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福建省商标事务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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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92
颗粒名称: 四、福建省商标事务所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22-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商标事务所成立,实行企业化管理,是全省首家法定商标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国内商标代理业务。
关键词: 福建省 商标事务所 企业化管理

内容

1992年9月,省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福建省商标事务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独立核算,核定编制25名,其中5名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有机动专项事业编制中拨给。此系全省第一家法定商标代理机构,亦为全国商标代理制试点组织之一,业务上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指导,行政隶属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组建初期内部机构暂设一部一室。
  1993年1月1日,福建省商标事务所正式对外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在试点期间,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定和委托人的委托,主要从事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续展、转让、变更、补证及注销注册商标;商标异议和商标评审;商标案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商标设计和商标咨询;依有关规定的其他有关商标事宜。为了使商标代理形成网络,加强与各地代办员的联系,省商标事务所于是年8月,组织3个组,分别深入各地市(除厦门特区外),召开商标代办员会议,总结经验,开展现场办公并对代办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各地代办员业务水平。当年受理注册商标1978件,变更、转让、续展等248件,商标设计150件。
  1994年,福建省商标事务所在编人员为14人,其中干部8人,下设一室(办公室)两部(代理部、设计部),并在全省69个地(市)县建立代办网络,聘任代办员85名,建立代办处1个(挂靠晋江市商会)。事务所还与台湾台北市专利事务所、香港永兴专利事务所、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建立初步联系或业务往来。1995年,福建省商标事务所在编人员增至20人,其中干部13人,下设一室(办公室)三部(代理部、设计部、案件诉讼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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