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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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89
颗粒名称: 二、特辑
分类号: D631
页数: 12
页码: 347-3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石獅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等机构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重要事件

内容

“人民的110”——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
  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的前身,是成立于1986年10月的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治安巡逻中队。1990年8月,治安巡逻中队主动要求将原设在分局刑警中队的110报警电话移至该队,并改名为“110报警服务台”,除担负市区路面违法犯罪的接警和处置任务外,增加为民服务内容,确立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工作原则。在向市民公布110报警服务台功能的同时,提出“漳州人民需要人民警察帮助的,均可拨110”、“110报警服务台愿为您排忧解难"。建台之初,治安巡逻中队只有7个人、3支枪、1辆破旧的三轮摩托车和1部旧的报警电话。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他们信守“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人民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最大心愿”,率先提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该中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值班民警和衣而眠,接到报警电话,请示报告快、赶赴现场快、开展工作快、处置情况快。接到报警,曾10多分钟即全部擒获5名行凶歹徒;20分钟抓获4名准备洗劫一辆从深圳开往厦门大巴的犯罪分子;5分钟抓获抢劫摩托车、手机、现金的抢劫犯,解救被砍伤绑在电线杆上的夫妻;连夜为荷兰籍归侨从厦门的士上找回装有贵重物品的提包……队长郭韶翔带领全体民警忠诚履职,无私奉献,赤诚为民,塑造人民警察新形象。漳州老百姓无不称赞:“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110”、“110是人民的保护神”。
  1992年,省厅在漳州芗城召开全省公安防暴队、治安民警队建设现场会,学习芗城的做法。从1993年起,“漳州110”以“团结、拼搏、务实、奉献、创新”的精神,践行“快速反应,维护治安,甘当公仆,服务群众”。领导以身作则,叫响“向我看齐”,“重点工作干在前,深入调查做在前,有了困难抢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带头“以队为家,廉洁自律,一心为民,严格执法”。他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义务廉政监督员,设立服务跟踪卡;对违规行为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思想认识不解决不放过,全体民警不受教育不放过。为铸造钢铁队伍,“漳州110”对岗位职责、工作准则、警察风纪、廉政建设等都作出规定。新民警上岗前,进行一个月的封闭式强化训练,每周六集体学习,开展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教育,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把严格训练不怕苦、做好工作不怕累、为民办事不收礼、秉公办事不徇私、对待群众不生硬、依法办案不违纪、生活作风不生邪、忠于职守不误机、及时汇报不误事、遇有危险不退缩、服从领导不顶撞、遵守队章不违规的“十二不”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线,履职突出“快”、“实”、“细”三个字。“漳州110”以出色业绩赢得人民赞誉,受到省市各级表彰,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1996年5月,省厅发出《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漳州110学习的决定》;7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漳州110”“人民的110”荣誉称号,并下发文件号召全省各行各业向“漳州110”学习。8月,公安部在漳州市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肯定“漳州110”坚持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并重、探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110报警服务台与巡逻警察有机结合的经验。1997年11月,国务院授予其“人民的110”荣誉称号。随着形势的发展,“漳州110”从初期治安巡逻中队,逐步扩编升格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巡警大队、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增至80人,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对荣誉,“漳州110”在“荣誉面前找差距,赞扬声中查不足”,大队领导发挥排头兵作用,制定“四抓四促”(抓点滴促养成,抓养成促作风,抓作风促纪律,抓纪律促战斗力)措施。同时,坚持“战训合一”,实行“基本技能日日练、合理编组帮带练、业务理论总结练、重点课题攻关练”,开展体能、散打、查缉战术、游泳、武装越野、擒敌技术等基本功训练。开展重点课题的实战模拟演练,从“看”、“跟”、“问”、“查”、“抓”入手,促使民警理解业务快、到达现场快、询问情况快、通报警情快、组织围捕快、判断情况准,提高民警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犯罪能力。
  1998年,“漳州110”推动并参与社会联动,发挥“龙头”作用。1999年,“漳州110”制定《110报警服务台社会联动转接程序》、《110报警服务台参与社会联动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接出警程序、文明用语、文明举止和服务项目。他们拓宽服务领域,构筑“漳州110”与青年志愿者服务网络,与部队医院共建“漳州市酒精中毒救治中心”,与中小学校共建青少年维权岗……通过共建和帮扶活动,促进城市和警队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
  为维护路面治安,“漳州110”以快制快,打击路面犯罪。他们实行全天候、多方位、不间断的巡逻方式,形成以执勤岗亭为点,以警车巡逻与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徒步巡逻为线,以巡逻警务区为面,与“网格式巡逻”、“针对性盘查”、“打防结合型勤务”相结合的新勤务机制,并因时、因地、因情弹性布警,实现“盯得准、查得实、抓得住”的目标,提高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
  为适应新形势,“漳州110”坚持科技强警,加强装备建设。大队由原来的徒步、自行车巡逻为主发展到以汽车、摩托车巡逻为主。拥有摩托车、巡逻执勤汽车、指挥车、手持对讲机、车载电台、卫星定位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便携式电脑),开通“漳州110”网站,基本达到办公自动化、装备技术化、管理规范化。2004—2005年,“漳州110”利用资料库,护送400多位迷路老人安全返家。还通过收集信息进行情报信息研判,为查获各类案件提供线索,带破一批案件。
  从1997年11月国务院授予其“人民的110”称号起至2007年,“漳州110”共出处警192717起,处置各类刑事、治安案件47057起,抓获涉案嫌疑人43339名;接受群众求助82598起,调解纠纷63062起,收到锦旗、感谢信、表扬信10066封(件),拒礼拒贿60多万元。大队先后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等诸多省(部)级荣誉称号和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郭韶翔等一批先进入物。
  “特别能战斗刑警队”——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0世纪90年代,侨乡晋江经济腾飞,外来人口大量涌人,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增多,刑事案件每年以500~1000起的增幅飙升。面对严峻复杂的治安形势,晋江市公安局刑侦科推行刑警分片包案责任制。1994年12月,晋江市公安局成立刑警大队,又在原有基础上推行破案探长负责制,实行“打背包办案”,即凡遇有凶杀或暴力性案件,无论何时何种天气,刑警们都打起背包进驻案发现场,在附近的空闲民宅、村(居)委会或工厂企业会议室打地铺,投入侦查工作,直至破案(被喻为“背包精神”)。
  1996年,晋江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直属刑警大队的5个责任区刑警中队,在辖区派出所派驻刑警探组,形成覆盖全市的刑侦网络。刑警大队以提高刑警素质为基础,以量化考评为手段,把人事制度改革和刑侦工作改革配套实施。1997年8月,实现“侦审一体化”,由刑侦部门从立案、侦查、破案、提请逮捕到移送起诉,一包到底。刑侦机制改革后,从办理刑事拘留至报请逮捕平均天数从1996年26.4天/人,缩短至5.9天/人。是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2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167起;摧毁犯罪团伙462个,查获团伙成员1922人。由于该大队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措施有力、工作高效,所以被当地群众称为“神探”。
  1998年起,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加大对刑事技术建设的投入,购置多波段光源等先进器材设备,建立法医检测室,在5个责任区刑警中队建立痕迹、照相室,使责任区刑侦技术组基本达到三级技术点的要求,具备一般现场勘查的能力。是年,该大队破获刑事案件508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810起,分别比上年多破1153起、643起,特别是攻克“3·28”磁灶盗窃百万元现金案、“8·20”金井特大杀人劫车案以及中央主要领导批办的“6·5”抢劫杀人案和烧死32人、烧伤6人的“9·21”陈埭裕华鞋厂特大纵火案等一批大要案,充分展示了攻坚克难的能力。该大队连续3年保持人均破案数全省第一。1999年5月,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8月,被国务院授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荣誉称号。
  2000—2005年,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围绕“保持走前列、实现新突破,打造‘晋江刑警’新形象”的目标,不断探索队伍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新模式。大队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弘扬“背包”精神,只要辖区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都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与民警们同打地铺、同吃同住,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对新调入或录用的民警进行“背包”精神的集中教育,指派一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老民警帮带,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背包”精神。根据现实斗争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大队推行“一所一队”建制,实行大队和派出所双重领导。大队建立数字化情报资料室,实现计算机联网,保证情报信息快速查询、查证。2002年上半年,青阳、陈埭等辖区连续发生数起歹徒尾随银行取款储户并实施抢劫、抢夺案件。专案组经过60多天的侦查,辗转四川、湖北等地追捕,抓获涉案人员13名、破获此类案件16起,带破一批其他刑事案件,案值114万多元。为提高刑侦大队战斗力,晋江市公安局为其购置现场勘查车、紫外线观测系统等技术设备,建立法医、理化实验室。2003年1月7日,民警利用多波段光源提取作案人员的指印,经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甄别,仅用4小时就破获该市龙湖辖区福兴集团一起价值13万多元的黄金首饰被盗案。8月10日,池店镇发生一起雇车抢劫杀害摩托车工案件,技术人员通过指纹远程查询比对系统,认定遗留在现场的指纹系1月5日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所留,从而破获此案。2004年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以来,晋江市公安局建立“五长必到、四个统一”的指挥保障机制,即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长、责任区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及时赶到现场,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同时,实行统一调度警力、技术装备、车辆和经费。一旦接到命案警情,各警种快速反应,落实快出警、快勘查、快走访、快审查、快追捕的“五快”措施。是年,全市破获的33起故意杀人案中,在7天内破获的占一半;月平均侦破并办结命案5.4起。
  6年间,该大队共破获刑事案件26056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6746起,年人均破案数39.5起,破案总数与人均破案数继续位居全省同级刑侦部门首位。大队共破获杀人案件191起,先后攻克“99·8·9”恒安集团副总裁一家4口被杀案、“99.12.26”内坑持枪抢劫银行53.9万元案、“2001.7.13”英林持枪抢劫50万元案、“2004·5·29”池店两名中学生被绑架杀害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案件。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大队下属有25个单位和专案组立集体一、二、三等功。
  “人民满意的派出所”——石獅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于1994年5月组建,派出所辖区位于石狮市中心繁华区域,客流量大,企业多,商店多,外来人口多。
  凤里派出所建所之初,正是石狮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之时,辖区案件多发,治安形势复杂,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该所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一方面抓防范强基础。通过不懈努力,辖区治安逐步好转,持续稳定。凤里派出所重视探索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抓治安的新路子。他们在互联网上开设派出所警务网站,设立社区治安宣传栏,编发《平安在线》月刊、《平安宝典》、《社区安全防范手册》和《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手册》,开通安全防范电话语音提示服务,推出平安扑克牌,与泉州电视台《法制连线》栏目联合定期制作防范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2002年5月,派出所在全市率先推行“十店联防”制度,组织相邻的十来家商店、宾馆、酒店的保安,参加治安联防,并组织专职巡逻队,每天不间断巡逻。他们注重指导治保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规范化建设,配合街道组建一支40多人的保安巡防队,10个社区都建立护区队,组织开展步巡、自行车巡、机动车巡,在重点部位设立3个岗点、3个执勤点,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密度,编织起一张严密的治安防控网,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凤里派出所用“民力无穷”破解“警力有限”的难题,把保一方平安的基础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仅2003年,辖区各群防群治力量共提供线索68条,协破案件72起,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调解各类治安纠纷235起,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多元。该所依靠科技手段,在全省首次开发并运用派出所基层基础综合信息系统,建立派出所信息中心,在复杂部位、重要路口安装监控报警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保证一有警情就能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有效地遏制了路面犯罪。他们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整治行动,2001年至2003年,辖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同比分别下降5%、7.7%、8.9%。凤里派出所坚持把社区警务工作作为民警主业,深入开展人户访查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行业场所的访查,严格检查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整改治安隐患。当地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凤里派出所成为群众心中的“平安品牌
  凤里派出所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提出“执法就是服务,在执法活动中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从办证、接警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入手,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他们提出“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在户籍办证等日常工作中,一个窗口一个民警一次性办结;推出网上服务、预约服务、查询服务、登门服务、回访服务、代办服务等六项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便利;投资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办证服务厅,变“高台封闭式”办公为“低台敞开式”服务,配置中英文电脑触摸屏、填写示范柜等服务设施和便民用品,让百姓享受到宾客式的服务。他们制定和兑现“零门槛、零距离、零投诉”的服务承诺,每位民警每月都为民做几件好事。他们开展以“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和“警民心连心”为主题的服务社区活动,在落实上级便民举措的同时,主动推出服务企业十项措施,把亲民爱民便民利民融入各项警务工作中,派出所逐渐成为石狮市一块服务“品牌”,民警也成为古街凤里“最受欢迎的人”。
  凤里派出所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在全省率先推行治安案件公开处理制度,设立治安案件公开裁决(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律师、村居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参加,把案件从受理到裁决(调解)的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该所还与石狮醒狮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协作关系,律师事务所每周六安排律师到派出所法律咨询窗口,免费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群众的咨询,平时应邀参加派出所对案情疑难或复杂的治安案件的公开调解活动。2003年10月,凤里派出所针对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和损坏财物,虽经多次公开调解双方当事人仍不断上访的案件,邀请律师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人协会和居委会干部参与调解,终使双方达成共识,达成和解协议。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经济活跃的繁华闹市,凤里派出所始终把铸造忠诚警魂、确保队伍纯洁作为立所之本,把教育训练作为强警之道,铸牢执法为民保平安的思想根基。该所共建立、完善42项规章制度,以铁的纪律约束队伍,领导带头,党员示范,在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所民警长年扎根基层,以所为家,无私奉献,日均在岗时间十多个小时,两天值一次夜班,节假日坚守岗位加班加点。全所上下朝气蓬勃,争先创优蔚然成风,多人立功受奖。
  1998—2007年,该所先后立一、二、三等功;获全国公安系统“人民满意基层单位”、“一级公安派出所”、全国青年文明号、“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2005年8月,该所获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
  “模范戒毒所”——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
  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成立于1997年。创建初期,困难重重,所长陈溪河带领民警艰苦创业,自己动手平整土地,搬运砖头修建病房,开荒种树绿化环境,在条件十分简陋、警力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开始强制戒毒工作的探索实践,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到戒毒工作中。
  戒毒所成立时,即定位为爱心育人的特殊学校、科学救治真情感化的特殊医院和特殊监管场所。为此,戒毒所坚持“建过硬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让人民满意”的思路,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抓作风促行风,以标杆作用带动队伍,以法规制度规范言行,以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在正规化建设中锻造一支团结奋进的戒毒队伍。先后制定“四严禁”(严禁值班睡觉脱岗、严禁私自调班、严禁接受当事人物品、严禁私自与戒毒人员家属联系)、《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警务公开》等50项规章制度。编发《民警工作手册》,让民警言有依据、做有标准,廉洁自律。戒毒所还建立每月岗位考评和每日值班考评制度,将从严治警落到实处。为减少戒毒人员的吸毒欲望,激励其抵御毒品的斗志,所领导带头戒烟,全所民警自觉行动,并将禁烟规定和岗位考核挂钩,成为无烟戒毒所。
  该所以“拯救吸毒人员、净化社会风气、造福千家万户”为己任,以“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争创一流、人民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在戒毒管理工作机制创新中闯出一条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和劳动康复相结合的戒毒新路。他们建立“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六查”(监管场所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重大节日全面查、发现问题及时查、重点病室仔细查、入所时人身物品彻底查)和“六必谈”(戒毒人员人所时必谈、出所前必谈、情绪波动时必谈、亲友会见后必谈、办案人员提讯后必谈、戒毒人员之间有矛盾纠纷必谈)的工作制度,并坚持把热心、诚心、爱心、耐心和细心贯穿于戒毒管理工作的始终,以科学的方法实施身心兼治,以真挚的感情和炽热的爱心塑造戒毒人员的人格,成功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1997年7月,一位台商带着有3年吸毒史、曾在台湾戒毒中心戒毒12次未能脱毒康复的亲属来所戒毒。其人所时全身浮肿、面无血色、四肢布满针眼,几乎找不到血管,浑身遍布因自残留下的各种伤痕,还患有乙肝、性病等多种传染病,民警、医生针对其病情,制定周密的治疗方案,对其吐血、无法进食等症状,采取对症下药、矫治心理等科学的治疗方法,使其身心都得到治疗。经医生的精心治疗和民警的细心呵护,其终于脱毒康复。
  针对戒毒人员不同时期心理特征和思想变化,该所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召开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戒毒人员的建议和意见,鼓励他们为戒毒所的发展出谋划策,从心理上让他们体会平等和尊重,从而增强其人格自尊和抵御毒品的自信。该所还与漳州师范学院合作,在所内创立漳州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通过大学生与戒毒人员面对面的谈心交流、文艺联欢、游戏活动等方式,启发引导戒毒人员坚定戒除毒品的信心和决心。
  为巩固戒毒成果,避免戒毒人员重蹈覆辙,该所建立出所帮教制度,成立16个帮教小组,确定600多个帮教对象,民警挂钩帮教,常年跟踪回访,使他们保持操守,不再吸毒。同时,帮助500多名生活无着的戒毒人员联系工作,挽救近2000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平和县一小学领导因好奇吸毒被强制戒毒半年,在医生和民警的精心治疗帮教下康复出所。该所协调有关部门,使其重新走上课堂。他不负众望,远离毒品,勤奋工作,于3年后又重新当上校领导,并深怀感激之情,多次主动来所现身说法,帮助戒毒人员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信心。该戒毒所重视开展禁毒宣传教育,2000年6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及毒品危害教育的主要场所。该所民警不仅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宣传禁毒,扩大禁吸戒毒工作的社会效果,还建立漳州戒毒网站,把戒毒服务网络向社会延伸,并开通24小时戒毒电话热线,为群众询问有关戒毒事项提供服务。
  戒毒所着眼于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不断改善戒毒人员的居住环境。2003年,该所筹措资金新建一座宾馆式的自愿戒毒楼,进一步改善强制戒毒区环境和设施,新建图书馆、健身房、娱乐厅,丰富戒毒人员的文体生活,病房由通铺改为1人1床,病室改为6人单铺,人均面积增至6平方米,每个戒毒病室都安装热水器、彩电,设立亲情电话,为戒毒人员营造“四个一环境”(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一个怡人的文化环境、一个有序的生活环境),给戒毒人员一个温暖的“家”,使戒毒人员在优美而温馨的环境中陶冶情操。境内外慕名前来戒毒者越来越多。
  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建所11年来,共帮助3000多名戒毒人员脱毒康复。同时,创下戒毒所无事故、民警无违纪和戒毒人员脱毒康复率100%、戒毒人员家属满意率100%的“双无双百”佳绩,多人立功受奖。该所连续三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强制戒毒所”,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诸多荣誉。2005年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4月30日,被国务院授予“模范戒毒所”荣誉称号。
  “爱民固边模范边防派出所”——宁德市公安局三都边防派出所
  宁德市公安局三都边防派出所驻守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辖区海陆面积159平方千米,海岸线30千米,港澳口33个,岛屿16个,有20个行政村、115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7万人,养殖从业人员1.2万人,各类船舶1500多艘、渔船民1900多人。辖区流动人口多,进出船舶频繁。巨大的海产养殖回报,吸引了来自日本、韩国,香港、台湾地区、广东省及福建省省内的养殖户纷纷来此投资兴业。三都澳迅速形成了以海产养殖为业、流动人口聚居的海上渔村。
  三都边防派出所自觉把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保障服务工作就跟进到那里”。1998年初,该所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在渔排集中、案件多发的青山海域创建全国第一个海上警务区,开通全国第一个海上110,建立起快捷高效的管理、防范、打击、服务四位一体的治安管控网络。海上警务区实行“三防”(人防、物防、社防),坚持“三管”(对养殖区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口建档管理、对渔排统一编号管理),突出“三快”(接警快、出警快、处警快),规定5海里以内现场10分钟、10~20海里现场30分钟赶到现场处理。不到半年时间,该所就摧毁了8个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并依法惩处38名渔(海、港)霸,有力打击了海上违法犯罪活动。
  1999年5月,公安部边防局在宁德召开推广三都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区经验现场会,对该所“经济发展到哪里,保障工作就跟进到那里;治安热点在哪里,管理工作就跟进到那里;人民需要在哪里,服务工作就跟进到那里”的“三个跟进”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该所边防官兵牢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在公安边防管理工作中创新具有边防特色的群众工作方法,让辖区居民平安、有序、放心地生产、生活。三都边防派出所官兵把“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事”作为日常功课,每个渔村设立联系点(报警点),在港口挂起“有困难找边防”的公告牌,向渔民公开承诺:有难必帮、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案必办。对外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公开办证(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公开治安案件承办情况和处理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台频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警务区设立办证窗口,方便偏僻渔村和出海作业的渔民办理船民证、户口簿和船只年审。接待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事后有回声。同时,安装简易广播,每天向渔民播放天气预报、每日新闻,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定期开办海上自护自救常识讲座。官兵们开展“送法上船”、“送法到排”、“送法人户”、“送法进村”等活动,先后召开普法专题会议46场、举办普法宣传53场,印发普法宣传单1.3万多份。警务区内划分若干责任区,警务区官兵发动、组织群众参与海上治安管理,发挥养殖户的治安联防互助作用,各人做到“守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船、看好自家排”。1999年5月13日午夜,霞兴56号货船满载4000多袋化肥在养殖区附近海面与一艘运载水泥的货船相撞。三都边防派出所官兵赶到事发海域,组织30多条大小船只和100多名群众抢险,奋战一昼夜,用肩扛手提把4000多袋化肥和几十吨水泥搬上岸,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都边防派出所不断深化“三个跟进”做法,开展“以诚为先促发展、以实为基保稳定、以信为本得民心”的为民服务工程,推动勤务机制改革,创建海上安全文明社区。根据辖区海域、养殖网箱的分布情况,将整个海上养殖区实行分区划块标号管理,将渔排统一编号,钉上防锈门牌,使各块之间有大小进出水道,渔排之间有特殊“路标”,来往船舶和人员路线清晰,既方便群众的生产作业和日常生活,也大大提高海上警务区接处警效率。该所自主开发应用“海上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等软件,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动态管理。2001年3月,公安部督捕的一名杀人犯罪嫌疑人,藏匿在海上养殖区,不到两天就被发现抓获。警务区还建立健全船舶申报登记、临时挂牌、划段停泊和快艇晚上出海“电话报批”等制度,做到人有证、船有簿,证簿一致,进出有序,实现由船及人的管理,防止利用船舶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落实群防群治工作,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聘请调解员和帮教员到海上社区调解中心、帮教中心工作,实现群众矛盾纠纷自我排查、自我调解、自我消化,有效形成管理合力。
  在维护海上社区治安稳定的基础上,三都边防派出所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活动,适时对群众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定期举行升国旗仪式,开通“海上广播站”,建立“海上阅览室”和鱼病测报咨询中心,邀请有关专家举办各种新技术讲座,成立“海上希望工程基金会”,与地方教育部门共建一所“海上社区希望小学”。针对海上养殖区经济纠纷发生率高、群众涉法问题多的状况,该所主动联系人民法院,以海上警务区为依托,建立海上巡回法庭,及时消除矛盾隐患,解决海上社区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同时,组织已取得地方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6名警官,建立以边防警官为主体的“海上法律服务中心”,全天候无偿为群众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2001年6月23日,一艘香港籍万吨货轮脱锚后撞进三都养殖区,造成2364个网箱毁坏,100多家养殖户纷纷驾小船把香港货轮围住,一场群体性涉外事件一触即发。“法律服务中心”的边防警官及时赶到,教育疏导群众,勘察拍照取证,为日后养殖户获赔600多万元提供了证据,取得了主动。
  三都边防派出所官兵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建立海上流动服务窗口,推行预约办证制度,解决海上养殖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他们自带相机,上门为群众采集居民身份证相片,想方设法为群众节省费用,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该所牵头组织成立军警民联动海上120救助网络,解决群众“看病难、医疗难、救治难”的问题。他们协调各方,建起海上自来水厂,铺设海底电缆,建起海上移动基站,开通防鱼病、防台风的“两防”服务热线,接受咨询,发布信息,减少损失。安全、文明、和谐的治安环境促进了海产养殖业迅猛发展。1999年至2005年的7年间,三都海产养殖各类网箱从1万多箱增长到12万多箱,年产值从1亿元增长到15亿元,利税1.8亿多元,成为全国最大的大黄鱼养殖基地和海上渔货交易中心。三都海上养殖区被评为“全国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
  从建立海上警务区至2005年,三都边防派出所辖区各类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查破率100%,持续保持辖区平安、社区稳定的和谐局面。派出所官兵出海执勤航程3.8万多海里,抢救遇险船只1320多艘5500多人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500多件,被群众誉为“保护神”、“活妈祖”。三都边防派出所先后数十次被部队和地方各级表彰,并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2005年“八一”前夕,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三都边防派出所“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建军节前夕,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三都边防派出所“爱民固边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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