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化肥农药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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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417
颗粒名称: 六、化肥农药市场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83-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管理变革。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管理政策不完善,市场秩序混乱,存在黑市交易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市场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强化市场管理,并组织专项治理和打假行动。经过多年的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
关键词: 福建省 市场管理 生产资料 化肥农药市场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一直处于国家专控与计划统配的严格管理之中。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管理政策不够配套完善,福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一度较为混乱。省内有些地方黑市交易日渐猖獗,制售假冒劣质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趁势兴起,扰乱农资商品正常供应和市场秩序。
  80年代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不少地区化肥、农药等重要农用生产资料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治理与整顿,制止多头插手倒买倒卖农资商品,扭转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价格混乱局面,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1988年1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供销社发出《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市场管理的联合通知》,对奖售给农民的化肥,确属自用有余的,由当地供销社按议价收购,禁止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违者一律没收。
  同年2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经委、省石化厅、省供销社、省农业厅和省物价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生产、经销假劣化肥的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
  1990年5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供销社联合召开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研讨加强全省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形成专题纪要。会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查处非法经营入手,进一步强化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管理。长泰县取缔非法经营化肥者28户。芗城、龙海、诏安和漳浦4县、区共查扣违反专营规定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635吨。莆田市先后组织市场检查34次,出动384人次,检查国营、集体、个体商店1248户,查处非法经营的化肥132.152吨、农药453千克、农膜189千克,取缔无证户106户及一批假冒劣质商品。据不完全统计,仅1990年下半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查扣违反专营规定的化肥、农药900余吨,销毁大批假冒劣质农资商品,维持了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秩序。
  1991年,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利益。南靖查处假化肥100吨。漳州查处违法案件39起,案值15万元,其中非法出售化肥农药17起234吨。云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动106人次,捣毁一家非法制造假冒化肥的地下工厂。
  199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作为行政执法重点,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的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年6月,南靖县查处假冒化肥8吨,当众销毁,并在县城举办假冒化肥展览。随后又配合公安、检察、供销等部门到龙山、靖城等乡镇查处假冒化肥49吨,封存6吨;审查不法化肥贩17名,其中1名被政法机关依法拘留。
  1993~1994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标准计量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查处假化肥785吨,假农药238吨。
  1995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紧急命令,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力量,整顿农资市场秩序。漳州建立打假专业队,组织打点捣窝人员,开展全面检查,出动2025人次,检查585个经营点,查处假农资案42起,其中查获假化肥150多吨,劣质农药5348瓶。永春查获用石粉末13.6吨冒充钙、磷、镁肥坑害农民案件。至1995年底,全省共组织22240人次,检查13334家经营单位。经检查,取缔731家非法经营单位,变更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284户,解除个人承包合同392份,立案210起;查获不合格农资91.32吨及60842瓶、过期失效化肥1128吨、农膜1.06吨;查封违章经营化肥2637.68吨、农药45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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