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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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503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D631
页数: 5
页码: 1-5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 福建省 概述 公安

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福建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变。公安工作面临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推进法治、科技强警,抓好队伍、从严治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
  1991年,国家开始实施“八五”计划,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带来的人财物大流动,福建省社会治安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境外黑社会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突出,刑事案件梯次上升,抢劫银行、金融诈骗等犯罪时有发生,“车匪路霸”等暴力犯罪频发,流窜犯罪、团伙犯罪突出,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沿海地区偷私渡、走私活动一度猖獗。
  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应对。1992年1月,福建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厅)召开第二十六次全省公安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及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并形成《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为加快福建经济发展步伐服务的意见》,下发各地执行。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反渗透、反破坏活动,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采取组织“严打”战役、专项整治和加强经常性侦察破案、追捕在逃人员等措施,持续不断地打击犯罪,稳定治安,一批严重暴力犯罪大案相继告破。期间,通过对重点地区、乡村的治安整治,铲除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整顿加强基层组织、群防群治队伍,改变治安面貌。各地开展经常性的打击和查禁取缔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工作,组建专职扫黄队,查办黄丑大案,遏制其发展蔓延;加强沿海管控,遏制偷私渡和走私活动。
  这一时期,全省公安机关打防结合,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1990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创“达标”(规范化)派出所活动。交警队、消防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所队的规范化建设也同时全面推进。各地开展创建“三优”(优秀治保会、优秀治安联防队、优秀治安调解室)、“三安全”(安全楼院、安全旅社、安全公共场所)系列活动,同时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创安”等多种形式活动,落实和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八五”期间,全省根据形势发展,加强地方公安立法建章。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颁布的公安法规有20件,初步形成治安管理法规体系。各地依法改革和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严管枪支爆炸物品,强化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推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出台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改革交通勤务管理制度,开展军警民共建福厦漳文明路活动,整治沿线交通、治安秩序;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监督,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沿海船舶、港口管理。
  1993年,省厅党委把建立城市民警巡逻体制作为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的重要改革措施,着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巡警队伍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对增强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遏制街面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省厅党委作出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各地围绕落实破案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因地制宜推行改革,建立责任区刑警队,承担起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破任务。公安派出所重心从以围着案件转为主逐步转移到以治安管理为主上来,疏于防范的状况逐步扭转。
  随着国家“九五”计划的实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但面临的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1996年8月,省厅召开第二十七次全省公安会议,制定《福建省“九五”公安工作规划纲要》,提出为“九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更加安定的社会环境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相继开展反窃密、反渗透等专项行动,依法制止邪教组织活动。
  这一时期,全省公安机关在加强经常性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根据各个时期突出的犯罪问题,先后开展“打暴除恶”、“追捕在逃人员”、“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反偷私渡”、“禁毒”、“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等专项斗争。1996—1998年连续三年春季,开展侦破会战,打击涉枪犯罪、“车匪路霸”犯罪和以缉枪治爆、禁毒、扫黄及以打流窜、缴黑枪、查隐患、保安全为重点的严打整治行动,并集中整治治安情况不好的重点地区、部位和路段。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打击制贩假币、涉税违法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斗争,解救大批被拐妇女儿童。
  1996年,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先后召开大会,表彰“漳州110”忠诚履职、赤诚为民的精神,推广其快速反应、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经
  二验,并作出向“漳州110”学习的决定。翌年,“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各地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迅速建立110接处警指挥系统、110报警服务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大大方便了群众的报警和危难求助。各地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巡警、派出所民警为骨干,各警种配合、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在实战中不断发展、完善。1998—1999年,省委、省政府将建立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纳入110社会服务联动网络。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深入推进派出所建设,省厅先后召开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和刑事侦查工作与派出所工作机制改革(即侦防机制改革)会议,组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各地把创建活动与派出所工作改革、侦防机制改革等有机结合,协调开展,相互促进,提高保一方平安能力。期间,各地实行治安、户籍、出入境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为载体,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消防部门贯彻《福建省消防条例》,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公安边防部门在加强边防管理的同时,推广宁德三都边防派出所“三个跟进”(经济发展到哪里,保障工作就跟进到那里;治安热点在哪里,管理工作就跟进到那里;人民需要在哪里,服务工作就跟进到那里)工作的经验。期间,省厅和各地相继出台实施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加强农村公安工作等措施,着力改善治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这一时期,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注重法制建设。省厅起草并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大通过,颁布一批公安法规,制定出台执法责任、办案程序规范和执法质量考评等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消防、边防管理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实行警务公开制度,提高公安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公安机关内部建立案件审核、行政复议、执法检查、个案督办、执法过错追究等执法监督机制。同时,对公安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修改一批不合时宜的公安法规和公安行政许可项目。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公安科技建设,加大投入,加快科技应用系统开发步伐,一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一批重点课题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并获奖。
  进入21世纪,福建省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继续向“小康”目标迈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互联网等非传统领域显三现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十五”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围绕创建“平安福建”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全省公安工作的发展。各地公安机关抓住本地突出的治安问题,以打开路,整治跟进,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打击经济犯罪并进的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侦破命案、禁毒、网上追逃等专项斗争,强化侦查破案工作,提高攻坚克难能力。针对利用短信和网络进行诈骗活动等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2003年12月,省厅召开第二十八次全省公安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翌年初,省委下发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全省公安机关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指导,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苦练基本功;开门接访,集中处理群众涉法信访问题;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通过开展评选人民群众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警营开放日、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开设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与网民交流等多种形式的互动,拓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途径,密切警民关系。公安部公布30项便民利民措施后,省厅和各地公安机关陆续出台涉及治安、户籍、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同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推动公安行政管理规范化。福州、厦门两市公安机关围绕“放宽、简化、方便、服务”的原则,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为闽台“两马”(马尾一马祖)、“两门”(厦门一金门)的直航提供方便,深受欢迎。
  这一时期,全省公安机关继续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开展“金盾工程”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安防技术、技防产品进一步推广,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提升了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按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管理、防范和控制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公安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建立、完善以派出所民警和巡警为骨干,以社会辅助力量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城市社区普遍建立社区警务室,保安队伍和治保会等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发展,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省全面推进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强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省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统一接警,统一指挥,构建起高效的公安指挥系统。
  期间,各专业公安机关各司其职,铁路公安做好客运、货运和铁路线保卫;民航公安加强飞行安全保卫和机场治安管理;交通公安抓好公路交通运输和港口、水上交通运输保卫;森林公安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为促进和保障铁路、民航、交通事业和林业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1990—2005年,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之中,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以“尽快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为目标,紧紧抓住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这条主线,先后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公安为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反腐倡廉等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整治刑讯逼供等工作,执行“五条禁令”,加大督察力度;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大练兵,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同时,注重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发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严肃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弘扬正气,凝聚警心,忠诚履职,涌现出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漳州110”、“晋江刑警”、凤里派出所、漳州戒毒所和受到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三都边防派出所等大批先进集体,以及以消防战士郑忠华为代表的大批先进个人。1990—2005年,全省有162名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因公牺牲(其中烈士40人),7827人次立功。事实证明,福建省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实践再次证明,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依靠群众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必须坚持政治建警、依法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加强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必须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这样,才能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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