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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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制度建设
分类号: D412.67
页数: 3
页码: 254-2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总工会经审会组织和市县及产业工会经审组织的相关内容。福建省总工会经审会致力于构建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经费审查审计制度,以规范各级工会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
关键词: 福建省 经费审查审计 制度建设

内容

一、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省总工会经审会致力于构建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度体系,在转发、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各项经审工作制度的同时,从福建工会的实际出发,陆续制定一系列经费审查审计制度。
  1997年4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下发《设区市总工会、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设区市总工会、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经审工作的考核。
  1998年3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下发《福建省各级工会主席离任审计暂行办法》,规范对各级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7月,下发《福建省工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规范对各级工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1999年1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下发《福建省工会经审信息工作规定》,建立经审信息员队伍,加强经审信息工作。
  2000年12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福建省工会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下审一级和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
  2001年1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为全省工会各级经审会开展“同级审”提供制度保障。2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与省审计厅联合制定《计拨工会经费专项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6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工会系统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确定工会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规范;制定《工会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为经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002年11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12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并下发贯彻意见。
  2003年5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8项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省总工会两次修订《设区市总工会、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福建省县以上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试行办法》。6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总工会经审工作联系点实施办法》《福建省总工会经审工作联系点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建立联系点制度,通过以点带面,推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发展。
  2005年9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设区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10月,制定《福建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全省工会各级经审会的议事规则。11月,制定《福建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当年还陆续制定省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会议、学习、档案等制度。
  2006年8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总工会经审委员参加实务审计实施办法》《福建省总工会下审一级经审财务联审联查实施办法》《福建省总工会审计结果集体谈话实施办法》《福建省总工会审计意见整改督察实施办法》,创新审计方式,加大审计意见整改的回访督察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务审计工作。
  2007年6月,省总工会经审会修订《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福建省工会主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福建省工会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2008年5月,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福建省工会审计意见整改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工会审计意见的动态管理;制定《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为推动全省各级工会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基础。
  二、经审工作规范化
  2005年,省总工会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省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之后,从2006年开始在设区市总工会和自管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并进行考核。
  从2006年开始,各设区市总工会陆续制定下发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在县级工会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2007年,部分市、县(区)总工会制定下发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开始在部分基层工会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2008年,各市、县(区)工会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制定下发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年底前全部制定下发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在全省各级工会全面推行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经审工作信息
  1997—2000年,省总工会经审会印发《福建经审信息》,每季度1期;2001—2003年合并到省总工会财务部主办的《福工经济信息》,每月1期;2005年9月,创办《福建工会经审信息》,每月1期,截至2010年12月,共编发《福建工会经审信息》64期。每期印发2200份,发至有关省领导、省总工会领导、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各市县(区)总工会及大中型企业工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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