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查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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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查禁取缔
分类号: D631
页数: 8
页码: 7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的禁娼、赌和淫秽物品的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治安管理

内容

一、禁娼、赌和淫秽物品
  20世纪90年代初期,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和赌博活动3类丑恶现象成为突出的治安问题,公安机关每年坚持不懈地组织规模不等的专项打击和查禁取缔行动,遏制其发展蔓延。1990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收容教育卖淫妇女暂行规定》,全省批准建立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龙岩和石狮8个收容教育所,对卖淫妇女开展收容教育及性病治疗工作。是年,为遏制“黄丑”现象,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扫黄打丑”电话会议,全省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各地及时查处大案要案。3月,石狮市公安局成立全省公安机关第一支专职扫黄队。省市工作队深入走私、制贩淫秽物品的集散地石狮市和连江县黄岐镇,协助当地政府“截流堵源”。经治理,两地“黄丑”泛滥状况明显改观。1991年,根据统一部署,全省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旅店业、公共场所管理专项行动和“扫黄打丑”统一行动,并实施闽、粤、琼三省打击取缔卖淫嫖娼区域性联合行动。各地公安机关重点整治易发生卖淫嫖娼活动的场所,重点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卖淫团伙头目及屡教不改的卖淫嫖娼人员。年内,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867起。1992年,针对卖淫嫖娼和传播淫秽物品活动从公开转入隐蔽,大规模清查难以奏效的情况,公安机关组织扫黄专业小分队,采取依法公开检查与秘密侦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在端“黄丑”窝点、查处大要案中发挥尖刀作用。扫黄专业队直接到一些“黄丑”现象突出的场所秘密侦查,获取证据,使“黄丑”违法犯罪的策划者、组织者和保护者防不胜防。省和部分地市公安机关相继成立扫黄专业队,协调、指导基层公安机关,查办督办重点案件,推动“扫黄打丑”工作的开展。
  1993年,针对部分地区一度出现以播放内部资料片为名,公开播放淫秽录像的行为,公安机关会同文化、广播电视部门组织开展打击查禁工作,短期内即刹住这股歪风。年内,全省查处制贩、传播淫秽物品案件914起,收缴大量黄色淫秽的图书杂志、图片照片、扑克牌和录像带。
  1994年,全省一些城市和沿海地区卖淫嫖娼和传播淫秽物品等活动重新蔓延,卖淫嫖娼活动在发廊尤甚。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会同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展“扫黄打丑”专项斗争和区域性专项治理,依法检查发廊、公共娱乐场所等,查处隐秘其中的色情活动。为方便群众举报,各地市公安机关均设立昼夜值班的举报电话,并加强舆论宣传,造成声势。是年,省厅和各地市公安机关督办的26起大要案相继告破。
  1995年,根据省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关于全面清理整顿电子游戏机市场取缔赌博机的通知》,各地有的以政府名义发布公告,有的请有关部门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有的邀请新闻记者参与清理整顿和查禁工作,通过新闻媒介,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查处非法经营者。整顿期间,勒令原批准开办的87家有奖电子游戏机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取缔26家非法开办的有奖电子游戏机点,收缴各类赌博机166台。同时,全省开展禁娼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在打击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犯罪团伙的同时,查处违法经营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4000多家,予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查封取缔。至1995年5月的5年间,全省各收容教育所收教卖淫妇女近7000人,为其中患有性病的4000多人进行治疗,治愈率100%。1996—1998年,全省公安机关结合“严打”斗争,采取公秘结合、点线面结合和治安大清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查禁取缔“黄丑”活动。同时,普遍加强业主、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培训,仅旅馆业即培训人员4万多人。1998年,省厅和各地市扫黄队统一名称为治安行动队,主要承办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卖淫案件,聚众赌博案件,制贩传播淫秽物品和盗版、非法出版等案件。对重大“黄丑”案件继续采取挂牌督办的办法,加大查处力度。但由于“黄丑”活动具有的顽固性、反复性,局部地区仍出现严重化趋势。是年,全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000多起,赌博案件1.6万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千余起。
  1999年,全省开展以打击走私、制作、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组织淫秽表演为重点的扫黄专项斗争。秋季,组织开展禁娼禁赌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与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发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卖淫嫖娼、制黄贩黄、组织淫秽色情表演、聚众及利用游戏机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省厅加强对各地办理重大“黄丑”案件的督促、指导,全省督办的32起案件,办结25起。
  2000—2003年,省内一些地方卖淫嫖娼活动仍未收敛,一些不法分子流动兜售淫秽物品,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卖淫嫖娼、赌博等“黄丑”活动也日益公开,电子游戏机赌博活动回潮。特别是“六合彩”赌博活动突出,仅2001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查禁治理行动中,即查处此类案件近万起;省厅专案查获的一起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经营“六合彩”赌博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期间,各地根据统一部署,开展以打击公开招嫖、容留卖淫、游戏机赌博及聚众赌博活动为重点的禁娼禁赌专项行动。全省查处卖淫嫖娼和介绍、容留卖淫嫖娼案件2万多起,查获卖淫团伙数百个;查处违反严禁淫秽物品管理规定的案件3439起,收缴大批淫秽物品;查处赌博案件10万多起。
  2004—2005年,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常抓不懈、露头就打”的方针,加强日常管理,查处“黄丑”案件。2005年,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禁赌1号”、“禁赌2号”行动,打击整治“六合彩”、公共娱乐场所及山头野外聚众赌博活动,查获赌博案件1.5万起,缴获赌博机4000多台及大批赌资。全国专项办挂牌督办的5起和省级挂牌督办的22起赌博大案均告破。同时,以查禁路边发廊、桑拿、足浴、按摩等场所卖淫嫖娼活动为重点,打击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各地整治重点区域、查禁网络色情活动、打击拐卖妇女到境外卖淫的犯罪活动。年内,全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和介绍容留卖淫嫖娼案件3000多起。
  二、禁毒
  1992年6月,省禁毒委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广泛开展禁毒宣传;省和泉州市在吸贩毒严重的南安市官桥镇召开万人大会,开展禁毒宣传动员,焚烧缴获的各类毒品,表达政府禁毒决心。9月,省禁毒委召开全省第一次禁毒工作会议,12月,下发《关于建立毒品案件的报告制度》、《侦查毒品犯罪案件的协作意见》,加强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1993—1996年,沿海地区吸毒现象呈蔓延发展之势,出现贩运毒品的“专业”队,结伙往云南、缅甸购买毒品返闽贩卖,有的城市开始形成毒品地下交易市场。闽东部分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突出,有的村庄甚至将其作为脱贫致富门路。以贩养吸和因吸食毒品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多。1993年,全省开展打击毒品犯罪行动,并开展禁毒宣传和调研。厦门市公安局初步摸底调查发现吸毒人员近3000人。霞浦县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一些台湾不法分子引诱、教唆当地沿海渔民吸食冰毒。1994-1996年,省市禁毒委在长乐市上湖村和莆田县埭头镇举行“国际禁毒日”焚烧毒品活动,教育群众远离毒品并检举揭发制贩毒品犯罪活动。1996年,全省严打第三战役期间开展禁毒专项行动。8月1日,省政府发布《禁毒通告》,敦促涉毒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各地随即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并列入管理。对吸毒人员交代和揭发的贩卖、吸食毒品案件的线索组织追查,依法取缔地下毒品市场、吸毒窝点。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按照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的规定,送省或厦门市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对强制戒毒后复吸人员,一律送劳动教养。年内,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0万株。宁德地区一些地方非法种植的罂粟虽经不断铲除,但仍铲而不净。
  1997年,省厅设立禁毒处,与省禁毒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担负指导各地缉毒、戒毒、禁种和禁毒宣传工作。是年,全省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组织收戒吸毒人员和破案会战行动。福安市、霞浦县开展铲除罂粟行动,一次性铲除罂粟原植物200万株。是年,全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1.2万多人,遍及9地市52个县市。
  1998年,全省实施禁毒宣传教育“五个一工程”(举办一次禁毒教育展览、出版一本禁毒教育读本、印制一套禁毒宣传图片、组织一次禁毒知识竞赛、举行一次禁毒晚会)。“福建省禁毒教育展览”在多个地市巡回展出,观众近40万人。年内,全省设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福清、晋江和石狮等7家公安强制戒毒所,还有省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戒毒大队及省自愿戒毒所、则徐戒毒中心、闽清自愿戒毒所、龙岩自愿戒毒所等戒毒医疗机构。但吸毒人数继续增多,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1.5万余名。一些地方形成的地下毒品分销网络,直接刺激吸毒人群的扩大。
  1999年,省禁毒委决定从当年虎门销烟首日(6月3日)至国际禁毒日(6月26日)期间,开展以禁毒预防教育为重点的“禁毒月”活动。各地禁毒部门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传媒,连续报道,形成声势。公安机关破获一批毒品大案,摧毁一批贩吸毒团伙,收戒一批吸毒人员。年内,开始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禁毒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拥护与支持。省人大代表、福州市鼓山涌泉寺方丈普法禅师倡议并策划千禧龙年除夕夜,在鼓山涌泉寺举行“敲世纪钟声,募禁毒资金”活动,国家、省禁毒办派员参加捐赠仪式,募捐禁毒善款71.8万元,捐赠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禁毒基金会、省禁毒办向鼓山涌泉寺回赠“支持禁毒、功德无量”铜匾。是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主管单位对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业开展专项清查,查明全省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逾百家,年均产销用39万吨。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加强管理和监控的措施。
  2000年,全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各地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探索经验、逐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地探索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路子,相继建立一批创建工作示范点。省禁毒办及时推广厦门市思明区、福州市马尾区、泉州市鲤城区等创建试点单位的做法,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公安机关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是年,全省在册吸毒人员达2.4万余名。
  2001年,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毒品问题严重的莆田县北高镇和龙海市白水镇及福安市开展整治工作,摧毁一批贩毒团伙和供销网络,铲除大批毒品原植物。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禁毒条例》。各地以贯彻执行该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10月,各地开展扫毒专项行动,清查公共娱乐场所8000多处、出租房2.3万多家,查获涉嫌吸毒人员4000多名,处理吸毒人员500多名,停业整顿35家公共娱乐场所。11月,公安机关清查福州“尖叫”迪吧,当场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吸毒人员74名,予以强制戒毒67名,缴获摇头丸、氯胺酮、大麻香烟等多种毒品,依照《福建省禁毒条例》,对迪吧总经理处以治安处罚,并吊销迪吧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年,“福建禁毒”互联网站开通,向全社会宣传禁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毒品预防有关知识。
  2002年,全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扩散,吸毒群体扩大,吸贩摇头丸的现象在沿海城市中屡禁不绝,并向内地和农村蔓延。对此,各级公安机关持续不断地对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歌舞厅、夜总会、迪吧等进行集中清查和重点整治,打击制贩、服食摇头丸等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毒的158家歌舞娱乐场所予以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或取缔等处罚。对涉毒问题突出的莆田市北高镇、龙海市白水镇等4个地区挂牌整治。龙海市白水镇与村委会、派出所与重点户签订禁毒责任状,逐级落实禁毒工作,基本实现镇内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宁德市各级党委、政府把禁种铲毒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年内铲除罂粟18万株,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2003年,全省开展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利剑”扫毒专项行动,省厅派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导。各地将戒毒出所人员纳入帮教对象,作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重要措施。年内,各地新登记吸毒人员3600余名。
  2004年,省委、省政府批转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禁毒工作着力“打‘重头’、控‘势头’、堵‘源头’、抓‘苗头’”。各地普遍建立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将禁毒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是年,省禁毒办建立禁毒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首次禁毒新闻发布会。各地公安机关不间断地开展禁毒工作,并结合重大节庆安全保卫工作和全国开展的扫毒专项行动,集中收戒吸毒人员。年内,全省收戒吸毒人员4761人次,查处聚众吸食新型毒品案件100多起,抓获吸贩毒人员1300多人。
  2005年,全省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各级党委、政府把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担任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地以青少年、无业人员、流动人口、公共歌舞娱乐场所业主、从业人员和在押在戒吸毒人员为重点,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实效。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查获公共娱乐场所吸毒案50起、吸毒人员近千名,查处涉毒公共娱乐场所600多家,责令停业整顿64家,取缔2家。
  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完善,一些人受利益驱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增多。全省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配合工商、质监、烟草、卫生等部门,开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整顿集贸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工作,打击犯罪活动。1999年,漳州市公安机关组织“打假”行动,查处制假案件数百起,捣毁制假窝点数百个,破获制贩假香烟大案,案值数千万元。翌年,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下发《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的意见》。
  2000年,全省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与工商、质监部门配合,投入“打假”联合行动。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公安机关查办生产拼装伪劣汽车、冒牌生产名牌运动鞋等大案及各种制假售假案件200多起,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制假售假案件近500起。12月23日,在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假”行动中,揭开石狮市生产销售伪劣汽车大案黑幕。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打假”挂牌督办第一案。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活动时间长。在省政府和公安部直接领导以及多省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配合下,福建公安机关攻坚克难,破获全案,查扣伪劣拼装汽车383辆,审查涉案人员百余人。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惩处一批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涉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打假”行动中,少数违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为保持打假联合行动的高压态势,2001年1月17日,省厅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在打假联合行动中的暴力抗法违法活动的通知》,通报发生在福清、闽侯和泉州的暴力抗法事件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属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对暴力抗法违法犯罪嫌疑分子依法惩处。
  2001—2002年,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全省确定漳州市、泉州市和福州市为重点整治地区,着力打击制售假烟、拼装汽车和生产销售假冒名牌运动鞋等违法犯罪活动。漳州市针对本地制售假烟、非法拼装农用运输车犯罪突出的问题,确定5个县(市)为重点整治地区。省厅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大案挂牌督办。重点地区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通过边打、边整、边改,扭转经济秩序混乱局面。泉州市公安机关以侦办石狮市特大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汽车案为切入点,规范机动车拆解、修理业。2001年,全省查处制假售假案件580起,其中案值百万元以上的23起。2002年,各地公安机关与烟草等部门协作,开展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侦破案件、惩处犯罪、摧毁网络为突破口,破获此类案件361起,摧毁一批制假贩假犯罪团伙和制假窝点,收缴假烟3.2万件、大型卷烟机等制烟机械400余台、烟丝烟叶588吨及大批制假原辅材料。2002年,各地还根据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与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商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动作,打击各类危害集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地注重宣传工作与打击查处并举,把普法教育和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相结合,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协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各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先后配合药监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农业、工商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配合盐业部门开展打击盐业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查处非法行医案件。虽然本省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经历年打击,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由于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投资少、见效快”的暴利驱使,一些制假分子仍顶风作案,其手段越趋狡猾,活动更加隐蔽,特别是云霄县境内的制假活动呈明显回潮,并向周边蔓延。年内,各地公安机关查获制售假烟案件1900余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45起,侦破74起,捣毁制假窝点480个,收缴假烟13100件,烟丝、烟叶770多吨,大型卷烟机、彩印机、制丝膨胀设备百余台(套)及大批制假原辅材料。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与烟草、食品卫生、电信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打击各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省厅召开打击制售假烟专项工作现场会,挂牌督办案件,督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并派员与烟草专卖部门组成联合“打假”队,进驻制假重灾区云霄,跋涉深山密林,铲除隐秘其中的制假窝点,不惧威胁利诱,长期坚守在“打假”一线。是年,各地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手机市场“打假”、伪劣建材“打假”等专项整治工作,查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00多起。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化卷烟“打假”工作,突出打击、铲除制售假烟网络。省厅从各地治安行动队抽调警力,与烟草部门组成联合“打假”队长驻漳州,遏制以云霄县为重点的制贩假烟活动。年内,全省缴获大型卷烟机械380多台,成品假烟近5万件及大量原材料。
  是年,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安机关配合卫生等行政部门,开展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取缔非法行医场所200多个,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7起,没收大批假冒医疗器械和假冒伪劣药品。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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