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海上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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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海上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46
页数: 4
页码: 163-1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海警部队自成立以来,积极加强海上治安管理,严格履行堵截偷渡、缉私缉毒、维护海上治安等职能。
关键词: 福建省 海上治安管理 违法犯罪

内容

1982年6月30日,福建省成立海上公安巡逻大队。1985年,改称为武警福建省总队海巡支队。1988年,福建省恢复武警边防总队体制后,改称海警支队,归属省公安边防总队领导。1996年初,扩建为三个支队。海警部队成立后,与各边防支队相互配合,严格海上治安管理,履行堵截偷渡、缉私缉毒、维护海上治安、保卫沿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领海主权等职能,在打击海上走私、偷渡、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开展海上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执勤执法
  随着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海上治安问题增多。1990年,海警支队加强海上治安管理,破获1起假币案,收缴假人民币240万元。1992年4月,海警支队破获1起毒品走私案件,缴获海洛因4799克,“五四”式手枪1支。10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沿海社会治安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查“三无”船舶。1993年,先后两次开展以反偷私渡和整顿海上治安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海上统一行动。
  1994年3月,海警支队三大队进驻厦门,担负起福建省南部海区的公安边防保卫任务。7月,海警支队在闽江口黄歧附近海域查获一艘“三无”铁壳船,破获1起海上抢劫大案,抓获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26名,缴获全自动步枪2支、子弹56发。1996年12月,福建公安边防部队海警船艇首次在公海与日本海上保安厅交接中方偷渡船只和偷渡人员。1997年5月,海警一支队在闽江口川石海域守候近20小时,截获“浙台渔19号”轮,缉获“双狮地球牌”海洛因7箱175千克。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海上治安管理任务,建立海陆结合、力量集中、反应迅速、处置及时的快速反应机制,1997年8月,海警一支队借鉴“漳州110”的经验,结合边防海警部队海上执勤特点,开通“海上治安报警服务台”(即“海上110”)。之后,海警二、三支队相继开通“海上110”。
  1998年,福建省海警部队先后开展查处“三无”铁壳船、打击走私等专项行动。2月22日凌晨,海警一支队“海上110”接到香港“水晶号”油轮在闽江口遭持枪分子劫持的报警后,迅速派遣巡逻艇出击,将歹徒全部截获。
  1999年,福建省海警部队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打击走私小额成品油、打击走私“橄榄船”和反偷渡专项行动。6月,海警二支队在石狮沙堤湾截获一艘名为“黑金刚”的铁壳船。这是福建省海警部队首次使用14.5毫米机枪火力,在海上截获的高速橄榄形走私船只。同月,海警一支队在福安查获一艘国内最大马力(8部主机、9600马力)的走私“橄榄船”。7月,海警三支队在厦漳东旋东南附近海域缉获一艘走私“橄榄船”,查获走私“555”牌香烟1300多件,案值500万元。此系福建公安边防部队在打击“橄榄船”行动中首次人赃俱获的成功战例。8月,海警三支队“海上110”官兵在辖区浅滩海域截获“闽连渔0036号”偷渡船、偷渡人员173名。
  2000—2002年,福建省海警部队严厉打击偷私渡、毒品走私、贩卖假币等活动。2000年7—8月,海警三支队连续查获2起毒品案件,分别缴获摇头丸1131粒和冰毒13630克。2002年5月,海警一支队“海上110”在闽江水域查获16个集装箱货柜的走私进口汽车配件及割顶小汽车,案值120多万元。年内,截获偷渡船2艘、偷渡人员57人。
  “海上110”开通后,海警部队启动以快制胜,维护海上治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的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形成接警、指挥、处警一体化、多功能的快速反应体系。“海上110”开通至2003年7月,福建省海警部队“海上110”报警服务台累计接出警1000多次,处置各类海上治安案件300多起,查获走私案件530多起,查获偷私渡案件31起,破获贩毒案件和海上抢劫案件10多起,缴获赃款赃物折值1亿多元;救助海上遇险船只195艘,营救遇险船员258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为更有效地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和满足渔船民求助服务的需要,福建省海警部队相继加入地方110社会联动网络,与地方20多个涉海部门建立联勤联动关系,签订打击走私、偷渡、海上搜救、医疗救护、保护航标、保护海洋渔业秩序等十多项工作协议,形成执法合力,对海上治安实行综合治理,并完善船艇巡逻待机、联合执法等制度,从而提升“海上110”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服务社会的效率。
  2003年,福建海警部队加强海上巡逻防控,并与地方联动,及时制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9月,海警一支队“海上110”在闽江快安水域制止两艘运沙船员发生冲突的事件,经过海警官兵与当地水上派出所联动,使两艘运沙船的纠纷得到妥善处理。10月,海警一支队与福州公安边防支队联动,破获闽江口海上系列抢劫案,摧毁连江县琯头镇川石村重大海上系列抢劫团伙。海警一支队与福州公安边防支队和地方公安部门共同研究打击、防范闽江口海域抢劫犯罪的措施,每天派出两艘船艇在闽江口附近海域巡逻待机。
  2004年7月,海警二支队联合福州、泉州边防支队协同破获走私冰毒大案,缴获冰毒56.18千克。11月,海警三支队与厦门海事、港务、救助、120、公安机关和驻厦部队等12个单位,联合举行厦金海域处置海上突发事件演练和海陆空立体医疗急救演练。
  2005年,福建省海警部队加大与海事、渔政、水政、航标等海上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年内共开展联合执法50多次,特别是对非法采沙、破坏航标和电炸鱼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海上治安日趋稳定。6月,平潭碗樵海域发现“碗礁一号”古沉船和大量文物,引起附近部分渔民私自打捞和哄抢。为保护国家文物,海警一支队及福州公安边防支队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在辖区各村张贴通告,劝阻、制止渔民进入警戒区,并查获私自打捞和贩运沉船文物案件10多起,查扣私捞文物1188件,查获一批涉案船只和人员。此后,在其周边的宁德、莆田等地附近海域也陆续出现渔民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的现象,海警二支队及宁德边防支队及时对非法打捞活动进行查处。11月,海警二支队在莆田湄洲湾盘屿附近海域,连续查获5起非法打捞海底古瓷器案件,缴获古瓷器2263件。
  二、救助服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台轮停泊点的建立,台轮、外轮、远洋货轮在福建省海域往来频繁,海难事故也有所增加,海警官兵奋力抢险救灾,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998年1月23日,台轮“日盛号”因机器故障失去动力,只能在海上漂泊,船上人员陷入险境,海警一支队“海上110”官兵在8、9级大风的恶劣条件下,冒着生命危险,跳上“日盛号”轮船营救,船上人员安全获救,台轮被拖到港口抢修。
  1999年1月,海警一支队“海上110”官兵在福州闽江口七星礁附近海域,成功营救出因触礁被困于一艘马耳他籍万吨轮上的23名中外籍船员。4月,“闽江110”报警服务船挂牌成立,“海上110”服务范围向内江内河延伸。5月,福鼎籍“鼎航30号”货船在南日海域触礁倾覆,“海上110”官兵及时赶赴事发地,救出9名遇险船员。
  2000年4月,海警一支队“海上110”官兵在宁德七星列岛附近海域营救“闽霞渔1458号”失火渔船及船上的9名船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7月,海警二支队在湄洲岛附近海域救助300多名因船只触礁遇险的泉州惠安籍香客(多为妇女、儿童)。2003年2月22日晚,海警三支队“海上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东山海域作业的一艘渔船上有9名船员误食河豚中毒,生命垂危,支队立即启动与当地120急救服务联动机制,带领120急救人员一同出海救助,解救中毒船员。2004年2月14日,福州马尾一码头附近江面一艘近千吨的“鸿通168号”运砂船发生火灾。海警官兵冒着生命危险,将两枚已被烤得发烫的液化气罐扔进江里,经过海警官兵和港监、海事部门人员两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大火被扑灭,11名船员化险为夷。4月13日,福州“永德胜168号”货轮在闽江金牌门水域触礁,货舱进水,13名船员生命堪忧,经海警官兵及时抢救,船员和货船安全脱险。
  为加强与各县市的联系,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各海警支队将16艘船艇冠取地方名,如“武夷山号”、“石狮号”、“连江号”、“海沧号”等。福建是台风多发区,海警部队主动与省气象台签订气象信息服务协议,及时掌握海上气象和台风动向,在台风来临之前,为辖区渔船民和渔排提供相关信息。
  为探索海上治安管防新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实现管理服务窗口前移,2004年5月,海警一支队在海警35011艇开展全国第一个“海上巡逻执法艇”建设试点。执勤船艇履行派出所的部分职能,发挥船艇灵活机动、快速反应的特点,初步建立“执勤到哪里,执法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新型执法服务模式。为让一些危重病人和受伤船员能及时得到救治,该支队“海上110”率先组建首支海上医疗救护队,为每艘“海上110”巡逻艇培训三名医疗救护队队员,配备急救包、氧气瓶和急救药品,并完善船艇流动药箱建设,派出军医上渔排巡诊,定期提供免费体检。海警部队与地方联动单位的联勤联动,建立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配合,集接警、指挥、出警、处警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实现由“单警种作战”向“多部门协同联动”、“单一型管理”向“全方位服务”的转变。
  2005年,福建省连续遭受强台风袭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福建省海警“海上110”官兵全力投入驻地抢险救灾。8月,因受台风“珊瑚”影响,厦门市海沧区东埔村、东瑶村内积水平均1米多深,低洼处达3米多深,许多群众被洪水围困。接到求助电话后,海警三支队官兵立即展开救援行动。经过近5个小时的奋力营救,130多名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第19号强台风“龙王”于10月2日登陆福建,滞留时间长,危害严重。当日22时许,海警第一支队接到福州市鼓山镇洋里中下村群众被洪水围困,部分房屋开始坍塌的求助电话,即派出抢险救灾突击队迅速赶到受灾地点。绝大部分群众被安全疏散后已是3日凌晨2时许,这时,海警官兵听到微弱的呼救声,即寻声而去,发现两位老人在一栋土木结构的二楼呼救。官兵迅速冲进危房,当将老人背出不到十米,危房即全部坍塌。在抗击强台风“龙王”期间,海警一支队官兵连续六天不间断抢险救灾,转移、营救群众800多人。
  建立“海上110”联动系统,使福建省海警部队的勤务机制得以创新,服务内涵不断拓展,管控能力稳步提升。2003年8月至2005年12月,福建省海警部队“海上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200多次,妥善调解处理海上纠纷十多起,抢救海上遇险船只30多艘,抢救遇险人员1200多人,为国家和渔船民挽回经济损失4500多万元并查处偷私渡、走私等各类案件500多起,总案值1亿多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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