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力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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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20
颗粒名称: 一、劳动力市场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86-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20世纪80年代建立劳动力市场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模式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包括厦门的全方位开放市场、福州的综合性市场、多功能市场、街道劳务市场和乡镇劳动力市场。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协助建立劳动力交易场所、制定政策法规、开展法规宣传咨询、制止和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等。在1994至1995年期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并对劳动力市场实行注册登记、监督检查劳务合同订立和履行、审查劳务广告等,以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
关键词: 福建省 市场管理 生产要素 劳动力市场

内容

20世纪80年代,福建省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1986年,厦门厦港劳务市场诞生。这是全省第一家劳动力市场。随后,其他地市也相继开辟劳动力市场,至1988年10月,全省已有劳动力市场34个,劳务交易登记洽谈达21.33万人(城镇人员2.6万人,农村人员18.73万人),经双向选择,共录用交流各类人员17.86万人(城镇1.68万人,农村富余劳力转移16.18万人),成交率达83.49%。这些劳动力市场分为5种模式:一是以厦门市劳动力服务公司为主体,全方位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二是以福州为中心,五区八县为网络的综合性劳动力市场;三是综合统筹,指导社会劳动力流动的多功能劳动力市场;四是以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为主,适应企业和家庭用工需要的街道劳务市场;五是为统筹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的乡镇劳动力市场。
  199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唐山市召开生产资料及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对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的现状进行3次调查研究,探讨参与管理的措施及办法。至当年底,全省劳动力市场增至89个。
  199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逐步参与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积极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劳动力交易场所,制定政策法规,开展法规宣传咨询,制止和查处违章违法行为,为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南平、宁德、三明、漳州、福州、泉州等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积极稳妥地开展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99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全国部分省市参与生产资料及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走向正轨。
  1993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印发《劳务市场概念、范围及管理》等有关材料,引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劳动和公安部门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积极参与组织、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对劳务合同进行管理,仲裁和鉴证;协助检查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保护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违约行为。
  1994~1995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借鉴全国部分省(市)劳动力市场管理经验,对全省各地的劳动力市场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搜集和扩大信息来源,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强调职能到位,重点对劳动力市场实行注册登记,审查其开办资格,核发劳动力市场登记证;监督检查劳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审查劳务广告;查处劳动力交流活动中违反工商法规及其他不法行为,保障劳动力市场健康运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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