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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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9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队伍建设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0
页码: 32-41
摘要: 本节介绍了福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培训教育得到了重视和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关键词: 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 培训教育

内容

福建的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很早就有,但是作为集中统一的专门管理机构很迟才出现。福建历史上第一批以“工商行政管理”为名的机构,是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7年,而且这些机构有相当一部分还是与商业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往往又是相互交叉兼职,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工商行政管理专职队伍,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召开后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至199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已达10313人,其中干部8306人,职工2007人。
  一、培训教育
  1979年以前,由于机构体制多变等原因,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未能很好开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筹建专门的教育机构,加强领导,制订规划。按照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职工教育工作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补文化、补业务知识的“双补”教育,主要对象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耽误了学业的中青年干部,目的是使这部分人员达到一定的文化程度,为进一步学习政治、经济理论和业务打下基础。其主要形式有:由各市、县教育部门办班,各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干部参加,教育部门考试发证;由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己经办班或与其他系统联合办班,教育部门考试发证;由个人自学,单位组织面授辅导,教育部门考试发证。业务知识补课,基本上以市辖区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主组织在职青年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和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等专业知识以及有关经济法规。
  在抓好“双补”教育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所有在职干部均应轮训一次的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分期分批、分级培训“计划,一般干部的轮训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股长、所长和业务骨干的轮训由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科长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的轮训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处长和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参加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轮训班。除普遍轮训外,还开展专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前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培训。后者主要针对青年干部、军队转业干部、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干部,这部分人员不熟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其上岗之前由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采取集中授课为主、个别辅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培训。
  1981年6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武夷山筹办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干训班。1982年3月,首期全省干部培训班在泉州举行,有经济合同干部101人参加。1982年开始,在武夷山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干训班办班培训,至1985年5月止,共举办财会、市场、县区局长等各类干部培训班8期。同年,干训班改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并迁址福州。与此同时,各地市普遍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或培训班。同年5月,成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中专性质,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培养工商行政管理后备力量。与此同时,委托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职工中专和武汉大学举办函授班,还组织开展自学考试、选送干部到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学历教育。
  至1990年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9541人(其中干部1148人)中,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的达6184人次,其中普通学历教育取得中专毕业证书的有300人,成人教育获大专学历的有898人、中专学历的1689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有所改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全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达1296人,占总人数13.58%;中专学历者2121人,占22.23%;高中文化程度者2961人,占31.03%。1991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全省干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制订《1991~199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发展规划》,提出以学历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当年举办岗位职务培训52期,受训人员1618人,其中培训县、区局长56人,占县、区局长数的20.8%,股所长662人,占股所长总数的30%,举办各类专业培训309期,参训5520人次。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干校、干训班相互配合,加强辅导助学,使系统内450人顺利通过自学考试,获中专毕业证书。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也有82名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系统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全系统干部总数的比重上升为15.35%,中专上升为26.82%。
  1992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领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基地建设和教育机构的完善工作。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干校定编15人,干训班定编10人,及时配备人员,完善机构。已初具规模的学校、干校、干训班则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上来,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1993年,强调采取举办短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教育和以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主的专题培训。全年共举办培训班99期,培训干部4388人次,其中3期为地、市、县局长和科长岗位培训。
  1994年后,全省普遍把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强领导,紧跟新出台的一系列工商行政管理法令、法规,及时组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至1995年,全系统99.3%的干部已完成专业课的岗位培训,96.2%的干部完成国家公务员必修课培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有2020人,占全系统人员的比重已上升至19.6%,中专3609人,比重升至35%。
  二、行风建设
  1960年,根据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开展“五好干部”活动的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积极开展“五好单位”和“六好职工”劳动竞赛活动,学先进,赶先进,比思想,比作风,比团结,比贡献。涌现一批政治思想好、执行政策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联系群众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过这些活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职责范围不断扩大,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队伍中少数干部滋长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7年5月发出《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纠正不正之风的通知》,并在当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作为全年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据此,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努力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廉洁奉公,依法管理。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从正面教育入手,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组织巡回报告、开展群众性大讨论等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理想、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制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作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较好效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许多感人至深的好人好事。至1988年,全省已有1人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7人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5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单位,12人被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个人;被评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分别为99个单位和226人。1989年底,全省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11个行业的基层所站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77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所占7.34%。
  进入90年代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深化廉政制度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阶段性目标和要求,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社会上聘请1168名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处和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纠风”中主动向基层单位、企业和有关部门发出700多封征求意见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与此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1991年立案48件,处理51人;整顿协管员队伍,辞退128名有不廉洁行为或素质较差的协管员;进一步制订完善各项纪律、制度。在基层工商所开展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活动,争创先进工商所,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促进管理职能到位。经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审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3名先进工作者、9个先进单位、10个先进工商所和12名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评出1990~1991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8个,先进工作者146名,先进工商所(站、队)37个。
  1992年,进一步从治本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监督'察访制度,增强拒腐倡廉自觉性。1993年,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肃贪倡廉,狠刹不正之风,重点整治“案、费、证、照、摊”中存在的问题,在“证照”办理上采取公开条件、要求和标准,咨询、受理、审核、批准分别把口,“一条龙服务”的做法;在办案上严格程序,实行同级案件内部审核制度;在收费上,收费和管理各环节互相监督,加强内部制约;在摊位安排上,实行公开投标和轮换的办法,体现公平公正。强化监督机制,重新修订下发《关于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权力比较集中的重要窗口的工作人员实行分期分批交流轮换制度,全年系统内干部交流轮换达1620人,占干部总数的22.4%。
  1994年,采取抓领导,率先垂范;抓检查,督促落实;抓制度,巩固成果;抓案情,以查促纠等具体措施,推动反腐纠风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年受理群众来信举报408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5起,受党纪政纪处分2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
  通过反腐倡廉活动和奖惩制度建设,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1995年,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组织审核、公众投票,评选出全省首届十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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