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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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1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分类号: D631
页数: 7
页码: 3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方面所做的努力。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经济秩序

内容

一、打击经济犯罪
  1990年,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承担,主要侦办走私贩私、制贩假货币、诈骗等类案件。1991年,为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力度,4个地市和7个县级公安机关在刑侦部门建立经济犯罪侦查专业队伍。
  1991-1995年,公安机关重点打击诈骗犯罪活动。1991-1993年,仙游县一些不法分子以外地驻厦门办事机构的名义,在厦门开办近400家贸易公司(当地人称为“熊猫公司”),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受害单位遍及多省份。1994年3月,省厅召开打击“熊猫公司”诈骗犯罪活动协调会。会后,涉案地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对所有承包、挂靠经营的企业、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对有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追回诈骗赃款;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外省市公安机关追捕在逃的“熊猫公司”诈骗犯罪分子,福建公安机关协助追捕;对因“熊猫公司”引发的案件,严肃依法查处;对由此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1993年至1995年1月,厦门、莆田两市公安机关自办和协办涉及“熊猫公司”的诈骗案件140多起,案值2亿多元。
  1995年5—7月,安溪县一诈骗犯罪团伙,假冒武警开办“厦门雄州实业有限公司”,以销售走私电器、摩托车为诱饵,高价骗销劣质茶叶。厦门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即调查取证,查明受骗单位涉及内蒙古、新、豫、冀、鄂、鲁、沪、浙、闽等省市区30多个单位,案值77万元。年内,全省破获走私、诈骗、制贩假币3类经济犯罪案件2709起,缴获大批赃款赃物。
  1996—1997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什么经济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经济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1996年2月,铁路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活动于福州火车站的特大制贩假火车票团伙案件,缴获假火车票23312张及印刷模板等作案工具。1997年3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香港亿成时企业有限公司诈骗省内11家外贸单位打包货款1.07亿元案件,抓获该公司负责人和涉案的农业银行福州市分行业务员、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等5人。1997年下半年,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诈骗犯罪案件547起,摧毁一批犯罪团伙,追回赃款赃物总值1426万元。漳州市公安机关查获制造假烟窝点20个,缴获制假机器和大量假烟及原材料,缴获大量假“片仔癀”中药、假茶叶,总案值逾千万元。这一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颁布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原来的15种增至104种。由于公安机关对新增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认定普遍缺乏经验,且同金融、财税、工商、海关、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制度尚未建立,打击工作滞后。
  1998—1999年,公安机关加快经济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对经济犯罪的对策研究,建立立案、办案制度,重点打击走私、骗汇、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活动。1998年,全省立经济犯罪案件3377起,涉案金额29亿元。1999年,立案同比有所下降,但涉案金额达34亿元。伪造增值税发票、信用卡诈骗犯罪突出,金融、财税、商贸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成为犯罪分子主要侵害目标。犯罪分子伪造各种票据、信用凭证等诈骗客户、银行,多为跨区作案。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息融资为饵进行诈骗。两年中,全省立合同诈骗案212起,案值逾2.8亿元。省邮电管理局等单位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偷逃税款5亿多元。大宗走私、骗汇、金融、涉税犯罪多为内外勾结作案,跨境跨区域作案日趋突出。1998年,公安机关侦办的多起骗汇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系香港居民,案发前即潜逃,逃避打击和追赃。本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把侦破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作为主攻目标,全力攻坚,破获一批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福清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人民币及大量日币、美元、港币的大案。厦门市公安局破获香港亨迪斯和新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办理进口业务为名骗取110万美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公安机关破获省邮电管理局等单位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并开展境外缉捕工作,主要犯罪嫌疑人由澳大利亚警方遣返到案后,从境外追回赃款678万美元。其间,公安机关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工商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打击骗汇犯罪的专项斗争。
  1999年,储蓄卡调包诈骗成为福建省继“熊猫公司”诈骗犯罪后又一突出的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均为安溪籍。犯罪嫌疑人通过邮件、电话、互联网等途径,以廉价走私进口的电脑、汽车、化纤原料等设饵,诱骗受害者把款打入储蓄卡,然后采取储蓄卡调包手段取走巨款。至2000年7月,此类案件已涉及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逾千万元。2000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此类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省厅加强协调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安溪县开展串并案侦查工作,破获一批诈骗大案。在一年半时间中,全省破获和协助外省办理储蓄卡调包诈骗犯罪案件368起,挽回经济损失750多万元。针对经济犯罪大幅上升,且呈现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侦破难度大的趋势,全省公安机关加大对经济犯罪大案的查办力度,先后破获“99·11·02”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4·21”贩卖假币案,“6·12”涉税案等一批案值巨大、危害严重的大案。年内,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005起,涉案金额达36亿元。是年,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省、地市和重点县(市)公安机关均设立经济犯罪侦查机构,专司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001年,全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省公安机关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第三条战线深入进行,针对本省经济犯罪特点,相继开展打击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涉税犯罪、利用虚假商品信息诈骗犯罪、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参与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等专项斗争。三明市公安局奋力攻坚,破获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非法传销经营的涉及数省市、涉案金额6亿多元的大案。是年,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持续增长,犯罪侵害面扩大,危害程度加剧。全省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46起,涉案总值50多亿元,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362起;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48起大案,破获41起。年内,破获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案件361起,捣毁制假窝点422处,收缴假烟3.2万件、烟丝烟叶588吨及一大批制烟机械、原辅材料。
  2002年,省厅筛选一批经济犯罪大要案挂牌督办,落实侦查破案和“追逃”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直接参与侦办,对系列案件加强串并案侦查和协调工作,对利用虚假信息、变造银行卡诈骗犯罪突出的泉州市、厦门市和制售假发票活动突出的福州市周边地区组织专项打击整治。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批大要案。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福州系列票据诈骗1.7亿元案、长乐漳港供销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30万元案等均告破。经过4年艰苦奋战,泉州市公安局破获骗汇大案,并从中破获刑事案件近百起,查清犯罪团伙非法骗购外汇24亿多港元;骗取银行贷款2亿多元人民币,虚假注册资本4.5亿多元人民币;追回赃款赃物总值1000多万元人民币,查封厂房、设备等价值人民币7000多万元。全案涉及5省15地市108家企业、20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案侦破中,参战民警在追捕难、审讯难、取证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锲而不舍,辗转取证,循线追踪,攻克全案。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687起,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67起大案破获66起。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等决定,出台一批服务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举措,普遍实行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南平市公安机关结合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会议精神,出台“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坚持报告报批制度,慎重查处企业案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保护企业合法生产”等“助商”新举措。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知名品牌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策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年,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与金融、财税、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假币犯罪、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利用假冒高科技产品进行系列合同诈骗、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协助28个省份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600多起,涉案金额达40多亿元。5月,省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单位通报两年严打整治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的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首次向媒体披露各地公安机关破获的15起经济犯罪大案。10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年内,全省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50起,挽回经济损失5.2亿元。2004年,破案3154起,挽回经济损失19.9亿元。
  2004年初,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0多个,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2起,缴获大量假冒、盗版的名牌商品、标识、图书、碟片及制假设备,涉案金额3700多万元。4—10月,全省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非法制售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各类涉税犯罪案188起,破案135起,涉案金额3.4亿元,缴获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8.25万份、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00份,为国家挽回税款3200多万元。5—12月,全省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20起,打掉“地下钱庄”14个,查获非法交易金额600多万元,冻结涉案银行账户89个,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破获各类金融票证犯罪案件197起,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7月,全省开展打击整治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刑事案件62起,缴获假证章9000多个及大批作案工具。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利用虚假信息诈骗专项行动,破获此类案件358起,摧毁犯罪团伙24个,涉案金额1500万元。
  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专项行动,以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厦门等市为重点地区,把侵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药品、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专用权,生产和销售假冒驰名商标商品,非法印制驰名商标标识和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侵权犯罪案件以及涉外侵权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象。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工商、烟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破获一批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起经济犯罪大案全部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24起经济犯罪大案破获23起。在此期间,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破获以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为首、使用伪造的JCB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案件,挽回和避免了信用卡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对此,香港信用卡风险管理(国际)委员会主席专门致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表示感谢。泉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1.1亿多元、受害群众4000多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把影响国家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为主攻目标,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保险管理秩序和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省厅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处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省公安机关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公安机关继续与省烟草专卖局联手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以云霄县为重点的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是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20起,涉案总值超过18亿元;破获案件3267起,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二、反假货币斗争
  福建省伪造、贩卖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只是偶尔发生,到80年代中期也仅限于少数地区。1990年,机制版假人民币开始出现,多系境外尤其是台湾大批量印制后走私贩运入境。此后,公安机关连破大案。省厅协调福州、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台湾不法分子勾结境内人员伪造、走私、贩卖假人民币的大案,缴获百元面额假人民币234万元。平潭县公安局在停靠东澳港的“金得利136号”台轮上查获假人民币601万元。厦门市公安局破获以两名台湾人为首走私贩运330万元假人民币的大案,缴获假人民币317万元、假美元2.34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伪造、走私、贩卖假人民币案件166起,缴获假人民币1200多万元,缴获数量居全国之首。
  1991—1992年,省内出现用高档纸复印和拓印的假人民币。平潭县、福清市和厦门市公安机关先后查获拓印假人民币的伪造点,抓获闽、粤、湘等省的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假人民币及纸张、图章等原材料、作案工具。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反假货币工作会议,省公安厅、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两年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制造、贩卖假货币案件295起,缴获假人民币近90万元、假美元55万多元。
  1993—1994年,省内伪造、走私、贩卖假货币案件上升,制假技术提高,伪造逼真。假货币品种有人民币、美元、港币、英镑、德国马克以及多种旧币,且数额很大。1994年,莆田公安边防部门在台湾渔船“新同发”号查获百元面额机制假人民币600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走私、贩卖假货币案件170起,缴获假人民币939.1万元,同比大幅度上升。由于走私制贩假货币的操纵、组织者均在境外,境外尤其是台湾黑社会组织制造的假人民币通过海路,不断运往广东、福建沿海,扩散到内陆,致使制贩假货币案件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1995年12月,公安部在福州召开粤、闽、浙、豫、川、滇六省公安机关打击伪造贩卖假货币犯罪工作座谈会。年内,全省共破获伪造、贩卖假货币案件225起。1996年,全省查获各种假货币数量达6431万多元,为历年最高。缴获物品除假币外,还有委任状、销售协议书等。是年,省公安边防总队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反映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破获百万元假币案的电视现场追踪专题片《三号在行动》,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这一时期输入福建的假币,有的是台湾不法分子通过渔船靠泊开放口岸走私贩运入境,有的是不法分子从广东陆路进入福建,亦有沿海渔民出海作业时捡到的。1997年,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从广东汽车走私贩运假币的大案,缴获假人民币377万元、假台币21万元。石狮市公安机关和边防部门先后收缴在台湾海峡捕鱼作业的渔民从海面捞起的两个内有100元面额计368万元假人民币的防水包装箱。泉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贩卖假人民币大案,缴获假币600万元。1994-1997年,福州铁路公安机关查获省内外旅客贩运假货币案件195起,缴获假人民币303万元、假美元逾8万元。1997年至2000年上半年,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公安机关破案多起,缴获百元面额假人民币1500万元。这些假币均系犯罪集团在台湾制造,海路运进,勾结境内犯罪团伙贩卖、使用。
  2000年,各地公安机关贯彻全国全省打击伪造贩卖假货币犯罪联合行动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行动期间,破获假货币犯罪案件280起,缴获各种面额的假人民币708万元及一批假美元。其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线索84条,从中破获假货币犯罪案件61起。
  2001年,福州、厦门、漳州、永安等市公安机关查获一批假货币大案,缴获假人民币490万元。2003年,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假货币犯罪攻坚战。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假货币案件25起,缴获假人民币78.47万元、假美元1.03万元。仙游县是假货币犯罪多发地,该县公安局连续四年开展打击和整治,破获假货币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缴获假人民币81万元。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大力追捕在逃人员,深挖假货币窝点,摧毁一批假货币的贩卖、贩运渠道和窝点,查获多起假货币大案。莆田市公安局破案缴获假人民币43万元。公安边防部队在福州火车站一招待所查获一贩卖假外币团伙,缴获48万美元假币,10万元面额的假美国有价证券980万美元。在对假货币犯罪活动不断打击的情况下,省内假货币犯罪活动得到遏制,发案率下降。是年,全省立假货币犯罪案70起。
  2005年,根据统一部署,全省深入开展打击假货币犯罪工作,各地确定打击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研究假货币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和打击措施,并继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举报犯罪,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年内,全省立假货币犯罪案92起,破获84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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