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公安派出所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26
颗粒名称: 第七节公安派出所建设
分类号: D631
页数: 7
页码: 92-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1998年期间,对公安派出所建设所做的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建设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省基层派出所新民警增加较多,缺乏正规培训,基础建设不足,全省35%的派出所无电话,72%的派出所无自己的办公用房。1990年,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在公安派出所开展创“达标”活动的报告》,以全面加强派出所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内容的创“达标”(1993年改称“规范化”)派出所活动,在全省由点到面开展。各级党委、政府把创“达标”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帮助公安机关解决实际困难。省、地市、县公安机关制定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实施。5年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派出所建设资金达1.6亿元。全省1078个行政公安派出所,有951个达到规范化要求,其中省级规范化派出所482个。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发生根本性变化。83%的派出所拥有了自己的办公用房,绝大部分派出所有了电话和摩托车,77%的派出所有了汽车、无线电基地台,80%的城市派出所配备了电脑,警用必备装备得到改善;同时,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提高了派出所维护治安的能力和服务水平。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市的市区派出所全部实现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并推向前台办公。派出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951个达到规范要求的派出所,配有所负责人2077名,其中副科级991名。同时,警力向基层倾斜,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培训后优先充实到基层,全省新充实到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达500多名。公安机关对派出所所长和民警普遍进行培训。派出所进一步健全党团组织,完善政治学习、内务管理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并设立民警监督台、“两公开一监督”公告栏,聘请一定数量分布在社会各行业的群众为警风监督员。这一期间,派出所民警为民办好事实事26万多件,得到群众送的锦旗、牌匾近4000面。创建活动激发起派出所民警工作热情,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94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治保会工作的意见》,加强治保会建设。治保会配合公安派出所在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组织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村镇)活动、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检查、消除灾害事故隐患、帮教轻微违法人员和劳改劳教释解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5年,省厅提出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摆在与打击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继续抓好派出所建设,进一步把基层基础建设和防范工作引向深入。各地公安机关逐步改变派出所大部分警力围着案件转,防范管理等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把派出所工作重心从打击破案为主转到以防范管理为主。5月,省厅在厦门市召开全省派出所建设工作会议,决定再用5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以强化派出所基础业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公安派出所”活动。此后,各地普遍把派出所“创优”活动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推进改革。
  1996—1997年,各地把“创优”工作作为年度派出所工作重点,探索改革思路。省厅总结推广厦门市公安局实行派出所长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的做法,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派出所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1996年,省厅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以民警责任制为核心的派出所工作机制,稳固基础,保一方平安。各地探索推进派出所勤务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有的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目标量化分解,严格考评;有的打破警种分工,落实警务区民警负责制;有的采取警务责任区与专业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混合制开展工作。同时,各地普遍开展以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为主的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以此带动管理防范工作的全面开展。是年,全省近半数的派出所进行改革,划定责任区段,确定责任区民警。至1997年的两年中建成安全文明小区、乡村3900多个,分别覆盖城市、农村人口的25%、15%。
  1998年,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初步形成四种勤务模式:在大部分城区和城关派出所实行一区一警、全面负责,一些治安管理任务重的派出所建立治安专业队伍,专司治安管理工作;在少数县级城关实行派出所、刑警队、巡警队联勤制度;在郊区和农村派出所实行警务分片包干制;少数地方实行责任区民警和刑警警务搭档制,进一步落实民警责任。是年,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不断加强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挥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年内,全省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村镇的覆盖面达到50%和30%。是年,全省派出所破获和协助破获的刑事案件占破案总数的43%。
  1998年,公安部下发《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的通知》,省政府即批转省厅提出的创建工作意见,各地公安机关贯彻实施,着重在提高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推动派出所队伍建设。三明市公安局在市区派出所开展群众评选“满意派出所”和“不满意派出所”活动。有的市县精简机关,充实派出所警力;有的结合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民警上岗资格评议制、聘任制、岗位轮换制、末位淘汰制,增强队伍活力。省厅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创满意派出所活动的开展。是年,省厅制定下发派出所工作考评、管防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主要工作任务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指导。在考评过程中,上下结合、内部考核与民意测评结合、指标与实效结合、奖惩结合,力求科学合理,推进工作。是年,省厅举办省级优秀公安派出所示范培训班。各地也采取岗位练兵、以老带新、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派出所民警全员培训工作。
  1999年11月,全省治保工作会议召开,交流总结治保工作经验,宣传治保人员先进事迹,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会上表彰治保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51名。3年间,全省基层治保组织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6万多条,协助查破各类案件近5万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近4万名,并化解大量民间纠纷。是年开展的“追逃”斗争中,派出所在群众支持下抓获的在逃人员占全部抓获数的40%。由于刑事案件高发,治安形势严峻,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专项行动接连不断,基层有限警力疲于应付,长期超负荷运转,一些地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仍未改变。
  2000年,省政府、省纪委把公安派出所列入民主评议行风的部门之一。这一措施推进了派出所的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和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办案、窗口建设、服务态度、队伍形象等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加强窗口建设,推行派出所领导接待日、警务公开、办事预约、上门服务、办案回执等便民、利民的制度和措施,开展警务督察,并走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聘请廉政监督员,听取意见建议。省厅和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作用,激励争先创优。省厅每年评选表彰省级人民满意派出所和派出所民警,特别优秀的推荐公安部表彰。
  2001年,全省开展“百所工程”建设,以等级评定为手段,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加强派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厅下发《全省加强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确定100个治安复杂、任务繁重或基础比较薄弱的派出所作为建设重点,派出一批骨干到重点联系的派出所挂职担任副职领导,加强指导,抓重点带一般,抓试点推面上。是年,公安部出台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省厅制定下发《福建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是年,全省公安派出所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各地围绕公安部长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查摆思想观念、执法行为、纪律作风、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开门整风,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结合贯彻公安部30条便民措施,提出多项为民服务、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是年,省委、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后,省厅制定下发《关于社区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全省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检查、指导。年内,各级公安机关继续解决基层派出所警务保障不足问题,先后下拨补助派出所经费3000多万元,解决无房派出所42个,下拨派出所警用汽车100多部,下派880名民警到派出所工作。
  2002年,全省继续把“百所工程”建设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举措。省厅修订等级评定标准,把派出所执勤执法规范、执法质量考核、装备配备标准、民主评议行风及社区警务建设等纳入考核范畴。省厅和各地公安机关均建立领导与基层派出所联系工作制度,厅党委委员多次深入挂钩所调研指导。是年,省厅在福州、厦门两市开展社区警务建设试点,抓民警责任区的调整和社区民警的配置,并在516个社区建立统一规划的社区警务室,为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奠定基础。根据社区民警的职责,结合辖区实际,细化职责任务,分别制定《社区民警工作职责》、《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社区警务服务承诺》、《社区民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社区民警搭档制、定期接待制、弹性和错时工作制、案件回访制、办事预约制和考评机制、倒查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构成社区警务运行新机制,并树立一批样板派出所。年内,全省评定二级派出所210个、三级派出所521个、四级派出所447个、五级派出所8个,并推荐上报公安部参评一级派出所13个。在公安部多次召开的全国性派出所工作会议上,省厅均作经验介绍发言。各地涌现出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责任区民警,受到公安部和省厅的表彰奖励。但公安派出所在基础业务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派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其警务保障措施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措施未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执法环境亟待改善,非警务活动频繁,警民关系尚不和谐;基层警力紧缺、培训机制滞后、经费严重不足;基层民警任务重、压力大。
  2003年1月、4月,省厅先后召开公安派出所工作暨社区警务建设福州现场会和派出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跟上社区改革的步伐,建立适应新型社区的警务运行机制,并分类指导,培养和建立不同类型的工作典型。是年,全省统一规范派出所基础台账、警务公开内容和便民利民措施,各地加强对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的监督检查。7—9月,为推动派出所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对部分派出所明察暗访。查访表明,基层派出所通过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推出许多便民利民措施,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派出所整体形象改观。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有:相当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省厅要求实行统一规范的警务公开内容;个别单位和个别民警仍然存在粗暴执法问题,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意识不强;一些派出所值班脱岗、脏乱差,内务管理和所容所貌亟待加强。对此,省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派出所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加强督促检查,为派出所解决一批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004年,省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治保会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入户访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解决派出所无办公用房问题的通知》,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执法执勤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加强派出所建设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年内,全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规范统一派出所外观标识工作和等级评定工作。全省城市1089个社区全部设立了警务室。是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省厅会同省综治办制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把推进社区警务建设作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7月,省厅下发《福建省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对社区警务构建、工作制度、安全防范、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提出规范要求。在社区警务室建设中,各地公安机关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降压。同时,采取措施,警务前移,重心下沉,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工作从基层抓”的氛围。各地制定社区民警入户访查制度和任务指标,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熟悉人口情况,做群众工作。许多地方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和“零发案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2005年,各地继续着力解决派出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省市县各级财政均投入经费,解决派出所办公用房等建设资金和急需装备等问题。是年,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通知各市拨出596个编制名额,解决不足5人的派出所警力问题。年内,各地本着有利于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保一方平安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的“三个有利于”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形成城区“几室一队”,边远农村“中心所”,交巡警、派出所联勤,派出所、刑警队分设等模式,派出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至年底,全省城市的社区警务室达1100个。一些地方还把社区警务建设向农村延伸,建立警区、警务室、执勤点,民警“驻村入户”,方便群众。针对群防群治队伍种类多、分布广、管理分散的情况,各地整合社区资源,组建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治安保卫队伍,承担巡逻、守护等治安防范工作,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治保会、社区内各单位和物业公司的协调配合,推进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各地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发现引导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形式。福州市组建社区保安巡逻队,厦门市组织维护社会治安青年志愿者队伍等。不少地方还结合实际,引导建立妇女禁赌会、社区禁毒队、老人护村护路队、义务消防队、普法宣传队等群众性组织,提升社区防范水平。是年,37个派出所被评为一级派出所,254个派出所为二级派出所。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城市中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社区建设需要的警务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以落实社区民警职责任务为核心的勤务方式、工作规范、考核评比和警务保障等制度,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省厅决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社区警务室和优秀社区(责任区)民警。期间,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先后被公安部、国务院命名表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
厦门市
相关地名
福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