动群众,同时强化公安机关的侦察情报工作,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干部958名、武装人员1130名,于1950年12月在统一时间内进行搜捕,一举破获“国民党行政院闽粤边区特派公署”、“闽粤反共救国军总指挥部”、“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分区情报站”等重大反革命组织案24起,捕获五方面反革命分子1267名,运动局面迅速打幵。1951年1、2月间,省厅先后在闽北、闽南地区召开公安处、局长会议,传达中共华东局对镇反运动的指示,介绍和推广龙溪专区的镇反经验。同时派遣由省厅厅、处级干部率领的工作组到各地巡视。对由于怕错怕乱,不敢放手发动群众,运动声势不大、打不开局面的福安专区,及时派出专人坐镇督战,使之扭转被动,打开了局面。此后,省委多次派工作组深入镇反第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由于放手发动群众,广大群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迸发,1951年初不到一个月时间,建阳专区群众就捕获武装匪特大队长以上头子10多名。福清县渔溪、高山16名在押的反革命死刑犯逃跑,当晚即被群众抓回13名,并捕获“反共突击军”大队长以上匪首5名。晋江专署公安处破获“水陆纵队第四总队”一案时,晋江县前山村民兵、群众积极参加搜捕,活捉总队长曾丽水,击毙电台台长吴伯凯,缴获电台一部、枪一支。国民党闽南专员兼云霄县县长潘国珍,潜回云霄县张进兴家乞求留藏,被张全家三口捆绑起来押送区公所。周宁县反革命分子孙必的儿子,在群众大会上揭发其父杀害革命干部等罪恶,要求政府给予严惩。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全省各地从上到下传达贯彻。组织宣传队、报告员,召开各种会议(代表会、干部会、座谈会、群众会等),同时运用报刊、广播、电影、幻灯、戏曲、传单、展览反革命罪证等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向知识分子、工商界、宗教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重点宣传镇压反革命的必要性,从而取得社会各界的拥护。建阳、闽侯、龙溪三个专区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图解17.85万份,在乡镇村落普遍张贴。龙岩专区连城等县家家户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福州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联系实际,汇编印发11万多份反革命罪行录。省厅举办的"反特治安展览”,展出两个月,有15万多人参观。同年3月25日,省厅厅长梁国斌向全省人民作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广播讲话,用大量事实阐述镇反的必要性,引起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人民代表、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通过多种形式,表明对镇压反革命的立场、决心。福州市政府召开人民代表会,作出“立即行动起来,坚决镇压反革命”的决议,在《福建日报》发表。接着召开有5313人参加的全市各界群众代表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梁国斌的广播讲话,认真审议拟处决的反革命分子名单、材料,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并当场检举揭发93名有血债、有民愤的反革命分子。3月底,全省镇反运动形成高潮。
  1950年底至1951年4、5月间,全省大张旗鼓地处理了一批反革命罪犯。在处决的反市命分子中,匪首、惯匪占41.4%,特务、武装匪特头目占25.66%,恶霸占22.59%,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占6.56%,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占3.79%。其中有厦门解放的前一天直接下令枪杀刘惜芬等40名爱国青年的国民党厦门警备司令部军法处主任魏光清;有私设刑堂,用数十种酷刑杀害群众280多名的寿宁县大恶霸廖长太;有集官、匪、霸于一身,杀害群众百余名的“闽台赣反共救国军”司令、同安县土皇帝叶金太;有解放前制造“茅店惨案”,一次杀害商旅80多人,被军统头子王调勋任命为“福建省人民反共突击军第七纵队”中将司令的严正;有毛森任命的“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第一总队”总队长吴有根;有“东南亚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晋(江)、安(同安)、南(安)、惠(安)游击总司令部”司令施明淡;有在同安县52口水井投毒,造成4111人中毒的国民党特务陈伯青等。
  公审反革命罪犯时,参加大会的群众人山人海。晋江专区有281.66万人次,其中控诉反革命罪行的苦主17812人;建阳专区有341.8万人次,其中苦主24852人。总人口不过13万的南靖县,参加公审大会的有10万多人次。龙岩县公审反革命分子连文惠、林秀华时,许多人翻山越岭从几十里外赶来参加大会。宁德县有个孤老太,区里开公审会那天她正生病,就卖鸡雇人抬着去参加。
  处决了反革命首恶分子,许多乡镇村庄家家户户喝喜酒、吃太平面、放鞭炮,称赞镇反运动是“第二次翻身”,说“现在有天有法了”,“这才是解放区的天,明朗的天“千年仇,万年愁,人民政府替咱报了仇”。平潭县小南松乡枪毙匪特林植夫、恶霸林红红后,南社、后池两个村群众家家煮“太平蛋”、“太平面”吃,大家欢天喜地。连江县黄岐镇陈春显老人说:“我活了71岁,经历过几次改朝换代,从没见过毛主席领导的这样好。”福州市居民林明善说:“人民政府的政策好,罪大恶极的杀了,罪轻的判了,坦白悔改的放了,这才是明镜高悬。”周宁县一些群众去县政府给县长磕头,称县长是“救命恩人”。霞浦县的群众给人民法庭、公安机关送去数十面绣着“为民除害”、“除暴安良”、“镇反卫民”等字样的锦旗。
  群众扬眉吐气,反革命分子惊恐万状,被迫分化。仅龙溪(后并入龙海县)、南平、闽清、松溪4个县就有2330名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建瓯县潜伏特务林振邦潜逃福州市,听说潜伏福州的特务戴崇清已被枪毙,当即返回建瓯县向公安局投案。这一时期,海匪接到国民党特务机关“挺进大陆”的命令不敢登陆。
  1951年4月,毛泽东主席在转发《福建省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时给各省市批示:“福建方面最值得重视的经验是发动最广大群众参加镇反工作和派遣工作组下去巡视镇反工作。……这样的工作组,对于坚决而正确地开展镇反工作,当有很大的帮助。”
  随着镇反运动的全面展开,有些地方工作中出现粗糙现象。1951年4月初,省委果断决策,将杀人批准权从专、市收回省里。5月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毛泽东主席亲自修改审定会议决议,制定谨慎收缩的方针,规定“凡介在可捕可不捕的人一定不要捕;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省委、省厅坚决贯彻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从6月1日起将捕人批准权从县收回专、市,在一段时间内,除现行犯外暂停捕人。当月开始,全省清理积案。各地成立有民主人士参加的清理积案委员会,公安、司法机关全力投入清案。7月,省清理积案委员会首批审查430名反革命案犯材料,对原判死刑的293名案犯重点审议,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0名,有期徒刑22名,为清理积案做出范例。各地对罪恶较轻、患有疾病的案犯先行清理;对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罪犯全面复审;对案情重大尚未判刑的要犯实行专案专办,严格执行政策,查漏纠错。同时,采取审讯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在押案犯普遍集训和重点审讯,晓以政策、形势,号召坦白揭发,经过核实材料,扩大线索。有些地区还对在押案犯家属进行争取教育工作。福州市的案犯收到家属规劝信1358封,对案犯起了积极的分化作用。在集训和审讯案犯的同时,清案人员携卷到案犯原住地,通过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审议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群众反映说:“共产党与国民党就是不一样,国民党残杀老百姓,共产党处理反革命分子还与百姓商量。”审议都很认真。南安县五区人民代表审议33名案犯材料时,补充材料一倍以上的有17名,对恶霸陈蔚宣即补充血债6条。同安县群众审议中发现判处死刑的李庄其的罪状系其父所为,随即作了纠正。通过清理积案,更加普遍深入地发动群众,使对敌斗争有了更好的群众基础。至9月底,全省完成了清理1592,件积案的任务。依据人民法庭的判决,公安机关组织19329名罪犯投入劳动改造。'
  1951年10月,据全省检查,尚有15%的边沿地区未开展镇反运动;开展运动的地区,对活动隐蔽的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打击不够。他们多数逃到边远山区和沿海、沿江地带,有的混入基层组织。莆田县8052名乡干部中,发现反革命骨干分子25名。宁德县查出1950年三都大刀会暴乱的主犯陈梅秋混入民兵组织。建阳专区从公路道班里查出一批外省逃来的反革命分子。第一阶段镇反运动的风头稍过,漏网潜逃的反革命分子又伺机活动。光泽、邵武等县多次发现散匪乔装解放军派捐勒款、打家劫舍。罗源、安溪、同安、闽清等10多个县连续发生反革命纵火、投毒。霞浦县捕获窜入解放军营地投毒的特务7名。寿宁县大刀会头子李承柳,在下党乡纠集92名残匪暴乱,杀害区委书记李鸿儒等6人。
  1951年11月至1952年11月,进入镇反运动的第二阶段,向纵深发展。全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依照计划,迅速行动,以尚未开展镇反运动的沿海、山区为重点,集中打击隐蔽潜逃的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省委从解放军、海防公安部队以及有关部门抽调2000多名干部、战士,组成镇反工作队,深入边沿地区,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开展镇反运动。1951年12月17日,华东公安部通报南平、龙溪两专区第二阶段镇反工作经验,认为龙溪专区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细密的调查反革命分子材料,充分地依靠与发动群众开展镇反的做法很好,值得各地效法。公安机关针对反革命活动由公开转入隐蔽的特点,在深入群众走访调查的同时,加强侦查破案。这一阶段,全省破获国民党特务案件75起,捕获一批隐藏、潜逃和有现行破坏的五方面反革命分子。鉴于有些案件线索涉及到内部,遵照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在党政机关、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清理工作。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由首长负责,以整风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镇反文件,号召有问题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忠诚老实地说清楚隐瞒的问题。通过清理,查出一批隐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增强了内部的团结。
  经过一、二两个阶段,全省仍有17%的地区镇反不彻底,这些多是工作基础薄弱、情况复杂的边缘地带、沿海、水上和尚有股匪流窜活动的偏僻山区。那里反革命势力仍很顽固,海霸、渔霸照旧“分乾红”、收“靠泊费”,有的基层政权为反革命分子所控制。
  1952年11月,各级党委组织干部学习镇反文件,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分析研究敌情。同时由领导亲自掌握,在水上、山区等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镇反试点。12月初,全省以沿海、水上、山区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取缔反动会道门为主要目标,开展第三阶段镇反运动。
  省委抽调军队、公安等有关部门干部、战士5245名,深入镇反不彻底的水上和1145个星星点点的山乡村落,加强基层镇反工作力量。在水上,结合民主改革和登记船舶户口,发动群众,集中打击封建把头,搜捕混迹在渔、船民中的反革命分子。在乡村,从整顿基层组织人手,发动群众进行镇反“补课”,追捕隐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反革命分子。1953年9月,依法逮捕海霸、渔霸、船霸等封建把头223名;从山林洞穴、地窖夹墙等处所查获漏网在逃的反革命分子415名。其中有从灶下地洞里捕获解放前亲手杀害中共闽南特委负责人,解放后参加“兴泉水陆纵队”反革命组织的国民党特务林孝瑜;有多次策动反革命暴乱的闽东大刀会总管王琮等。
  经过三个阶段的镇反运动,基本上扫除了反革命残余势力。1953年11月,各地依据中央提出的“彻底打击了反革命,又充分发动了群众”的标准,对镇反运动进行复查判定,逐级作出报告,最后由省委专报中共华东局和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1956年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福建的大镇反是正确的”。镇压反革命作为运动形式胜利结束,转入经常性的斗争。
  第二节 剿匪
  福建山高林密,交通不便,历史上匪患严重。国民党政府逃台前夕,进行“应变”部署,组织网罗土匪和地霸武装,成为反革命残余势力的重要部分。国民党溃逃台湾后,又不断给土匪以政治撑腰、军事援助。1950年上半年,台湾当局把福建的土匪统一组编为“福建游击军区”,由驻金门的国民党高级将领胡琏兼任司令,黄炳炎为副司令;把海上保安系统改为“海上突击军”,派高级特务为骨干,加强控制,执行所谓“游击计划之作战方针”,妄图等待时机配合台湾国民党军队“反攻大陆”。因而,福建的土匪成了土匪、特务、地霸“三位一体”的反革命武装。
  解放初,全省有武装匪特130股4万多人,后逐步发展到372股7万多人。主要的股匪有:
  闽北:“闽浙赣前线特击司令部”近万人,“中华民族自救军闽北指挥部”1300人,“闽浙赣边区民众自卫总队”600人,“中国人民自卫救国军闽赣边区指挥部”3000人。
  闽东:“中国人民救国军第三纵队闽浙边区游击总队司令部”1500人。
  闽南:“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6500人;“德大人民反共清剿总指挥部”100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

《福建省志·公安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福建省公安的历史和现状,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89年。由序、述、志、图、表等部分组成,全书共18章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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