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应急处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0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应急处置
分类号: D631
页数: 14
页码: 1-14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如何建立和加强110接处警机制,以应对社会治安新问题,并介绍了“漳州110”的典型经验。
关键词: 福建省 应急处置 公安

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迅猛发展的形势,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巡警队伍和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建设,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提供了可靠保障。省厅党委及时发现、培育和总结、推广“漳州典型经验。各地以“漳州110”为榜样,坚持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并与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便民服务的110社会联动机制。第一节 110接处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应对社会治安出现的新问题,许多城市公安机关相继组建治安巡逻队,加强巡逻防范工作,有的还专设报警电话。1990年,为有力打击路面违法犯罪活动,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治安巡逻中队主动要求将分局110报警电话移到该中队,并将110报警台改名为110报警服务台,在继续受理刑事、治安案(事)件报警的同时,为遇到急、难、险、重等情况的群众提供应急救援和帮助;1991年,提出并践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简称“四有四必”),树立人民警察为民服务的形象。1992年,省厅在漳州市芗城区召开全省防暴队、治安队建设座谈会,推介芗城做法。1994年,省厅在全省巡警系统推广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巡警大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服务群众的110接处警工作经验。1996年,将已扩编的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再改编为漳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简称“漳州110”。“漳州110”既是机构名称、电话号码,更是一种公安精神、工作品牌和工作机制,其他地方的110仍为报警电话号码。110社会联动机制建立后,110号码扩展为具有指挥与协调功能的联动性报警服务电话号码。
  1996年5月,省厅下发向“漳州110”学习的决定,并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公布全省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县市区名单和服务项目,向全省人民作出“四有四必”的承诺,公布省厅的监督电话。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110报警服务工作。7月,省委、省政府授予“漳州110”“人民的110”荣誉称号,并下发文件号召各行各业向“漳州110”学习。8月,公安部在漳州市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肯定“漳州110”坚持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并重、探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110报警服务台与巡逻警察有机结合的经验做法,并下发《关于加快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通知》、《关于向福建省“漳州110”学习的决定》。各级公安机关把加快110报警服务台建设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此后,省厅设立指挥中心,设区市公安机关建立或健全指挥中心,县级公安机关全部建立并开通110报警服务台或110报警电话,便于群众报案和救急求助。厦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伊始,就以“高效、统一、权威”为标准,赋予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协调、服务”职责,既受理报警求助,也为公安基层单位提供各类业务查询服务,仅1996年就为公安一线实战单位提供信息查询2000多次。
  各地公安机关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在加强巡警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快相关警种快速处警力量的建设。1996年,全省有18个重点市、县公安局刑侦部门相继建立值日侦缉队。各地通过“以快制快”而赢得战机,及时制止一.批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提高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效能。漳州110报警服务台开通不久,即接到一对夫妻在路途被犯罪分子砍伤捆绑、价值5万多元的物品被抢劫的报警,巡警立即赶赴现场,解救受害群众并抓获歹徒,前后用时仅5分钟。
  1997年1月,省厅下发《福建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规范化建设意见(试行)》,要求力争3年左右把110报警服务台建设成为高效统一、反应灵敏、素质过硬、装备精良、服务热情的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各地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按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总体要求,规范接警、指挥、出警、处警、反馈等工作程序,建立值班、接处警、请示报告、预案演练、考核评比、技术保障等一系列适应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9——10月,省厅组织检查组,分别对各地市24个县市区的110报警服务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既检查110的接出警速度、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随带装备、警容风纪,也到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巡警大队和派出所,查阅接处警记录、现场查询民警,实地了解有关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期间,110报警服务台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是适合于中小城市和县城的“一竿子插到底”的“漳州模式”,即110指令直接下达,就近出警;另一种是适合福州、厦门等管辖面积较大、市下设若干区的“福厦模式”,二级接警,分级处警。全省28个市县建立刑侦值日侦缉队,7个设区市组建公路巡逻民警队,新组建的海警部队开展海上报警系统建设。至此,全省公安机关以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巡警为骨干,值日侦缉队、派出所、公路巡警队等相互配合、统一指挥的快速反应机制初步形成,公安机关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增强。对有的地方存在运行机制不顺、110接处警工作未达要求的,省厅及时予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随着110报警服务工作逐渐深入人心,群众报警求助数量不断攀升,求助范围不断扩大,公安机关单凭自身力量难以作出快速有效处置,为此,全省逐步建立110报警与服务工作社会联动体系。省委、省政府于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政府加大投入,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帮助解决社会联动体系运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初步改变了110报警服务台单纯依靠一两部电话接处警的状况。此后逐步发展,福州、厦门、泉州等设区市公安局先后建成综合运用计算机、通信、网络、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集接处警,有线、无线指挥调度,图像监控,电子地理信息,固定、移动目标报警,移动指挥等在内的综合性技术系统支撑的指挥中心。2000年,省厅信息指挥大楼建成投入使用。省厅指挥中心成为省厅领导处理重大警务活动、处置重大紧急事(案)件的指挥调度机构,也是省委、省政府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机构。
  2000年3月,根据公安部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受理人民群众的电话投诉,增加了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沟通渠道。
  2001—2002年,各级公安机关赋予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直接指挥调度权,接警方式实现由多级接警向一级接警转变,减少警情传递中间环节,合理调度警力,做到“四快”,即请示报告快、赶赴现场快、开展工作快、妥善处置快。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警区的策应机制,提高出警速度,并发挥路口岗亭的作用,实行就近出警,多点出警,以快制快,有效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处置能力,省厅和各地公安机关制定多项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加强处置突发事件专门队伍建设,配备相应装备。在各地组织开展一系列突发事件处置演练的基础上,2002年9月,举行多警种、跨地区的全省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警务技能综合演练。
  2003年,根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厅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的职能、工作要求、接处警范围及其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110接警电话铃声响3声内接听电话,紧急警情自接听电话起2分钟内下达处警指令,110指挥中心直接向一线民警下达指令,处警民警在接到110指令后,城市中心区5分钟内赶到现场。
  为完善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2004年始,全省公安机关逐步将110、119、122三个报警台整合为110—个报警服务台(简称“三台合一”),实行“一台对外、统一接警、统一指挥、一级处警”的工作模式。仙游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实行县级“三台合一”。翌年,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和44个县、市公安局实现“三台合一”。2005年4月14日19时30分,南平市区滨江南路商贸区地下仓库突发大火。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下达指令。消防官兵、交警、巡警及派出所民警立即各司其职,紧张有序地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紧急疏散100多户425名居民,及时解救35名被困人员。因扑救及时,措施得力,除一老人轻度浓烟中毒外,未发生人员伤亡。实行“三台合一”后,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交通等事故,或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不当行为的投诉,群众都可以直接拨打110,110直接调度相关警种、部门赶到现场处置。对社会联动部门职责范围的紧急求助,群众也可以拨打110,110将指令民警迅速到场先期处置,或移交联动部门到场处理。漳州、莆田、宁德等地海域的渔船民还可以通过海上110报警系统求助。是年,全省110平均每分钟接警9起,福州市、泉州市公安局接警总量突破100万次,其中接到群众求助和咨询电话90万次,救助群众13万多人次。
  2004年6月,省厅制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布控堵截工作规定(试行)》。各设区市公安局制定布控堵截工作预案,初步形成从县到市、从市到省、覆盖全省、互相联动的布控堵截网络,逐步建立起以指挥中心为龙头,各单位、各警种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布控堵截工作机制。翌年,通过省厅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即实施9次跨设区市布控堵截,直接截获被盗汽车8辆,从中破获盗车案件20多起。10月10日,《人民公安报》头版以《福建省布控堵截工作制度化》为题作了介绍。
  2005年,全省110接报警630万起,其中违法犯罪案件近18万起,治安案件40万起,火灾事故近万起,交通事故27万起,群众求助和咨询103万起;指挥调度有关警种、部门到场处置445万起,从中破案2.9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多名,救助群众15万多名,大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年内,报警电话总量中无效报警情况突出,其中骚扰电话311万起,无效报警90万起。对此,各地采取法制宣传、以案释规、开展110宣传日等措施加以引导。
  第二节 巡警勤务
  改革开放前,没有巡逻警察勤务制度,一般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安派出所组织民警、治安积极分子进行巡逻,或在辖区内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治安联防队进行巡逻。
  20世纪80年代后,社会生活逐步由相对静态向动态转变,犯罪增多,案件数量上升。1981年,厦门市公安局组建城市民警治安队,专司市区的治安巡逻之职。随后,福州市公安局针对市区街面犯罪突出的情况,探索建立公安民警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市、区、街、居(村)四级治安巡逻网络。漳州、泉州、南平、三明、石狮等城市也先后组建治安巡逻队,开展巡逻工作。这一时期,警力少,人员不固定,工作不规范。1990年,福州、厦门两市公安机关新组建的担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安防暴队,亦进行经常性的治安巡逻。
  1991年夏,武警福建省总队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维护夏季治安,开展城市武装巡逻。所属各支队担负地市所在城市87条街道的武装巡逻任务。11月,根据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福建省开始建立城市人民警察巡逻体制,城市以公安民警、武警为主体,组织专门队伍或相对固定的力量,执行着装巡逻勤务。要求基层公安机关把大部分警力摆到街面,平时分散执勤,一有警情迅速集中,及时妥善处置。
  1992年1月,省厅明确提出城市要建立市、区、派出所三级治安巡逻制度,部分有条件的县城区也要开展。9月,下发《关于在城市建立民警巡逻体制的通知》,要求公安防暴队、交警机动队抽出2/3警力,武警机动部队抽出1/3警力参加巡逻。10月,省厅在漳州召开的全省防暴队、治安队建设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正式组建专职巡警队伍。
  1993年3月,省厅成立巡警办公室,由治安处、交警和武警总队的人员组成,挂靠在省厅治安处。4月,全省武装警察部队抽调机动兵力600人,协助公安机关担负全省7个地级市和2个地区行署所在地的市53个警区的武装巡逻任务。4月17日,福州市600名(其中省、市武警机动部队350人)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组成的专职巡警队伍,统一佩带“福州市公安局巡警”标志,上街巡逻执勤。是年夏季的市区路面犯罪活动同比下降30%。省厅及时推广福州市的做法。6月,省厅作出《关于加快我省城市专职巡警队伍建设的决定》。各市迅速建立人民警察巡警体制,沿海和经济发达的县城区也陆续开展巡警执勤巡逻工作。在建立城市民警巡逻体制中,各地注重“点、线、面”相结合。“点”,即以重要道口的交通岗亭为依托,交警既管理交通秩序,又负责维护岗亭周边近距离治安;“线”,即巡警重点在繁华路段、重要部位和案件多发地段巡逻;“面”,即由派出所民警带领治安联防队员、治保人员在辖区的居民区内巡逻。巡警的警区划分原则是使群众看得见巡警,有事找得到巡警,能够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巡逻的方式是“四结合”、“四为主”,即:徒步巡逻与机动车巡逻结合,以徒步为主;全天候巡逻与弹性时间巡逻结合,以全天候为主;巡查与守候结合,以巡查为主;专职巡警与群防群治队伍结合,以专职巡警为主。是年,沙县公安局建立省内第一支县级巡警大队。巡警上街巡逻,有效震慑犯罪,维护治安。年内,全省发生在城市街面上的案件普遍下降。公安部业务局向各地介绍福建省积极开展城市治安民警巡逻工作情况。
  1994年,全省有57个市县组建巡警队伍,有专职巡警2500多人。地级市和县级市统一名称为xx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大队。在福州、厦门等城市,巡警被赋予一定的治安处罚权。在小城市实行接、出、处警一条龙的巡警工作模式。为适应公安勤务改革需要,各地公安机关公开招收一批地方编制的民警,充实加强巡警队伍,并建立健全巡警体制。此后,驻闽武警部队逐渐不再参加城市治安巡逻。是年,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和城市人民警察巡逻队装备标准,把工作重点从“建”转到“管”上来,探索适合福建特点的规范化巡警建设之路,逐步建立健全学习、训练、勤务、考核、奖惩、监督等各项巡警队伍管理制度,并聘请群众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995年5月、11月,省厅在漳州接连召开巡警工作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学习漳州经验,并提出巡警工作要与110报警台接轨。7月,省厅对巡逻车辆统一标识。在巡逻车车牌上方统一佩挂明显的“巡逻警察”标志牌,车身喷涂白底蓝条颜色,两侧喷蓝色“巡警”字样。同时,各地开展一系列教育训练。省厅举办首届“全省公安巡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会”,以比促练(此后基本上每两年举办一届)。是年,全省巡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万多人,直接或间接查获各类案件7000多起,纠正违章18万多起,处置紧急治安事件2400多起,调解民间纠纷6500多起,为群众办好事7.8万多件。
  1996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学习“漳州110”活动,巡警、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得到加强。各县市区全部开通110报警服务电话,72个县市区建立巡警队伍。是年,省厅陆续下发《关于统一全省巡警规范执勤和文明用语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巡警岗位练兵纲要》、《福建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规范化建设意见(试行)》,规范巡警、110报警服务台工作。巡警工作与110报警服务台接轨后,“有困难找110”成为群众的普遍反应。漳州群众口口相传“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110”。
  1997年,省厅下发《福建省〈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实施细则》,对巡警职权、勤务、管理提出具体要求。针对110报警服务与巡警工作接轨后路面巡逻受到一定影响的情况,各地公安机关改革巡警勤务运作方式,调整警区设置和警力配置,把备勤机动警力投向路面,扩大巡逻覆盖面。根据城市(城区)的地形地貌、居民区及重点、要害部位分布情况,将全省城区划分成167个警区,城区中心区域巡逻全面覆盖,一线警力达90%。期间,实行岗亭和巡逻车流动岗相结合,随时接受出处警任务。各地巡警基本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公开武装巡逻与便衣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巡逻执勤。一般为固定巡逻路线、时间,循环执勤。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市在主要城区实施全天巡逻执勤,其余地方由于警力限制,采取弹性方式,并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治安状况,随时调整。厦门市实行灵活多样的巡逻勤务形式,在各警区设置流动报警车,一有警情,110指挥中心可直接调度就近的巡警和流动报警车处警。泉州市巡警与交警协作,在交警下班后,由巡警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并在交警岗亭周边组织巡逻执勤,加强夜间治安防控。为提高巡警勤务技能,各地全面开展巡警查缉战术培训工作,并在各级巡警部门逐步建立、完善逐级量化考评机制,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在巡率、盘查率、现场抓获率、群众安全感等作为考评内容。
  1998—1999年,各级巡警部门把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街面控制能力作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勤务方式,调整警区设置和警力配置,建立健全车巡、步巡和预伏守候相结合的防控网络,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福州市调整勤务方式,变守岗定线步巡为集汽车、摩托车、徒步巡逻为一体的巡逻执勤,巡逻面覆盖福州市区200多条主次干道,二环路以内全覆盖。同时,变市局指挥中心、分局和路面巡警的二级接警模式为市局指挥中心直接指挥的一级接警模式,15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巡逻车与市局指挥调度系统联网,市局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指挥距警情最近的巡逻车处警。厦门巡警支队实行警区责任制,建立警区联勤制,巡警勤务中队与辖区派出所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加强主干道的“线”上巡逻,与派出所辖区以“块”为主的治安防范体系相呼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巡逻防控的空当时间和治安盲区,较好地发挥了巡警的职能优势。“漳州110”通过挖掘潜力,把92%的警力摆到路面。两年间,各地巡警部门结合巡警工作特点,把严打整治斗争、百日治安整治、反盗抢机动车犯罪、暴力犯罪和处置突发事件作为巡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治安专项整治,并加大巡逻盘查、设卡堵截力度和重点时段、部位的巡逻密度。据统计,全省巡警在“追逃”专项斗争中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01名。福州、泉州市公安巡警支队摧毁52个飞车抢夺犯罪团伙。1999年10月1日20时许,福州发生两名持枪歹徒入室抢劫的大案。巡警支队455警区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当场击毙、击伤拒捕歹徒各1名,缴获手枪、匕首及贵金属、翡翠等价值5万多元的物品。两年中,全省巡警接处警40多万起,破获刑事案件3.7万多起,查获治安案件6.9万多起,为民办好事实事6.8万多件次,收到群众赠予的锦旗、牌匾2000多面,感谢信近8000封。群众对巡警的满意率居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首。
  2000—2002年,城市路面抢劫抢夺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各地公安机关增强打击防范的针对性,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摩托化机动巡逻队,与GPS巡逻车相互策应,对市区重点路段实行全天候巡逻。各地建立健全警区间的相互策应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案件多发地段的巡逻防控,采取设卡堵截、主动盘查、跟踪查控、蹲点守候等措施,遏制路面抢劫抢夺犯罪活动,使城市路面治安防控能力提高,刑事案件下降。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以繁华路口为点,交通干道为线,巡防区域为面,守点、巡线、辐射面,形成巡警负责主干道、重点路段地区的巡逻防控,治安联防队及其他各种群防群治力量负责本辖区内的巡察,派出所社区民警带领社区群防群治力量负责本社区治安的防控网络。泉州、三明等地整合巡逻力量,形成主干道以巡警为主,社区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主的格局。3年间,全省巡警接处警68万多起,破获、查处大批刑事、治安案件,收缴枪支190多支及大批管制刀具,还参加各地的抢险救灾数千次,为群众办好事13万多件。
  2000年起,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巡警防暴警全员培训工作。省厅举办4期大队长和骨干班,各地采取在岗自训和脱岗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注重贴近勤务,贴近实战,体现警种特色。既有组织开展公安部核定的射击、投弹、擒敌拳、查缉战术等必训科目训练,培训一批业务技能尖子,又有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劫持人质、反抢劫银行等课题演练。2000年10月,在全国巡警防暴警比武活动中,福建省获团体第6名、狙击步枪个人第1名。至2002年底,巡警全员培训任务完成。2003—2004年,各地探索改革巡警勤务运行机制。福州市公安局率先开展交巡警体制改革工作,巡警支队与交警支队合并成立交巡警支队。市公安局购置238部菱帅轿车作为警务用车,加强一线巡逻。交巡警全部配备个人警务装备8大件。厦门市公安局推行网络化巡逻方式。莆田市公安局巡警部门与交警部门实行联勤。福清、仙游、梅列等县市(区)公安机关实行巡警与交警合并或联勤。泉州市公安机关建立以指挥中心为中枢,巡警、交警、出租车登记站为第一层次,派出所、治安巡逻队为第二层次,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为第三层次的中心市区巡逻防控网络。为检阅巡警训练成果,2004年9月,第五届全省公安巡警防暴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大会在漳州市举行。
  2005年,全省巡警部门进一步改进巡逻勤务方式,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警区的策应机制,通过警力跟随警情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现犯罪、快速反应的能力,逐步实现巡警工作从“警种化”到“勤务化”的工作要求。针对路面“两抢一盗”犯罪增多的情况,各地巡警部门组织开展“反两抢、压案件”活动,打击路面飞车抢夺、尾随取款储户实施抢劫等犯罪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开展执法为民教育,解决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冷、硬、横等问题。各地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快制动,有效控制”的原则,划分巡逻责任区域,整合警力资源和社会巡逻防控资源,建立健全以巡逻警区为基础,以治安服务卡点为依托,以步行、自行车和机动车巡逻为主要方式,巡警、派出所民警和交通民警及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点线面结合、整体联动的路面防控网络。
  第三节 110社会联动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后,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群众求助量成倍增加,范围越来越广,许多问题单靠公安机关既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又耗费大量警力,影响110报警服务工作的开展。1997年12月,省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将建立全省110报警服务工作社会联动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议。
  1998年1月,泉州市、漳州市启动110社会联动。泉州市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签订《泉州市区共建110报警服务联动系统公约》。漳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公安、邮电、工商、卫生、供电、供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签订《漳州市110社会联动协议书》,建立起由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以“漳州110”为龙头,多行业、单位统一协调、协作配合的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110报警服务台对群众求助的事项先期处置,并根据群众报警求助事项的内容、性质,协调分流相关联动单位处置。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包括外部联动和内部联动两方面。外部各联动单位共同签订《110社会服务联动责任协议书》,落实工作责任制。群众遇到困难,既可拨打110求助,由110转有关部门,也可以直接拨打联动单位救助电话,由该单位派员施救帮助。内部各联动单位普遍引进110快速反应机制,成立若干专业队伍,随时应对急需。对外实行“六公开”: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出警时间、公开服务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和公开投诉电话,确保各项服务行为规范。
  1998年,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电话会议精神,福建省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建、民政、工商、邮电、房管、卫生、供水、供气、供电、交通、环境等部门纳入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网络。3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将建立全省110报警服务工作社会联动体系列为1998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并成立福建省110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挂靠公安厅,公安厅厅长为项目责任人,明确省厅、各地市政府为主办单位。4月,将《福建省关于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福建省110报警与社会救助联合行动各部门主要职责任务》印发各地执行。各地市均成立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设立联动办公室。省劳动厅、邮电局、工商局、建设委员会、环保局、交通厅、水利水电厅、民政厅等8个单位,根据规定的职责任务,制定联动工作方案或贯彻意见。新闻、卫生、电力、共青团、财政等部门也作出相应的部署。各级公安机关发挥在社会联动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省厅先后发出《关于在110社会联动工作中加强公安机关内部联动的通知》、《关于加快我省公安指挥系统技术建设步伐的通知》,明确各警种参与社会联动的职责任务,提高接、出、处警能力。同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不断加强市、县公安指挥中心或110报警服务台的软硬件建设。6月,全省有8个地市城区的110社会联动机制启动运行;厦门市开通由29个职能部门参加,集报警、求助于一体的综合性报警服务系统。7月,漳州、泉州两市的所属县市社会联动也全面展开;漳州龙海市角美镇首开乡镇110社会联动先例。至11月,全省地市县城区均实行110社会联动。联动中,各地政府赋予公安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台先期处置权、指挥调度权和执行监督权,保障救助服务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转及各项救助措施的落实,救急排难作用日益显现。7月20日,福安一工厂发生氯气泄漏事故,情况危急。110指挥中心接报警后,迅速指令公安消防和巡警先期处置,并立即协调120急救中心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协调环保部门提供防毒器具。由于110反应快,各部门协作配合好,氯气泄漏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避免一场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在抗击14号台风袭击的工作中,沿海城市的社会联动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厦门市110指挥中心,两天内即接报警求助电话7200多个,平均每小时150多个,高峰时达500多个,两天分别调动出警5300多人次和上万人次,抢救受困群众3000多人。至年底,全省110社会联动系统接群众报警求助37万多起,各联动单位及时办理,办结率达95%。其中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接警18万多起,占总接警量的半数。
  1999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完善110报警与社会求助服务体系”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4月,省政府召开全省110社会联动工作会议,批转《福建省社会联动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各地完善以110为龙头和枢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各地政府和联动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解决车辆、无线通信、抢险设备等装备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技术含量和服务效能。各地还加强一线联动单位值班窗口的规范建设,办公场所、服务车辆均有明显标志。泉州市联动办制定《关于分类处警等级制度的通知》,将联动单位分为三类,根据所属处警等级类别分别处置警情。9月,省人大、政协组织视察团对部分地市的联动工作进行视察,各地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精神文明建设特约监督员等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2000—2002年,全省社会联动系统每年接警百万余起,办结率均在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高。针对机构改革、政企分离等变动情况,各地按照《福建省110社会联动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期间,省政府两次召开会议,表彰先进,部署、推动工作。2002年,省里新增省技术监督局为联动协办单位。漳州市的司法、科协(科技服务110)、邮政、物委、技术监督局、海上110等成为该市第三批联动单位,参与联动的单位总计达到241个。泉州保险公司和市卫生局就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中伤员抢救问题,与8家医院合作,在全省率先开通办理车辆第三者及车上人员责任险医疗保险业务。福州市把城区划分为9个片区,每个片区指定一家中心救治医院,实现就近抢救治疗的联动格局。解放军医院制定快速反应医疗保障方案,建立能够紧急出动的抢救医疗队伍。在城市社会联动工作广泛开展的基础上,110社会联动工作逐步向乡镇、农村和海上延伸。宁德市三都镇建立起海上110和120。永定县坎市和浦城县仙阳镇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联合起来,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110社会联动机制。
  2003年春夏之交,面对“非典”疫情,全省各级110社会联动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开展防治和抗击非典工作。厦门市公安局制定下发《防治非典处警规范》,组建处置非典事务机动分队,全力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出现群体性发热症状的22个区域进行24小时隔离控制,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正常秩序。漳州市提出“抗击非典,把好福建南大门”的工作要求,投入100多万元,在诏安县设立防治“非典”检测站,防止“非典”疫情向福建省传播。泉州市组织各联动部门参加全市抗击“非典”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龙岩市加强与医疗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组织公安巡警参与边界健康检查站执勤任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联合物价、卫生、公安等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查获多种假冒伪劣药品、消毒用品、卫生清洁用品及一批来路不明的消毒液,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全省各级环保110联动单位开展对医院的环境监察。
  2003年,各地探索社会联动工作与社区、乡镇建设结合的新途径。漳州市以芗城区和漳浦县为试点,将110联动工作引入社区和乡镇,在芗城区66个社区成立110社会联动服务站。福州、厦门市吸收海警支队加入联动系统,建立起海警、渔政、海上交通、搜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海上联动。
  2004年,全省人寿保险系统发挥人保95518服务专线和网络优势,将110社会联动与行业服务结合,为群众提供服务。全省95518服务专线当年受理话务总量突破百万。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针对弃婴收养、医疗欠费、无主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及迷路走失、弱智、老年痴呆患者的收养这一110社会联动工作的难点问题,漳州、泉州、福州三市分别研究制定规范性的处理办法。
  2005年,全省社会联动工作稳步发展。福州市延伸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在全市许多景区、校园、社区、乡镇和大型商场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联系点。泉州组织联动单位举行抗震救灾演练,提高协作配合和紧急救援能力。省公安边防海警一支队与涉海部门以及110、119、120、气象等部门配合,开通海上报警服务专线,确保海上治安、消防、急救等工作的快速实施。年内,全省联动系统接警达到300多万起,办结率在95%以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