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内宾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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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内宾警卫
分类号: D631.1
页数: 5
页码: 202-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内宾警卫工作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变化。自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公安机关即开展警卫勤务工作,为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做出贡献。在不同历史时期,警卫工作的形式和范围有所调整,但始终以确保领导和重要目标的安全为核心任务。
关键词: 福建省 内宾警卫 历史沿革

内容

1949年8月24日,省厅成立,随后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建立并陆续开展警卫勤务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治安复杂、敌我斗争尖锐,全省县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均配备专职武装警卫人员,实行随身警卫。这一时期,全省处于巩固新生红色政权的特殊时期,警卫人员均由部队担任,公安机关实行业务指导。
  1953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镇压反革命和内部肃反工作的胜利,社会治安好转,因而撤销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随身警卫。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省委委员和地、市级以上主要负责人及首脑机关办公地点、居住地的安全警卫工作。省委委员以上领导人到基层及社会情况较为复杂的沿海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时,一般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警卫工作。
  1955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省委决定收缩警卫界限,取消首长随身警卫员,原来警卫人员的职能由秘书、驾驶员担负,同时撤销部分特殊化警卫措施,在警卫形式上以便衣为主。
  1956年5月,省厅成立警卫处,下设首长、外宾、点线三个科。随即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警卫基础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首长随卫、住地警卫,加强警卫据点等建设,统一规范警卫勤务工作。
  1958年10月至1959年10月,是全省公安机关警卫工作紧张繁忙的一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十周年,慰问前线官兵,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办领导人、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人及解放军三总部首长,先后组团来“福建前线”视察、慰问。其中省部级以上领导人130人,军队将军75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16批次60多个剧团,5000多名艺术家、文艺工作者前来慰问前线军民。全省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落实保密措施,发动组织广大群众、基层干部和民兵,加强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避开炮击时间,精心安排,确保首长到前线视察、慰问团慰问演出的安全,圆满完成各项警卫任务。
  1960—1963年,省厅先后两次召开全省警卫工作会议,贯彻公安部制定的《警卫工作细则》,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明确警卫工作的原则、要求、界限和分工,制定《战时警卫工作方案》。1964年3月,省厅又制定《关于党和国家领袖接待警卫工作方案》,对全省警卫业务建设、紧急情况处置、警卫人员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警卫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警卫机构被撤销,警卫人员被审查、调离或下放,警卫业务资料、训练器材、警卫设备等遗失殆尽,导致警卫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这一时期,警卫工作由军管会负责。
  1974年,省委决定恢复公安机关警卫机构编制。1975年6月,省厅警卫处正式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调离、下放的警卫人员陆续调回,还接收一批军队转业干部,重新组建警卫队伍,开展警卫勤务工作。
  1978年12月,公安部召开全国警卫工作会议,下发《警卫工作细则》。1980年3月,省厅召开全省警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安全警卫工作。根据规定,省厅取消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的随身警卫,安全保卫工作由其秘书、司机兼管;省领导到边远山区、复杂地区检查指导工作,由当地警卫部门酌情派人随卫;切实改进警卫形式,做到轻车简从、自然缓和,避免形式森严、人海战术,对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不采取影响正常营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做法。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闽视察工作次数增多。1982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到福建省视察工作,期间,途经5个地、市,深入16个基层单位,行程1400多千米。警卫任务既要求“轻车简从、联系群众、轻松自然”的形式,又要求确保绝对安全。公安机关依靠治保组织、基层群众做好警卫工作,确保了中央领导考察工作顺利完成。
  1983年,根据《全国警卫工作座谈会纪要》,公安机关加大警卫工作改革力度。10月25—27日,国家主席李先念、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先后乘专机抵闽视察工作。公安机关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自然环境,采取分段、分地区包干,责任到人的警卫责任制,达到轻车简从、隐蔽精干、外观缓和、方法灵活的效果。同时,利用现代通信设备,当警卫对象突然改变路线计划时,及时调整警卫部署。
  1984年,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卫任务比较繁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等17批次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抵闽视察工作,还有少数民族参观团、各民主党派考察团等22批次1950人来福建省参观、考察、游览。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基础设施的改善,警卫对象的行程路线发生很大变化,由以往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走一线,变为沿海至山区跑一圈。据此,省厅发挥各地市公安机关的作用,保证警卫对象在各地视察、参观、游览等活动的安全。
  1989年,省厅警卫处完成警卫任务276批次756人次。是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一行抵达福建视察。出席“古田会议60周年”纪念活动后,到漳州、厦门、福州视察经济特区、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公安机关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轻车简从、艰苦朴素、联系群众、万无一失”的要求,车队只用4辆车,行进时不亮警灯、不拉警报,全程只有两位省主要领导陪同,到一个市视察时,当地只来一名领导陪同,警卫人员、新闻记者都减到最低限度,车队经过繁华街道、复杂路线,布置少量交警、路线警卫和现场执勤,警卫工作朴素自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视察点不清场、不干涉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为中央领导联系群众提供便利。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专门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宾馆逐步对外开放,路线警卫、现场警卫工作也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1990年2月,省厅召开全省警卫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严格各项警卫措施,确保警卫对象安全。根据福建省特殊区位,每逢重大警卫任务,省厅事先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警卫措施,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1990年11月3日,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到厦门视察,4日,厦门市即发生看守所5名犯罪嫌疑人集体越狱事件,为保证领导视察的安全,公安机关立即协调改变视察路线,加强住地、视察点的警卫措施,确保安全。
  199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发的《警卫工作规定》,下发《福建省警卫工作细则》(简称《细则》)。《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对警卫界限与规格、警卫领导机关及职责作明确的规定;对路线、住地、现场,随身警卫及紧急情况处置的原则、方法、措施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是年,省厅以《细则》为依据制定《福建省警卫工作规划》,推进全省警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一行抵闽,先后到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等地调查研究国有企业、农村农业、稳定物价及发展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等问题。在厦门与台商座谈经贸合作时,电台、电视台即时播出,公开首长活动情况,增加警卫工作的难度。对此,公安机关发挥警卫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点线面结合,严密部署,加强近身护卫措施,使总理在与台商座谈中,警卫形式自然,与会者十分满意。
  1996年,根据全国第九次警卫工作会议精神,省厅党委邀请各地市党政秘书长,参加全省警卫工作会议,共商加强和改革警卫工作大计。会议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警卫工作措施。是年,省厅部署开展警卫安全措施大检查,并下发《关于加强警卫基础工作的意见》,落实警卫安全保障。
  1999年,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田纪云、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抵闽视察工作;同时“9.8”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洽谈会、“古田会议70周年”纪念大会等大型活动举行,警卫任务繁重。仅省厅警卫局就完成各项警卫任务达151批次。公安警卫部门加强整体部署,精心组织,超前规划,突出重点,强化随卫,始终以“万无一失”为立足点,圆满完成各项警卫任务。特别是时任国家副主席胡锦涛来闽视察的警卫工作,时间十分紧迫,警卫部门接受任务后,全力以赴短时间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胡锦涛一行视察活动安全顺利。
  2000年4月,省厅制定下发《福建省高速公路路线警卫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各地市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交警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高速公路沿线的安全警卫工作。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来闽视察工作。公安机关改进路线警卫工作,在加强道路巡查和交通疏导的同时,大胆压缩执勤警车,执勤警车不配警灯,不用警报,控制喊话,道路交通采取疏导与管制相结合的方式,尽量缩短道路管控时间;在线路选择上,坚持多走人流量和交通道口相对较少的路线,以减少对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尽量缩小车辆受管制范围,实行以疏导为主。这些措施有效缓解确保安全和警卫形式之间的矛盾,使首长视察活动气氛轻松自然,场面井然有序,出现一幕幕中央领导人与人民群众和谐相处、融洽交流的感人场面。
  2002年6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下飞机后,连夜驱车300千米赶往建宁县重灾区视察工作。公安机关从接受任务到首长专机着陆仅隔2个多小时,而且首长在莅闽活动的22个小时里,行程近千千米,警卫任务准备时间短,节奏快,路线长,尤其是专机着陆机场时间事先不能确定,给警卫工作增加很大难度。省厅接到任务后,立刻启动应急措施,就近调动和部署两路警力,立即分赴专机可能着陆的两个机场待命。当公安警卫人员及时到达机场时,温家宝副总理的专机刚好着陆,安全工作及时高效,确保首长视察工作顺利进行。
  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期间,先后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闽视察。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各个级别警卫任务49批次。是年,省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闽期间安全警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使警卫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2004—2005年,来闽视察的警卫对象数量大幅上升。全省公安机关警卫部门提前介入,提早安排,细化部署,强化责任,始终以确保警卫对象安全为中心,做好“两严格”(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抓好安检)、“一加强”(加强针对性措施)、“一服务”(服务海西建设)工作。在每批次警卫勤务中,按照工作程序和岗位责任制要求,严密部署,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警卫对象安全。期间,江泽民、罗干、吴官正、吴邦国、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闽视察,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克辉先后7次来闽视察,警卫部门均严格按警卫程序部署实施警卫勤务,圆满完成安全警卫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公安机关做好随卫工作,确保安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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