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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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54
颗粒名称: 一、宣传教育
分类号: F121.23
页数: 5
页码: 207-21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政府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了长期监管和教育,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后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培训和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个体私营经济 职业道德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个体私营经济多体现为摊商匠户的自由买卖,政府仅对其进行登记收税,不管培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结合各个时期的政治运动,由工商联和同业公会组织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学习时事政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改造。
  1960年初,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反投机倒把、反贪污盗窃、反铺张浪费教育,并进行行业整顿。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私营经济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许多地方把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进行“斗私、批修”,然后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建瓯县1969年底357户个体工商户中有355户被迫参加这种学习班,接受教育。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个体私营经济逐步恢复生机。
  1983年,各地普遍建立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个协组织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教育和以“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环境美、心灵美、行为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中心内容的良好服务竞赛活动。当年,全省有8名个体工商户光荣出席全国发展集体、个体经济和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表彰大会。部分个协还开展技术培训,联购分销和举办一些初级福利事业。使整个教育服务更具针对性深受个体劳动者欢迎。
  1985年,为提高个体工商户政治思想素质,正确理解自身地位与作用,全省各地个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的教育,发挥个协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三自”作用。
  1986年,全省78个县市(区)普遍组织个体工商户学习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受教育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5%,有的地方还达到95%以上。各地在开展普法教育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把学法与端正经营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漳州市芗城区通过抓普法教育,个体工商户经营作风明显变化,一些过去搞掺杂使假、短秤少尺、偷漏税费的个体工商户变为“五好”会员,涌现出一批勤劳致富不忘国家的先进入物。有的个体工商户原来税务部门评定的月计税营业额为6000元,普法学习后主动增报营业额6万元,及时缴足税费。当年,有16名个体工商户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
  1987年,省个协根据个体劳动者人数多,行业情况不同,经营分散,营业时间长,开展“两个文明教育”(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难度大等特点,部署各级个协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从组织、时间、教育内容3个方面狠抓落实。使全省个体劳动者受教育面达67.7%,不少县市(区)达到90%。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各级个协普遍开展争当“五好会员”、争创“信得过摊店”评比竞赛活动。涌现不少好人好事,出现一些全年没有发现一个会员严重违法的县区。全省个体劳动者捐献兴办各项公益事业95.4万元;参加社会义务服务8294人次,服务对象达11.8万人次,减免劳务费11万多元。还出现拾金不昧、勇擒智抓罪犯、拒绝收藏赃物、坚决不贩卖走私物资、抢救受伤顾客、护理孕妇和患重病旅客等好人好事,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好评。全省举办个体协会干部培训班584期,受训干部18417人次。福州市个协与中华职教社联合,分期分批轮训协会干部,使培训教育规范化。
  1988年,为贯彻《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印《学习贯彻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宣传提纲》,从私营企业现状,《条例》主要内容、要求、重大意义等方面帮助基层工商管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尽快熟悉理解《条例》所规定的条文。同时,编印《引入注目的经济案件》,用典型案例阐释注册登记中经济性质混淆的危害性,配合清理假集体企业(取名为集体实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工作的开展。还汇编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和其他有关法规文件专册。主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配合实施工作,使《条例》的宣传贯彻做到全面、扎实、深入。当年,全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学习《条例》,接受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达75.9%,比1987年受教育面扩大8.2个百分点。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没有出现一个会员受刑事处罚的县,全省有48个,会员中一般性违章违法现象减少到0.1%;全年会员认购国库券303.87万元,比上年增加2.7倍;支援社会公益事业捐款146.53万元,致富不忘国家、不忘他人。全年共评出各级先进个体劳动者11716人、先进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分会318个,选进各级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担任社会职务的有559人。厦门市梧村真真饭店业主蔡炳照冒着生命危险追捕3名持枪行窃歹徒,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福建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共青团中央授予1988年全国十大“青年勇士”称号。
  1989年,各级个协组织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1372期,培训人员30788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5225次,参与活动的有636.652万人次,平均每人受教育1.6次。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照章缴纳税费成为广大会员的自觉行动,全年上缴税款4.2亿元,比1988年增加50%。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全省拾金不昧金额达134.51万元;为群众提供各种义务服务数以万计,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390.39万元,其中为北京亚运会捐款达179万元;认购保值公债约2200万元、国库券1152.26万元。从而提高了广大个体劳动者的社会知名度,被省、地(市)、县(区)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的有1.10万人,占会员总数的2.9%,有210人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690人加入共青团组织,还有的成为省、地、市、县(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主人翁的姿态依法履职和参政议政。
  1990年,为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有关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协组织,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且制定《会员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三明市局把中共中央文件、中央领导讲话中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汇编成册,发给基层学习宣传;宁德地区印发宣传教育材料17790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个协编印《党和国家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小册子下发后,各地利用各种舆论工具,通过各种会议以及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90%以上。通过宣传教育,消除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误解和偏见,使经营者解除疑虑和担心,稳定思想情绪,大胆从事生产经营。
  1991年,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发《党和国家近期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摘录》,进一步开展政策教育。3~4月间,传达贯彻全国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发的《党和国家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摘录)》。5月,传达贯彻李鹏、薄一波在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讲话精神。下半年重点传达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8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个协联合下发《关于对个体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普及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省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部署。确定长乐、福州鼓楼区作为试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稳定人心,稳定经营。福州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召集40多场4000多人次的会议,进行个体私营政策再教育,听取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的情况反映,解答问题,消除思想疑虑。三明印发各种宣传教育材料1万多份,举办各种培训班49期,走访个体户4637户,使广大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对进一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增强信心,大胆投入。当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共上缴税款6.23亿元,比上年增长24.65%,占全省税额的12.95%,较上年增3.4个百分点。认购国库券526万元,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415.34万元,救灾捐款97万元。涌现出各级先进个体劳动者5638名,“五好会员”4961名和“文明摊点”6503家。
  1992年2月,省个协二届三次理事会经专题研究,下发《关于转发职业道德规范、普及教育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和认真开展面上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学习借鉴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同时,组织经验交流,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竞赛评比活动,还利用登记发照、例行验照、年检和收管理费的机会,不失时机地向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宣传中共有关个体私营经济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1993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简称“三号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贯彻“三号令”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学习、宣传、贯彻省政府“三号令”与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南巡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会同省个协、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在厦门联合召开个体私营经济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利用《福建工商报》、《福建工商简讯》、《个协之窗》和其他报纸刊物,宣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994年,重点抓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出台的税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检查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及《经营守则》等实施情况。各地普遍举办个协会员学习班,组织学习“三法”主要条文,学以致用,规范经营行为,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明市个协和所属各县(市、区)个协普遍建立“三法”普及教育领导小组,制订教育计划,组织培训,进行考试,提高学习效果。建瓯、顺昌、光泽等市县个协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新税法教育,有95%的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通过学习教育,主动上门缴税。福州市台江区个协印发“三法”学习材料1万余册,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有110人参训。有的县区个协与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联合抓好法制教育,召开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开展学法智力竞赛和演讲赛等,使教育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与此同时,以纪念省政府“三号令”发布一周年活动为契机,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召开各类座谈会57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0.12万份,接待群众咨询43万人次;大部分地、市、县(市、区)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撰写宣传文章,充分肯定个体私营经济在当地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宁德地区行署组织各县(市)长巡回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各县(市)私营企业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促进发展;同时,开展表彰评比先进的活动。当年全省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达16249人次。龙岩地区召开全区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暨“双先”表彰广播电视大会,29个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单位和11个先进个人获表彰,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深受鼓舞。通过多形式宣传活动,消除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四怕”心态(怕多了会改变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怕与公有制企业争原料和市场;怕影响当地工业产值和乡镇企业产值计算;怕收不到费影响预算外开支),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共识,形成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良好氛围。1995年,重点开展以《劳动法》为主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联系实际,引导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自觉地用《劳动法》规范自己经的行为,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杜绝不签订合同、私招乱雇、随意解雇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引导雇员运用《劳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个协还发动全省个体劳动者踊跃参加中国个协组织的《劳动法》知识竞赛,订购参考资料32758册,订阅数居全国前列。中国个协在总结表彰时,南平市、漳浦县、福州市的鼓楼区和台江区个协均荣获组织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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