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打击走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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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16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打击走私犯罪
分类号: D631
页数: 5
页码: 43-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走私

内容

20世纪90年代,福建沿海走私活动仍突出,给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1990年,沿海地区公安机关在加强边海防治安管理的同时,开展打击走私区域性会战。省厅和福州市公安局对香烟走私集散地福清县新厝乡东澳、大澳、峰头3个村实施大规模清查行动,缴获走私香烟5000多箱,以及小型电台、对讲机等走私通信工具。省厅获悉石狮市走私分子运送走私香烟货款至福州的线索后,一举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走私香烟赃款380多万元。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走私贩卖枪支大案,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冲锋枪4支、手枪14支、子弹700多发。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案件390起,案值9600多万元,同比倍增。
  1991年,全省公安机关把打击香烟走私作为重点,海上抓、岸上堵、陆上查。行动中,对武力抗拒的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平潭县南海乡南中村走私分子向公安民警投掷燃烧物、土炸弹,驾驶大马力渔船撞击缉私船,公安民警在负伤和鸣枪示警无效之际,果断毙、伤数名走私分子,缴获香烟831箱。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贩私案件256起,缉获走私物品总值1.06亿元。
  1992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沿海社会治安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厅组织开展以“查团伙、打蛇头、反走私”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期间,查获走私案件36起,其中一起为香港、台湾走私分子和境内不法分子相勾结,雇越南籍“平定号”货轮进行走私的大案,缴获彩电635台、摩托车部件1440箱。省公安边防总队组织沿海各支队开展反偷私渡反走私的海上统一行动,查扣“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76艘,高速摩托艇4艘,破获一批走私案件。年内,查获海上走私案件231起,缴获走私物品总值逾亿元。
  1993年,针对部分沿海地区走私活动蔓延的趋势,省厅和沿海地市成立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及边防部门加强重点海域巡逻、大姜案的查处工作。随着法人走私案件的增多,走私物品中化工原料、纺织原料、钢材等生产性原材料增多。是年,泉州公安边防部门查获香港走私分子勾结境内不法分子利用洪都拉斯籍货轮走私小汽车19辆。福州市公安局查获香港一公司伪造湛江海关印章,骗取免税转关,将大量螺纹钢走私福州,案值2400万元。厦门市公安局查获香港不法分子走私家用电器案,案值逾千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查获走私案件131起,缴获枪支5支、汽车75辆、黄金95千克、文物1214件、海洛因等毒品近90千克、假人民币逾百万元、香烟8800多箱及大批电器。虽经一段时间的打击和整治,但由于境外走私集团幕后操纵,勾结境内走私团伙,海上接货、岸边运送、陆上销售等一条龙隐秘运作,且大陆公安机关不能到公海缉私,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无法有效监控,沿海船舶管理、海上治安管理工作依然薄弱,反走私斗争形势严峻。
  1994年,根据省政府指示和《福建省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方案》,公安边防部门实施打击湄洲湾地区走私、贩毒等违法活动的海上统一行动,查扣高速摩托艇等6艘,侦破走私贩毒案件2起。各边防支队均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行动。宁德公安边防支队组织开展整治海上治安行动,泉州公安边防支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海上走私专项斗争,查获走私录像机、对讲机、轿车等物品价值300万元。厦门公安边防支队查获台湾走私分子利用洪都拉斯籍“欧利吉特纳”号货轮走私的香烟2600多箱,案值450多万元。海巡支队查获“闽晋渔5305”船,缴获大批走私香烟,案值500多万元。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案件58起,缴获汽车、电器、香烟等走私物品案值6280万元,毒品海洛因34千克,假人民币600多万元及大批黄色淫秽物品。
  1995年,公安机关针对走私汽车、摩托车犯罪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年内,全省查获走私汽车113辆、摩托车87辆。省厅和福州市公安局联合侦破一起境内外勾结走私枪支、弹药的大案,缴获制式枪支25支,霰弹枪等6支及子弹1500多发。厦门海关缉私艇在莆田县平海码头缴获走私香烟2600多箱。
  1996—1997年,随着市场需求变化,法人走私案件频发,走私物品中除香烟、汽车、生产性原材料外,成品油、移动通信设备等走私增多。1997年,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和宁德地区公安机关查获涉嫌走私电脑主机及配件700多套、电梯配件140件案件,案值1300万元。在福鼎市沙埕港一油库码头查获巴拿马籍“叁洋壹号”油轮装载4700吨轻柴油非法走私入境。走私分子打着“小三通”的幌子从事台湾货物(以下简称“台货”)走私活动。公安边防部队加强对走私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渠道的情报调研工作,并在重点海域、港澳口设立监控系统和海警部队GPS指挥系统等科技装备,提高对走私活动的发现、打击能力。各公安边防支队落实港澳口船只出海登记申报和返航报告检查制度。边检站逐步配备“电子眼”,重点加强对入出境船舶和服务员工的检查管理,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形成打击合力。两年中,全省公安边防部门侦破走私案件165起,案值1.36亿元。
  1998年,福建沿海大规模走私得到遏制,走私规模逐渐缩小,手段更加隐蔽,以“地下邮包”为主要方式的“台货”走私较为严重,成品油、香烟、汽车、冷冻禽产品等物品的走私屡禁不止。省厅下发《关于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刑侦部门把适时开展反走私统一行动和抓大要案查处工作相结合,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组织力量,快侦快破;对公安边防部门确定查缉的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组织数次反走私联合行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责任,把住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籍、过户审批关。1998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查获走私案件161起,缴获走私汽车139辆、摩托车419辆、成品油2500多吨、纺织原料400多吨、化工原料2400多吨、香烟14000多箱、食糖1000多吨及一批枪支、毒品,总案值9935万元。10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省厅成立专案组,对福州海关有关人员与有关单位法人、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采用伪造品名、以多报少、压低货价等手段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立案侦查,与福州市公安局合作深入调查取证,缴获大量赃款赃物。该案总案值2.67亿美元,偷逃税款5亿元。
  1999年8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纪委)、监察部会同海关总署、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组成中央“4·20”专案工作组进驻厦门,对以远华公司董事长为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立案调查。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巨大、案情甚为复杂、危害极为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省厅领导和百名民警参加专案工作。在历时20个月的专案工作期间,公安民警承担大量侦查、缉捕、预审及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看押等工作,出色完成任务。年内,全省侦破百万元以上走私大案174起(其中千万元以上9起)。公安边防部门在宁德漳湾码头查扣“苏鹏号”轮,装载的走私物品案值逾3000万元。福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承办中纪委交办的“12.9”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涉嫌偷逃税款逾千万元。
  2000—2001年,各地公安机关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相继破获一批走私大案。2000年,福州海关缉私局在侦查对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冲击较大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先后破获福清昌盛照相器材有限公司、康德摄影器材公司、华诚有限公司等三起以“多报少出”方式走私感光材料案件后,乐凯公司专门致信国务院,对福州海关缉私部门严厉打击走私感光器材、保护民族工业表示感谢。2001年2月后,福建公安机关承担中央“4·20”专案组移交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任务,省厅协调厦门、泉州市公安机关多次派员与外国和中国港澳警方合作,在近五年时间内,缉捕和从境外押回“4·20”专案在逃犯罪嫌疑人24名。
  2002年,海峡两岸间电子产品和假烟走私活动持续增多。沿海地区大规模、集团化的走私活动得到遏制,小规模、群体性、大范围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逐步猖獗,尤以小额成品油走私突出。走私团伙装备橄揽形高速铁壳船,可在各种恶劣气候下进行走私活动。对此,海关缉私部门实行常规巡航与机动巡查结合、封堵与查缉并重、海陆联动的缉私模式,加大对海上小额成品油走私的打击力度。福州海关缉私局重点把守闽江口、湄洲湾及平潭、闽东海域,同时与相关执法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打私合作备忘录》。9月,福州海关在中国领海、毗连区以外的专属经济区海域内,抓获正在过驳走私成品油的玻利维亚籍“幸运之星”号走私母船和福建籍“源达油1号”走私油船,查扣走私柴油1069吨,系海关系统在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会议以后查获的最大一起海上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亦是大陆缉私警察在专属经济区内依法打击走私的范例。
  2003年,福建沿海小额成品油走私活动蔓延。福州、厦门海关缉私局开展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厦门海关缉私局以走私成品油的团伙、“母船”和中介油船、油库及岸上联络人为打击重点,以石狮、晋江等沿海地区为重点区域,调集缉私艇值守成品油走私高发海区。同时,开展反走私法制宣传“七个一”(组织一次走访地方党政部门活动,召开一次宣传反走私活动座谈会,制作一个图片宣传栏、广告牌,编印一份普法宣传手册,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开展一次法律下乡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一次海上反走私演练)活动。年内,厦门海关缉私部门侦破走私汽车等案值逾千万元的走私案件6起,案值3.6亿元,涉嫌偷逃税款8200多万元。福州海关缉私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打击海上成品油走私、价格瞒骗以及非涉税走私等的专项斗争。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毒品、台货、香烟、成品油走私活动为打击重点的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缴获走私物品案值逾7000万元。
  2004年,福建沿海小额成品油走私活动明显减少,但商业瞒骗走私和冷冻海产品、禽副产品走私比较突出。受禽流感危机影响,大量来自美国、巴西等国的禽副产品囤积香港,其仓储能力饱和、商品积压。高额的仓储费用遂使一些走私分子将冷冻禽副产品向粤、闽沿海走私转移。对此,福州、厦门海关缉私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行动。福州海关缉私局在与厦门关区交界的湄洲湾海域,与杭州海关交界的三都澳海域,以及平潭岛、南日岛和其他重点沿海澳口、非设关码头,同时开展打击此类走私物品的专项行动,破获福州、长乐的一些渔业公司瞒骗海关走私冷冻海产品的案件。厦门海关缉私局以厦金水域、泉州沿海、漳州漳浦、闽粤交界结合部等走私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为重点,以打击走私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为主攻方向,实施打击行动。期间,查获海上走私成品油、台湾货物案件10起,缴获走私物品近百吨。
  2005年,公安边防部门加强边防支队、海警支队、边防检查站的协同配合,落实海上巡逻待机和陆勤巡查制度,对重点港澳口、码头、沿海突出部位落实监控措施,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船舶的动向。各海警支队增加出艇频率,扩大巡查范围。海上大规模走私基本得到遏制。是年,随着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剧烈变动和大陆成品油价格多次上调,台湾地区用于补贴当地渔民的渔业补贴用油为台湾与福建不法分子所利用。台湾走私分子通过向台湾渔民收购剩余补贴油证,到台湾石油公司购买后,向大陆走私分子贩卖。对此,福州海关缉私局加强对连江黄岐、福清、平潭和莆田湄洲湾海域的重点防控,连破三起此类案件。厦门海关缉私局打击厦金海域、关区南北两翼海上结合部成品油、香烟、台货等商品走私活动,破获海关缉私总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多起走私案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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