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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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83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3
页码: 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西周时期至1995年,福建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发展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工商行政管理 概述

内容

福建工商行政管理源远流长。
  西周时期,福建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已开始分工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初步形成。随着商品活动中各种经济利益矛盾的不断出现,原始的道德规范和早期的交易准则不足以约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部落首领不得不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进行干预。这无疑是今天工商行政管理的发端。福建的工商行政管理也起源于此。
  秦代,始皇“南取百越之地”,设闽中郡,将闽越纳入管辖范围。其后,福建的农业和手工业进一步发展,商贾买卖更趋活跃。秦汉间,北人入闽,闽越族与中原汉族的联系更加密切。福建先民在吸收中原汉人先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同时,也接受了诸如登记“入籍”、“坊市”交易、官立“券契”、“物勒工名”等工商行政管理手段。
  两晋至隋、唐,福建开发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盐业、采冶、烧瓷和商贸均达到新的水平,海外贸易更日盛一日,福州、泉州成为全国对外贸易重要港口。节度观察使、参军、盐监、榷货务等管理机构或职官相继诞生。地方官府也更加重视兴置市场,发展海上贸易。
  宋代,交通条件大为改善,商品流通更加便利,墟场集市数量剧增。一些原属政治、军事要地的场、寨、关、堡等,亦多演化成经济意义上的“市镇”,成为商品交易中心。“物勒工名”、“标识龙凤”,“酒旗袅袅”、“社鼓咚咚”,早期的商标、广告大量涌现。契约合同管理亦被纳入官府规章。工商管理的官府职能延伸至乡镇。在海上对外贸易方面,随着泉州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马可•波罗语)后,涉外商务活动更趋繁盛,与泉州有商贸往来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多达近百个。
  明、清时期,闽省各地物产商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商贾转贩更趋活跃,墟场集市迅猛发展,至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达到高峰,仅农村墟市即达700余个。墟市规模、商品种类、交易人数等均为空前。面对日盛一日的内外商贸活动,官府一方面加强对内地工商活动的监管,铺户开业歇业均须得到当地主管衙门的登记批准;另一方面则以“倭祸起于市舶”为由,厉行“海禁”政策,“禁商泛海”。这对于一向以海为生的福建沿海居民来说,无疑是断了生路,不得不铤而走险,甚至发展到武装抗拒。由此引发的打击走私贩私问题也变得异常尖锐剧烈。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西方列强的军事入侵和经济掠夺使得中国国力日趋衰落。随着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的签订,福州、厦门均被纳入“五口通商”口岸之列,工商行政管理带上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英国人在厦门办的造船厂和德国人办的锅厂,以及其他外商在福建所从事的开采矿物、采购木材等商务活动,均不受清政府工商法规约束,外商可以任意输出资本,可以肆无忌惮地兼并挤垮国人开办的工商业。海关大权落入英国人之手,查处走私贩私活动实际上专门针对中国人,外国人不仅没有受到约束,反而受到特殊保护。面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侵略,有识之士奋起抗争,提出振兴民族工商业的口号。清政府开始改变沿袭千百年的“重农抑商”政策,提出“振兴商务、奖励实业”;颁布《商人通例》、《公司律》、《商标注册暂拟章程》等工商法规;并改订官制,朝廷设农工商部,福建省设农工商矿局,后又改为省劝业道。
  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都采取一些保护和发展工商业的政策或措施,制定一系列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令,注意通过法律手段管理工商业。福建省也颁布不少相应的地方行政规章,内容涉及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等,对促进福建近代工业和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以及政局动荡、战乱频仍等原因,使得许多工商法规及福建地方行政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甚至成为一纸空文。
  在闽西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在艰难曲折中也摸索出一套适合当时情况的、行之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克服“左”的思想干扰,提出保护中、小商人利益,使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与私营经济的发展同时并进的政策,以及开辟红色墟场,允许自由贸易,建立“赤白贸易线”,打破经济封锁,加强粮食、山林、耕牛、矿产、纸张、牛马皮等重要物资管理,实行工商企业登记,强化物价、税收、金融监管,打击投机倒把和开展合作社运动等。这些政策措施,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工商行政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地处海防前线的福建省,海上流通渠道遭受帝国主义经济封锁和台湾国民党军队的骚扰破坏,内陆交通不便,物资流通不畅,市场商品严重匮乏,物价狂涨,投机倒把活动猖厥。而且部分民族工商业者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心怀疑惧,出现抽逃资金、停工歇业现象,整个经济形势严峻。1949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工商厅,颁布《工商厅组织规程草案》和《工商厅办事通则》,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归入工商厅。工商厅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立即着手工商业复工复业、恢复生产经营工作,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物价,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促使财政经济迅速好转。1953年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围绕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进行。1957年,所有制结构由5种经济成分并存转变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市场购销活动开始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所有企业都按行业归口,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被撤并。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单独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着手恢复农村集市贸易,缓解市场供求矛盾;打击倒卖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的投机倒把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商企业全面登记换证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冲击而陷于瘫痪,其某些职能被“民兵指挥部”、“群众专政指挥部”所代替。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指导下,福州、厦门、南平等主要城市制定大规模打击投机倒把行动方案,甚至动用军警、民兵、工人纠察队,采取“扫马路”、“全面围歼”等办法,全面取缔集市贸易。在农村,以“割资本主义尾巴”为名,取缔残存的个体工商户,取消农村传统墟集。把正常的商品交易活动视为“投机倒把”予以打击,致使市场十分萧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逐步恢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福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作为全省经济行政监督的职能机构,不仅在工作范围上,而且在作用和手段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完善。改革开放初期,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广东、福建为全国改革开放综合试点省份,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福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改革开放方针中,大胆探索,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在市场管理方面,从1978年底开始,福州、厦门率先开放集贸市场,撤销检查站,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人民日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在随后的岁月里,与发展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步,培育和建设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
  在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适合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以管理促发展,使福建个体私营经济得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别是闽南沿海的个体私营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更是充满活力,呈现出勃勃生机。
  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逐步实现监督管理和服务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别是福州市设立注册大厅、使用电脑管理和咨询服务的经验,在全国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充分肯定。
  在外资企业管理方面,福建对外开放起步早,重视发挥传统优势,积极采取“以侨引台”、“以港引台”、“以台引台”和“侨港台外一起上”等措施,开创性地推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政务承诺制度,大胆而又谨慎地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改审批为登记制试点工作,积极促进以闽台经贸合作为重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数量、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利用外资等指标上均居全国前列。
  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从1982年起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推行工商所合同办案和简易仲裁办法,是全国最早取得经验的省份之一。农副产品合同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鉴证、仲裁员业务培训和仲裁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也都在全国性合同会议上作了介绍,赢得兄弟省、市自治区的好评。
  在商标广告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商标注册代理制,较早开展涉外商标代理工作,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大要案,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受到国家工商局的重视和肯定。广告业的发展速度名列全国前茅,积极探寻适合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涉外广告管理之路,率先实现台湾海峡两岸广告双向交流与合作。
  在公平交易管理方面,福建作为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走私贩私形势严峻。开展打击走私贩私的声势、规模、力度以及取得的战果,均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查处伪劣商品、打击投机倒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也不断推出新举措。特别是在通过立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福建的行动最快,积极参与权力机关的立法工作;《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生产资料若干规定》等地方法规,均为全国首创。
  至1995年,福建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已由小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向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延伸;其作用,向着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演变;其方法,亦由仅凭管理人员的个人工作经验向着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迈进;其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整体素质日益提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机构、队伍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概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对全省范围内商业贸易、市场监管、企业登记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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