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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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0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打击刑事犯罪
分类号: D631
页数: 48
页码: 15-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公共信息网络犯罪、缉捕在逃人员工作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 刑事犯罪

内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社会结构发生变动,社会治安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刑事犯罪总量持续攀升,新的犯罪形态、作案手段不断出现,危害日益显现。
  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全省公安机关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犯罪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哪里问题”的原则,把经常性的侦查破案同统一行动、专项斗争等措施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声威,同时,将“严打”与严管、严防、严治相结合,不断提高打击效能。其间,全省实行刑事侦查工作改革,建立健全以责任区刑警队为基础的刑侦工作新机制,实现侦查和审讯合并,建立刑侦信息系统,开展刑警全员培训,加强内外部协作,开展与境外警方的办案合作,使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效能得到提升。
  第一节 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1990—1991年,针对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增多、台湾情治机关窃密和渗透活动突出、部分邪教组织和会道门活动猖獗的形势,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反渗透、反颠覆、反破坏的工作,竭力维护社会稳定。1990年,各地加强对年内发生未破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未破的重大积案,特别是对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等渗透破坏的案件(线索)的侦查(查办)工作。其间,查获一批沿海渔船民受台湾情治机关利诱勾引,贩卖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案件,缴获各种机密文件、内部资料近百份。1991年,莆田、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地公安机关开展反境外会道门渗透的斗争,破获一批境外会道门组织渗透案件。
  1992—1994年,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有数十个被遣返的私渡去台人员已被收买,并由此破获数起贩卖机密文件资料案件。1993年,全省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各地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运用各种侦查手段,集中力量快侦快破。1994年,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台湾会道门“天真圣宫堂”的重大渗透案件,并在《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予以揭露,明令解散,对点传师分别责令具结悔改,令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
  1995年,部分邪教组织在一些地方恢复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福州、厦门、泉州、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等7地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打击取缔专项斗争,取缔邪教非法活动点。年内,省厅确定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市为重点开展反渗透反破坏斗争。
  1996年,省厅根据查禁取缔邪教组织的指示精神,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发布通告,并先后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市及重点区、县检查指导工作。公安机关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基本查清邪教组织种类和为首骨干分子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活动点数百处,还依法制止一些宗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福州市和宁德地区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天主教地下主教、神甫和信徒群众的教育疏导和团结争取工作。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地市公安机关,对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策动建立的秘密联络点开展调查,对可能造成危害的非法活动及时予以制止。年内,厦门市公安局破获台湾洪门武当山总会非法成立“厦门分会”的渗透案件,对主要涉案人员依法治安拘留、没收非法所得,并遣送出境。是年,全省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沿海军事演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军事要地和主要交通要道的安全防范措施。福清、平潭两地公安机关,相继查获台湾、香港5人以记者身份擅闯军事演习区域,偷摄军事目标的窃密案件,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揭露。
  1997年,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解散天主教在福建境内的两个非法组织,妥善处理非法滥建的教堂、活动点,团结和争取广大受蒙骗的教众。石狮市公安局破获台湾会道门组织入境渗透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名,予以治安处罚,并遣送出境。宁德地区公安处、连江县公安局先后破获多起向台湾情报机关贩卖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重大案件。
  1998年,各地公安机关重点抓好情报信息工作,坚持打击取缔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防止邪教组织活动回潮蔓延,同时妥善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不安定因素,防止敌对分子插手利用,扩大事态。省委统战部、公安厅、宗教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宁德、福州等地市开展调研,制定针对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综合治理措施。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原则,对新发现的各种邪教组织活动,坚决查禁取缔,防止其发展蔓延。
  1999年,福建省明令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责令“法轮功”各辅导站、练功点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专案调查,及时查清“7·22”到省政府聚集、1998年10月围攻厦门日报社和“法轮功”骨干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等案(事)件。各级公安机关将同“法轮功”斗争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追捕负案在逃的“法轮功”顽固分子,打击制作、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的团伙和窝点,破获一批案件。针对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变换手法,大量炮制“法轮功”宣传品在福建境内传播的问题,省厅多次部署查缴“法轮功”宣传品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一批专案相继告破。2002年,全省公安机关针对台湾情治机关的情报窃密策反活动和邪教、会道门组织恢复组织体系非法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侦查工作。宁德市公安局在省厅直接指挥参与下,摧毁“劳动同盟”非法组织。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的指示,省厅和设区市公安机关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地区,一线督导、参战,还组成“追逃”小组,开展对在逃“法轮功”人员的缉查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003—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开展专案侦查。漳州、泉州、厦门、莆田、南平等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先后查获多名台湾会道门骨干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惩处境内外会道门骨干分子,并拆除道坛。三明、泉州、龙岩市公安机关先后查处多起境内会道门复辟活动,对其中的骨干分子予以治安处罚。厦门、南平、宁德等地公安机关,查处向国内“法轮功”分子输送活动经费的地下钱庄,截断境外“法轮功”组织经金门、马祖海域到厦门仓山货运公司的走私偷运无线电视插播设备的地下通道。莆田等地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邪教活动。福州、宁德市公安机关深化专案侦查,及时取缔邪教活动点。这期间,全省制止、查处各类邪教组织和天主教地下势力非法活动各数十起,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实施专项行动,开展同“法轮功”地下组织在互联网领域的斗争。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围绕建设“平安福建”的目标,组织区域性会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根据统一部署,开展防范“法轮功”插播电视的专门工作和打击“法轮功”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宣传煽动的专项行动。针对境外宗教组织渗透和境内宗教方面非法活动日益突出的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侦查工作,破获福州天主教地下组织非法举办修道院等案件,依法查处台湾宗教组织走私书刊、音像制品的违法活动。为及时遏制境外会道门组织的渗透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省厅部署,开展系列案件侦破工作,破获一批台湾会道门组织渗透的案件,抓获境内外会道门组织骨干分子数十名,依法取缔坛点数十处。
  第二节 打击严重暴力犯罪
  20世纪90年代初期,治安形势严峻,重大刑事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暴力犯罪、流窜犯罪、团伙犯罪增多,劫机劫船、爆炸列车、持枪杀人、绑架勒索、抢劫银行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相继发生;省内一些公路交通沿线的“车匪路霸”犯罪案件频发,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针对发生在公路和长途客车上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自1989年12月开始,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以路面犯罪为重点的专项会战。福州市公安局组织区县公安武警和群众治安联防力量2000多人,编成上车执勤组、路面巡逻组,设立明岗暗哨,实施预防和打击路面犯罪行动。1990年1月16日,福州至平潭班车在福清东瀚乡路段遭遇歹徒拦劫。随车执行任务的当地公安民警立即对犯罪分子实施抓捕,在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击毙1人、击伤抓获2人,并追回全部赃款。清流县公安局在田源乡摧毁一个在十多千米公路线上假冒执法人员,设置路障关卡,拦车敲诈、抢劫的犯罪团伙。
  1990年5月至1991年2月,按照全国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粤、琼、闽三省协同打击流窜犯罪开展“南海行动”的统一部署,全省城乡、内外、水陆联动,公安机关以抓流窜、打团伙、破大案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其间,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的犯罪线索4000多条,群众扭送犯罪嫌疑人600多名,千余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破获鹰厦线厦门开往上海76次旅客列车爆炸案和劫持厦门航空公司客机案等一批危害严重的大要案。1990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杀人、爆炸、抢劫、强奸、诈骗、拐卖妇女儿童、重大盗窃和“车匪路霸”八类大案逾万起。
  针对闽东海域一度严重暴力犯罪多发的情况,1991年3月,省厅组织宁德、福州两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海上抢劫杀人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参战民警克服海上犯罪案件无现场、无痕迹、作案区域不明等困难,攻坚克难,在侦破当月歹徒于东引海域袭击渔船、洗劫财物、杀害渔民、炸毁船只的案件中,连带破获1990年7月在南麂海面抢劫“浙苍渔5567”号船、杀死8人后沉船和在西霜海面抢劫1艘霞浦渔船、杀死4人、抢走2.3万元人民币的大案。经4个月艰苦奋战,36起海上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全部破获,其中杀人炸船7起,抢劫28起,敲诈1起。根据作案成员主要集中在连江县黄岐、安凯、苔箓3个乡镇的情况,连江县政府发布《关于敦促海上杀人、抢劫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犯罪团伙成员中92人投案。公安机关抓获172人,缴获大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
  1992年,全省公安机关落实破案责任制,建立以刑侦部门为主力军,以派出所为基础,各警种相互配合的整体作战机制。年内,针对犯罪高发期的规律和特点,全省以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境内外勾结犯罪为“严打”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斗争。1月,闽粤两省11市统一部署,采取站点控、车上跟、路面打、沿途挖等措施,开展打击“车匪路霸”联合行动。年内,全省共破获杀人、伤害、爆炸、投毒、放火、强奸、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4000多起,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抓获流窜犯罪嫌疑人6366名,捕回在逃人员2790名。
  1993—1994年,全省发生“车匪路霸”案件2500多起,严重破坏公路运输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车匪路霸”多在夜间选择偏僻、上坡多弯路段作案,且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多。公安机关采取在多发路段加强巡逻检查、跟车侦查、在要道路口设置临时哨卡堵截案犯、在公路沿线设置报警点和治安执勤岗等措施,予以打击。这期间,适时组织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统一行动,有的以沿324国道线的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5市为主,其他地市策应;有的与广东省联合开展;有的由本地市开展区域性会战和治安整治行动,均取得成效。两年中,公安机关共破获此类案件逾2000起。1993年,在104国道线宁德地区眉洋岭闽坑村路段、324国道线漳浦县盘陀岭盘陀村路段及福古线闽侯、闽清、古田3县交界处路段,以当地少数村民为主要成员的“路霸”团伙活动频繁,设障拦车抢劫案件频发。省厅及时部署开展区域性打击行动。是年1-2月,319国道龙岩市的浮葵、龙门路段连续发生3起歹徒结伙洗劫客车案件,先后有百余名乘客被抢现金、戒指、手表等财物。福建、江西两省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经过3个月奋战,在南昌市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加强重点整治。南平地区开展“六抓六提高”活动,打击、防范、管理、教育、建设、帮教转化同步,取得成效,上半年南武路沿线发生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0%,“车匪路霸”案件大幅下降。古田县公安机关深入“车匪路霸”活动突出的乡、村,开展治安整治,该县路段此类案件明显减少。
  1994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村霸、地霸等流氓恶势力和犯罪团伙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针对沿海地区盗抢机动车犯罪突出的情况开展区域性打击行动。严打整治斗争中,省、地、县三级抽调400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789个重点村开展治安整治,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法制教育班千余期,挽救了一批失足人员。
  1995年春,全省开展“春季严打攻势”。接着,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夏季治安攻势”。福州市开展以打击盗窃、抢劫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治安大会战;厦门市组织“反黑打毒”专项斗争;莆田市开展以“打恶、缴枪、扫黄”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战役;宁德地区重点打击“车匪路霸”。入冬,又分别开展“冬季严打攻势”、“百日会战”和打击涉枪犯罪、“车匪路霸”犯罪等专项斗争。对涉枪、爆炸等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均作为重点,“4·17”福州持枪杀人抢劫50万元现金案、“10·24”发生在省政府大院的凶杀案、“10.31”马尾持枪驾车杀人案、“2·24”福安市康厝农行营业所内抢劫杀死4人案、“5·9”南安市死伤9人的爆炸杀人案等一批特别重大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均在短期内破获。这一时期,麻醉抢劫等智能犯罪类型和手段发展蔓延。犯罪分子从驻足旅馆侵害同房客人的相对静态作案,发展到在长途客车上麻醉抢劫同行旅客、在租用“的士”途中麻醉司机劫走轿车、伺机麻醉生意伙伴劫走巨款等流动作案。1995—1996年,全省立麻醉抢劫案247起,均为大案。此类案件造成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破获99起。由于犯罪团伙早有预谋,流窜作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时,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亦使公安机关的侦破、追捕难度加大。1996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严打斗争会议,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保持治安大环境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地公安机关以打抢劫、挖团伙、抓逃犯为主线,侦破严重暴力案件、涉枪案件、重大抢劫案件、“车匪路霸”案件,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全省排查出一批大案和重罪在逃人员及群众举报的团伙犯罪线索,挂牌督办、督捕。严打期间,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1.2万件,扭送违法犯罪人员722人。年内,全省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692起,其中大案19071起;挂牌督办大案77起,破获47起;抓获在逃人员8315名,其中挂牌督捕的重罪在逃人员169名;缴获非法枪支1.7万多支、被盗抢机动车近3000辆和大量毒品及赃款赃物价值1.1亿元。
  1997年,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针对本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性会战,加强日常侦查破案。漳州市“1·1”制贩冰毒234千克案、福州市“2·5”亿元诈骗案、厦门市“2·24”劫车枪杀民警案、福州市“4·16”雇用杀手毁容案、晋江市“9·21”纵火案等一大批危害严重的大案相继破获。是年,针对刑事犯罪增多,而刑事侦查部门快速反应能力较弱的状况,各地逐步建立快速侦缉现行犯罪工作机制。泉州市率先在案件多发的沿海县市建立24小时勤务的值日侦缉队,增强刑侦快速反应打击现行犯罪能力。
  1998年,刑事犯罪发案率上升,暴力程度加剧,尤以爆炸、杀人、绑架最为突出。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流窜、缴黑枪、查隐患”的严打整治统一行动,“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抓整治、保安全”的百日治安整治行动,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涉枪、绑架、杀人、抢劫、爆炸及毒品犯罪等严重犯罪及团伙犯罪活动,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全力攻坚。省厅挂牌督办的107起大案,破获60起。同时,破获下半年发生在福州、厦门、漳州、龙岩、泉州、三明等地的系列恐吓勒索案件142起。
  1999年初,绑架勒索犯罪增多。此类犯罪侵害目标针对性强,以人质生命安全要挟勒索巨额赎金,勒索不成便杀害人质,有的甚至先撕票再勒索。1月,福州、南平、泉州、漳州等地连续发生11起绑架小学生案件,其中4名人质遇害。公安机关相继迅速破获10起,解救学生人质6名,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破获福州跨国绑架勒索150万美元案、厦门市抢劫银行案、漳州市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三明市入室杀死5人案,以及发生在石狮和南安市的报复抢劫入室杀死杀伤9人等一批大要案。6—7月,全省9地市相继发生11起以爆炸相威胁勒索宾馆、酒店的系列案件,涉案金额400多万元。根据各地掌握的线索,省厅组织南平、三明、泉州等地侦查布控,于7月下旬在泉州抓获作案人,并连带破获5起发生在云南昆明、大理勒索百万元的同类案件。2000年,刑事犯罪逐渐呈现明显严重化的特征,突出表现为“枪、毒、黑”,即以涉枪犯罪为代表的暴力犯罪,以吸毒扩展化为驱动的制、贩、种、吸并发的毒品犯罪,以黑社会性质犯罪为特征的有组织犯罪。侵财犯罪高发,智能型犯罪增多。全省刑事立案同比上升56%。各地公安机关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涉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为主攻目标,加强侦破工作,相继破获福州绑架勒索港商案和持枪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大案。是年,省厅组织南平、莆田、宁德及福清、沙县等涉案地公安机关,对发生在314、316国道相关路段的持枪抢劫过往车辆案件开展串案侦查,摧毁持枪抢劫犯罪团伙,破获“车匪路霸”案件42起。
  2001—2003年,全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治爆缉枪和打击经济犯罪互为犄角的严打整治斗争,严惩一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收缴大批非法枪支和爆炸物品。这期间,各地均开展舆论宣传,公安机关适时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打现行、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破获一大批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以侦办挂牌督办案件为重点攻坚克难。各地摸排筛选一批近年未破的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省厅派出10个工作组,进驻重点县(市、区)公安机关,全程检查督导;对大要案件特别是部、省挂牌督办的黑恶案件,指派领导干部驻点包案,参与侦办。各地公安机关也普遍采取领导分片包干、派驻工作组等形式,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在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后的一年中,全省破获爆炸、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案件10313起,盗窃、抢夺等多发性案件46160起;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检举、举报犯罪线索1.6万多条,群众扭送犯罪嫌疑人4536名,3175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间,协助北京公安机关破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爆炸案。2003年,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后,各地仍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按照省委领导“恶性大案要限期破案”的指示,进一步落实挂牌督办制、领导包案制和侦破责任制,但仍有一批大案未能攻克。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各地通过落实破案责任、实行专项挂牌督办、战果通报等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推进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全省破获现行命案678起,破案率92.7%,破获命案积案206起。各设区市均实现省厅年初确定的“沿海设区市命案破案率达80%以上,山区市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56个县(市、区)实现“命案全破”或未发生命案。年内,全省公安机关以“恶性要案必破”为目标,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专家“会诊”、串并案侦查等措施,攻坚克难,破获8类暴力犯罪案件13867起,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53起大要案件破获46起。是年2月24日,泉州市刺桐大桥桥面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2名犯罪嫌疑人持自制手枪尾随抢劫作案,开枪击倒受害人,抢走180万港元、11万美元。泉州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追捕,铁路部门和漳州、龙岩、三明等市及浙江温州警方全力配合,在厦门开往北京的列车上和温州市皇朝大酒店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全部赃款,仅30多个小时便破案。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推进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年内,全省立现行命案665起,破获608起;发生命案的86个县级立案单位有62个实现命案全破。同时,各地以“侦破命案”为突破口,强化侦破工作措施和责任,打击暴力犯罪,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先后破获永安市“8·3”系列强奸抢劫案、福州市“8·8”公交车爆炸案、南平市系列抢劫杀人案、莆田市“11·25”系列杀人案、厦门市“4·17”绑架案等一批大要案;打掉福州市和古田县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及2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各类在逃人员逾2万名。
  第三节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福建省入出境人员骤增。境外特别是台湾、香港的黑社会组织、犯罪集团和犯罪分子夹杂其中,立足生根,诱导一些犯罪团伙向黑社会性质演变。1990年4月,公安部在厦门市召开打击境外黑社会渗透犯罪活动座谈会。根据会议精神,全省公安机关把反境外黑社会渗透工作同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日常工作相结合,破获一批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犯罪和进行走私、贩毒、组织偷私渡等严重犯罪案件。7月,福清县公安机关抓获正在该县音西乡一村民家中举行仪式、宣读帮规、发展成员的香港黑社会组织“忠义堂”的白旗堂堂主。11月,厦门市公安机关抓获台湾一黑社会组织成员,缴获各种枪支18支,子弹729发。
  1991年,境外特别是台湾黑社会组织引入惯用的犯罪方式、手段,加速大陆犯罪团伙向黑社会性质演变,成为刑事犯罪中的突出问题。6月,省厅深入沿海地区调查,掌握在省内活动的台港澳黑社会帮派组织数十个,给予打击。厦门市公安局破获台湾黑社会组织成员和不法分子入境进行制贩毒品,走私枪支、文物,组织偷私渡等违法犯罪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
  1992年,境外黑社会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入境犯罪明显增多。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沿海地区加强专案侦查,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犯罪活动予以打击。3月,福州市公安机关摧毁一贩毒、诈骗、抢劫,合计案值达60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的犯罪团伙,17名成员来自美国、马来西亚和中国港台及闽粤等地。年内,全省立入境犯罪案件51起,同比大幅上升,破获49起。
  1993年,公安机关针对刑事犯罪活动中团伙犯罪突出和农村地区治安问题增多的情况,开展打击流氓犯罪团伙、整顿农村治安的专项斗争。各地公安机关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重点打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手段凶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流氓团伙、“车匪路霸”团伙和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摸排治安状况不好的乡镇、路段和复杂场所,摸清当地流氓犯罪团伙的类型和活动特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确定打击和整治的重点目标。是年,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制发《关于严厉惩处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的通知》。专项斗争中,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一批恶势力团伙案件。屏南县公安局取缔的“同心帮”恶势力团伙,17名成员中4人是乡、村干部。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打掉犯罪团伙1000多个,255个治安状况不好的乡镇经整治多有好转。
  1994年,针对有组织犯罪增多的趋势,省厅和部分地市及沿海县级公安机关在刑侦部门设置有组织犯罪侦查机构,其他地方公安机关确定专人负责,强化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10月,省厅派员核查68名群众联名致信中央领导反映仙游县枫亭镇“南霸天”团伙犯罪的问题。经侦查,公安机关一举打掉这个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
  1995—1996年,全省公安机关相继摧毁一批涉黑犯罪团伙和隐藏较深、作恶多端、群众痛恨的犯罪团伙及流氓恶势力。1996年,福州市公安局抓获美国华裔黑帮“飞龙帮”的头目和两名长乐籍犯罪嫌疑人,后在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的协调下,将另一港籍犯罪嫌疑人引渡归案。该犯罪团伙曾持枪绑架一旅美华侨,勒索人民币130万元。同年,福州市公安局和台江分局破获发生在台江瀛洲商贸中心和水产批发部的蒙面歹徒持枪抢劫案,在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的协调下,将逃往柬埔寨的犯罪嫌疑人引渡归案。该团伙成员交代十年中在长乐、福清、闽侯、连江及福州市区等地持枪杀人、抢劫、绑架勒索、轮奸等作案20多起,杀死杀伤10人,抢劫财物百余万元。是年,长乐公安机关集中警力打击突出的绑架勒索犯罪活动,摧毁几个专门从事此类犯罪活动的团伙,破获28起绑架勒索案件。宁德地区开展“打霸除恶”斗争,摧毁一批独霸一方、行凶作恶、危害群众的地痞村霸、流氓恶势力团伙,收缴各类枪支359支。部分农村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得以改变。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仍频发,犯罪团伙以种种非法手段聚敛不义之财,暴力作案,腐蚀拉拢寻求“保护伞”。
  1997—1999年,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流氓恶势力以及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的打击行动。这期间,莆田市公安机关摧毁一绑架勒索、抢劫杀人作案18起,案值达200多万元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团伙。福州市公安局摧毁一绑架勒索、杀人抢劫、伤害作案16起,杀死杀伤8人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团伙。由偷私渡引发的绑架勒索案件不断发生。犯罪团伙在国外绑架人质,省内勒索赎金。从1994年至1999年上半年的5年间,福建警方与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警方协调合作,联手办案,破获7起跨国绑架案,解救闽籍人质14名,国内国外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对绑架勒索、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的侦破因案施策,对群众的即时举报快速反应。福州市公安机关在1998年至1999年上半年的18个月内,即由巡警快速出击,打击现行,破获绑架案件42起,多是人质刚遭挟持即被接警而至的巡警围追堵截,迅速解救人质,缉捕犯罪嫌疑人。
  2000年,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各种恶势力危害加重的趋势,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12月,省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斗争第一仗“迅雷行动”,挂牌督办19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求领导挂帅,靠前指挥,敢于碰硬,凡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的大案,一律由设区市公安局直接专案侦办。省厅从挂牌督办的案件中筛选出10起典型案件,抽调警力组成9个挂钩包案督导组,驻点直接参与案件侦破工作。
  2001—2003年,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在全省展开。公安机关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查处阻力大的黑恶案件,采取异地用警、关押、审讯等超常规措施,全力攻坚,相继破获一批大案。南平市破获顺昌县徐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破获案件44起,缴获枪支6支,收缴赃款赃物价值百万元。该犯罪集团涉嫌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十余种罪行。充当其“保护伞”的县委副书记等多人亦被判刑。福州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指示,摧毁闽侯县以林秋文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破获绑架、伤害、爆炸等刑事大案18起。该团伙暴力垄断经营沙石、石油等多种行业,绑架敲诈,伤害无辜,开庄设赌。在侦破过程中挖出充当“保护伞”人员17人。厦门市公安机关捣毁一个台湾黑社会组织长期经营的集贩枪、毒为一体的犯罪窝点,缴获各类枪支24支、子弹634发及摇头丸等大量毒品。2001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移送起诉9起,挖出充当后台和“保护伞”人员41名;查获恶势力团伙案件158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的12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全部破获。这期间,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的认定、定罪处理及案件办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攻势,通过致公民公开信、设置举报电话、重赏举报人等措施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并开展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在逃黑恶分子投案自首。惠安、尤溪、漳平等县市的一些黑恶势力骨干或主要成员慑于严打声威,主动投案自首。至2003年3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9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破获18起,摧毁一批“渔霸”、“油霸”、“笋霸”等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缴获各类枪支57支,赃款赃物折值逾千万元。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多方施策,进一步挖掘和收集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加大打击力度。省厅建立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联席情报交流和分析制度,整合情报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合力;依托刑侦信息系统,建立黑恶犯罪和境外黑社会渗透犯罪信息库;加强地区间和国际的合作,建立有效合作交流渠道,提高打击跨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效率。南平市公安机关从一封举报信入手,历时两年,破获一成员全部系聋哑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打掉一批有台湾黑社会背景的犯罪团伙。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打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7个。
  2005年,省厅下发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黑除恶工作的意见。贯彻“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指示精神,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全力侦办黑恶势力犯罪重大案件,同时,主动商请检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研究案情,加强沟通,形成公检法相互配合、共同打击黑恶犯罪的合力。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协调配合、挂牌督办、责任倒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打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节 打击侵犯财产犯罪
  20世纪90年代初期,盗窃犯罪突出,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1990年,全省公安机关立盗窃案件逾4万起,约占全部刑事立案的80%。盗窃犯罪的突出特点是大案频发,内部单位发案多,盗窃工业原材料和电力、通信设施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案件多发。
  1991—1994年,根据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反盗窃专项斗争。公安机关采取经常性侦查破案与集中打击相结合、专门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专项打击与整顿治理相结合等方法,组织“打击盗窃机动车”、“百日破案会战”等十多次全省性专项行动和侦破战役。其间,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敦促犯罪分子坦白自首,动员群众投入到反盗窃斗争中来。对群众的检举揭发组织查证落实,并做好追赃返赃工作,适时召开发还赃物大会,对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内部单位开展议、摆、揭、查和“公物还家”活动;发动传媒广泛报道。3年中,全省有825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1268名,检举揭发各种犯罪线索3875条。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破获一批重大侵财案件,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入室盗窃和盗窃破坏通信、水电设施,撬盗保险柜、盗窃机动车辆等案件。各级政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顿企事业单位内部秩序,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公安机关清理整顿废旧物品收购行业,堵塞销赃渠道,加强治安管理,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巡逻执勤,落实帮教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措施。3年间,全省破获盗窃案件65026起,其中大案22448起,缴获赃款赃物折值5.45亿元。
  1995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斗争,各地破获一批盗窃汽车、摩托车的团伙大案。1996—1997年,公安机关加大对侵财案件特别是诈骗案件的侦破力度,破获一批大案。厦门市公安局查获原赣达贸易公司总经理与他人合伙伪造其他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从市农业银行湖里支行诈骗1800万元的大案。漳州市公安局查获诈骗全国25家企业、购买设备款达1000多万元的诈骗团伙。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抓获以赴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劳务为诱饵,骗走295名报名者228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逐年增多,盗抢机动车案件逐年递增。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此类犯罪案件多数无现场可勘查,跨区作案多,流动性强,破案、追赃难,1997年此类案件破案率未达四成。
  1998—1999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反盗抢机动车”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的通告》,报刊、电视宣传报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同走私、盗抢机动车犯罪作斗争。各地开展“清场所、查赃车、打现行”和以侦破系列盗抢机动车案件与团伙犯罪为主攻目标的区域性行动。至1999年3月,破获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7000多起,摧毁一批犯罪团伙,追缴赃车4015辆(其中汽车204辆)。集中清查清理涉车行业、场所1.4万多家,对违法违规的予以取缔、查封,责令其整顿处理,消除隐患2000多处。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多次开展被盗抢机动车返还认领活动。但盗窃机动车犯罪活动仍猖獗,多系团伙所为,且多形成盗、运、销“一条龙”。1999年3月,根据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的通报,省厅会同福州市公安局,在马尾海关截获香港被盗“奔驰”轿车25辆,后将香港籍犯罪嫌疑人和查扣的赃车移交香港警方。是年入夏,福州、厦门、漳州、龙岩等市区不断发生骑两轮摩托车尾随行人抢夺项链、手机、提包等物的“飞车”抢夺案。厦门、福州、泉州相继发生犯罪分子在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加装窃密装置,窃得储户银行卡密码和银行卡,伺机取走储户存款案件。是年,建瓯市公安局抓获一个号称“七鼠”的流窜闽、浙、赣、鄂31个县市,作案90多起,撬盗保险柜128个,总案值150多万元的盗窃团伙。
  2000年2月,省厅下发《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清理整顿的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清理整顿,打击盗窃生产设施和破坏电力、通信设施等犯罪专项斗争。其间,破获国家海洋局厦门第三研究所仓库内装铯、锆、钴等放射性物质的30多个铅罐被盗案等各类案件385起。此外,各地根据实际,开展了针对性强的区域专项斗争。5月,福州、漳州、泉州、莆田、龙岩5市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区域性打击“飞车”抢夺犯罪专项斗争,厦门市组织开展“攻大案、抓现行、打拐卖、反盗抢”侦破竞赛,打击“飞车”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危害治安的多发性案件。
  2001年,全省公安机关加大串并案侦查工作力度,提高盗抢案件的侦破效能。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辖区内持刀抢劫出租车案件并案侦查,摧毁一集抢、盗、销汽车于一体的犯罪集团,破获盗抢汽车案29起,缴获赃车8辆。平和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机动车大案。该犯罪团伙成员均为平和籍,流窜于广东和本省11个县市,以高档轿车为目标,作案50多起,盗窃各类机动车52辆,并形成盗、运、改、销网络。9——10月,各地普遍强化对案件多发部位的治安巡逻、架网布控和蹲点守候,打击“两抢”(抢劫、抢夺)犯罪活动,并因地制宜组织区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与三明钢铁厂公安分局联手加强治安巡逻,破获在同一路段连续发生的抢劫“面的”司机案件。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在专项行动中,摧毁3个“飞车”抢夺犯罪团伙,破获“飞车”抢夺案件101起。两个月的行动,全省共破获“两抢”案件3559起、盗窃案件8626起。
  2002年,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针对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开展专项斗争。一年中,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295起,其中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8250起;查扣各类可疑机动车逾7万辆;与工商、税务、电信、金融等部门协作,清理整治旧手机交易市场、机动车修理店、金银首饰加工店等特种行业和场所逾3万家。省内抢劫、抢夺案件立案数下降12%。虽然经过持续不断的打击整治,但由于犯罪分子作案快、逃逸快、被抓获率低,此类犯罪仍呈现案件高发、总量较大的特点,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年,针对部分沿海地区利用短信息和迷信进行诈骗犯罪突出的情况,泉州、莆田等地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手机短信息诈骗和打击迷信诈骗的专项行动,遏制其蔓延。年内,涉及金融的智能化犯罪增多,3—4月间连续发生7起利用变造的银行卡盗取储户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达24万元。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两抢”犯罪专项行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沿海城市及三明永安、南平延平、龙岩新罗、宁德蕉城等市、区为重点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及维修站、手机销售维修点、金银首饰加工店等行业、场所为重点治理场所。其他地方集中力量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和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整顿治理突出的治安问题。公安机关从提高机动作战能力和对街面的动态控制能力入手,在城区案件多发路段加强警力或组建摩托化骑警队,加大对易发案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盘查力度,从人、车、赃3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易销赃行业、场所的专项治理,结合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打防控“两抢”犯罪机制。年内,破获“两抢”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4170起,打掉“两抢”、盗窃团伙1400多个。“两抢”案件发案数同比有所下降。是年,全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及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加强废旧物品收购站的清理整治。全年破获此类案件198起,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全省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以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的案件为重点,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逐案成立专案组,综合运用侦查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破获一批重大案件。厦门市公安局破获海沧区新阳工业园区因电力设施遭破坏,造成数十家企业停电的大案,连带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抢摩托车案件108起。在总结打击涉电犯罪经验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电力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警企协作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厦门、南平、漳州等市分别采取建立送电线路保杆护线联动机制、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制定市级挂牌案件督办制度和奖励办法等措施,落实警企协作机制,推动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2005年,根据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以打击“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抢劫机动车”(简称“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斗争。漳州、龙岩两市公安机关针对被盗抢机动车的销赃去向,在闽粤交界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设卡,开展统一行动,查扣一批可疑机动车,查获被盗抢汽车12辆、摩托车22辆,破获一批大案。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破获盗窃汽车60多辆的犯罪团伙。漳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长期流窜数省、破门钻窗入室撬盗保险柜70多起、盗窃现金百万元及大量有价证券的犯罪团伙案。莆田市公安局和城厢分局联手行动,打掉两个街面“飞车”抢劫、抢夺犯罪团伙,破获案件近300起。长泰县公安局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系列盗销汽车大案,追缴被盗汽车33辆。泉州市公安局和惠安县公安局联合并案侦查,摧毁3个盗车犯罪团伙,破获盗窃微型汽车案件70多起,追回赃车11辆。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62663起,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系列盗抢汽车案件123起,追缴被盗汽车931辆,追缴赃款赃物折值6800多万元。
  第五节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20世纪90年代,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呈发展蔓延之势。福建省成为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严重的18个省份之一。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下简称“打拐”)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持续开展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工作。
  1990年,全省公安机关查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303起,解救妇女儿童3:76名。此类犯罪活动团伙作案多,涉及范围大,后果严重。被拐卖的大多数为农村妇女,亦有城镇职工和外国少女。8名越南女青年非法偷渡到广西,被人贩子以1000~4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南安市、仙游县的农民为妻。在此前后两年,公安机关查获拐卖非法入境的越南妇女案件多起,解救遣送越南妇女40多名。上杭县公安局查获4个拐卖妇女犯罪团伙,团伙成员以带去旅游、找工作为诱饵,拐骗31名湘、川、黔籍妇女,以几百元至几千元的价格出卖,其中有的被先奸后卖。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查获一个贩卖婴儿犯罪团伙,该团伙从江西省和福州、建瓯、将乐、长乐等市县拐盗33名婴儿,转到莆田、惠安等市县农村贩卖,牟取暴利。由于部分农村存在买卖婚姻等多种因素,公安机关开展解救工作难度大。
  1991-1994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全国“打拐”会议精神,以拐卖妇女较为严重的地方为重点开展打击和解救工作。1991年7月,霞浦县公安局获悉长春乡赤沙村30多人参与拐卖灾区妇女的犯罪活动情况,遂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人贩子13名,解救被拐卖妇女6名。随后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该县敦促人贩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至9月底,该县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解救被拐卖妇女35名。仙游县公安局专案民警跋涉3省10多个县的50多个乡村,破获一42人特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该团伙作案45起,拐卖10个省、涉及6个民族的83名妇女儿童。4年间,全省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099起,摧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253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2749名。
  1995年6—12月,全省开展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各地公安机关确定一批重点案件攻坚,全力侦破团伙犯罪和使用暴力手段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各地普遍组织新闻单位随警行动,及时报道。省有线电视台播出“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专题片,反映公安机关协助贵州“打拐”工作组解救17名被拐往尤溪县的妇女儿童的情况,引起强烈反响。对群众举报和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查证落实。惠安县公安局根据一被拐卖妇女的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迅速扩大战果,破获一个由15名跨省犯罪嫌疑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集拐、贩、藏、卖为一体,作案53起,拐卖妇女儿童55人。霞浦县公安局获悉州洋乡8名少女被浙江人贩以招工为名拐卖到广东省潮阳市强迫卖淫的信息后,即跋涉奔袭,悉数解救,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各地全力配合拐出地公安机关的“打拐”、协查、解救工作。6月,省厅配合50多批黔、鄂、湘、川、滇等省区赴闽“打拐”工作组开展解救、遣返工作。其中协助贵州省赴闽“打拐”工作组抓获人贩15名,解救妇女儿童51名,查结案件130多起。年内,全省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79起,解救被拐妇女儿童776名。由于一些地区存在“买方市场”等多种原因,“打拐”、解救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1996—1997年,公安机关在“严打”斗争中破获多起大案。1996年4月20日凌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接到几名女青年在湖里区塘边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时,被拐骗到广东省饶平县钱东镇卖淫的报案后,即派员赴粤解救,并抓获川、粤籍犯罪嫌疑人5名。安溪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跋涉赣、桂、湘、黔、粤及闽6省区的29个县市,历时270多天,行程10万多千米,破获一特大拐卖妇女儿童团伙案,解救妇女儿童79名。该团伙涉案人员达101名(逮捕61名),作案74起,拐卖妇女儿童114名。1997年初,仙游县公安局在接待浙江省武义县邵宅乡的村民徐汝新来访时,悉其孙1年多前被拐卖到仙游县,老人边乞讨边寻找。专案民警几经周折查寻,终于在惠安县南埔镇将老人3岁的孙子解救。腊月二十五日,民警为老人捐款千余元,作为爷孙俩返回老家的路费。不久,县公安局收到老人邮来的一面织嵌着“情深似海,永铸我心”的锦旗和一封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4月4日,福州市晋安区发生两名歹徒在鼓山镇远中村将一住户捆绑殴打,抢走正在吃奶的婴儿的案件。公安机关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专案民警数次往川、粤等省调查,6月9日终将犯罪嫌疑人擒获。在解救被抢婴儿时,遭百余名村民持械阻拦,民警边向群众宣传法律,边把握时机救出婴儿。当被害人从民警手中接过亲生骨肉时,跪地叩谢、泣不成声。12月,寿宁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一拐卖妇女的犯罪线索,遂深挖,破获一起犯罪团伙大案。该犯罪团伙涉及多省籍106名犯罪嫌疑人,以招工等为由拐骗畈卖妇女至福安、福鼎、柘荣、寿宁和浙江省泰顺等县市,作案32起,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涉及黔、川、滇、闽、浙等省的16个县市。公安机关解救并送回原籍的被拐卖妇女儿童达126人。
  1998—1999年,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协作配合。根据公安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签署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合作项目,省厅在福州举办“地区级中级警官培训班”,请专家讲解《儿童权利公约》条款,并交流“打拐”工作经验。泉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合作项目中“打击买方市场宣传”的计划,制作新闻专题节目,通过媒体在各县市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宣传活动。公安机关在开展“打拐”工作中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协作配合。其间,闽渝警方协同作战,破获一起拐卖儿童大案,解救被拐卖儿童10名。漳州市公安局获悉越南女青年被拐卖到南靖县、平和县的线索后,立即协调两县公安机关抽调民警深入偏远村庄开展工作,抓获越南籍以及广东、南靖等地的犯罪嫌疑人7名,被贩卖到两县10多个山村的28名越南女青年均获解救。两年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49起。1999年,全省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013名。
  2000年,全省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打拐”专项斗争。各地依靠基层党政组织,深入调查摸底,借鉴“网上追逃”经验,开展“网上打拐”。在此期间,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公安部督办的寿宁县“10·30”、福安市“11·19”、漳州市“1·25”、武夷山市“4·5”等拐卖妇女儿童大案。寿宁县在侦破“10·30”案件中,调集200多名公安民警、乡镇干部,辗转于闽浙交界大山中的自然村,开展调查取证和解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查明被拐卖妇女298名,解救168名。在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配合民政等部门,尊重被拐妇女意愿,或就地安置,或集中遣返。年内,全省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68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逾万名。
  2001—2002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网上打拐”,探索和建立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打击工作机制,提高破案打击效能。2002年3月,根据公安部组织的“木棉花”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又解救出3名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4月,福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破获福清市龙田镇一对夫妇勾结滇籍人贩拐卖儿童的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解救儿童6名。
  2003年,泉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几年间安溪县有54名幼儿无监护人陪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前往新加坡未返,有被拐卖至境外的重大嫌疑。公安机关经近一年的侦查,破获这起跨国拐卖儿童大案。该10人犯罪团伙,采取欺骗或拐卖等手段,用低价从异地“收购”婴儿或专门“采购”当地超计划生育的女婴,用虚假户口申报出境旅游,采用冒名顶替骗取或伪造儿童护照的方法,陆续将95名国内儿童拐卖给新加坡中介机构或中介入,牟取暴利。是年,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连续发生儿童失踪案,疑与福建有关,两省警方联手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解救6名儿童和12名婴儿。经DNA鉴定和照片辨认,确认6名儿童系云南警方在侦案件的被拐儿童。11月,根据中央和省委领导对《网称福建漳州双坑村购买媳妇现象普遍》一文的批示,省、市、县联合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明12名外省籍妇女被拐卖到平和县双坑村的真相。工作组即进驻该村,开展法律宣传,消除村民和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取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从而将12名被拐妇女解救送回原籍。
  2004年,全省查获拐卖妇女儿童团伙28个,破获莆田市“4·16”、长汀县“2·26”和安溪县“2003·9·4”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系列拐卖儿童案件,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32名。莆田市破获的“4·16”案件中,抓获犯罪成员42名,解救44名儿童(其中缅甸籍7名)。7月,柘荣县公安局根据一正被拐卖的受害者报警,立即组织警力围堵、搜索,抓获贵州省织金县和柘荣县的3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卖妇女21名。经查证,该团伙集“拐、骗、销”为一体,作案20起。是年,晋江市公安局侦破“11·8”拐卖儿童大案。从被拐到被收买,这些儿童最少的经8道人贩之手,只要中间某一环节断线或受阻,被拐儿童去向就无法查明,专案民警顽强奋战,终于解救34名儿童,并抓获46名嫌疑人。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先后报道。虽然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力度,但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的拐出地源头不断,渠道较多,犯罪分子非法获利高,诱惑大,加之部分农村特别是沿海地区传宗接代意识根深蒂固、法律意识淡薄和部分贫困山区男女比例失调,不法分子乘机作案,此类犯罪仍屡打不止,屡禁不绝。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77起,解救妇女儿童76人。在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中,女性比例呈上升趋势。犯罪嫌疑人利用哺乳期女性拐带运送婴幼儿,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隐蔽性。7月,石狮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黔、闽两省犯罪嫌疑人勾结,从事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解救5名婴儿,其中大的才4个月,小的刚出生20天。
  第六节 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一、打击经济犯罪
  1990年,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承担,主要侦办走私贩私、制贩假货币、诈骗等类案件。1991年,为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力度,4个地市和7个县级公安机关在刑侦部门建立经济犯罪侦查专业队伍。
  1991-1995年,公安机关重点打击诈骗犯罪活动。1991-1993年,仙游县一些不法分子以外地驻厦门办事机构的名义,在厦门开办近400家贸易公司(当地人称为“熊猫公司”),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受害单位遍及多省份。1994年3月,省厅召开打击“熊猫公司”诈骗犯罪活动协调会。会后,涉案地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对所有承包、挂靠经营的企业、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对有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追回诈骗赃款;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外省市公安机关追捕在逃的“熊猫公司”诈骗犯罪分子,福建公安机关协助追捕;对因“熊猫公司”引发的案件,严肃依法查处;对由此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1993年至1995年1月,厦门、莆田两市公安机关自办和协办涉及“熊猫公司”的诈骗案件140多起,案值2亿多元。
  1995年5—7月,安溪县一诈骗犯罪团伙,假冒武警开办“厦门雄州实业有限公司”,以销售走私电器、摩托车为诱饵,高价骗销劣质茶叶。厦门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即调查取证,查明受骗单位涉及内蒙古、新、豫、冀、鄂、鲁、沪、浙、闽等省市区30多个单位,案值77万元。年内,全省破获走私、诈骗、制贩假币3类经济犯罪案件2709起,缴获大批赃款赃物。
  1996—1997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什么经济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经济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1996年2月,铁路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活动于福州火车站的特大制贩假火车票团伙案件,缴获假火车票23312张及印刷模板等作案工具。1997年3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香港亿成时企业有限公司诈骗省内11家外贸单位打包货款1.07亿元案件,抓获该公司负责人和涉案的农业银行福州市分行业务员、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等5人。1997年下半年,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诈骗犯罪案件547起,摧毁一批犯罪团伙,追回赃款赃物总值1426万元。漳州市公安机关查获制造假烟窝点20个,缴获制假机器和大量假烟及原材料,缴获大量假“片仔癀”中药、假茶叶,总案值逾千万元。这一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颁布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原来的15种增至104种。由于公安机关对新增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认定普遍缺乏经验,且同金融、财税、工商、海关、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制度尚未建立,打击工作滞后。
  1998—1999年,公安机关加快经济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对经济犯罪的对策研究,建立立案、办案制度,重点打击走私、骗汇、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活动。1998年,全省立经济犯罪案件3377起,涉案金额29亿元。1999年,立案同比有所下降,但涉案金额达34亿元。伪造增值税发票、信用卡诈骗犯罪突出,金融、财税、商贸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成为犯罪分子主要侵害目标。犯罪分子伪造各种票据、信用凭证等诈骗客户、银行,多为跨区作案。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息融资为饵进行诈骗。两年中,全省立合同诈骗案212起,案值逾2.8亿元。省邮电管理局等单位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偷逃税款5亿多元。大宗走私、骗汇、金融、涉税犯罪多为内外勾结作案,跨境跨区域作案日趋突出。1998年,公安机关侦办的多起骗汇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系香港居民,案发前即潜逃,逃避打击和追赃。本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把侦破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作为主攻目标,全力攻坚,破获一批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福清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人民币及大量日币、美元、港币的大案。厦门市公安局破获香港亨迪斯和新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办理进口业务为名骗取110万美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公安机关破获省邮电管理局等单位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并开展境外缉捕工作,主要犯罪嫌疑人由澳大利亚警方遣返到案后,从境外追回赃款678万美元。其间,公安机关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工商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外汇黑市交易活动、打击骗汇犯罪的专项斗争。
  1999年,储蓄卡调包诈骗成为福建省继“熊猫公司”诈骗犯罪后又一突出的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均为安溪籍。犯罪嫌疑人通过邮件、电话、互联网等途径,以廉价走私进口的电脑、汽车、化纤原料等设饵,诱骗受害者把款打入储蓄卡,然后采取储蓄卡调包手段取走巨款。至2000年7月,此类案件已涉及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逾千万元。2000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此类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省厅加强协调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安溪县开展串并案侦查工作,破获一批诈骗大案。在一年半时间中,全省破获和协助外省办理储蓄卡调包诈骗犯罪案件368起,挽回经济损失750多万元。针对经济犯罪大幅上升,且呈现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侦破难度大的趋势,全省公安机关加大对经济犯罪大案的查办力度,先后破获“99·11·02”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4·21”贩卖假币案,“6·12”涉税案等一批案值巨大、危害严重的大案。年内,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005起,涉案金额达36亿元。是年,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省、地市和重点县(市)公安机关均设立经济犯罪侦查机构,专司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001年,全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省公安机关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第三条战线深入进行,针对本省经济犯罪特点,相继开展打击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涉税犯罪、利用虚假商品信息诈骗犯罪、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参与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等专项斗争。三明市公安局奋力攻坚,破获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非法传销经营的涉及数省市、涉案金额6亿多元的大案。是年,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持续增长,犯罪侵害面扩大,危害程度加剧。全省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46起,涉案总值50多亿元,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362起;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48起大案,破获41起。年内,破获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案件361起,捣毁制假窝点422处,收缴假烟3.2万件、烟丝烟叶588吨及一大批制烟机械、原辅材料。
  2002年,省厅筛选一批经济犯罪大要案挂牌督办,落实侦查破案和“追逃”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直接参与侦办,对系列案件加强串并案侦查和协调工作,对利用虚假信息、变造银行卡诈骗犯罪突出的泉州市、厦门市和制售假发票活动突出的福州市周边地区组织专项打击整治。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一批大要案。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福州系列票据诈骗1.7亿元案、长乐漳港供销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30万元案等均告破。经过4年艰苦奋战,泉州市公安局破获骗汇大案,并从中破获刑事案件近百起,查清犯罪团伙非法骗购外汇24亿多港元;骗取银行贷款2亿多元人民币,虚假注册资本4.5亿多元人民币;追回赃款赃物总值1000多万元人民币,查封厂房、设备等价值人民币7000多万元。全案涉及5省15地市108家企业、20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案侦破中,参战民警在追捕难、审讯难、取证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锲而不舍,辗转取证,循线追踪,攻克全案。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687起,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67起大案破获66起。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等决定,出台一批服务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举措,普遍实行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南平市公安机关结合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会议精神,出台“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坚持报告报批制度,慎重查处企业案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保护企业合法生产”等“助商”新举措。全省公安机关贯彻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知名品牌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策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年,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与金融、财税、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假币犯罪、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偷税等涉税违法犯罪、利用假冒高科技产品进行系列合同诈骗、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协助28个省份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600多起,涉案金额达40多亿元。5月,省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单位通报两年严打整治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的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首次向媒体披露各地公安机关破获的15起经济犯罪大案。10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年内,全省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50起,挽回经济损失5.2亿元。2004年,破案3154起,挽回经济损失19.9亿元。
  2004年初,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0多个,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2起,缴获大量假冒、盗版的名牌商品、标识、图书、碟片及制假设备,涉案金额3700多万元。4—10月,全省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非法制售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立各类涉税犯罪案188起,破案135起,涉案金额3.4亿元,缴获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8.25万份、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00份,为国家挽回税款3200多万元。5—12月,全省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20起,打掉“地下钱庄”14个,查获非法交易金额600多万元,冻结涉案银行账户89个,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破获各类金融票证犯罪案件197起,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7月,全省开展打击整治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刑事案件62起,缴获假证章9000多个及大批作案工具。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利用虚假信息诈骗专项行动,破获此类案件358起,摧毁犯罪团伙24个,涉案金额1500万元。
  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根据统一部署,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专项行动,以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厦门等市为重点地区,把侵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药品、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专用权,生产和销售假冒驰名商标商品,非法印制驰名商标标识和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侵权犯罪案件以及涉外侵权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象。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工商、烟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破获一批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起经济犯罪大案全部破获,省厅挂牌督办的24起经济犯罪大案破获23起。在此期间,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破获以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为首、使用伪造的JCB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案件,挽回和避免了信用卡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对此,香港信用卡风险管理(国际)委员会主席专门致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表示感谢。泉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1.1亿多元、受害群众4000多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把影响国家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为主攻目标,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进一步加强打击破坏保险管理秩序和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省厅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处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全省公安机关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公安机关继续与省烟草专卖局联手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以云霄县为重点的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是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20起,涉案总值超过18亿元;破获案件3267起,挽回经济损失6.2亿元。二、反假货币斗争
  福建省伪造、贩卖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只是偶尔发生,到80年代中期也仅限于少数地区。1990年,机制版假人民币开始出现,多系境外尤其是台湾大批量印制后走私贩运入境。此后,公安机关连破大案。省厅协调福州、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台湾不法分子勾结境内人员伪造、走私、贩卖假人民币的大案,缴获百元面额假人民币234万元。平潭县公安局在停靠东澳港的“金得利136号”台轮上查获假人民币601万元。厦门市公安局破获以两名台湾人为首走私贩运330万元假人民币的大案,缴获假人民币317万元、假美元2.34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伪造、走私、贩卖假人民币案件166起,缴获假人民币1200多万元,缴获数量居全国之首。
  1991—1992年,省内出现用高档纸复印和拓印的假人民币。平潭县、福清市和厦门市公安机关先后查获拓印假人民币的伪造点,抓获闽、粤、湘等省的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假人民币及纸张、图章等原材料、作案工具。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反假货币工作会议,省公安厅、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两年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制造、贩卖假货币案件295起,缴获假人民币近90万元、假美元55万多元。
  1993—1994年,省内伪造、走私、贩卖假货币案件上升,制假技术提高,伪造逼真。假货币品种有人民币、美元、港币、英镑、德国马克以及多种旧币,且数额很大。1994年,莆田公安边防部门在台湾渔船“新同发”号查获百元面额机制假人民币600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走私、贩卖假货币案件170起,缴获假人民币939.1万元,同比大幅度上升。由于走私制贩假货币的操纵、组织者均在境外,境外尤其是台湾黑社会组织制造的假人民币通过海路,不断运往广东、福建沿海,扩散到内陆,致使制贩假货币案件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1995年12月,公安部在福州召开粤、闽、浙、豫、川、滇六省公安机关打击伪造贩卖假货币犯罪工作座谈会。年内,全省共破获伪造、贩卖假货币案件225起。1996年,全省查获各种假货币数量达6431万多元,为历年最高。缴获物品除假币外,还有委任状、销售协议书等。是年,省公安边防总队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反映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破获百万元假币案的电视现场追踪专题片《三号在行动》,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这一时期输入福建的假币,有的是台湾不法分子通过渔船靠泊开放口岸走私贩运入境,有的是不法分子从广东陆路进入福建,亦有沿海渔民出海作业时捡到的。1997年,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从广东汽车走私贩运假币的大案,缴获假人民币377万元、假台币21万元。石狮市公安机关和边防部门先后收缴在台湾海峡捕鱼作业的渔民从海面捞起的两个内有100元面额计368万元假人民币的防水包装箱。泉州公安边防支队破获贩卖假人民币大案,缴获假币600万元。1994-1997年,福州铁路公安机关查获省内外旅客贩运假货币案件195起,缴获假人民币303万元、假美元逾8万元。1997年至2000年上半年,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公安机关破案多起,缴获百元面额假人民币1500万元。这些假币均系犯罪集团在台湾制造,海路运进,勾结境内犯罪团伙贩卖、使用。
  2000年,各地公安机关贯彻全国全省打击伪造贩卖假货币犯罪联合行动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行动期间,破获假货币犯罪案件280起,缴获各种面额的假人民币708万元及一批假美元。其间,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线索84条,从中破获假货币犯罪案件61起。
  2001年,福州、厦门、漳州、永安等市公安机关查获一批假货币大案,缴获假人民币490万元。2003年,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假货币犯罪攻坚战。行动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假货币案件25起,缴获假人民币78.47万元、假美元1.03万元。仙游县是假货币犯罪多发地,该县公安局连续四年开展打击和整治,破获假货币案件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缴获假人民币81万元。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大力追捕在逃人员,深挖假货币窝点,摧毁一批假货币的贩卖、贩运渠道和窝点,查获多起假货币大案。莆田市公安局破案缴获假人民币43万元。公安边防部队在福州火车站一招待所查获一贩卖假外币团伙,缴获48万美元假币,10万元面额的假美国有价证券980万美元。在对假货币犯罪活动不断打击的情况下,省内假货币犯罪活动得到遏制,发案率下降。是年,全省立假货币犯罪案70起。
  2005年,根据统一部署,全省深入开展打击假货币犯罪工作,各地确定打击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研究假货币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和打击措施,并继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举报犯罪,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年内,全省立假货币犯罪案92起,破获84起。
  第七节 打击毒品犯罪
  20世纪90年代,受国际毒潮的冲击和影响,福建省毒情严重。1991年,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毒品违法犯罪的严重情况和进一步加强禁毒斗争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坚持“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等措施,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5月,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全省首起台资企业海霸王渔业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人与境内不法分子勾结,在福州市魁岐建立地下工厂制造冰毒的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台湾籍5名),缴获冰毒17.785千克,半成品85千克。是年,省政府设立福建省禁毒委员会(以下简称禁毒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毒办),挂靠省厅,各地市和部分县也先后设立相应机构。
  1992年,厦门、泉州两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行动,摧毁贩毒、贩枪窝点13个,缴获一批毒品和枪弹。两名台湾毒贩长期滞留厦门,4月,其雇台轮拟将从云南购进的两千克海洛因和6支手枪运往台湾时,被厦门市公安机关查获。5月,省厅获悉香港贩毒集团在福州市制贩冰毒,即与福州市公安局展开侦查,9月,在郊区建新乡台屿村、长乐县航城镇龙门村和漳港乡漳光村摧毁3处冰毒加工点,缴获冰毒310千克和大量半成品及制毒设备、试剂。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台湾、香港籍毒贩入境制贩毒品案件11起。
  1993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71起,其中破获制造冰毒案件明显上升。泉州、漳州、福州、莆田市公安局破获台湾籍毒贩设点制毒案件4起,摧毁6个制毒窝点。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一村民突然“暴富”,怀疑其与台湾毒贩来往涉嫌毒品犯罪,即成立专案组破获该团伙案,并在他们雇乘的“的士”内当场查获海洛因36千克。该团伙曾数次从海上走私70多千克海洛因到台湾贩卖。5月,厦门市公安局摧毁一广东籍犯罪嫌疑人经营的3个贩毒窝点,缴获一批海洛因及手枪1支。
  1994年,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增多。是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02起,缴获海洛因79千克。境外毒潮的侵蚀使福建毒情发展迅速,渐成毒品犯罪严重的重点省区之一,从过境地逐步成为消费地和制造地。由台湾毒贩输入技术,利用境内原料、场所、人员制造冰毒,再经海上渠道输往境外的案件频发。1995年,全省破获入境毒品案件17起,缉获境外毒贩40名。7月,公安机关获悉一个由台湾和境内不法分子相勾结的犯罪团伙在龙海县设立窝点制造冰毒,假道厦门、泉州将冰毒和枪支走私出境的情报。公安机关遂开展侦查,抓获台湾籍主犯及14名境内外犯罪嫌疑人,摧毁制造冰毒窝点2处,缴获冰毒240千克、枪支11支及子弹数百发。8月,根据省委书记“把制毒、贩毒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绝不能让制、贩、种、吸毒发展蔓延”的批示,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破获一起台湾籍毒贩同台轮“瑞升满6号”船长密谋将大陆地下加工厂制造的大量冰毒运往台湾的案件,缴获126千克冰毒,捣毁设在福鼎县桐城镇浮柳村一养鸡场和浙江省苍南县监溪镇罗溪村的两处制毒窝点。12月,公安机关又连破两起台湾毒贩与内地不法分子勾结贩毒贩枪的大案,缴获冰毒近400千克及枪弹。年内,全省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9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60名(其中台湾籍39名),缴获各类毒品819千克(其中冰毒772千克),枪支37支,子弹数百发。全省破获制贩冰毒案件数、抓获台湾籍毒贩数、缴获冰毒数,均超前4年的总和。吸毒人员增多,由吸毒引发的犯罪案件特别是严重暴力案件亦增多。据厦门市调查统计,在吸毒上瘾者中,65%的男性有赌、骗、偷、抢和贩毒行为,80%的女性有卖淫行为。
  1996年,全省制毒犯罪活动从沿海向山区发展;走私毒品从雇台湾渔船运输和台湾船只夹带,发展到偷私渡人员携带,集装箱混装,空港旅客行李伪装夹带和邮政“快速专递”夹藏等多种方式。年初,省厅协调泉州、漳州两市公安机关在龙海市步文镇登科村和漳浦县中西林场摧毁制造冰毒的地下窝点2处,缴获冰毒172千克。7月,闽、粤两省接获一连江人准备向广东人贩卖冰毒的情报后,即由福建省厅立案侦查,抓获包括投资制毒的台湾毒枭等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80千克。是年,在严打战役禁毒行动中缴获毒品海洛因30千克、其他毒品1200千克,铲除罂粟30万株。年内,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63起,同比倍增。
  1997年,省厅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禁毒委《关于“九五”期间加强禁毒工作的报告》和省委、省政府批转省禁毒委《大力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各地针对毒品既有过境转运又有省内制造、分销的特点,加强情报和专案侦查工作,同时重点扫荡毒品中转站、贩毒网络、罂粟种植地。全省开展“收戒吸毒人员和破案会战行动”。福州市公安局在福安公安机关配合下,捣毁一毒枭设在赛岐镇苏洋村和溪里村交界处的制毒工厂,缴获大量制毒设备、配剂及制毒配方、工艺流水图等。省厅破获一个台湾贩毒团伙,缴获冰毒36千克及大量毒资。公安边防部队在福州市琅岐镇破获香港毒贩伙同境内不法分子从朝鲜走私毒品,企图经福建口岸改道陆路运至香港的案件,缴获海洛因175千克。宁德地区在福安、霞浦开展铲除罂粟行动,一次性铲除罂粟原植物200万株。
  1998年,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禁毒斗争,仅政协提案就有5件,要求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遏制毒品蔓延。会后,公安机关相继在部分沿海地市举办禁毒展览,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活
  [=此处为插图(公安边防部队缴获海洛因175千克)=]动。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围绕宣传、打击、收戒三项重点开展工作。4月,公安机关在福清市顺良食品厂查获台湾毒犯设立的制毒加工点,缴获冰毒半成品200多千克。5月,台湾毒贩合伙在湖南省江永县黄甲岭农场制造57千克冰毒,其中部分毒品运至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泉州市获悉情报,在其雇请渔民企图将冰毒运至海上交付停泊等候的台轮时,公安机关果断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内含台湾籍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冰毒28.25千克,毒资133万元、轿车2辆,同时摧毁设在湖南省江永县的两处制毒窝点。12月,厦门市公安局在象屿保税区集装箱内,查获香港毒贩勾结晋江不法分子隐藏在旅游鞋鞋盒内的冰毒233千克。
  1999年6月,公安机关在开展“禁毒月”活动中,破获毒品案件170起。福安市公安局据群众举报,抓获制造、贩卖鸦片的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鸦片22.25千克。7月,龙岩市公安局在新罗区雁石镇黄庄村一废弃工厂内查获香港籍毒贩与当地不法分子合伙开设的冰毒加工厂,缴获大批毒品。
  2000—2001年,随着亚太地区冰毒的泛滥,福建一些地区出现以台湾毒贩和旅居菲律宾的晋江毒贩为主的两股黑势力,大肆进行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尤其是冰毒的犯罪活动,形成“产、供、销(走私出境)”地下网络。公安部将福建确定为冰毒犯罪严重的省份之一,列入堵源截流工作重点省份。为此,全省特别是沿海公安机关在省际边界交通要道、各口岸、台轮停泊点等重点部位查缉,铁路、民航等专业公安机关加强查堵工作。各地把堵源截流工作与打击本地制贩毒品活动和压缩毒品消费市场相结合,公开管理与专案侦查结合,多方面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连破大案。2000年6月,省厅根据情报对一起制毒案件展开侦查,与涉案地内蒙古、浙江两省区公安机关协同,多警种配合。公安部协调指挥。8月14日破案行动同时开展,抓捕犯罪嫌疑人,摧毁制毒工厂,缴获冰毒332千克和大量半成品、原材料及生产麻黄素和冰毒的设备,查扣涉案车辆6部。9月,公安机关在长乐市文岭工业区摧毁一个制毒工厂,缴获可生产摇头丸80万粒的液体毒品200多千克,以及大量原料、配剂,全套制毒流水线设备、制造摇头丸的中英文配方、工艺流程简图、购买配剂的清单等。2001年,福州、泉州公安机关摧毁3个贩毒团伙,抓获境内外毒贩39人,缴获毒品257千克、毒资500多万元。两年间,针对公共娱乐场所吸食注射毒品尤其是服食摇头丸现象趋于严重的情况,全省开展打击制贩走私冰毒犯罪和打击查处公共娱乐场所贩卖、服食摇头丸等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各地通过明察暗访,掌握公共娱乐场所吸贩毒的动态特点,有针对性地予以严厉打击。期间,全省破获毒品案件逾8000起,缴毒数量同比倍增。
  2002年,台湾籍毒贩利用海峡两岸“小三通”和“两门”、“两马”直接通航之便,通过小额贸易活动建立走私毒品新通道,并利用航空邮件、特快专递等夹藏走私毒品。犯罪集团多以境内外相勾结方式,闽粤台三地穿梭往来,伺机从事毒品和枪支走私犯罪活动。涉案毒品数量大、种类多,且多武装护毒,形成枪毒同源同流。至是年4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全省公安机关破获涉台毒品犯罪案件14起,其中万克以上的5起;抓获境内外毒贩82名,其中台湾毒贩36名;缴获冰毒200多千克和海洛因、摇头丸、氯胺酮、麻黄碱等大量毒品及原材料,各种制式枪支33支及一批制毒、运毒、通信工具和大量毒资。2002年,全省开展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专项行动,挂牌整治涉毒问题突出的莆田市北高镇等4个地区,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发展蔓延。是年,福建警方与日本警方联手破获一起走私毒品案件,在日本海域截获走私渔船,缴获冰毒150千克。
  2003年,福建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指挥协调下,加强国际禁毒合作,打击跨国(边)境毒品走私犯罪活动。这期间,福建警方在广东、云南警方的配合和美国、印度及香港特区警方合作下,实施跨区域、跨国境的“猎狐”行动,破获“125”跨国集团贩毒大案,国务院新闻办就此举办新闻发布会。2003年,全省根据上级部署,将打击“金三角”毒品入境、跨区域贩毒和苯丙胺类毒品犯罪,融入“利剑”扫毒专项行动。为期半年的“利剑”行动中,全省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820起,缴获各类毒品192千克。泉州市公安机关摧毁以渝、川籍毒贩为主的贩毒团伙,随后又辗转渝、粤等省进一步扩大战果。年内,全省破获跨国(边)境毒品犯罪案件17起,其中涉台毒品案件15起、涉菲毒品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其中台湾籍、香港籍犯罪嫌疑人43名;缴获各类毒品220千克、制毒配料125千克。
  2004年,省委、省政府批转省禁毒委《关于全面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活动的意见》。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毒严打斗争,把打击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作为重点,组织扫毒行动和专项斗争,打击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公共场所吸贩新型毒品和涉台毒品犯罪。是年,全省破获涉台毒品犯罪大案12起,抓获的62名犯罪嫌疑人中台湾籍35名,案发地集中于沿海一线城市,涉案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冰毒和氯胺酮。3月,福州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海关总署交办的日本警方移送的毒品走私案件。由于此案发生于出境环节,且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姓名、地址、电话,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专案组深入排查、循线追踪,当犯罪嫌疑人在邮局再次办理申报为麦片和芝麻糊实为氯胺酮毒品的国际邮递手续时,被缉私民警擒获。是年,福建警方先后与菲律宾、马来西亚警方联手破获“9·2”、“5·12”跨国制贩、走私冰毒大案,引起国际巨大反响。是年,氯胺酮类毒品大案增多。全省破获制贩、走私氯胺酮百克以上案件24起,其中千克以上8起、万克以上3起,缴获大批此类毒品。
  2005年,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在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意见》和省禁毒委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从当年起,分三阶段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全省公安机关围绕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三个目标,发挥主力军作用,整合各警种、各部门力量,以打击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跨区域贩运毒品海洛因、涉台毒品犯罪等为重点,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禁种铲毒、公共娱乐场所涉毒整治等专项行动,破获“8·3”制贩毒案和“11·8”涉台制毒案等一批大案,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在逃的头号毒枭。同时,强化侦查破案,打掉涉及桂、粤、浙、川、渝、闽的特大贩毒网络。是年,全省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203起,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近900千克、摇头丸等片剂近四万粒,麻黄素和其他易制毒化学品3000千克,铲除罂粟两万多株,捣毁制毒窝点4个,缴获各类枪支12支,缴获毒资港币621万元、人民币184万元,取得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开门红。
  第八节 打击走私犯罪
  20世纪90年代,福建沿海走私活动仍突出,给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1990年,沿海地区公安机关在加强边海防治安管理的同时,开展打击走私区域性会战。省厅和福州市公安局对香烟走私集散地福清县新厝乡东澳、大澳、峰头3个村实施大规模清查行动,缴获走私香烟5000多箱,以及小型电台、对讲机等走私通信工具。省厅获悉石狮市走私分子运送走私香烟货款至福州的线索后,一举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走私香烟赃款380多万元。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走私贩卖枪支大案,抓获境内外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冲锋枪4支、手枪14支、子弹700多发。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案件390起,案值9600多万元,同比倍增。
  1991年,全省公安机关把打击香烟走私作为重点,海上抓、岸上堵、陆上查。行动中,对武力抗拒的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平潭县南海乡南中村走私分子向公安民警投掷燃烧物、土炸弹,驾驶大马力渔船撞击缉私船,公安民警在负伤和鸣枪示警无效之际,果断毙、伤数名走私分子,缴获香烟831箱。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贩私案件256起,缉获走私物品总值1.06亿元。
  1992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沿海社会治安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厅组织开展以“查团伙、打蛇头、反走私”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期间,查获走私案件36起,其中一起为香港、台湾走私分子和境内不法分子相勾结,雇越南籍“平定号”货轮进行走私的大案,缴获彩电635台、摩托车部件1440箱。省公安边防总队组织沿海各支队开展反偷私渡反走私的海上统一行动,查扣“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76艘,高速摩托艇4艘,破获一批走私案件。年内,查获海上走私案件231起,缴获走私物品总值逾亿元。
  1993年,针对部分沿海地区走私活动蔓延的趋势,省厅和沿海地市成立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及边防部门加强重点海域巡逻、大姜案的查处工作。随着法人走私案件的增多,走私物品中化工原料、纺织原料、钢材等生产性原材料增多。是年,泉州公安边防部门查获香港走私分子勾结境内不法分子利用洪都拉斯籍货轮走私小汽车19辆。福州市公安局查获香港一公司伪造湛江海关印章,骗取免税转关,将大量螺纹钢走私福州,案值2400万元。厦门市公安局查获香港不法分子走私家用电器案,案值逾千万元。年内,全省公安机关查获走私案件131起,缴获枪支5支、汽车75辆、黄金95千克、文物1214件、海洛因等毒品近90千克、假人民币逾百万元、香烟8800多箱及大批电器。虽经一段时间的打击和整治,但由于境外走私集团幕后操纵,勾结境内走私团伙,海上接货、岸边运送、陆上销售等一条龙隐秘运作,且大陆公安机关不能到公海缉私,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无法有效监控,沿海船舶管理、海上治安管理工作依然薄弱,反走私斗争形势严峻。
  1994年,根据省政府指示和《福建省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方案》,公安边防部门实施打击湄洲湾地区走私、贩毒等违法活动的海上统一行动,查扣高速摩托艇等6艘,侦破走私贩毒案件2起。各边防支队均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行动。宁德公安边防支队组织开展整治海上治安行动,泉州公安边防支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海上走私专项斗争,查获走私录像机、对讲机、轿车等物品价值300万元。厦门公安边防支队查获台湾走私分子利用洪都拉斯籍“欧利吉特纳”号货轮走私的香烟2600多箱,案值450多万元。海巡支队查获“闽晋渔5305”船,缴获大批走私香烟,案值500多万元。年内,全省公安边防部门查获走私案件58起,缴获汽车、电器、香烟等走私物品案值6280万元,毒品海洛因34千克,假人民币600多万元及大批黄色淫秽物品。
  1995年,公安机关针对走私汽车、摩托车犯罪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年内,全省查获走私汽车113辆、摩托车87辆。省厅和福州市公安局联合侦破一起境内外勾结走私枪支、弹药的大案,缴获制式枪支25支,霰弹枪等6支及子弹1500多发。厦门海关缉私艇在莆田县平海码头缴获走私香烟2600多箱。
  1996—1997年,随着市场需求变化,法人走私案件频发,走私物品中除香烟、汽车、生产性原材料外,成品油、移动通信设备等走私增多。1997年,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和宁德地区公安机关查获涉嫌走私电脑主机及配件700多套、电梯配件140件案件,案值1300万元。在福鼎市沙埕港一油库码头查获巴拿马籍“叁洋壹号”油轮装载4700吨轻柴油非法走私入境。走私分子打着“小三通”的幌子从事台湾货物(以下简称“台货”)走私活动。公安边防部队加强对走私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渠道的情报调研工作,并在重点海域、港澳口设立监控系统和海警部队GPS指挥系统等科技装备,提高对走私活动的发现、打击能力。各公安边防支队落实港澳口船只出海登记申报和返航报告检查制度。边检站逐步配备“电子眼”,重点加强对入出境船舶和服务员工的检查管理,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形成打击合力。两年中,全省公安边防部门侦破走私案件165起,案值1.36亿元。
  1998年,福建沿海大规模走私得到遏制,走私规模逐渐缩小,手段更加隐蔽,以“地下邮包”为主要方式的“台货”走私较为严重,成品油、香烟、汽车、冷冻禽产品等物品的走私屡禁不止。省厅下发《关于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刑侦部门把适时开展反走私统一行动和抓大要案查处工作相结合,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组织力量,快侦快破;对公安边防部门确定查缉的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组织数次反走私联合行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落实责任,把住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籍、过户审批关。1998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查获走私案件161起,缴获走私汽车139辆、摩托车419辆、成品油2500多吨、纺织原料400多吨、化工原料2400多吨、香烟14000多箱、食糖1000多吨及一批枪支、毒品,总案值9935万元。10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省厅成立专案组,对福州海关有关人员与有关单位法人、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采用伪造品名、以多报少、压低货价等手段走私移动通信设备大案立案侦查,与福州市公安局合作深入调查取证,缴获大量赃款赃物。该案总案值2.67亿美元,偷逃税款5亿元。
  1999年8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纪委)、监察部会同海关总署、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组成中央“4·20”专案工作组进驻厦门,对以远华公司董事长为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立案调查。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巨大、案情甚为复杂、危害极为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省厅领导和百名民警参加专案工作。在历时20个月的专案工作期间,公安民警承担大量侦查、缉捕、预审及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看押等工作,出色完成任务。年内,全省侦破百万元以上走私大案174起(其中千万元以上9起)。公安边防部门在宁德漳湾码头查扣“苏鹏号”轮,装载的走私物品案值逾3000万元。福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承办中纪委交办的“12.9”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涉嫌偷逃税款逾千万元。
  2000—2001年,各地公安机关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相继破获一批走私大案。2000年,福州海关缉私局在侦查对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冲击较大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先后破获福清昌盛照相器材有限公司、康德摄影器材公司、华诚有限公司等三起以“多报少出”方式走私感光材料案件后,乐凯公司专门致信国务院,对福州海关缉私部门严厉打击走私感光器材、保护民族工业表示感谢。2001年2月后,福建公安机关承担中央“4·20”专案组移交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任务,省厅协调厦门、泉州市公安机关多次派员与外国和中国港澳警方合作,在近五年时间内,缉捕和从境外押回“4·20”专案在逃犯罪嫌疑人24名。
  2002年,海峡两岸间电子产品和假烟走私活动持续增多。沿海地区大规模、集团化的走私活动得到遏制,小规模、群体性、大范围的“蚂蚁搬家”式走私活动逐步猖獗,尤以小额成品油走私突出。走私团伙装备橄揽形高速铁壳船,可在各种恶劣气候下进行走私活动。对此,海关缉私部门实行常规巡航与机动巡查结合、封堵与查缉并重、海陆联动的缉私模式,加大对海上小额成品油走私的打击力度。福州海关缉私局重点把守闽江口、湄洲湾及平潭、闽东海域,同时与相关执法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打私合作备忘录》。9月,福州海关在中国领海、毗连区以外的专属经济区海域内,抓获正在过驳走私成品油的玻利维亚籍“幸运之星”号走私母船和福建籍“源达油1号”走私油船,查扣走私柴油1069吨,系海关系统在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会议以后查获的最大一起海上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亦是大陆缉私警察在专属经济区内依法打击走私的范例。
  2003年,福建沿海小额成品油走私活动蔓延。福州、厦门海关缉私局开展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厦门海关缉私局以走私成品油的团伙、“母船”和中介油船、油库及岸上联络人为打击重点,以石狮、晋江等沿海地区为重点区域,调集缉私艇值守成品油走私高发海区。同时,开展反走私法制宣传“七个一”(组织一次走访地方党政部门活动,召开一次宣传反走私活动座谈会,制作一个图片宣传栏、广告牌,编印一份普法宣传手册,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开展一次法律下乡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一次海上反走私演练)活动。年内,厦门海关缉私部门侦破走私汽车等案值逾千万元的走私案件6起,案值3.6亿元,涉嫌偷逃税款8200多万元。福州海关缉私部门先后组织开展打击海上成品油走私、价格瞒骗以及非涉税走私等的专项斗争。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毒品、台货、香烟、成品油走私活动为打击重点的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缴获走私物品案值逾7000万元。
  2004年,福建沿海小额成品油走私活动明显减少,但商业瞒骗走私和冷冻海产品、禽副产品走私比较突出。受禽流感危机影响,大量来自美国、巴西等国的禽副产品囤积香港,其仓储能力饱和、商品积压。高额的仓储费用遂使一些走私分子将冷冻禽副产品向粤、闽沿海走私转移。对此,福州、厦门海关缉私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行动。福州海关缉私局在与厦门关区交界的湄洲湾海域,与杭州海关交界的三都澳海域,以及平潭岛、南日岛和其他重点沿海澳口、非设关码头,同时开展打击此类走私物品的专项行动,破获福州、长乐的一些渔业公司瞒骗海关走私冷冻海产品的案件。厦门海关缉私局以厦金水域、泉州沿海、漳州漳浦、闽粤交界结合部等走私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为重点,以打击走私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为主攻方向,实施打击行动。期间,查获海上走私成品油、台湾货物案件10起,缴获走私物品近百吨。
  2005年,公安边防部门加强边防支队、海警支队、边防检查站的协同配合,落实海上巡逻待机和陆勤巡查制度,对重点港澳口、码头、沿海突出部位落实监控措施,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船舶的动向。各海警支队增加出艇频率,扩大巡查范围。海上大规模走私基本得到遏制。是年,随着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剧烈变动和大陆成品油价格多次上调,台湾地区用于补贴当地渔民的渔业补贴用油为台湾与福建不法分子所利用。台湾走私分子通过向台湾渔民收购剩余补贴油证,到台湾石油公司购买后,向大陆走私分子贩卖。对此,福州海关缉私局加强对连江黄岐、福清、平潭和莆田湄洲湾海域的重点防控,连破三起此类案件。厦门海关缉私局打击厦金海域、关区南北两翼海上结合部成品油、香烟、台货等商品走私活动,破获海关缉私总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多起走私案件。
  第九节 打击利用公共信息网络犯罪
  福建省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建成以互联网监控中心、数字福建政务信息网安全监控中心、网吧管理控制中心为主体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体系,在打击高科技犯罪,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侦破网上涉黄涉赌案件
  互联网具有传播信息速度快捷、范围广泛的特点。犯罪分子利用这个特点大量制作淫秽色情网页,从中牟利,贻害社会。1995年5月,省厅相继转发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协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计算机软盘案件的通知》,并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查处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专项斗争。专项斗争中,全省共查处此类案件31起。1995年冬季至1996年春季,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又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传播、贩卖含有淫秽内容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活动。行动期间,公安机关收缴含有有害信息的激光视盘、唱盘4000多件,其他非法电子出版物600多件,查处网吧13家;1996年10月,又对电子出版物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收缴含有有害信息的物品15件。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泛滥,形成新的社会公害。公安机关将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常态化,并逐步加大打击力度。
  2001—2003年,为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上淫秽色情活动,福建省公安机关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与有关部门配合关闭一批淫秽网站。2001年3月,三明市公安局在永安市破获一网名“小虫”的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制作淫秽色情网页案,浏览其色情网页的网民达20多万人次。2002年11月,福州市公安局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色情表演的案件,当场抓获6名涉案人员(包括1名台湾籍组织者)。该团伙以招文秘、舞蹈演员的名义,招聘5名女性青年,通过互联网为台湾地区网民提供现场色情表演,非法所得近百万元。2003年6月,福州市公安局摧毁一个经营色情淫秽影片的网站,当场查获淫秽影片700多部。7月,厦门市公安局抓获网上介绍卖淫网名“九哥”、“超人”的犯罪嫌疑人。经查,其通过浏览一些国内外“应招网站”和在网上聊天室内招收卖淫男女,收集各地卖淫者的信息,并将此类信息和大量淫秽小说发布到其开设的“超级乌龙院”论坛上,以吸引网民,发展会员,收取200~500元不等的会费。
  2004年7月,根据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教育厅、通信管理局等15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福建省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协调小组”。8月,各设区市也相继成立由公安机关牵头的协调机构,联合开展网上“扫黄”专项行动。省厅及各设区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开设淫秽色情网站,在网站上大量刊载、制贩、传播淫秽色情影片、图片,利用视频聊天室组织淫秽色情表演,提供境内外淫秽网站链接服务和利用互联网组织、介绍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经过4个月的集中打击和清理整治,公安机关查破淫秽色情网站案件63起,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互联网上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除,依法关闭清理了淫秽色情网站和诈骗、赌博网站300多个;删除淫秽色情、诈骗、赌博图片、电影、小说等有害信息近7万条(部、篇);境外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网站也被有效封堵。专项行动中,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进展情况和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侦破的大案。专项行动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期间,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34条,有力地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通过专项行动,省内淫秽色情网站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打击,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的现象得到扭转,境外有害信息向境内的传播得到遏制,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但随着互联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不法分子仍利用网络环境和条件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任务艰巨。2004年12月和2005年3—5月,全省开展打击网络赌博专项行动,查处网络赌博窝点104个、六合彩赌博网站471个,侦破网络赌博诈骗案件74起(其中刑事案件49起),缴获大批赃款赃物。公安机关查获“新宝”、“新宝盈”两起网络赌博大案。此类赌博活动主要是境外网络赌博集团在国内以代理方式建立赌博活动的组织链,以传销方式发展扩张。网络赌博活动隐蔽性强,蔓延迅速,利用网上金融支付手段涉及金额大。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建立专门网站,公开管理,长期经营。同时,传统方式的赌博活动也向互联网渗透,或直接在网上投注,进行赌球、六合彩等赌博,或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或利用国际足球赛事组织参与境外赌球。
  2005年3—5月,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点对点”网络视频聊天室有害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不法分子利用“PZP”、“BT”等“点对点”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期间,泉州市公安局捣毁台湾“八大娱乐网”设在该市、拥有41名从事视频淫秽色情表演者的29个淫秽色情视频表演窝点,抓获包括台湾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65名,缴获现金3万多元以及配有视频和话筒的电脑、声讯电话、小型程控交换机等一批作案工具,破获全国首起利用网络视频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的大案。8—10月,全省公安机关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查破此类案件44起,其中公安部和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各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查扣大量用于作案的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及硬盘、光盘,各种银行存折、信用卡等,涉案总金额达200多万元。9月,莆田市公安局摧毁一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窝点,进而发现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于2004年6月创办男同性恋网站,先后在其网站上发布2000多张淫秽图片和500多部淫秽色情电影,并登载广告,推销男同性恋淫秽电影碟片。案发后,犯罪分子潜逃至浙江台州,继续经营色情网站,被莆田、浙江警方联手抓获。
  二、侦破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
  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的经济犯罪活动也逐渐增多。1998年10月,省厅在省邮电局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码并机的案件,缴获计算机19部,总案值260万元。1999年1月,福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银行职员利用计算机系统程序漏洞盗窃20多万元存款的案件。
  进入21世纪,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或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多。2001年7月,泉州市公安机关捣毁一个集制作、销售、使用假高速公路缴费IC卡的高科技型犯罪团伙,抓获南安水头高速公路征费站班长等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假信息通行费IC卡85张,非法复制的“IC卡测试软件”一套及其他涉案赃物。
  2002年2月,省厅破获全国首起利用黑客技术窃取网上银行储户存款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80多万元。4月,省厅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破获福建省首例利用电子邮件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12月,省和泉州市公安机关破获省内第一起针对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非法增删、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案件。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利用手机短信息、网上“六合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仅第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就破获短信诈骗案件460起,摧毁诈骗犯罪团伙14个,缴获大批作案工具和赃款。泉州市和安溪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摧毁一特大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流窜广西南宁、四川宜宾、福建安溪等地,利用手机发送虚假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发送虚假短信300多万条,涉及全国各省市区,诈骗金额达30余万元。厦门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团伙诈骗案,缴获赃款赃物价值300万元。同时,全省组织网上专项行动,对涉嫌网上“六合彩”诈骗的网站、电子信箱、网上即时通信工具等进行调查摸底,先后在泉州、三明、南安等地挖出涉嫌“六合彩”诈骗网站4个。4月,三明市公安局查获一起网上发布“六合彩”特码虚假信息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受害人波及多个省市。6月,省厅与福州市公安局接到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报案,发现有一网民大量发布电子邮件,销售银行卡读写器及软件。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银行卡读写器及部分银行卡。由于破案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犯罪分子以低廉成本利用部分人的贪利心理获取暴利,致此类案件屡打屡冒。6—9月,泉州市公安局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及外地公安机关要求协查、协办的此类案件达501起,涉案金额560多万元。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利用手机短信息进行网上“六合彩”诈骗的专项斗争。3月,公安机关分别在安溪县、厦门市抓获多名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4月上旬,公安部在泉州召开打击网络诈骗行动协调会,部署实施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泉州市公安机关以安溪县为重点率先开展。4月9日,泉州、安溪两级公安机关摧毁涉嫌利用短信息诈骗40多万元的犯罪团伙。6月1日,厦门市公安局摧毁3个犯罪团伙,缴获赃款15.3万元、高档小轿车3辆及大量手机、电脑、短信息群发器。这3个犯罪团伙在近10个月中,以手机、网络信息等形式发送虚假信息7000多万条,以香港“六合彩”公司提供特码为诱饵进行诈骗作案200多起,总案值500多万元。6月24日,省厅和泉州市公安局联手破获利用电子邮件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曾于6月20日向京、渝、豫、吉、川等地9家公司的电子邮箱发送恐怖电子邮件,威胁公司要在6月23日前汇10万元到指定账户,否则将以“人体炸弹”在商场引爆。至6月,泉州市破获案件122起,摧毁犯罪团伙15个,缴获大批赃款赃物。泉州市公安机关与电信、金融等相关部门沟通,实行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和银行个人账户开户实名制。泉州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还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暂行规定》,封堵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渠道。全省在专项行动期间,破获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案件358起,摧毁团伙24个,并缴获一批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和银行卡、存折等赃款赃物。
  2005年上半年,省厅在福清市破获一起利用手机发送虚假中奖短信息诈骗案,涉案金额50多万元;8月,又破获青海一名教师被虚假信息诈骗案,带破5起同类案件。至11月,全省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手机违法短信息线索4054条,其中属短信息诈骗的4011条,从中抓获50多名犯罪嫌疑人。11月,福州市公安局与浙江嘉兴市公安局配合作战,在福州市破获20人团伙诈骗案。该团伙以广东广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手机短信息向不特定人发送陕西太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欲转让原始股份的虚假信息,诈骗逾百万元。11月底,莆田公安机关破获福建省最大一起利用刮刮卡及短信息团伙诈骗案件,缴获手机短信息群发器61部、手机卡300多张和手机、银行卡、存折及用于诈骗中奖的“刮刮卡”等印刷品10多万封。该团伙通过邮寄“刮刮卡”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诈骗全国20多个省市的数百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12月,泉州、晋江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计算机技术在网上盗窃银行储户777万元的大案。犯罪嫌疑人在意外获得女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后,即制作被害人的假身份证,开通网上银行。因被害人银行卡的密码改动,犯罪嫌疑人又联系掌握电脑技术的人破译其密码,将被害人银行卡上的777万元转走。专案民警经半年的艰苦奋战,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224万元。
  第十节 缉捕在逃人员
  20世纪90年代,刑事犯罪活动增多,发案上升,在册在逃犯罪嫌疑人亦增多,1990年有4500多人,1991-1992年又有所增加。公安机关把追捕在逃人员(以下简称“追逃”)作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四结合”,即流入地严密控制与流出地主动追捕结合,集中统一行动搜捕与经常查缉追捕结合,个案侦破与串案工作结合,公开措施与秘密手段结合的办法,以提高发现、控制和查缉流窜、在逃人员的能力。两年间,全省抓获负案在逃人员4000多人。
  1993年,各地公安机关结合专项斗争,开展“追逃”工作。福清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出《敦促在逃刑事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福清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人民群众实行奖励的通告》,并将部分在逃人员相关信息下发乡镇、村居,动员群众检举揭发。该市领导和政法机关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政策感召下,许多在逃人员家属纷纷动员自己的犯罪亲属投案自首。一名杀人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听了政法负责人的电视讲话后,带领公安追捕组北上河南省南阳市抓捕亲生儿子;一名在逃人员的父亲,辛苦一个半月,辗转深圳、江西等地寻找到潜逃三年的儿子带回投案。一批捕在逃诈骗犯罪嫌疑人,从广东回福清市准备投案,遭其妻以离婚要挟,遂再次潜逃。后经公安民警深入细致工作,其妻幡然悔悟,即挂电话催其投案。是年,福清市有16名在逃人员家属到京、粤、晋、鄂、赣、豫等地找回犯罪的亲人投案,有13名在逃人员在亲属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期间,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开展反盗窃、打流窜、挖团伙、围歼“车匪路霸”、整治农村治安等专项斗争,主动出击,抓捕在逃人员。6月,省厅获悉美国警方通缉的黑社会组织“青龙帮”一头目踪迹,经严密查控将其抓获。9月,福清市公安局抓获一持枪负案在逃人员,当场缴获子弹已上膛的自制手枪。10月,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抓获在客车上抢劫旅客钱财的8名在逃人员,经预审深挖,破获9起积案。11月,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抓获两名涉嫌持枪抢劫、伤害、敲诈、绑架等犯罪行为的在逃团伙头目。年内,全省抓获各类刑事负案在逃人员近2000名。
  1994年,各地公安机关将“追逃”工作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居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落实责任制,采取“追逃”会战、运用公开通缉、专案追捕、敦促投案和加强区域性协作等措施,追捕在逃人员。1995年,在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追逃”工作的同时,公安机关内部实行“追逃”责任制。各地公开通缉、捕获一批重大在逃人员。
  1996—1998年,全省公安机关把在册在逃人员到案率作为衡量破案效率和打击质量的一个标准,落实责任制。1996年,省厅挂牌督捕的307名重罪外省籍在逃人员,抓获173名。1997年,全省落实以在逃人员户籍地、居住地公安机关为主的“追逃”责任制,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发现在逃人员线索,及时缉捕归案。1998年,公安机关纠正“重破案、轻追逃”的倾向,把缉捕在逃人员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任务,采取措施,及时抓捕。三年间,全省抓获在逃人员逾万人。1999年,全省公安机关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追逃”专项斗争。8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省厅发出《致在逃人员亲属的一封信》。全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以“网上核查”为重点全面出击。厦门市公安局把“网上追逃”与外来人口资料计算机系统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对外来人口上网比对核查,先后抓获外地在逃人员136名。年内,全省有20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9000多名,一批负案累累、久缉未获的在逃人员相继落网。通过审讯深挖,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700多起,其中大案2200多起,积案1000多起,缴获枪支20支,赃款赃物折值1000多万元。
  2000年,全省公安机关落实新的破案“追逃”责任制,把立案、侦查、破案、追逃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单位和侦查员,对承担侦查办案任务的部门和侦查员实行“犯罪嫌疑人到案率”指标考核。2001年,公安机关运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和“刑侦综合信息系统”,通过网上核查、重点缉捕、动员敦促、兑现政策等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进一步完善“追逃”工作机制,因案因情施策,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根据统一部署,9-11月,全省开展“网上追逃”和清查统一行动。各地运用省公安厅、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投案自首在逃人员兑现有关政策的通知》,加强宣传攻势和动员规劝,促使1600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年内,全省抓获在逃人员1万多名。
  2002年,省厅制定考评办法,对全省公安机关“追逃”工作实行每月排名通报制度,进一步推进“追逃”工作的开展。根据统一部署,10月15日起,全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网上追逃”专项行动,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600多名,其中外省在逃人员200多名。年内,全省抓获在逃人员9100多名,其中公安部督捕的4名,省厅督捕的28名,全省十大在逃人员4名。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公安部、省厅挂牌督捕的在逃人员为重点,建立以刑警为主力军的全警网上“追逃”工作机制。6月,开展集中追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其间,全省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80名。年内,全省抓获在逃人员12000多名,其中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700多名。
  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结合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开展网上“追逃”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追逃”效率。5月,结合“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省厅组织追捕组开展追捕命案在逃人员专项行动,抓获一批命案在逃人员和其他案件在逃人员。是年,全省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1.7万余名,其中公安部B级通缉在逃人员6名、公安部和省厅督捕在逃人员36名、全省历年十大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13名、故意杀人在逃人员530名。破案“追逃”新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刑事犯罪的动态趋势明显,在逃人员和未受到打击的犯罪分子数量有增无减,发现和识别在逃人员的难度增大,追逃任务仍艰巨繁重。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工作,落实破案“追逃”工作新机制。厦门市公安局通过网上查询、比对、串并案等方式,抓获在逃人员500多名。是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追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名。年内,全省抓获在逃人员21000多名,其中公安部A级和B级通缉在逃人员5名、公安部和省厅督捕38名、全省历年十大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9名、外省在逃人员1500多名。
  附一福建省刑事案件发破图表
  说明:2000年以后的重大案件仅指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类暴力性犯罪案件。
  附二 典型案例
  一、宁德地区破获刘清和杀人抢劫案
  1995年12月,福安犯罪嫌疑人刘清和、苏光声、郑长华欠债逃往福州,策划由刘清和出面把掌握货源信息的罗铃兴拉入参股,合伙抢劫货船。苏光声回福安,把原来经营的货船改为“捷盛103”船号,招收新船员,伪造印章。1996年1月3日,有几千台韩国产彩色电视机、微波炉需从汕头发往上海,苏光声同罗铃兴等将价值2300多万元的彩电、微波炉接货装船后,即把货主跟船押货的信息告知在福州窝点指挥的刘清和、郑长华,刘清和随即电告胞弟刘清松和吴卫芳,火速带安眠药等物品连夜赶往汕头,并暗中给货主服用。6日晚,“捷盛103”货船起航后,指挥窝点也移至福安市。由于安眠药药效不佳,罗铃兴、郑清松和吴卫芳遂按刘清和指令,于8日凌晨,以暴力结束货主性命,抛尸海底。天刚亮,陆上指挥的刘清和等3人驱车赶到锚地下白石,登上货船后烧毁货单、航行资料,将货船驶抵赛岐漳港码头卸货、销赃,后驶至甘棠国泽湾,对货船进行彻头彻尾改装。
  案发后,上海警方根据货主和货物失踪情况立案调查,并于3月13日在省厅刑侦总队配合下,抓获一销赃犯罪嫌疑人,搜获赃物彩电400台。刘清和等犯罪嫌疑人闻讯潜逃。7月,宁德地区公安处根据省和地区领导转来的反映当地团伙在海上杀人沉尸、劫走彩电销赃的举报信,即指派侦查员调查核实。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和大量证据被毁灭,案件未获突破。随后,地区公安处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专案组循着物、船、人的蛛丝马迹,开展搜捕行动,抓获罗铃兴等2名团伙骨干和5名船员,另有8名船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1997年3月3日,在柬埔寨警方配合下,公安部率专案组将逃往该国的苏光声擒获。3月7日,逃往越南化名“林忠义”的吴卫芳乘飞机潜回国内时,在广西南宁机场被公安边防部门抓获。同时,警方在福州抓获刘清和及2名销赃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历经9个多月征战,足迹遍及3个国家和7个省市,调查取证走访200多人,全案终于告破。
  二、中美联合侦破跨国绑架案
  1998年12月18日,台湾台南市商界大亨陈某向美国洛杉矶警察局报案,称其在美国上学的儿子被綁架,绑匪提出一周内筹备150万美元赎金的条件。美国联邦调查局决定由该局洛杉矶分局负责侦破。警方很快将疑点锁定在洛杉矶一家公司的中国籍女会计王雪南和她的美籍华人男友乔治·王,以及可能藏匿人质的住所。陈返回台湾后,多次接到綁匪催问赎金筹集情况的电话,定于12月29日在厦门市交接赎金。
  美国联邦调查局决定与中国警方合作,电请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协助。公安部向省厅通报相关情况,并派员抵福州参与指导侦破工作。省厅即成立专案指挥部。12月30日下午,省厅获悉绑匪将赎金交接地点改为福州市,并指定陈某入住闽江饭店。31日,美国联邦调查局驻港联络官和陈某抵达福州。中美双方共同研究洛杉矶、台湾、福州三地策应配合的行动方案。1999年1月2日下午,福建警方选派一名侦查员化装成陈的“随从人员”,他们刚住进闽江饭店,就接到绑匪电话。陈按警方意图,说明财力不济,仅带50万美元旅行支票。绑匪即挂断电话。经6次电话讨价还价,绑匪同意其父子通话15分钟后付清50万美元,否则撕票。4日,绑匪来电通知下午3时在福州一家银行大厅等候接头。专案指挥部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银行周围及大厅全面监控。下午3时55分,一名戴摩托车头盔和墨镜的青年进入大厅,环视四周后,与焦急等待的陈某接头。陈父子通话后,陈办理50万美元旅行支票兑现,并交给该青年,该人和在大厅外的两名同伙即乘出租车溜走。美国警方立即同时行动,冲进洛杉矶华人街区5幢301房间,抓获犯罪嫌疑人王雪南、乔治·王等3人,救出人质。福建警方获悉人质成功解救后,在福州闽江三桥当场截获犯罪嫌疑人及全部赎金。全案告破。
  三、省厅破获陈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3年6月13日,省厅成立由厅长任总指挥的专案组,在先期调查取证基础上,当晚即对以陈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展开缉捕,捕获一批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物证。随后专案民警调查走访群众和企业员工,调取审查关联企业的银行贷款、工商注册、纳税等资料及账目凭证,传唤公司财务和相关银行工作人员,查访场所经理、保安员及受害者,获取大量证据材料。专案组不断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并循线追踪,足迹遍及京、沪、鲁、浙、苏、粤、滇、川、渝、豫、湘、闽等12省、市30多个城市,抓获陈凯黑社会性质组织核心和骨干成员。
  经查,1992年以来,陈凯即网罗劳改劳教释解人员,以其经营的酒楼、娱乐城等场所为据点,拉拢腐蚀一批党政干部和公安民警充当其“保护伞”,大规模扩张经营娱乐业,进行组织卖淫、赌博、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犯罪活动。陈凯先后经营4家桑拿场所、24家游艺机厅、5家迪吧,用赌博机聚众赌博,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在经营桑拿场所的8年间,被其组织卖淫的妇女数以千计。陈凯借入股海山大酒店之机,以成立“凯旋集团武装部”为掩护,组建一支庞大的保安队伍,豢养骨干打手,用暴力维护其涉及黄、赌、毒的行业及相关投资的利益,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对侵犯其利益的人行凶报复,制造枪击威胁新闻记者、枪击生意合伙人等案件。期间,该组织成员虚报注册资本成立20多家公司,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大肆骗取银行贷款,逐步形成以陈凯为首、成员30多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凯以投资办企业、出资搞赞助、行贿等为手段,先后取得闽侯县政协常委、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会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等头衔。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组织卖淫,赌博,容留他人吸毒,合同诈骗、偷税、虚报注册资本,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等犯罪。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中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破获刑事案件百余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400多万元;挖出“保护伞”30多人。
  四、石獅市破获谢红舜盗窃金行案
  1997年8月30日凌晨,犯罪分子从一墙之隔的中学挖墙进入石狮市群英北路的“金大福”珠宝金行,以特制的铸有“广F22”字样的钢筋撬棍撬开保险柜,砸烂陈列柜,把1400多件价值200多万元的珠宝、黄金首饰一扫而光。石狮市公安局经过近一年的侦查,无果。1998年8月5日凌晨,距“金大福”金行仅300米的“宝源”金行陈列柜里的黄金、白金、钻石首饰600多件又被洗劫,损失达百万元。现场留有“老人头”鞋印和虽用“广F22”钢筋撬砸但仍严丝合缝的保险柜。由港商经营的两家金行不到1年时间相继被盗,数额巨大,影响很坏。
  石狮市公安局根据作案时间、气候、手段、工具、目标都相同的情况,决定并案侦查,重新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经多方工作仍无进展的情况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广F22”字样的钢筋撬棍和现场遗留的“老人头”鞋印的查证上。走访省内外近千家钢筋生产销售企业、网点,请教技术监督、质检部门和钢筋制品行家。功夫不负有心人。1998年9月8日,广东省河源市技术监督局反馈:铸有“广F22”字样的钢筋系该市一家钢铁厂制造,而该市也发生过同样作案手段的案件。专案组分析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河源籍且曾到过石狮市的人。民警从各拘押场所的刑事犯罪档案资料中发现:谢红舜、谢文可堂兄弟系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人,曾于1990年在石狮市均因挖墙入室盗窃一家杂货店财物而被判刑入狱,1997年被释放。专案组将现场指纹与两谢原始档案指纹比对,完全吻合,就此锁定犯罪嫌疑人。专案民警立即赴粤,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于9月11日凌晨抓获谢红舜、谢文可、谢建新(谢红舜堂弟)3人,从躲藏的窝点搜出钻石、珠宝、金饰数百件,价值上百万元。两起金行被盗案告破。
  五、泉州市破获柯蓬捷拐卖儿童案
  2003年9月,泉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柯建新、柯蓬捷、许小琴等人涉嫌拐卖数十名儿童至新加坡的犯罪活动,即立案侦查。这是全国第一起将国内儿童贩卖到国外的案件。公安部将此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随着专案组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闻讯四处潜逃,或订立攻守同盟,或指使知情证人逃避调查,妄图使公安机关逮不到人、取不到证。专案组民警深入安溪、永春县的10多个乡镇30多个村落调查取证,掌握大量确凿证据,形成11卷2000多页卷宗。同时,专案组先后在厦门国际机场抓获企图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许小琴,在广东省顺德市抓获潜逃近一年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柯蓬捷及其同伙。2004年4-5月,由公安部和省厅、泉州市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赴新加坡调查取证。在中国驻新使馆、新加坡警方协助下,取回确凿证据。专案组分析每个审讯对象涉案情况和心理特点,因人制宜采取不同策略,促使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拐卖45名、22名儿童到新加坡的犯罪行为。全案抓获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查,这伙犯罪嫌疑人采取欺骗手段,用低价从异地收购婴儿或专门“采购”当地超计划生育的女婴,以旅游为借口,采用冒名顶替骗取或仿造儿童护照的办法,在1999-2003年间,将95名国内儿童拐卖给新加坡中介机构或中介入,牟取暴利。
  六、中美联合破获跨国贩毒案
  2001年9月,美国驻华领事馆缉毒联络官向公安部禁毒局通报,其驻纽约、香港、仰光办事处正在侦控一个以王坚章为首、曾多次将“金三角”地区毒品贩往美国的贩毒团伙。省厅获悉即立案侦查。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坚章,又名YEUNGPAK(杨派克),绰号“125”,主要在福州活动,经营华美桑拿城,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1989年因投毒在纽约服刑4年,刑满释放回香港。中美警方经一年多的缜密侦查,摸清该团伙在中国、美国、缅甸等国家和中国香港的贩毒网络及活动规律。中国警方获得“125”贩毒团伙先后4次策划在纽约市交易毒品并将毒资汇回福州市的情报,美国警方据此采取行动,缴获海洛因5.6千克,抓获加拿大籍犯罪嫌疑人1名,掌握到重要的毒品犯罪证据。
  2002年5月14日,公安部禁毒局、美国缉毒署驻北京办公室派员来闽指导协助侦破工作。5月16日晚,闽、粤警方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在福州市将正在实施毒品交易的王坚章等2人抓获,缴获海洛因36千克、美元6万元。在深圳市抓获许桂林等2人(均中国香港籍),捣毁冰毒加工窝点一处,缴获一批冰毒半成品及制毒原料、设备。美国、香港警方和香港海关缉毒部门同步开展破案行动。17日,印度警方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情报,捣毁“125”贩毒团伙设在印度南部城市马杜赖的冰毒加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一批制毒原料、配剂和设备。此案经中国、美国、印度和中国香港警方联手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缴获海洛因40.2千克、冰毒80克、麻黄素35千克,缴获毒资人民币80万元、美元11万元、港币50万元,汽车4辆。
  6月2日,公安部对省厅成功破获“125”特大跨国贩毒案件予以通令嘉奖。美国司法部缉毒署亦赠感谢状,感谢福建警方的通力合作。
  七、省厅破获走私移动通信设备案
  1998年10月12日,省厅成立“10.12”专案组对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进口移动通信设备涉嫌走私一案立案侦查。经9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于1999年7月30日侦查终结。
  经查,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福建省邮电管理局、福建省八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保税区西方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富闽经济发展公司等单位为获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共同进口诺基亚数字移动通信设备价值14146万美元,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33494万元;其间,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还伙同厦门南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共同逃避海关监管,进口诺基亚数字移动通信设备价值6660万美元,偷逃应缴税款16147万元;福州保税区西方实业有限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逃避海关监管,于1997年11月至12月,为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美国AMF版保龄球设备50套,偷逃应缴税款718万元,违法所得50万元,还于1998年,为其他单位代理进口韩国CDMA三星、现代、LG手机共3060台,偷逃应缴税款218万元。
  2000年2月18日,省厅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公安机关全力开展境外缉捕工作,2002年6月4日,省邮电管理局走私移动通信设备案在逃境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徐某,由澳大利亚警方遣返中国警方查处。徐归案后,从境外银行追回赃款678万美元。
  八、三明市破获郑永森非法经营案
  1996年,以台湾华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永森为首的犯罪集团,趁大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之机,以“投资大陆、促进两岸交流”为名,先后在闽、辽、湘等8省、市成立10多家公司、分公司,生产海豹油、目脑灵、防辐屏、滤水器、减肥茶等产品,非法传销经营,采取“甲地生产、乙地传销”的形式,产、供、销“一条龙”。该犯罪集团不仅编印大量“学习资料”、“得利全讯”等书面传销材料、书籍,还设立网站,录制光盘、磁带,多方位美化宣传其个人、公司及所谓“全球得利”计划的传销理念。并通过举办大型晚会造声势,以“包吃住、高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加盟,并严密控制。聘请技术人员,专门开发用于传销活动的计算机程序软件,使整个非法传销活动从仓管、销售、回款到“红利”奖金的计算、发放及销售积分的统计、抵用券的打印均实现计算机管理。该犯罪集团利用国家金融、邮政网络,加快传销网络扩展。该犯罪集团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同时,涉嫌偷税、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
  根据受害群众的举报,三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针对此案非法传销活动涉及地区广、涉案人员多、流动频繁的情况,三明市公安局及时将案情上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在广州市专门召开案件侦办协调会。由公安部、省厅牵头组织,协调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对各非法传销网点集中突击,抓捕犯罪嫌疑人,全面获取证据。经过14个月的艰苦奋战,三明市公安局摧毁这一组织严密、机构健全、作案时间长、涉案金额大,且由台湾人领头操纵的特大非法经营犯罪集团,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6名,审查涉案人员100多名,涉案金额6亿多元,涉及人员20多万人;查封在辽、吉的生产基地和价值280多万元的住宅;冻结涉案赃款1300多万元。
  此案系2001年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十大要案之一,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曾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九、泉州市破获张明德诈骗邮政储蓄存款系列案
  1998年8—10月,全国多省区相继发生邮政储蓄存款被冒领案件,且被抓获的冒领未遂的犯罪嫌疑人以泉州安溪籍为多,泉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配合全国的专案侦破工作。10—11月间,泉州市公安机关抓获3名冒领邮政储蓄存款犯罪嫌疑人(均系安溪人)。11月8日,广东省增城市公安局将涉嫌冒领邮政储蓄存款的安溪籍李建生等3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泉州市公安局。专案民警预审攻坚与外围调查取证“双管齐下”,抓住李建生等3人被押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查、心理波动的时机,加强审讯。专案组将3人照片通过邮政网络发往省内外发生过冒领存款的邮政储蓄单位,供营业员辨认,或通过录像监控资料比对,以获取新的罪证。同时,专案民警深入安溪,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围绕其关系人展开工作。
  经公安机关查明,李建生曾于1998年9月27日、30日,10月3日,4日单独或伙同他人分别在云霄、泉州、长泰、龙海、同安、石狮、南安等地冒领邮政储蓄存款。有时一天往返于数个邮政储蓄网点,频频作案。该犯罪嫌疑人于10月6日、8日在宁德、同安两地冒领存款时被识破,弃证逃脱。10月11日晚,其往广东增城冒领存款时被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李建生等3人分别供认冒领存款所持的身份证、存折均由李金全(安溪人)提供,他们实际上是李金全的业务员。
  2000年1月21日,公安机关在安溪县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明德,随后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2月17日,在公安部协调指导和广东警方配合下,捣毁普宁市麒麟镇南坡管理区湖新区的一个制假证件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杜锡奇,缴获制作假证件的设备和一批假存折、假身份证及其他假证件。随后,专案民警3个月内走遍省内外27个县市,行程两万多千米,开展调查取证。
  全案查明,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以张明德为首,化名充当皮包公司总经理,其他犯罪嫌疑人充当业务经理、业务员。该诈骗团伙向外地大量邮寄商业信函,谎称有廉价商品出售,骗取外地客户邮政储蓄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存折密码后,由李金全根据储蓄存折、身份证上标明的姓名、性别、年龄,负责招募与之相近似的冒领人员,将预定的冒领人员的人头相片、骗来的存折、身份证复印件送往广东普宁,交给制假证件的杜锡奇。杜每本收取费用200~300元,按要求制作。冒领人员持假存折、假身份证到有关邮政储蓄网点冒领。
  至2000年12月,全案涉及21个省、市、自治区,案值达千万余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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