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3474 |
颗粒名称: | 第八章 经济合同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3 |
页码: | 263-285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与全国经济文化的融合和合同(契约)的发展历程。从秦朝设立闽中郡开始,大批北人入闽,闽越族与汉族的联系更加密切。隋唐五代后,福建与全国的经济文化逐步融为一体,早期的合同(契约)逐渐形成。然而,由于封建社会前期的契税、商税等不合理规定,合同(契约)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直到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改变延续几千年的刑民不分、诸法合体的历史,逐步建立近代意义的合同(契约)观念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及时颁布经济合同法规,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993年和1995年的《经济合同法》和《仲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和仲裁工作。 |
关键词: | 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 经济合同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