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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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32
颗粒名称: 七、文化市场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页码: 102-104
摘要: 本文描述了福建省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发展,文化市场逐渐繁荣,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现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包括严禁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取缔非法出版物、打击不健康音像制品等。同时,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具体详细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处罚条款。通过治理整顿,全省文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种违法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关键词: 福建省 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人民政府对报刊书籍出版、发行、销售以及戏剧、曲艺的演出均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分别由文化、出版部门主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事业也日趋繁荣,文化市场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文化领域中也出现一些不健康现象。80年代初,沿海一些地方走私入境的黄色淫秽音像制品开始出现在市场上。198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进口、复制、销售、播放反动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宣传、纪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按照中央《规定》和各自的职权范围,认真处理有关事宜。工商行政管理及有关缉私单位,对港、澳、台及国外音像制品进行大检查,对所没收的音像磁带,按中央规定进行消磁处理或销毁,不允许流入市场。明确规定各国营商业单位及信托部门,不得经营非国家指定单位生产的港、澳、台及外国音像制品,对代客翻录港、澳、台及外国音像磁带的个体摊点,坚决取缔。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不健康音像制品的查处力度,当年查缉没收黄色录音、录像带62306盒,黄色淫秽书刊999589本,查封店摊75家,处理经营人员354人。在全省各地大检查中发现,盗用出版社名义出版书籍,侵犯版权,滥出报刊的问题也很突出,尤其是一些质量低劣的出版物,格调不高,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鉴此,福建省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公布盗名出版的图书名单,整顿书刊杂志等文化市场。1985年5~6月,对全省小报进行重新报批登记,停止不必要的小报出版;对外省流入福建的不健康小报,分别情况给以停售或没收取缔。各地宣传、文化、工商行政管理、出版、公安等部门互相配合,对全省市场上流行的各类小报进行全面清查,凡是刊登淫秽色情、恐怖荒诞作品或多数作品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良好社会风气有害的报刊,以及无营业执照、高价出售、未经登记而非法编印出版的报刊,均予收缴或销毁。重申经营承印、批发、销售报刊业务的单位和商贩,在经营报刊时不得超过定价标准;若违反规定非法牟取暴利,按哄抬物价论处,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依法惩处。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和以不公开、不正当方式出售报刊图书的单位和商贩,均予查处取缔。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音像播放点、舞厅、音乐茶座等文化娱乐场所大量涌现。1985年,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营业性录像放映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批准而从事营业性录像播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10月,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联合发出《关于收缴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又联合发出《<关于音乐茶座、舞会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舞会、音乐茶座乐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做了明确界定,并制定具体详细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处罚条款。
  1986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广播电视厅、省商业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关于整顿录音、录像制品市场,制止违章翻录销售活动的通知>的意见》。同年,针对省内非法出版活动愈演愈烈等问题,省出版总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国家出版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挖地下黑工厂,查封数十家非法承印单位,查缴数以吨计的非法出版物。
  1989年,在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治理整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文化市场进行认真细致而又扎实的清理整顿,使全省文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种违法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当年7~9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8229人次对文化市场进行335次突击行动,检查书刊经销点2065个、录像播放点1559个、电子游戏娱乐点860个、台球经营点2209个,查处没收反动淫秽、黄色、迷信、凶杀等图书画刊27615本(册)和录音录像带27549盒及播放、制作设备3036台,取缔无证经营户721家,吊销违法经营户营业执照39户,停业整顿856户,罚款66.11万元。
  1990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扫黄打非”工作主要职能部门之一,积极配合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力量对文化市场进行大检查。南平出动160人次,检查书刊店摊85个,录像播放点75个,舞厅、音乐、茶座25个,个体客店、旅社、饭馆155个以及电子游艺点、台球经营点等,没收非法出版物2500多本,录像录音带220盒,取缔无证经营58户,停业整顿50多户。
  199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政法委制定《1994年秋季“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据此起草《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1994年秋季“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的意见》,提出九条贯彻意见和措施,下发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行动,把淫秽书刊和有严重政治问题非法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的盗版、盗印行为,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印刷、销售等违法活动作为打击和查处重点,集中力量从严打击。当年3月,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宣传部牵头下,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出动126人次,对经营书刊、录音带、录像带、图片等66户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有87%经营非法出版物、32%属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没收非法出版书刊杂志2140本,其中淫秽书刊40本及大量裸体图片;没收非法录像带83盒,非法出版录音带425盒,还有录像机、游戏机等,责令停业整顿2家。至年底,全省参与“扫黄打非”统一行动的人员有7880人次,检查书刊市场和音像制品播放点、游戏机室及歌舞厅等经营场所共6791家(处),收缴非法书刊18965本、音像制品47850盒、激光视唱盘1150片、游戏机15台、电脑软片35片,取缔无证经营380户,停业整顿295家。
  199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配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清理整顿。福州市对游戏机室、歌舞厅、书刊摊点、音像播放点等文化娱乐市场的检查整顿,共出动1200多人次,检查400多家歌舞厅、书刊摊点、音像播放点等文化娱乐场所,共查获非法书刊3400多册,收缴盗版音像制品2600多盒(盘),取缔无照经营57家,取缔从事赌博的“老虎机”等30多家、计1400多台,为净化文化市场,提高国民素质,保证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当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被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评为“福建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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