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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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22
颗粒名称: 三、金融市场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曾发行政府债券和少数企业股票,但未形成交易市场。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金融市场逐步形成。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的机构为各级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起协调配合作用。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金融部门对金融市场的经营者提供服务,同时对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查处扰乱金融市场的违章违法行为。1993年初,福建省证券委员会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审批各类证券经营机构、股票交易所、股票登记过户公司等的设立,并负责对这些机构的注册登记。同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制止了一起非法集资活动。
关键词: 福建省 市场管理 生产要素 金融市场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曾发行政府债券和少数企业股票,但省一级未设专门经营证券交易的机构,没有形成交易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至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金融业务被简化到只经营“存、汇、兑”三大项,在大多数老百姓的眼里,“金融=银行=储蓄所”。因此也不存在金融市场。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机制被逐步引入中国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福建和全国一样,金融市场逐步形成。
  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的机构为各级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始时主要是起协调配合作用。福建乃全国第二批开展国库券交易试点省。1988~1989年,福州市设立金融市场及质押贷款处,泉州、漳州建立外汇调剂中心。这些金融市场主要进行外汇调剂,发行长期短期债券,开展股票交易等活动。
  1990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唐山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据此,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金融部门,一方面对金融市场的经营者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对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掌握其交易活动情况;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查处扰乱金融市场的违章违法行为。
  1993年初,福建省证券委员会成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亦被吸纳为委员,参与证券委的管理工作。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参与审批各类证券经营机构(包括证券自营商和证券经纪商)、股票交易所、股票登记过户公司等的设立外,并负责对这些机构的注册登记;同时参与审批股份制企业,审查批准证券上市发行和制定有关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同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止“福建中联产业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非法集资活动。该公司系台商占80%股份的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企业。1993年2月,台商在未经董事会形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司名义在新闻媒体上作了大量与事实不符的广告,进行“环球金融大楼”五年对本持份产权合同销售。广告宣传沸沸扬扬,使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受骗上当。通过有关金融机构代收入民币3700多万元,既为非法集资,又是合同欺诈,上告法院的受骗者达622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将全案移送司法部门惩处。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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