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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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服务
分类号: F121.23
页数: 10
页码: 207-216
摘要: 本节介绍了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初期,政府仅进行登记收税,后逐步开展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改造。1980年后,个协组织建立,推动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涌现许多好人好事。
关键词: 福建省 个体私营经济 思想教育

内容

一、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个体私营经济多体现为摊商匠户的自由买卖,政府仅对其进行登记收税,不管培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结合各个时期的政治运动,由工商联和同业公会组织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学习时事政策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改造。
  1960年初,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反投机倒把、反贪污盗窃、反铺张浪费教育,并进行行业整顿。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私营经济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许多地方把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进行“斗私、批修”,然后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建瓯县1969年底357户个体工商户中有355户被迫参加这种学习班,接受教育。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个体私营经济逐步恢复生机。
  1983年,各地普遍建立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个协组织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教育和以“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语言美、环境美、心灵美、行为美,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中心内容的良好服务竞赛活动。当年,全省有8名个体工商户光荣出席全国发展集体、个体经济和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表彰大会。部分个协还开展技术培训,联购分销和举办一些初级福利事业。使整个教育服务更具针对性深受个体劳动者欢迎。
  1985年,为提高个体工商户政治思想素质,正确理解自身地位与作用,全省各地个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的教育,发挥个协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三自”作用。
  1986年,全省78个县市(区)普遍组织个体工商户学习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受教育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5%,有的地方还达到95%以上。各地在开展普法教育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把学法与端正经营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漳州市芗城区通过抓普法教育,个体工商户经营作风明显变化,一些过去搞掺杂使假、短秤少尺、偷漏税费的个体工商户变为“五好”会员,涌现出一批勤劳致富不忘国家的先进入物。有的个体工商户原来税务部门评定的月计税营业额为6000元,普法学习后主动增报营业额6万元,及时缴足税费。当年,有16名个体工商户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
  1987年,省个协根据个体劳动者人数多,行业情况不同,经营分散,营业时间长,开展“两个文明教育”(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难度大等特点,部署各级个协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从组织、时间、教育内容3个方面狠抓落实。使全省个体劳动者受教育面达67.7%,不少县市(区)达到90%。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各级个协普遍开展争当“五好会员”、争创“信得过摊店”评比竞赛活动。涌现不少好人好事,出现一些全年没有发现一个会员严重违法的县区。全省个体劳动者捐献兴办各项公益事业95.4万元;参加社会义务服务8294人次,服务对象达11.8万人次,减免劳务费11万多元。还出现拾金不昧、勇擒智抓罪犯、拒绝收藏赃物、坚决不贩卖走私物资、抢救受伤顾客、护理孕妇和患重病旅客等好人好事,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好评。全省举办个体协会干部培训班584期,受训干部18417人次。福州市个协与中华职教社联合,分期分批轮训协会干部,使培训教育规范化。
  1988年,为贯彻《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印《学习贯彻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宣传提纲》,从私营企业现状,《条例》主要内容、要求、重大意义等方面帮助基层工商管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尽快熟悉理解《条例》所规定的条文。同时,编印《引入注目的经济案件》,用典型案例阐释注册登记中经济性质混淆的危害性,配合清理假集体企业(取名为集体实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工作的开展。还汇编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和其他有关法规文件专册。主动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配合实施工作,使《条例》的宣传贯彻做到全面、扎实、深入。当年,全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学习《条例》,接受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达75.9%,比1987年受教育面扩大8.2个百分点。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没有出现一个会员受刑事处罚的县,全省有48个,会员中一般性违章违法现象减少到0.1%;全年会员认购国库券303.87万元,比上年增加2.7倍;支援社会公益事业捐款146.53万元,致富不忘国家、不忘他人。全年共评出各级先进个体劳动者11716人、先进个体劳动者协会或分会318个,选进各级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担任社会职务的有559人。厦门市梧村真真饭店业主蔡炳照冒着生命危险追捕3名持枪行窃歹徒,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先进个体劳动者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福建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共青团中央授予1988年全国十大“青年勇士”称号。
  1989年,各级个协组织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1372期,培训人员30788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5225次,参与活动的有636.652万人次,平均每人受教育1.6次。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照章缴纳税费成为广大会员的自觉行动,全年上缴税款4.2亿元,比1988年增加50%。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全省拾金不昧金额达134.51万元;为群众提供各种义务服务数以万计,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390.39万元,其中为北京亚运会捐款达179万元;认购保值公债约2200万元、国库券1152.26万元。从而提高了广大个体劳动者的社会知名度,被省、地(市)、县(区)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的有1.10万人,占会员总数的2.9%,有210人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690人加入共青团组织,还有的成为省、地、市、县(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主人翁的姿态依法履职和参政议政。
  1990年,为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有关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协组织,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且制定《会员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三明市局把中共中央文件、中央领导讲话中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汇编成册,发给基层学习宣传;宁德地区印发宣传教育材料17790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个协编印《党和国家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小册子下发后,各地利用各种舆论工具,通过各种会议以及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90%以上。通过宣传教育,消除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误解和偏见,使经营者解除疑虑和担心,稳定思想情绪,大胆从事生产经营。
  1991年,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发《党和国家近期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摘录》,进一步开展政策教育。3~4月间,传达贯彻全国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发的《党和国家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摘录)》。5月,传达贯彻李鹏、薄一波在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讲话精神。下半年重点传达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8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个协联合下发《关于对个体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规范、普及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省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部署。确定长乐、福州鼓楼区作为试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稳定人心,稳定经营。福州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召集40多场4000多人次的会议,进行个体私营政策再教育,听取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的情况反映,解答问题,消除思想疑虑。三明印发各种宣传教育材料1万多份,举办各种培训班49期,走访个体户4637户,使广大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对进一步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增强信心,大胆投入。当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共上缴税款6.23亿元,比上年增长24.65%,占全省税额的12.95%,较上年增3.4个百分点。认购国库券526万元,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415.34万元,救灾捐款97万元。涌现出各级先进个体劳动者5638名,“五好会员”4961名和“文明摊点”6503家。
  1992年2月,省个协二届三次理事会经专题研究,下发《关于转发职业道德规范、普及教育试点单位工作情况和认真开展面上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学习借鉴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同时,组织经验交流,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竞赛评比活动,还利用登记发照、例行验照、年检和收管理费的机会,不失时机地向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宣传中共有关个体私营经济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1993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简称“三号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贯彻“三号令”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学习、宣传、贯彻省政府“三号令”与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南巡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会同省个协、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在厦门联合召开个体私营经济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利用《福建工商报》、《福建工商简讯》、《个协之窗》和其他报纸刊物,宣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994年,重点抓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出台的税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检查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及《经营守则》等实施情况。各地普遍举办个协会员学习班,组织学习“三法”主要条文,学以致用,规范经营行为,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明市个协和所属各县(市、区)个协普遍建立“三法”普及教育领导小组,制订教育计划,组织培训,进行考试,提高学习效果。建瓯、顺昌、光泽等市县个协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新税法教育,有95%的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通过学习教育,主动上门缴税。福州市台江区个协印发“三法”学习材料1万余册,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有110人参训。有的县区个协与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联合抓好法制教育,召开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开展学法智力竞赛和演讲赛等,使教育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与此同时,以纪念省政府“三号令”发布一周年活动为契机,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召开各类座谈会57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0.12万份,接待群众咨询43万人次;大部分地、市、县(市、区)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或撰写宣传文章,充分肯定个体私营经济在当地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宁德地区行署组织各县(市)长巡回考察,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各县(市)私营企业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促进发展;同时,开展表彰评比先进的活动。当年全省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达16249人次。龙岩地区召开全区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暨“双先”表彰广播电视大会,29个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单位和11个先进个人获表彰,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深受鼓舞。通过多形式宣传活动,消除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四怕”心态(怕多了会改变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怕与公有制企业争原料和市场;怕影响当地工业产值和乡镇企业产值计算;怕收不到费影响预算外开支),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共识,形成促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良好氛围。1995年,重点开展以《劳动法》为主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联系实际,引导个体工商业者和私营企业主自觉地用《劳动法》规范自己经的行为,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纠正不规范劳动合同,杜绝不签订合同、私招乱雇、随意解雇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引导雇员运用《劳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个协还发动全省个体劳动者踊跃参加中国个协组织的《劳动法》知识竞赛,订购参考资料32758册,订阅数居全国前列。中国个协在总结表彰时,南平市、漳浦县、福州市的鼓楼区和台江区个协均荣获组织奖。
  二、扶持服务
  1951年,为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省工商联除组织私商参加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土产会议及交流外,还组织省内各地区先后召开土产交流会议30余次,与会公私代表1600人,提高了私营企业经营信心,推动私营企业自我改造,密切公私关系,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繁荣经济。还帮助私营企业组织各种联营体,仅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就组织94个单位,包括61个行业、1600余户,有联购联销、联购分销、联购分产联销、联购联产联销及联运等经营方式。
  1952年8月,《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公布后,全省大中城市普遍建立区工商业联合会,改组同业公会,并逐步建立县级和省级工商业联合会(或筹备委员会)。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参加爱国运动,协助政府宣传推行政策法令,维护私营工商业者合法利益,辅导私营工商业者改善生产经营,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协调私与私关系。当年全省各地尤其初级市场普遍组织举行夏、秋两季城乡物资交流会。夏交会开了248场次,参加者61595万人次,当场成交5609亿余元(原版人民币);秋交会开了359场次,据其中322次上报统计,参加者达543.64万人次,当场成交2096亿元(原版人民币),公私成交额之比夏季为5.5:4.5,秋季为4:6,销出额由7:3变为5:5。私商积极性逐步提高,特别是在秋交会上,推销滞销土产特产明显增加。但因调运不及时,未充分满足农民需求,而且私商参加交流受到批零差率、批发起点、地区季节差价、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使得交流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私营经济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除个别无证个体商贩外,有证从事个体经营者几乎绝迹。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福建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清除“左”的影响,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狠抓教育”的方针,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货源、原材料供应、经营场地、资金等方面困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止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维护其合法权益。
  1982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福建具体情况颁行一系列政策规章,从资金、货源、场地等方面扶持个体经济发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城乡劳动者所从事的个体经济在国家政策规定允许下适当发展,除简化审批发证手续、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帮助解决货源供应和场地安排外,还积极帮助组建“个体劳动者协会”。全省有6个县市和73个镇或公社成立城乡个体劳动者协会或联合会。通过协会,实现个体劳动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1983年,东山县笋农种植芦笋30.13公顷,笋农与罐头原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产品交公司收购,公司负责提供贷款,一定十年不变。但因缺乏生产资金,收购部门没有很好履行合同中提供贷款规定,影响生产,有的笋农准备把笋地掣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经济合同法宣传,劝阻笋农,敦促罐头原料公司切实履行合同承诺,确保生产者利益,使双方明确义务和权利,避免损失。
  198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允许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发展第三产业。省政府颁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的布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个体工商户调查存在的问题,针对个体工商户受歧视,多头收费;土政策多,私设关卡;场地缺乏,资金不足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打破行业界限,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办第三产业收费标准,由原来0.5%~1.5%改为0.5%~1%。
  1985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车站、码头、广场以及适当的街头巷尾修建小商品市场;在不影响城区交通、市容的地段,让个体工商户摆摊或开放早市和夜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出面向银行贷款,解决部分个体户资金困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帮助培训修理、摄影等技术性较强的服务行业人才,促进个体第三产业发展。
  各地个体劳动者协会还普遍开办医疗站,会员可享受免费门诊、打针。会员遇到天灾人祸,个体劳动者协会给予补助和慰问。会员的正当生产经营受干扰、合法权益和财产受侵犯时,个体劳动者协会出面了解情况,代表个体劳动者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求得解决。
  1986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发展个体经济工作部署中,要求各地继续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大力发展为生活和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帮助个体经营者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城镇经营场地不足问题,各地在城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下,由个体工商户集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筹建专业市场,其投资款抵交市场摊位租金。对某些部门限制个体工商户多渠道进货,甚至实行定点批发,给个体工商户经营带来困难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协主动向有关部门交涉,得到妥善解决。对老、少、边、穷地区群众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问题,从政策上给予支持,经营范围适当放宽,允许综合经营。对资金不足,营业额不多,收入低,纳税缴费有困难的,建议银行给予贷款,税务部门适当减免税收,工商管理费亦酌情减收。与此同时,许多地方个协着手筹集资金创办城市信用合作社,解决个体户资金不足问题;有些地方个协兴建个体工商户居住新村;还有的地方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人身保险,创办合作医疗、托儿所、文化室、业余剧团、乐队、球队等,解除个体劳动者后顾之忧,改善文化生活。
  1987年,全省个协集资创办联购分销部110个,为会员解决进货难问题。东山县和霞浦三沙镇、顺昌大历乡等地的联购分销部都深受会员欢迎。全省创办互助基金会、信用社25个。厦门思明区个协基金会、南平市个协信用社等,为会员解决资金困难闯出新路。举办产品展销会34次,交流生产经验,扩大影响。救济遇灾、贫病会员6870人次,金额17.6万元。创办法律咨询服务室(组)13个,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涵江区个协的法律顾问室创办一年,为会员、群众提供服务200多次,协助办理案件20多起,结案18起,其中2起经济合同纠纷挽回经济损失近5万元;长乐县个协为解决个体工商户正当经营而商品被扣留问题,先后上访省市有关单位12个,终于获得解决。此外,还创办个体劳动者之家22个、医疗所22个、托儿所、幼儿园8个、俱乐部4个、图书阅览室11个。这年,全省共举办技术培训班213期、参训人员6649人次。龙岩市个协工商技术培训学校创办后,先后举办钟表、家电、汽车、摩托车维修和裁缝等培训班41期,参训人员1139人。省个协成立后,着手筹建全省技术培训服务中心,并进行个体名、优、土、特、新产品调查摸底。
  1988年5月28日,省个协向省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在个体工商户发展过程中,乱收费的问题日见突出,全省除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法规收取税费外,还有公安、城管、防疫、交通、卫生、环保、计生、劳动、街道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都向个体工商户收费。各种收费达20余种,有摊位费、市管费、登记费、治安费、巡防费、消防费、户口费、占道费、教育费、盖章费等,还有各种名目的捐赠、赞助、集资等。厦门市收费种类达21种,三明市部分县区达24种。省个协建议由省政府或由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逐项甄别,公布允许向个体户收取税费的部门和单位及税费数额;对乱收费的作出处罚办法,明确承办机关,统一全省对个体户收取税费的收据,由省物价委统一制发,未持省物价委收据进行收费的,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是年,为支持发展外向型个体私营经济,鼓励私营企业同外商、港澳台商合资或合作生产经营,开展“三来一补”业务,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向当地领导汇报情况,并与外经贸委及有关部门协商,制订支持外向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帮助具备生产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试办“三来一补”业务,同外商、港澳台商开展合资或合作生产经营。
  1989年,国务院提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宏观经济政策,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地摆正放宽搞活与治理整顿的关系。在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些专营规定时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粮食、食油等商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放手让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在具体工作中及时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不搞“猛刹车、急转弯”,避免造成政策多变等不良影响,防止“左”的思想干扰。对某些限制个体私营生产经营的不适当做法,及时研究解决,避免挫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推出一些保护扶持措施。福州市台江区对15位被评为市“信誉好”个体工商户,实行每月减收20~30元工商管理费的优惠待遇,鼓励他们继续发扬信誉好的传统,模范维护个体劳动者声誉。厦门市海滨小学成立个体工商业户家长学校,解决个体工商户缺乏正确教育子女知识和方法的问题。
  由于宏观上采取紧缩的经济政策,1989年,虽然各地都及时推出一些扶持服务措施,但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还是出现户数和人数负增长。为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新的产业政策,结合各地条件和实际需要,及时引导鼓励私营企业向生产型、外向型、科技型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一帮、二优、四放宽”等措施,即帮助私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场地与资金困难;对生产型、外向型的企业优先发展,优惠照顾管理费;放宽申请登记对象,放宽企业名称核定,放宽经营范围,放宽经营方式,使从事生产型、外向型的私营企业享有更大的经营活动权。在办理登记手续上去繁就简;在具体政策掌握上,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并重申在国家法规政策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积极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全省成立法律咨询处20个,聘请律师66人,为会员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共受理有关侵犯个体劳动者权益的案件1056件,经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903件,免受损失54万元。至1989年底,共建立信息服务点(站)52个;举办各种产品展销18次,创办联购分销组织72个;设立互助基金会、贷款担保基金会、城市信用社95个,为会员提供贷款1998.82万元;举办技术培训班440期,培训7706人次,大大提高个体劳动者自身的技艺水平;建立医疗所(室)35个、托儿所59个、会员之家34个、图书阅览室31个。三明市三元区、永安市等个体协会为解决会员吃饭难问题,创办个体劳动者食堂,送饭到摊店。有的协会为解决外来户住房困难,着手兴办个体劳动者新村。有的会员遇到天灾人祸,个协组织及时予以关心帮助。政和县遭受“四二”特大冰雹、洪水灾害后,一批个体工商户遭灾,南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个协立即组织慰问,号召全区个体工商户募捐扶持受灾户渡过困难,早日恢复生产经营。
  1990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在保证国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的前提下,注意克服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不应有的限制,重视协调与各部门、各地区关系,通过调查研究,力求统一思想、统一政策措施,保证方针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在地域上,对山区农村,特别是老、少、边、贫地区;在行业上,对工业、加工业、饮服业、修理业,特别是科研行业、外向型行业、种养殖业;在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上,对零售商业,尤其是经营日用小商品、农副水产品、鲜活商品者;对运销当地产品,特别是压库产品和商品等,均采取宽掌握,鼓励扶持。
  1991年6月25日至7月1日,省个协组织全省67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加中国个协在广州举办的首届全国个体、私营企业产品展销会,设21个展位,居26个参展省市的第二位。展出产品10大类63个品种,成交额716.69万元。其中福州市个协参展10个展位,成交额464万元,占全省总成交额的65%;长乐县个协成交额达240万元,占全省总成交额33%;宁德、龙岩地区和福州市台江区个协等单位先后举办风味小吃展评会,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同年,全省共设立联购分销站61个;举办产品展销会73次,有5371家个体经营者参展;为个体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4352条;举办技术培训班409期,培训从业人员11950人,还建立一批信用社和资金互助组。漳平市个协开展“一刀切、一秤准”和“心算”比赛活动,提高经营技能。至年底,全省已建成会员之家133个,医疗站66个,托幼儿园83个(入托幼儿4264名),图书室70个,有的个协还创办个协小学。全省还成立法律咨询处84个,聘请律师73人,受理投诉案件1267起,帮助挽回经济损失604.11万元。
  1993年,个体私营经济负担重、资金缺、征地难等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虽然各地工商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不明显,不仅老“三乱”没有解决,而且出现乱拿、乱吃、乱卡的新“三乱”。据调查,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摊派的项目多达几十种,各种收费负担,占经营总收入的30%~40%,使部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举步艰难。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制止“三乱”规定的同时,结合贯彻中共中央纪委二次全体会议、中共福建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以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对工商行政理系统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属于合法收费的保留,提高标准的坚决降下来,搞搭车收费的加以禁止,教育个体户、私营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展示个体、私营经济的成就,提供新技术、新商品和市场供求等信息,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1月6~8日,在福州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商品展销会,设展位158个,参展个体户和私营企业278户,现场销售额95万元,定货额550万元。
  1994年,省个协发出《关于拓宽生产经营指导与服务的意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为会员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泉州市个协上半年召开生产经营服务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增强个协服务功能,为会员多办实事。通过《自力报》和《个协简讯》提供生产经营信息,设立23个信息点,为会员提供647条经济信息,获取经济效益257.3万元。办好互助基金会,上半年即开户1594户,贷款2539.15万元,储蓄1981.9万元。开展生产经营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开办技术培训班21期,受训805人。办好为会员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6个联购分销组织营业额631万元。做好法律咨询工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三明市三元区个协引导会员转换经营机制,帮助会员的生产经营向上档次、上规模方向发展,帮助18家原各自经营的个体户联合起来创办私营企业。霞浦县个协福隆城市信用社、南平市个协互助基金会等都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长乐县个协各分会成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咨询站,免费为新申请开业户办理营业执照,引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宁德地区个协深入各县(区、市)个协和基层分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向行署领导写出调查报告。龙海市个协会同中共龙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工商局,深入各乡镇调查了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向市领导写出专题报告,重点解决“三难”(征地难、贷款难、办证难)、“三乱”、社会治安、涵养税源等问题,得到当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协商会议,商讨解决办法。武平县个协3月份组织人员到平川等7个分会召开个体私营经济代表座谈会,邀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共同协商解决交通不便、水电不足、资金短缺、信息不灵、“三乱”严重等问题。省个协也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地调查了解情况,组织部分地市个协工作人员到外省学习取经,交流经验,改进工作,强化扶持服务意识。
  1995年,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把个体私营经济确定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省人大常委会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的评议内容之一。中共南平、漳州市委、市政府和中共龙岩地委、行署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2次个体私营经济专题会议,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宣传发动,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市政府还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规定》,提出更加优惠的9条政策措施,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连城县政协对该县个体私营经济进行视察,探索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思路和解决困难的办法。浦城县“五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领导,实行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定点挂钩,力求挂钩一户,带动一村,推动一乡经济的发展。中共泰宁县委、县政府出台《泰宁县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凡在该县境内兴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生产建设用地,自批准之日起,一律免交土地使用费5年,城市建设配套费降一个等次收取,电力、给水增容费减半收取”,给山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
  在信息服务上,龙海市个协在576个会员小组90个自管片中各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及时搜集传递各种信息,与市科委合编《龙海科技经贸信息快讯》半月刊,每期提供工业、贸易、科技信息数十条。还有10家私营企业赴京参加1995年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洽谈会,引进水果发酵生产饮料和废塑回收再生等新科技生产项目,并进行投资开发。将乐县安仁分会,利用该乡有人到上海经营山区土特产品成功的信息,带领会员远征上海,在上海开辟“安仁个体一条街”,使将乐山区大量适销对路的土特产品涌进上海。在地区经济协作服务上,福州、南平、三明、莆田和宁德建立的“五地市经济协作区”,1995年由宁德地区主持,主题是开展个体私营经济区域协作,省个协应邀参与,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个协积极牵线搭桥,在9月上旬召开的洽谈会上,个体私营方面,达成区域间5个对子签订产品加工协作意向书。这是福建开展区域间个体私营经济协作服务的成功尝试。
  资金上的扶持服务主要是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创办经济实体。龙海市个协先后创办12个互助基金会,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增强个协组织活力,提高分会工作人员待遇。霞浦县个协创办“福隆信用社”,缓解会员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难,还利用自身积累兴建办公楼、卡拉0K歌舞厅、会员食堂,并开发山地种果树等,为广大会员造福。永安市个协创办“利民生猪购销服务站”、宁化县个协创办联购分销经营部和中巴客运服务等,均为个体私营经济的会员提供很好的服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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