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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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21
颗粒名称: 第九章 宣传教育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37
页码: 172-208
摘要: 文章介绍了福建省总工会组织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历史和活动,包括开展学习计划、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讲话等学习活动,以及举办征文、答题竞赛等活动,旨在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关键词: 思想道德教育 邓小平理论 福建省

内容

第一节 思想道德教育
  一、理想信念教育
  1996年,省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学习《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尽主人翁责任,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基本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并对班组长、职工理论骨干开展上述知识的问卷测试。
  1997年,省总工会把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作为向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形象化教育的重要教材组织收看。2月,在龙岩市举办全省工会宣教部部长培训班,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传达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职业道德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199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3—9月,以香港回归为契机,组织职工以班组为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职工读本)》。9月,党的十五大召开后,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按照中央、省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采取措施,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抓好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学习贯彻。10月,举办一期由各市、县(区)工会干部、省级产业工会干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干部参加的十五大精神学习班。
  1998年2月,省总工会宣教部下发通知,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习十五大精神再展主力军风采》征文活动,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3月,组织职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组织开展的“’98全国班组职工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竞赛答题”活动,省总工会宣教部获组织奖。7月,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全省工会共举办学习邓小平理论培训班172期,培训工会干部和职工骨干10325人,组织10万多个班组80多万名职工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职工读本》。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全国班组职工学习十五大报告电视擂台赛,获得一等奖。在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的150个学习邓小平理论一等奖班组中,福建省占12个。10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邓小平理论培训班”,各地市县工会及省级产业工会宣教干部、部分大中型企业工会宣传干部和职工理论骨干约150人参加。12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并把历届职工征文、演讲获奖作品编成《祖国在我心中》下发基层,为职工群众学习提供参考;组织采写各行各业职工作为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者、见证者、受益者的亲身经历,编辑成《百名职工话改革》一书下发基层,供基层干部群众学习;组织订阅《中国职工教育》《工人日报》,动员各级工会发挥报纸、杂志的宣传教育功能,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1999年,省总工会响应党中央关于“兴起一个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的号召,在全省职工中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活动。3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文选〉摘编(职工读本)》和《邓小平理论职工读本》的通知,并部署参加“’99全国班组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答题竞赛活动”,全省近10万个班组参加答题竞赛,省总工会宣教部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0年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省工会十大精神,全面把握,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研究和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人阶级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工会各项工作。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的精神上来,把积极性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十五”目标任务上来。
  2001年3月,省总工会宣教部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通知,号召全省干部职工以《伟大成就光辉前程——学习“十五”计划纲要职工读本》为基本教材,开展学习《“十五”计划纲要》学习竞赛活动,各级工会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各种培训班、知识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全省数百万职工参与学习竞赛。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号召全省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坚决贯彻。
  2002年11月,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意见》,要求全省职工和各级工会干部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十六大报告;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小康建设目标,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职工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在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作为新时期工会自身建设的重点,改进作风,夯实基础,确保工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特别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创新工会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2003年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在全省各级工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10月,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黄瑞霖到会讲话,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各设区市邀请各市、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总工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的通知》,全面部署全省工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活动。各地广泛采用宣讲会、讨论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工会的报纸杂志、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等工会文化阵地发挥作用,保障工会十四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2004年9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从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积极做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的组织动员、宣讲辅导等工作;工会的新闻舆论宣传和文化教育阵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反映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学习情况与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各种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收到实效。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会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工作。
  2005年,省总工会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以“学理论、学知识、学榜样”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华夏”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工运理论和工会知识读本,参与并组织“中国工会建会80周年知识大赛”。10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部署全省工会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2006年,省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我为‘十一五’做贡献”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十一五规划”知识问答职工读本》知识竞赛,举办“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学英模,见行动”活动,弘扬海西“三平”(指省委书记卢展工指出的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精神。3月,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部署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江泽民文选》活动。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联系实际,举办各种报告会、培训班、研讨会等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全会精神,各级工会报刊、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等职工宣传教育阵地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六中全会精神的重点、和谐社会建设的亮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总结推广宣传基层职工群众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中的典型,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11月,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全国职工“知荣辱、树新风、做主人、促和谐”知识演讲大赛,获1名一等奖、2名三等奖,福建省总工会代表队获得组织奖。
  2007年6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理论学习会。邀请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开明,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问题研究所所长吴能远分别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当前台湾政治局势和两岸关系三大课题。省总工会领导,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总工会和福州市总工会机关干部等参加学习会。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胡锦涛“6·25”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并以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好工会的各项工作。10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和根本所在,联系实际推动工会各项工作。
  2008年1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重要讲话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工会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同志在论坛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要以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抓好“当好主力军,海西立新功”主题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维权工作力度,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发展;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大工会基层特别是企业工会建设力度,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增强工会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发挥福建工会优势,加强海峡两岸劳工与工会界的联系,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和工会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全省数百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和“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的通知》,号召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活动。
  2009年5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教育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月,在福州举行电影《铁人》宣传日,把组织观看电影《铁人》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积极做好组织片源和宣传评论工作;启动“寻找身边的铁人”主题活动,组织评选福建的铁人、当代的铁人、身边的铁人,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铁人、评铁人、做铁人”活动。从5月至10月,全省有近200万职工观看了电影《铁人》。
  二、职业道德建设
  1995年8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组织评选职业道德“十佳”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评选出省首届“职业道德先进集体”9个、“职业道德标兵”10名。推动全省各行各业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1996年,省总工会以邮电、金融、财贸等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为龙头,推进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用身边的职业道德先进事迹进行自我教育。
  1997年4一9月,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班组职工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全省12万多个班组参与,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成立,指导协调小组由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组成,取代原“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7月,在福州召开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表彰会,表彰1995—1997年度“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个、“职业道德先进集体”9个,“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和“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各10名。华安县新圩邮电支局乡邮员邹甲乙入选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莆田市电业局被评为“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集体)”。
  1998年,省总工会继续开展以“讲职业道德,树文明形象;讲艰苦创业,树奉献形象”为主题的“再展主力军风采”活动,以推动干部职工在新一轮创业中建功立业。推动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制定、完善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经验,继续推进群众性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文明行业活动。组织全省文明班组、文明职工事迹报告会和省市职工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省进行巡回报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教授吕联煌、惠安县残联理事长陈欠水被评为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泉州市邮电局、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被评为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1999年3月,省总工会组织选拔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班组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评选活动。漳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入选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教授吕联煌、厦门市公安局杏林分局副局长陈煌入选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全省11个集体入选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7月,表彰1998—1999年度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第三届)。是年,将1999年前获得职业道德“双十佳”的单位和标兵的先进事迹编撰成《八闽新风》下发基层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借鉴。
  2000年,省总工会深入贯彻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省广泛开展“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第三季度组织召开全省学习交流现场会。当年,漳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入选第六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惠安县残联理事长陈欠水、中国农业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主任饶才富被评为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龙岩市急救中心、晋江钻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评为第六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晋江市邮政局英林支局、厦门电业局城区营业厅、福建炼化公司常减压车间三班3个单位入选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
  2001年3月,省总工会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评选的候选人与单位。4月,召开全省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座谈会。6月18日,转发中共中央企工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向李黄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工会广泛宣传李黄玺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向李黄玺学习的热潮。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表彰第四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并于9月在福州召开1999—2000年度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表彰大会。9月24日,省总工会宣教部下发通知,征集“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的先进典型,并于11月下旬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现场会。12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在全省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2002年,省总工会组织15万名职工参加全国公民道德知识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情况专题调查,形成当前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专题报告。通过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推动20多个部门和行业建立、完善职业道德规范。10月,与省经贸委联合转发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在全省商贸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放心店”和“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
  2003年,省总工会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1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通知》,评选2001—2002年度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经地方、省有关行业和省评委会评选,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小组决定授予10个单位“第五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人“第五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称号,授予10个单位“第五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人“第五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称号。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市分行、大田法院建设人民法庭被评为第八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校长陈昌安、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刑警大队张金华被评为第八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2004年,经地方、行业和省评委会推荐,南安公安交警大队、水口发电有限公司继电保护班人选全国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厦门航空公司周晶晶示范班等4个班组获得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2003—2004年度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通知》,经地方、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5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表彰10个“第六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名“第六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10个“第六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名“第六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福州市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冯振波人选第九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6年,省总工会继续开展创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拔推荐6个先进班组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的评选。
  2007年4月,经各设区市、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决定表彰10个“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10个“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10名“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标兵”、10名“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人选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配餐部总经理陈毅真人选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8年,省总工会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志愿行动,引导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技能优势,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福建省电力公司工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真诚365”活动,并协助组织400名职工参加北京奥运保电工作。省交通工会在全省广泛开展“共铸诚信交通”活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倒客、甩客等现象,突出抓好道路水路客运站、出租车行业优质服务。厦门市交通工会开展“文明出行礼让周”活动,形成“人让人、人让车、车让人、车让车”良好氛围。省直机关工会动员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对办公楼院、机关住宅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着力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培养良好习惯。旅游、商务、金融、交通、卫生、通信等服务行业和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涉外窗口行业工会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动员下,职工职业道德服务志愿行动得到有序开展。
  2009年,省总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经各设区市、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于2010年2月表彰了10个“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10名“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标兵”、7个“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单位”、8名“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省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三、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996年,省总工会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总结各地市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与省委宣传部和省经贸委联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理论、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学法律的教育活动。
  1997年1月,省总工会印发《199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工会立足班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思想、新观念,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护、调动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1998年,省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概要》,加强和改善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探索各类企业和各层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帮助职工理解关于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7月,对全省职工思想信息工作状况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思想状况进行调研。
  1999年3月,在福州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交流1994年以来全省工会宣传工作经验,表彰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96个、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200名。5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切实做好职工思想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12个方面的信息报送要求。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评选表彰“福建省1997—199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9个和“福建省1997—1998年度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91名。2000年3月,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国工会宣传部长、宣教部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1999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2000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班组板报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企业中开展班组板报科普宣传活动,8月,省总工会宣教部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在职工中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马克思唯物论、无神论教育,普及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职工中形成反对迷信愚昧、抵制各种歪理邪说的健康气氛,9月,省总工会在福建炼油厂召开全省工会思想政治经验交流会,各设区市工会分管主席、宣教部长、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分管主席、省直属企业分管工会主席以及介绍经验单位工会主席共100余人参加会议,福建炼油厂、三明钢铁厂、厦门造船厂、南平纺织厂、漳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福州燃料总公司、福鼎汽车站、晋江风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会上介绍、交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9月,制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就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意义、职工思想政治的目标基本方针和原则进行阐述,确定各级工会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职责,提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方向,明确各级领导、思想工作队伍、各类文化阵地和工作机制建设的任务。1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班组的通知》,各地、各企业班组以评选为契机,广泛开展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经各级推荐评选,全省共有64个班组被评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班组。
  2001年2月,省总工会在福鼎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3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工会宣教干部与职工思想访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4月10日起全省县以上工会宣教干部,每人应与3〜5名职工(含特困职工、下岗职工)建立定期访谈制度,每人写出1〜2篇访谈录。这项活动受到基层的广泛关注,各级工会宣教干部深入企业、融人工人中,与职工交流,促进职工队伍思想稳定。8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企业开展1999一2001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双优”推荐评选活动。10月,召开全省设区市分管主席和宣教部长座谈会,会议围绕当前职工思想动态及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各地工会宣教干部开展职工思想访谈活动情况、2002年工会宣教文体工作思路、2001年工会宣教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地工会新闻宣传情况和措施以及《工人日报》订阅发行等问题进行座谈讨论。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1999一200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4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87名。
  2002年1月,省总工会将上年访谈活动成果汇编成《职工访谈录》,供各级工会干部学习参考。2月,省总工会在厦门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1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情况,部署2002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各设区市总工会、福州铁路分局工会、省邮政工会、省电信工会、省电力工会、省交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分管领导或宣教部长、《工人日报》驻福建记者站站长、《生活•创造》杂志社社长参加会议。8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评选表彰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百家先进单位、百名先进个人。探索在困难职工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子。
  2003年,省总工会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推广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探索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开展职工思想访谈工作。2月,在平潭县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2002年全省工会宣教工作,讨论2003年工会宣教工作要点、考评办法和工作新思路,对2002年工会宣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人日报》发行进行评比、奖励。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1—200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9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4名。
  2004年1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工会干部思想状况和最受欢迎的工会工作调查,并形成《营造社会品牌,扩张工会影响——最受欢迎的工会工作》调查报告,建立11个宣传思想信息报送点;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感,全方位推进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开创工会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3月,在三明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工会宣教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4年工会宣传思想工作,表彰2003年度全省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福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厦门市总工会宣教部、泉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分别介绍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4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题教育——全国职工“共铸诚信”系列活动的通知》,发动全省职工积极参与,自觉提高诚信意识。5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向许振超和李斌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许振超和李斌的活动。7月6日上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在福建会堂共同举办“许振超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委代书记、省长卢展工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会前接见报告团成员,并出席报告会。省直厅局领导、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师生代表1400多人出席报告会。下午,在福建会堂会议室召开“学习振超精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市干部群众座谈会,来自全省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群众、劳模代表30多人参加座谈会。
  2005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3—2004年度“思想政冶工作优秀企业”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006年3月,省总工会在龙岩长汀县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围绕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设想展开讨论研究。2007年2月,省总工会在莆田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06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8月,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5—200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90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3名。
  2008年3月,省总工会在永泰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福建省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8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
  2009年2月,省总工会在邵武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2008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9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经贸委联合表彰2007—2008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95个和“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1名。
  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1996年3月,省总工会举办“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报告会。10月,省总工会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省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全会精神。11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演讲比赛。
  1997年2月,省总工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意见》,组织全省职工学习会议精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8月,下发《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知》,动员全省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998年,全省各级工会把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作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深入开展以行业创优、班组创先为目标,以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和爱岗敬业为重点的争先创优活动。省总工会组织全省文明班组、文明职工事迹报告会,推进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文明行业活动。在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35周年前夕,省总工会于2月19日下发《关于新时期在职工中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职工和工会干部中掀起学习雷锋的新高潮。3月3日,在福州举办省市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
  1999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国五十周年“主力军风采展”筹备工作的通知》,在福州举办“建国五十周年‘主力军风采展’”,展览分谱写经济建设辉煌篇章、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掌握科学知识推进科技进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和走向世界的福建工人阶级等七个部分,用大量的图文资料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成就。10月,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广泛开展预防毒品侵害教育活动和参与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厂区”活动。
  2000年,省总工会在全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参与省政府、省纪委组织的行风评议,对电力、电信、移动、铁路、城管等公共服务部门的行风进行民主评议。6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对职工涉毒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对全省职工涉毒情况进行调查,各级工会结合职工涉毒调查开展禁毒教育。
  2001年,省总工会在全省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9月,下发《关于推荐全省“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典型的通知》,收集整理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典型材料。
  2002年,省总工会结合“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十大杰出工人”、女职工标兵、“巾帼文明班组”、“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以先进模范人物的思想教育广大职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2003年,省总工会联合省文明办等12个部门按照2001年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的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在全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
  2004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005年,省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006年,省总工会总结表彰2001—2005年全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出《实施意见》,部署2006—2010年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工作。同时,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开展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和放心店活动和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的“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
  2007年,省总工会继续参与组织开展2007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导全省职工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促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吃、穿、用、信、行”等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同时参与评选福建省第四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2008年1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5—6月,相继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百万职工中进一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百万职工中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活动,在全省职工中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基层工会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组织各类培训,举办各类知识讲座、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开展礼仪讲座进基层、百万职工学礼仪的群众性学习宣传活动;宣传奥运会、残奥会基本知识,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常识。各设区市工人文化宫通过公益广告、科普画廊等公共文化教育场所,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泉州市、宁德市、漳州市、南平市“职工书屋”示范点,通过流动书箱、读书沙龙、感言征集等形式,将奥运知识送进企业、工地、社区,传递给广大职工。龙岩市、莆田市基层工会组织3万多名职工参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三明市总工会创作3000条迎奥运灯谜,编辑印刷成《迎奥运灯谜专集》免费下发,普及奥运知识。省空管分局提出“文明是我们的风度”礼仪规范倡导口号,把职工的职业礼仪培训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邀专家、教授对员工进行礼仪知识培训。
  2009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在福州五一广场、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开展“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福州、三明市总工会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三明市在工人文化宫举办大型“红丝带”文艺晚会。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20多种,分发宣传小折页、读本1万多份,发放防艾安全套10多万个,吸引近3万名职工群众参与活动。国庆期间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活动,结合工会组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着力抓四项活动。一是结合创建“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以“三个一千”(一千家职工书屋、一千场文化活动、一千场电影)为目标的送文化志愿活动。三是开展“百千万”就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协助党政为下岗失业困难职工群体排忧解难,缓解金融风暴对就业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举办近百场公益现场职业介绍招聘会,帮扶近千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组织10万名职工、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1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四是开展“光荣与梦想——寻找时代劳动精神”活动。以劳模的良好风范带动和引领全社会,积聚昂扬力量,树立社会新风。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福建日报社联合开展劳模大采访、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寻找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各个年代的劳动模范,深入挖掘各个年代的劳动模范内心深处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科学技术文化教育
  一、职工业余教育
  1996年4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征集、评选职工教育优秀论文和调查报告的通知》,在全省开展职工教育优秀论文和调查报告征集评选活动。6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通知,组织各级工会职工学校参与示范校建设,南平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建阳市职工业余学校、沙县干部职工业余学校等3所职工学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列为首批示范试点校。全省各级工会举办的各类职工学校有57所,在校生23678人。1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办好工会各类职工学校的意见》。12月,召开全省工会办学工作会议。马尾造船厂、南安轴承总厂工会、沙县成人中专学校等十余家企业与学校在会上交流办好职工学校,提高职工素质的做法和体会。
  1997年7月,省总工会在福州召开全省工会成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会议传达全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工会成人高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交流全省成人高校办学情况,提出工会成人高校改革和发展思路。会议形成以下共识:①工会系统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地加大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实施战略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盘活资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②在体制改革中要确保工会办学的资产不被无偿调拨。要在“共建、调整、联合、合并”的过程中保证工会系统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③适应社会情况的变化和学校发展要求,更改学校校名。10月,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形成纪要,要求各级政府继续支持各级工会办好职工院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省总工会所属大专学校的经费,省财政厅给予适当支持。在工会院校举办《工商管理》大专班教育。
  1998年7月,省总工会召开工会系统成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就工会系统成人高校的办学情况及管理体制改革、调整思路进行座谈交流。各级工会在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把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作为工会办学的重要任务,大力开展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鼓励引导职工走读书自学、岗位成才的道路。全年全省工会系统共培养大中专毕业生近6000人,培训技术工人9.5万人次,组织90多万名职工进行岗位大练兵活动。
  1999年,省总工会对建阳市职工业余学校、南平市职工中专两所全国工会系统示范性职工学校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在全省继续开展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32期,培训职工6.7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2.3万人次。当年,福建工人业余工学院、福州市工人业余大学、厦门市工人业余大学被列入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但须适当控制招生规模的职工大学。省总工会组织工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者参加全国工会系统职工教育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评选,福州市医疗化工总公司陈维锵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重视继续教育》一文获得二等奖,省总工会职工教育研究室陈绍平的《国有企业职工教育现状、矛盾及思考》一文获三等奖。
  2000年1月,省总工会对全省工会系统办学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对省职工示范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继续开展下岗再就业培训,据各级各类职工校和文化宫统计,全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达4.3万人次。1—8月,省总工会开展全省工会职工教育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2001年,省总工会围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工学校办学评比活动。
  2002年,省总工会加强各类职工学校的职工技能培训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指导,引导职工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操作法,做到“精一门、会二门、学三门”。10月,在武夷山市召开工会职工学校座谈会,来自全省9个设区市的25所职工大学、职工中专和职工学校的校长参加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国和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交流各地职工校办学情况和开展再就业培训的做法。全省47所职工学校全年毕业、结业大专生1800多人、中专生1200多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5万多人。
  2003年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荐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示范行动和示范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选工会促进再就业示范行动和示范点活动。经各级工会推荐评选,全省共选出“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示范行动”项目和“全国工会职工培训机构示范点”“全国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示范点”“全国工会再就业基地示范点”“工会小额借款示范点”“下岗职工创业示范点”各9个,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获命名表彰。
  2004年,全省各类职工学校继续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省各级工会职工学校培训各类职工近8万人次。
  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整合职工学校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力度,围绕新技师培训目标,建立培训基地,引导职工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操作法,为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搭建培训平台。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职工学校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培训1324期,培训职工9万余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67期,近万名职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组织职工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操作法培训678期,培训职工3万余人。
  2006年,全省各职工学校把农民工教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规划,在城市职工学校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在重点行业(如建筑、电力、纺织等)开设农民工周末课堂。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87所,在重点行业开设农民工周末课堂197所。
  2007年5月,省总工会与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转发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同年按照《通知》精神在全省建立农民工学校38所。
  2008年12月,省总工会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快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决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围绕建设“两个先行区”的战略目标,积极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努力建设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决议》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职工,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要积极推进“职工书屋”建设,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同时还要求加强领导,形成协调有力、运转灵活的工作格局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充分发挥“大学校”作用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
  2009年8—11月,在全省开展“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调研”活动。9月,省总工会宣教部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选拔、推荐基层职工校示范点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基层职工校示范点的选拔、推荐工作。经各级选拔,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35个基层职工校作为福建省基层职工校示范点。当年,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全年实际培训农民工10万人次。
  二、读书自学活动
  1996年9月,省总工会在福州召开职工自学成才和职工校教师代表座谈会,并向专职从事职工教育30年的人员颁发“从事教育工作30年荣誉证书”,与会全体代表向全省职工发出倡议书,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职工读书自学成才活动。当年,福建拖拉机厂、三明钢铁厂工会被评为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先进集体,福建轮船总公司福州矿产海运公司李恩光、福安市东赛岐经济开发区学区林山森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职工自学成才者并受到表彰,仙游电机总厂副厂长叶羽纬、南平市总工会宣教部干事张培隆被评为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优秀组织者。
  1997年4月,省总工会表彰1995—1996年度省职工自学成才者15名。7月,省职工自学成才基金会更换理事长。当年,仙游电机总厂的叶羽纬、莆田市涵江蜂产品开发中心的肖玉腾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1997年度全国职工自学成才者,并受到表彰。截至1997年底,由福建省总工会牵头联合省委宣传部等6家单位成立的省职工自学成才基金会历时十年,积极推动职工参与读书自学活动,先后6次评选表彰在自学成才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118名。
  1998年,为纪念党中央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批复15周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在新的形势下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的意见。福建省各级工会鼓励引导职工走读书自学、岗位成才的道路。全年全省工会系统共培养大中专毕业生近6000人,培训技术工人9.5万人次,组织90多万名职工进行岗位练兵活动。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的欧振铨、古田县湖滨乡水果站的林永安、福州市歌舞剧团的马文正、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的高海筹4名职工被评为全国职工自学成才者;三明化工总厂职工读书小组、马尾造船厂、南平铝厂工会3个单位被评为1998年度全国职工读书自学先进集体;南平师范专科学校的徐良夫、莆田市职工旅行社的林耀东、厦门市公安局的杨春光、泉州市政府财委的陈国成4位职工被评为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积极分子;福州市总工会的李德明、漳平电厂的何辉、漳州糖厂的刘颖芳3位职工被评为1998年度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优秀组织者。
  1999年,继续开展全省广大职工读书成才活动。3月,经省职工自学成才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总工会向18位职工颁发1997—1998年度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奖。同期,漳浦县磁学设备厂的张弓获1999年度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5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颂祖国迎回归读书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6月至10月以《邓小平理论职工读本》《澳门历史与现状》《辉煌二十年》为基本教材,在全省广泛开展群众性读书活动。《通知》要求通过“颂祖国读书月”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激发广大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热情,促进“四有”职工队伍建设,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2000年2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创建职工读书自学示范单位活动。12月,经过各级评选考查,省总工会通报表彰23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首批全省职工读书自学示范单位。省总工会宣教部收集2000年前历届获省以上自学成才奖的职工事迹,编辑《成才之路》。闽清电瓷总厂技术开发研究所的陈绍疆、永定县坎市医院的黄锦芳被评为2000年度全国职工自学成才者;福州市总工会、泉州市电业局、福建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评为2000年度全国职工读书自学先进集体;罗源县造纸有限公司郑鸣耀、福建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秋彬被评为2000年度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积极分子;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工会的许美荣、漳州市总工会的谢昆明、永春县总工会的纪乃连被评为2000年度全国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优秀组织者。
  2001年1月,省总工会组织全省职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职工读本学习竞赛活动,省总工会和6个设区市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4月,根据《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经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彰1999—2000年度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者28名。福建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苏秋彬、漳州市中医院的陈孟燊获2001年度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同年,《成才之路》发行。在建党80周年来临之际,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全省职工读书演讲系列活动,福建省获得“党在我心中”全国职工读书演讲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省总工会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2002年,省总工会在各设区市工会中开展重点工作竞赛,通过重点工作竞赛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推动职工读书自学、岗位成才活动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制定全省《职工读书自学管理条例》,修订《职工自学成才评审办法》,组织2002年度全国职工自学成才奖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2003年,省总工会举办纪念开展振兴中华读书自学20周年活动,在各类企业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倡导学习型企业、培育知识型职工,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1月,下发《关于推荐评选2001—2002年度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奖的通知》,经各级工会组织的层层推荐、评选,最后经省职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省总工会授予许乐等26位同志“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者”称号,并向他们颁发第九届福建省职工自学成才奖。5月,组织全省百万职工学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职工读本》,组队参加全国读书知识竞赛,厦门市职工组成福建省代表队参加全国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电视大奖赛获得银奖。读书自学活动开展20年,取得丰硕成果,截至2003年底,20年来全省获得全国自学成才奖的职工有25人,获得省自学成才奖的职工有162人,获得地市自学成才奖的职工有568人。
  2004年以后,职工读书自学成才活动纳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
  三、“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
  2004年,职工读书自学成才活动纳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3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组织动员全省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以下简称“创争”活动)知识竞赛活动。3月29日,在三明市举办“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启动仪式,省委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黄瑞霖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表讲话。《工人日报》、《光明日报》、福建电视台、《生活创造》等有关媒体进行了报道。“创争”活动启动后,各地立足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三明市层层推进“创争”活动,推出“金牌工人”——曾应炳、陈国斌;龙岩市以“八个一”为载体深化“创争”活动;泉州市建立私营企业联系单位;厦门市举办“创争”活动高级研讨班和培训班;福州马尾区开展“走出车间,走进课堂”“外来工文化关爱”活动等,对“创争”活动起到探路的作用。从3月至6月历时3个月,全省60余万个班、组、科(室)参加“创争”活动,参与面达70%,所获奖项居全国前茅,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专门视察福建省部分企业“创争”活动开展情况,《工人日报》头版头条刊载《福建3万非公企业开展“创争”活动》专题报道。9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委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工商联等成员单位印发《福建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10月,与省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创争”活动。
  2005年1月,省总工会在漳州诏安召开“创争”活动研讨会,与会者围绕“创争”活动的重点与切人点,“创争”活动评估体系,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存在问题及工作难点,“创争”活动与“职工素质工程”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讨,并研究出台《福建省“创争”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005年7月,省总工会在厦门举办全省工会“创争”活动培训班,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宣教部长,各县(区)总工会分管主席或宣教部长,省“创争”活动示范单位工会干部约120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如下:①全球化挑战与开展“创争”活动的时代意义和总体要求;②“创争”活动基本要点、推进步骤和措施;③全国“创争”活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介绍;④当代管理理论与学习型组织创建;⑤创造学拓展训练。培训班邀请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孙磊和福建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主任、MBA培训师刘明辉讲演“创争活动理论与操作及指标体系解析”和“管理的演变与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等课程,还组织创造学团队拓展训练和“创争”活动实务论坛。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福建省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福建省知识型职工标兵的通知》,12月,表彰2005年度福建省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是年,泉州九牧王洋服时装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厦门市ABB开关有限公司获“全国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称号,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开发公司经理曾应炳获“全国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
  2006年3月,省职工读书自学协会在长汀县举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的通知》,把向农民工送文化作为“创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5月,转发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的工作通知》,把创建学习型班组和团队建设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的重点。10月,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班组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评选条件,全省共推荐39个创争活动先进班组、36个创争活动先进个人参加全国评选。同期,以“公民学习日”和“终身教育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以“爱学习,建海西”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2007年10月,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首届“全民读书月”活动。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围绕“倡导全民阅读,共建和谐海西”这个主题,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以及与读书活动有关的演讲、论坛、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全省数百万职工参与读书月活动。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第二届福建省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福建省知识型职工标兵的通知》,12月,在各设区市、省有关行业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由省总工会、省委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和省工商联共同发文给予表彰。12月21日,省总工会作出《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习冯鸿昌先进事迹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知识型、技能型职工冯鸿昌先进事迹活动。12月27日,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在福建会堂联合举办“学习冯鸿昌先进事迹座谈会”。2008年2月,为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省总工会下发《关于授予2006—2007年度福建省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福建省知识型职工标兵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7月,下发《福建省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创争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各级评选推荐一批单位和人员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福建新华发行集团联合下文决定,从9月下旬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全省各级工会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和“职工书屋”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2009年9月下旬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全民读书月活动”。
  第三节 文化体育工作
  一、场所建设
  (一)工人文化宫与俱乐部
  1996年6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省文化宫、俱乐部开展“达标创先”活动的通知》,提出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的评比办法,决定每两年在全省工会文化宫、俱乐部中开展“达标创先”评比活动。9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中共福建省第六届委员会会议纪要》指出:“同意把各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以统筹考虑。对现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一定要管好用好,发挥应有作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问题被列入省人大八届四次常委会提案。10月,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视察全省“四有”教育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10月28日,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议定:“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在税收政策上与政府文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被占用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房屋、土地等问题,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至1996年底,全省各级工会共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1584个,其中县(区)以上61个,企业1523个。
  1997年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对文化宫、倶乐部“达标创先”活动进行检查的通知》。9月,对全省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进行评比,评出7个先进工人文化宫,1个先进倶乐部;5个合格工人文化宫,1个合格工人俱乐部。10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文化宫、俱乐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明确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性质与职能,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投入,加快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发展。厦门市杏林工人文化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系统示范工人文化宫”。
  1998年,省总工会进一步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以上工人文化宫、倶乐部建设若干意见》,继续开展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活动。4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工人文化宫改革十年成果展示”活动,总结和宣传文化宫十年改革的成就和经验。主要活动内容有:①工人文化宫改革十年成果展;②工人文化宫改革与发展研讨会;③职工集邮展;④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展;⑤职工灯谜会猜;⑥职工象棋擂台赛;⑦职工广场文艺演出;⑧职工群众体育表演;⑨职工冬泳表演;⑩拍摄、播放文化宫改革十年专题片。泉州市工人文化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系统示范工人文化宫”。5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侵占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被侵占、拍卖、挪用和改建、重建中的审批、计划、资金及职工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检查。截至1998年4月30日,全省各级地方和企事业文化宫有1024所,从业人员8402人,年创经济效益5000万元。
  2000年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评选“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活动。通过各地自查自评和省总工会的复查评选出11个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5个企业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先进单位。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管理和开展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工会所属的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宾馆饭店设置的舞厅、录像放映厅、电子游戏厅、桑拿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治理,严禁“黄、赌、毒”及庸俗低级的东西进入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结合这次专项治理还对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的名称、字号、招牌、广告中有不文明、庸俗、低级字样的内容进行清理。8月,福建省职工文联文化宫、俱乐部分会在龙岩召开理事会,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南平、三明、永安、龙岩、邵武、建阳、杏林、福州铁路、涵江工人活动中心、涵江工人俱乐部等15个文化宫、俱乐部的主任参加会议。12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两节”期间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文化宫、俱乐部“学校与乐园”的阵地作用,依托工会文化、体育阵地、工具、队伍的优势,以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雅俗共赏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质量。省总工会针对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09人死亡的悲惨事件,下发《关于对工会系统文化娱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立即对本地区各级工会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宾馆以及所有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001年4月,省总工会对全省县以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情况进行调查。截至2001年7月,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工人文化宫50家,其中市级文化宫7家、县(市)区级文化宫43家。2003年5月,在厦门召开全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研讨会,贯彻全国工会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战略研讨会精神,深化工人文化宫“达标创先”活动。11月,省总工会针对福州工人文化宫对外承包中出现管理不完善、引起社会和职工的关注和疑惑的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从福州工人文化宫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加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内部管理,加快文化宫(倶乐部)改革与发展步伐。
  2004年,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团省委联合组织开展评选“十佳”工人文化宫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工会文化阵地的作用。在此期间,各地加快文化宫的改革、重组与整合的步伐。三明市工人文化宫引进开发商,投资兴建新的工人文化宫,并开始运营;厦门市总工会托管原远华总部,逐步改造为厦门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泉州市、漳州市工会着手规划投资改建文化宫。
  2005年4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六个“十佳”评选活动,命名“十佳文化馆”“十佳图书馆”“十佳工人文化宫”“十佳青少年宫”“十佳艺术团”“十佳民间职业剧团”各10个。8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行全国地方工人文化宫倶乐部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情况进行调查。召开福建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理事年会,探索工会文化阵地的运作模式与活动方法和拓展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生存空间的思路。
  2008年8月6日,厦门市工人文化宫乔迁揭牌,由综合活动楼和工人体育馆两个区域组成。
  2009年9月,省总工会在泉州召开省职工文体协会文化宫(俱乐部)分会理事会。
  (二)图书馆(室)与职工书屋
  1996年4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达表彰“文明图书馆”和“优秀馆员”的通知精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认真按标准和要求推荐。经审查核实,全省共推荐6个“文明图书馆”和6名“优秀馆员”报送中华全国总工会。
  1998年,省总工会围绕开展“知识工程”活动,举办全省职工图书馆员培训班;截至1998年4月30日,全省各级地方和企事业职工图书馆(室)5504个,藏书量近千万册。
  1999一2007年间,全省各级工会以基层为主开展图书馆(室)、阅览室建设,通过推荐书目、提供辅导咨询、开展读书演讲、读书征文等活动,为职工群众搭建读书学习的平台。
  2008年2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的决定,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通知》,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设2000个“职工书屋”,逐步形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广泛覆盖职工群众的工会读书设施网络。7月,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职工书屋”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建设方式、工作要求和省级“职工书屋”建设分解方案。当年建成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省级“职工书屋”376个,其中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30个。
  2009年,全省建设第二批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省级“职工书屋”432个,其中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36个。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在全国“职工书屋”开展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动员全省职工以“职工书屋”为平台,开展以“读书——助我素质提升”为主题的读书活动,从7月至11月,全省近百万职工依托“职工书屋”参与读书活动。在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主题读书征文活动中,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秦芳的作品《做最好的自己》荣获二等奖,福建金威服饰有限公司陈慧敏的作品《六十年沧桑六十年华诞》、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物业公司林芊的作品《坤道至柔坤动也刚》、武平县中山卫生院潘琼芳的作品《阅读人生悦然生活》获三等奖。
  二、职工文艺活动
  1996年,省总工会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以演唱爱国主义歌曲为主要内容的“主力军之声”音乐会。6月,组织职工集邮爱好者参加’96全国职工邮展,推荐10件展品参展全部获奖。8月,省总工会在泉州组织全省职工集邮展。
  1997年3—9月,省总工会开展百万职工迎香港回归“学演展赛”活动,全省300多万职工参与,举办形式多样,有广场文艺晚会、歌曲演唱会、职工摄影、书法、美术、集邮展览和灯谜展猜、全省性的职工读书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迎回归全民健身赛、广播体操比赛、火炬接力赛等主体活动及迎接香港回归福建省第十六届职工谜会。省总工会还举办福建省职工“香港回归第一日”摄影展、全省职工戏剧小品创作培训班,与福州铁路分局工会共同举办“全省职工迎接香港回归‘火车头杯’演讲比赛”。
  1998年4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迈向新世纪”五一晚会,8月,举办全省职工歌舞比赛。
  1999年3月,福建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在福州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并成立福建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集邮分会、音乐分会。4月,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和第113个五一国际劳动节,省总工会与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省舞蹈家协会在莆田市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职工舞蹈比赛,并评选出“十佳职工舞蹈之星”。来自全省各地市、产业工会的18个代表队近300名职工演员演出34个舞蹈作品。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庆祝五一文艺晚会录像评选活动中,省总工会推荐的“五一”晚会录像舞蹈《路桥情》获得优秀节目奖,舞蹈《创业》获得优秀创作奖,省总工会被授予优秀组织奖。5—10月,省总工会组织全省职工群众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共和国万岁”群众性歌咏活动。8月,省总工会组织企业文化宣讲团赴全省各地市进行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知识宣讲;组队参加全国职工“祖国颂”演讲比赛,省总工会获组织奖。9月,省总工会与省职工文联、省音乐家协会在福州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福建省职工歌手大赛,评出金奖3名、银奖8名、铜奖14名。10月1日至11月12日,省总工会与省经贸委、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二届企业文化节”,组织专家到各地市进行企业形象创新以及现代企业文化理念宣讲、拍摄和播放反映本省当代企业形象创新特色的专题片、在《福建日报》开辟有奖征文、举办闽货闽企形象展览。
  2000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职工“世纪之声”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的通知》,发动基层开展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职工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创作出一批内容健康、曲调优美、易于传唱的优秀歌曲。5—10月,各地市工会组织职工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经各地市、产业工会层层发动、精心遴选报送96首不同体裁、风格各异、具有强烈时代感的优秀职工创作歌曲。6—10月,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联联合举办“第九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的“中外建三峡杯”新世纪工人歌曲征集活动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歌曲《夫妻道班》(作词:郑金兴;作曲:朱国易)获得三等奖,省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
  2001年1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全省职工“世纪之声”优秀创作歌曲演唱会。3月,开展全省职工“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4月28日,在福建会堂举办“五月风”五一晚会,晚会以歌、舞、诗等形式,形象地展示工人阶级“而今迈步从头越”“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英雄气概。6月,来自各设区市及铁路、电力、邮政、电信、交通、教育等产业(系统)工会等15个代表队的30名选手在福州举行“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8月,福建省职工集邮协会成立。
  2002年4月29日,省总工会在福建会堂举办“走过七十年”五一晚会。5—12月,首届中国职工艺术节在首都北京举办,省总工会与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成立福建省组委会组织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4个项目参加首届艺术节,选送作品69个,获得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优秀奖4个、人选奖2个,省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
  2003年4月,省总工会出台《福建省“五一文化奖”评选办法》,评奖项目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五一文化奖”接轨,设立新闻、图书、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美术书法摄影、影视剧作等七类,确定各类奖项的评选周期和时间安排,规定参评作品的条件、报送和评选的办法。在当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五一”文化奖评选活动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舞蹈《晒盐女》《走过七十年》获得舞蹈类入围奖,小品《约会》获得小品类入围奖,福建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4月29日,在福建会堂举办《劳动与创造》庆祝五一文艺晚会,全国劳模洪连珍、赖爱光、郑捷、李天仁等与群众演员同台演出。11月,省总工会与省音乐家协会、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共同举办“三钢闽光杯”福建省第三届职工歌手大赛,来自9个设区市总工会和9个省级产业工会共18支代表队的56名职工歌手参加比赛,6名选手获得银奖,10名选手获得铜奖,福州市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莆田市总工会、三钢集团公司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4年4月,省总工会组织的“激情五月”特别节目在福建电视台演播大厅录制,该节目以访谈形式叙述劳动模范平凡的劳动者人生,4月30日在省电视台播出。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文明办、福建日报社、省直机关党工委、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节”;8月,省总工会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联合主办“名城杯”第十一届全国城市职工歌手赛。10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2004年度“五一文化奖”的评选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歌曲《五月来看花》《乘着知识的翅膀》、美术作品《午后》、摄影作品《挑灯碌橱》等获得“入围作品奖”,书法《小楷》获得“评委提名奖”,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10月,整合原福建省职工文联和职工体协,并于11月在福建泉州召开福建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首届福建省职工文体协会理事会理事,同时举办全省职工集邮展。12月,经省总工会和省文化厅组织评委会对各设区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考评,评选出首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13人。
  2005年,省总工会与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新世纪首届全省职工相声、小品电视大赛,《上楼》等3个作品获得优秀演出奖,《远亲近邻》等5个作品获得演出奖,《演出进行时》等4个作品获得优秀创作奖,《鸿雁情》等5个作品获得创作奖,8人获优秀演员奖,16人获演员奖。
  2006年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荐选手参加“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总代表队选拔赛的通知》,发动全省职工歌手踊跃参加。2月,福建省总工会下发《2006年省、市工会庆祝“五一”大型职工歌会筹备方案》,各设区市总工会以省职工歌会为牵引,组织各类群众性歌咏活动。4月28日,以“放歌海西”为主题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职工歌会在省体育馆举行,12个职工方阵、2000名职工演员在歌会上用文艺形式回眸“十五”成就。
  2007年1月,省总工会在马尾清禄鞋业公司举办“温暖2007——福建省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慰问演出,演出拉开全省工会向农民工送文化“三个百”(百场文艺演出、百场电影晚会、百所流动图书室)行动的帷幕。省总工会还向清禄公司赠送文化设施和农民工维权书籍,福州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向农民工发放首批“法律援助证”。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通过组织百场文艺演出、百场电影晚会和百所流动图书室,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第二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的通知》,经过逐级评选推荐和“福建省职工艺术家”评委会考评,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于9月联合授予11人第二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称号。4月26日,省总工会与福州市总工会联合举办“我与海西共发展”——走进农民工五一慰问演出。省领导、省总工会领导、福州市领导等和3000多名农民工一道观看职工艺术团的表演。演出结束后,省总工会领导、福州市领导向农民工赠送书籍。4月29日,省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和泉港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联合,为海西加油”慰问福建炼化一体化工程大型文艺晚会,组织文艺工作者走进福建最大工业项目建设工地,慰问近万名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石化建设者,感谢他们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所做的贡献。演出现场,工人歌唱家与石化产业工人同台演唱《我为祖国献石油》《咱们工人有力量》等劳动之歌。9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和省摄影家协会在福州共同举办“首届福建省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庆祝第23个教师节。摄影展共展出157幅作品。作者中有执教数十载的老教授,有刚毕业的年轻教师,还有扎根山区、海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庆中秋期间,全省各地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11月,省总工会、厦门市总工会在厦门联合举办首届海峡两岸职工文化节。5天时间共举办三大系列活动:一是以“弘扬民族文化,描绘多彩生活”为主题的“海峡两岸职工中国书画艺术展”。书画展从征集的近600幅作品中精选出260余幅中国书画,其中来自台湾109幅。二是以“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的“海峡两岸企业文化论坛”。三是以“两岸同根,海峡情深”为主题的“海峡两岸音乐会”,由大陆、香港和台湾著名民乐表演艺术家同台演奏南音等海峡两岸名曲。这次文化节是近年来全国地方工会举办的一次较大规模的两岸职工文化交流活动。在海峡两岸职工文化节期间,省职工文体协会书画分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理事会议。同期,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在南京举行的全国职工“知荣辱、树新风、做主人、促和谐”知识演讲大赛,福州公交集团公司职工郑剑获一等奖,福建亿力集团公司职工陈健莹、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刘玲玲获三等奖,福建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8年4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职工文艺调演,部分获奖节目参加2008年福建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型文艺晚会演出。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联联合举办“福建省第十届音乐舞蹈节”。11月,在福州举办部分获奖节目专场汇报演出。12月,省总工会副主席江孝善率职工艺术团赴台湾交流演出。这是大陆工会艺术团体首次赴台演出。艺术团在台北、台中举办两场公益演出,在台北、台中、高雄、基隆、金门召开多场交流会,与台湾工会界、艺术界、教育界广泛接触与交流。著名二胡演奏家闵惠芬的二胡独奏《江河水》、古筝演奏家王彩珍与台湾青年柳琴演奏家陈怡倩同台演绎的《梅花操》、厦门职工艺术家张金挺的闽南语民谣《兄弟》、台湾六堆客家民谣班《一枝担竿》等节日受到广泛欢迎。世界客属总会举办欢迎晚宴,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向艺术团赠送书有“两岸交流”的牌匾并委托夫人戴美玉致欢迎词。台湾民意代表、世界客属总会理事长刘盛良清唱一曲“我们都是一家人”,表达福建台湾两地同根同宗的兄弟情谊。此外,基隆市市长张通荣赶到基隆交流现场,祝贺演出成功。中国国民党中央组发会副主任、台中市党部主委杜建德专程到台中市总工会欢迎艺术团并参加座谈会,希望加强两地工会文化交流与合作。艺术团团员还与台中明道高级中学师生们进行互动交流,邀请艺术团再次来台为劳工们演出。
  2009年,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教职工中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为主题的文体系列活动。3—4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分别与福州市教育工会、文化厅直属工会、福建农林大学工会联合举行全省普教系统工会、厅局直属工会、直属高校工会女教职工健美操比赛。4月28日,省总工会在福建大剧院举办全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交响音乐会,音乐会由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演奏,由劳动组曲、中外交响名曲、红色经典、海西欢歌四个板块组成,以交响音乐的表现手法,彰显工人阶级的光荣与梦想,展示海西建设的生机与活力。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职工摄影展》的通知,动员号召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举行各类职工摄影展,经各级推荐全省共选出110幅职工摄影作品参加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山西省平遥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职工摄影展”,三明市梅列公安局邓英强的摄影作品《万家灯火》获一等奖,南平市象屿房地产公司鄢和忠的摄影作品《奔放的淋漓》获二等奖,12幅摄影作品获得入围奖。9月,推荐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产业(行业)系统文艺展演”,省邮政艺术团的《凤翥》《与邮递车相伴的日子》获银奖。
  三、职工体育活动
  1996年3—8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全省9个地市、7个行业组成16个代表团,20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10个项目的比赛。共决出奖牌505块(其中金牌106块)。其间,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参加男女蓝球、中老年门球、太极球、大众体育创编、田径等5项比赛,取得2银、2铜、3个第四名、2个第五名、1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和2个第八名,28人次破19项全国工运会纪录的成绩。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委联合表彰54个“福建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集体”、98名“福建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和29名“福建省重视、支持职工体育工作的企业领导”。
  1997年1月,省总工会与省体委在永安市联合召开“福建省全民健身‘121工程’厂矿、企事业试点单位体育工作交流会”,交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和“121工程”的经验,探讨研究如何适应形势发展,开展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工作。当年全省有15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职工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3名领导干部荣获支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省总工会宣教部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宣教文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5月,省总工会举办职工体育新项目展示,并将各类活动项目汇编成册。与省体委等10部、委、厅、局联合举办“工商行政杯”全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节,继续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全省职工中推广第八套广播体操,总结编印各地、各行业、各基层职工体育实践中创造的新的科学的健身方法,举办职工健美操培训班和羽毛球比赛,为基层全民健身活动服务。
  1999年,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迎国庆全省职工体育活动月”的通知》,8月,在三明钢铁厂文体馆举行“活动月”开幕式。300多名职工进行中老年太极剑、女子健美操、体育舞蹈等大型文体表演,来自全省各地市、各行业的200多名职工展示自己整理创编的80多个竞技和趣味娱乐相结合的大众体育新项目。全省职工大众体育新项目和全省职工摄影展同时进行,摄影展共展出各地市职工摄影爱好者以职工体育为内容的优秀作品108幅。活动月期间各级工会还举办职工体育现场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座谈会、体育摄影比赛、职工体育图片展等活动。据统计,在7—10月活动期间,共有3130个单位组织各种文体活动,有1062个单位派职工参加有关活动,职工直接参与人数近32万人次。79个基层、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受到表彰,14个单位获“迎建国五十周年‘全国职工体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
  2000年7月,“福建省职工首届保龄球比赛”在福州举办,各设区市及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组队参赛。
  2001年,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申奥运全省百万职工体育活动月”的通知》,全省共有8427家单位参加活动,职工直接参与活动人数达167万人次。9月,省总工会作出《关于表彰“申奥运全省职工体育活动月”先进单位的决定》,福州市总工会等70家工会因在组织“申奥运全省百万职工体育活动月”中成绩突出而受到表彰。省总工会及12个市县工会和企业工会被授予全国职工申奥运体育月优秀组织奖。同年,举办福建省职工扑克“80分”比赛,各设区市、省级有关产业工会等16个单位组队参加。
  2003年6—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节暨全省第二届城市社区体育运动会”,设有拔河、羽毛球、气排球、三人篮球等比赛项目。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0月,举办“电力杯”全省行业系统职工保龄球比赛与全省行业系统职工羽毛球比赛。11月,省总工会受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在连城县承办中国冠豸山第四届文化旅游节暨“中国石化杯”2003红色之路全国职工团队健身挑战赛,比赛设健身挑战(登山计时、10公里越野)、生存技能(竹排竞渡、山岩攀登速降、射箭)、传统教育及生活体验(革命历史知识问答、参观学习革命历史教育基地、客家风情生活体验、扎制客家龙灯)三大类6个竞赛项目,福建的龙岩红七匹狼代表队获得生存技能类第三名。
  2004年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组织第五次全省体育场地普查。7—10月,与省体育局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节”。
  2005年5月,省总工会开展百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系列活动,全省数百万职工结合地方和行业的实际广泛开展活动。
  2006年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职工体育示范单位活动,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同期,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届全民健身节,动员干部职工以第十三届省运会、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和全省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为契机,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泉州市体育局、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国家税务局、龙岩电业局、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福州市教育局工会、福清红良印染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推广广播操、工间操及《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百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活动,福州电业局、省直机关工会、福建自来水公司、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被评为“2006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活动月”先进单位,福州市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龙岩市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9月,组织全省职工书法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的“2006年全国职工体育书法摄影展”。
  2007年8—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节。健身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广大职工群众,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开展103项全省性职工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全省有数百万职工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9月,省总工会和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全省百万职工迎奥运健步走”活动。此后,各地工会开展了各类体育健身活动,提升职工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
  2008年3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的通知》。在活动月中,福州市总工会在区与区、县(市)与县(市)、产业与产业之间,采取对抗赛或联赛的方式开展活动,形成“万家企业齐行动,百万职工共参与”的热烈场面;厦门市总工会举办厦门市第九届工人运动会,数十万职工群众参与其中;泉州市总工会把迎奥运与动员职工群众参与筹办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结合起来,近百万职工参与职工趣味运动会、职工业余登山等活动。省移动公司工会、省电力公司工会、省电信工会、省邮政工会、省工商银行工会等行业相继举办职工运动会。同时,举办第二届全省职工技能运动会。据统计,全省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开展以迎奥运为主题的各项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项目达60多项1600多场,参与活动的职工群众超过500万人次。省公路管理局工会、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厦门市总工会、福州电业局被评为“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先进单位。三明市公路局、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龙岩市总工会获得“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优秀组织奖。5月11—13日,奥运“祥云”火炬途经福州、泉州、厦门、龙岩,福州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冯振波、福建东升建筑工程公司农民工胡胜斌、厦门海洋综合执法大队长林露竹、龙岩市邮政局乡邮员江友刚、龙岩第一医院主任医师张烈湖幸运地成为省总工会直选的职工火炬手。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会推荐和各行各业产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组成的火炬手有400多名。福州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全国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冯振波作为福建工人的代表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8月2—6日,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节。健身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突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
  2009年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月”的通知》,定于8月在全省开展“百万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各设区市、各产(行)业工会结合各自的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教育工会等3个单位被评为“2009年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月”先进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的通报表彰。7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14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基层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迎国庆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的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迎国庆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主要分两个阶段:在2009年国庆节前,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国庆后至上海世博会结束,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节 新闻宣传
  一、新闻宣传机制建设
  1996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工会宣传报道工作评比的通知》,对有关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闻宣传报道进行评比。11月12日,省总工会新闻电教中心成立。该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工会工作方针政策,传播工会信息,报道劳模、先进工作者事迹和企业职工维权及企业情况、工会各类活动等,宣传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工会工作发展。
  1997年4月,省总工会向省委宣传部递交《关于设立“五一新闻奖”的报告》,建议设立福建省“五一新闻奖”,每年12月由评委会对上年度在省和国家新闻媒介上发表、播出的稿件进行评选,并在《福建日报》公布获奖者名单和作品,调动新闻采编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总结和宣传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主力军作用和高尚道德情操。
  1998年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当代工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动员全省各级工会积极为中央电视台《当代工人》栏目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利用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福建省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加强对工会各新闻单位的指导、服务、检查、协调工作。
  1999年,省总工会贯彻省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部署,理顺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体制,加强对工会新闻单位的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对新闻宣传的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求各级工会新闻单位作出宣传计划,保证工会重点工作、会议活动的宣传,组织优秀新闻作品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度“五一新闻奖”评选。
  2000年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生活•创造》杂志社、新闻电教中心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批示,增强做好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明确接受新闻采访的纪律,规定审稿的权力,加强和规范工会新闻宣传工作。3月,下发《关于做好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福建省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11月,下发《关于评选2000年度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继续在全省开展评选优秀工会新闻作品活动。
  2001年3月,省总工会评选2000年度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优秀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8名。6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统一思想,加强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新闻宣传;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工会新闻宣传队伍;建立责任制作为落实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措施;拓宽宣传渠道,各级工会要建立与当地新闻媒体的联系制度,加强宣传。7月,省总工会制定《省总工会机关新闻报道组工作规则》。报道组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工人阶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展示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宣传工人阶级先进入物的光荣业绩;宣传省总工会在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成果,树立工会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等。报道组由机关各部门选派一位干部组成,在省总工会宣教部具体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同时,在福州举办工会干部新闻写作培训班,各市、县(区)总工会、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的新闻干部参加培训。省总工会加强对《工人日报》发行工作的领导,做好发行任务的分解落实。
  2002年,省总工会制订工会新闻宣传计划,完善工会新闻报道与新闻奖励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新闻报道组,评选工会新闻宣传优秀稿件,调动工会干部撰写新闻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策划和组织有影响的系列报道活动。创造条件在省级新闻媒体开辟工会工作专栏,加强对工人报刊的指导、协调与服务,抓好工人报刊的发行,提高工人报刊的质量。2003年,省总工会建立全省报道员网络,扩大工会新闻信息来源渠道。开展2002年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省总工会宣教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资深新闻工作者,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定。评选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年度“五一新闻奖”评选。同年,评选年度省级五一新闻奖20篇,有6篇作品获全国五一新闻奖。福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典型经验在全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交流。
  2004年,省总工会围绕工会重点工作,坚持一手抓工会日常动态报道、一手抓重点策划报道,举办工会干部新闻写作培训班,组织“走进劳模”“金秋扶困助学”“关注欠薪”等有社会影响的系列报道。
  2005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意见》,通过整合新闻宣传资源,拓宽新闻宣传渠道,推进新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化建设,把握新闻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
  2006年,省总工会就新闻宣传工作向省委领导作专题汇报。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工人阶级新闻宣传通气会,省委宣传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泉州市总工会、福州市总工会、厦门市总工会通过市委宣传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策划新闻主题,联合开辟新闻专栏。省总工会首次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评选“五一新闻奖”。
  2008年,省总工会推动新闻媒体把更多的镜头、时段和版面留给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着力宣传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宣传工会组织职工、宣传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功能与作用。
  2009年12月,省总工会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2008年度福建省“五一新闻奖”评选活动,17件作品获奖。
  二、宣传报道工作
  1996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省三届工人运动会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在《福建日报》、《福建经济报》、《海峡体育报》、福建电视台开设《迎三运、做贡献》专栏。各赛区组委会主动与当地党委宣传部联系,取得支持,协调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有线台等新闻宣传媒体,宣传报道福建省第三届工人运动会有关赛事,并开展第三届工人运动会纪念画册图片稿件征集活动,动员职工摄影爱好者投稿。
  1997年,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转发《中宣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宣传工人阶级时代风采、先进典型的同时,加强工会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的宣传,突出做好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和职工体育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省各级工会开展新闻宣传评比竞赛活动。11月,对各级工会的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评比。1998年,在动员和组织全省职工开展新一轮创业建功活动中,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多方面、多角度宣传工人阶级的时代精神和在新一轮创业中建立的新业绩(包括下岗职工谋职创业的典型),重点开展“全省十大杰出工人”的新闻宣传。
  1999年,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重点抓好中国工会十三次代表大会和全省工会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以及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1998—1999年度全省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在《福建日报》用两个多专版宣传“双十佳”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同年,出版全省文化建设VCD宣传片和企业文化论文专辑。
  2000年,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宣传职工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取得成绩,开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社会宣传。3月,出版《主力军风采》画册。省工会“十大”召开前后,全省各级工会主动加强与地方和行业新闻媒体联系,以各种方式开辟专栏、专刊、专题,宣传本地、本行业职工队伍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集中、系统地宣传工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做法和成效。各企业工会运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001年4一5月,省总工会举办展示工人阶级时代风采的系列新闻宣传活动。当年,省总工会在省级以上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刊播新闻稿近300篇。
  2002年,省总工会通过《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学习贯彻宣传《工会法》情况,在《生活•创造》等工人报刊开辟宣传《工会法》专栏。“五一”前后集中宣传工会工作和工人阶级,在《福建日报》开辟祝贺专版,扩大庆祝活动的社会辐射面。开展庆祝省总工会成立70周年活动,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和奋斗历程,宣传工会在新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8月,省总工会在《海峡都市报》开设金秋助学专栏,联合媒体宣传报道全省各级工会开展助学活动情况。党的十六大闭幕后,全省各级工会通过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工会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宣传十六大精神;运用理论研讨班、宣讲团、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型指导、引导职工正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大精神。在此期间,省总工会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分别对各项主要工作用8个专版、7个专栏、27集电视专题片和411篇新闻进行宣传报道。
  2003年,各级工会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工会作为宣传阵地,要求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和大力宣传各级工会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举措,新经验,好方法。据统计,全年在省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刊载(播)新闻报道376篇、电视专题片38部、报纸专版6个、策划系列报道9个,突出报道了劳动者风采、“金秋扶困助学”、就业援助工程。《时代《工会》电视专栏每周播出三次,共播出35集。同时,工会还参与中华环保世纪行、六进社区、读经典名著、做文明职工、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等主题活动。在全国工会十四大前后,省总工会集中时间报道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在省电视台开辟《时代•工会》专栏,专题报道基层工会工作。10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贯彻方案。10月7日,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国工会十四大主要精神及初步贯彻意见。省委常委会要求将学习贯彻工会十四大精神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工会工作全局。10月8日,召开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到会讲话,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等各部门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各市、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嗣后,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要求。9个设区市以不同形式召开学习部署会议,运用各种现代传媒手段,迅速、直观、高效地将大会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到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福州、厦门、龙岩、漳州、莆田、宁德、南平等地召开学习报告会,三明市总工会召开八届四次全委会,泉州市总工会召开十三届三次全委会,传达学习、部署本市的贯彻措施。各地在学习中广泛采取宣讲会、讨论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工会的报纸杂志、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等充分发挥作用。省总工会督促各地市工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龙岩市派出学习督察组,由市总工会领导带队,深入各地进行宣讲检查;厦门市组织学习讨论会,统一思想认识,交流学习心得;福州开发区组织送工会十四大精神进社区活动,并在马尾步行街举办游园活动,向广大外来工宣传大会精神;永安市在南门广场举办“金秋颂歌”文艺晚会,庆祝工会十四大胜利闭幕。
  2004年4月,省总工会开展“劳模”事迹宣传,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通讯》等媒体开辟“劳动者风采”“走进劳模”“五月的鲜花”等专栏、专版,集中时间,大篇幅地宣传工人阶级和先模人物。7月,以“许振超事迹报告会”为契机,开展许振超事迹宣传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总体部署。由新闻单位组织20篇有广度、有深度的新闻宣传报道,形成规模效应。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报道”、《新闻启示录》作全程报道,《福建日报》一天报道5篇学习许振超的新闻和通讯。8月,组织“金秋扶困助学”全程报道,邀请多家新闻单位和网络共同策划、共同参与,开辟《走向明天》《财富报告》《特别奉献》等专栏,进行长达一个月、每天不间断的系列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福建省开创的“金秋助学”作为工会品牌申请商标注册。全年共制作播出《时代•工会》52期,内容涵盖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劳动保护部、保障部、经济部、法律部等有关部门都在栏目中开辟系列报道。《时代•工会》栏目播出的《工会主席的一天》获全国“五一新闻奖”一等奖。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工人工会》招贴画征集活动,举办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宣传,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和“环保世纪行”采访,参与“感动福建十大教育人物”评选,参与《福建辉煌55年》光盘编撰。据统计,全年省级以上媒体刊载(播)工会新闻466篇,电视片58集、特别节目2个、报纸专版6个、系列报道5个。评选福建省“五一新闻奖”22篇。协调、协助《工人日报》做好福建工会的宣传工作,2004年《工人日报》刊载福建工会新闻稿138篇(其中头版头条7篇)。
  2005年,省总工会以省工会“十一大”召开为平台,组织“工会五年成就”新闻发布会,在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长时间、多角度、大篇幅地宣传工会五年发展状况,盘点工会工作亮点,展示工会工作特色。对厦门太古集团工会成立和泉州农民工专列等事件,福建电视台制作专题片,《工人日报》刊登通讯和特写,新华社编发通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也予以报道。各级工会坚持工会品牌的专项宣传和集中宣传,扩大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五一前后,在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台开辟“劳模风采”“闪光的劳动者”和“创业者之歌”等21个专栏,宣传百位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联合启动“金秋助学八闽行”“资助特困生返乡过年”等大型新闻活动。《福建之窗》网站开辟专门网页,《东南快报》腾出14个专版,省电视台“新闻频道”前后播出时间达两个月。泉州、福州、厦门、龙岩等设区市也在当地党报和电台、电视台开辟《维权在线》《工会是我家》专栏,重点宣传工会维权工作。抓项目突出宣传,促宣传形式创新。同年,面向全省征集《工人工会》招贴画,并将作品印制成宣传画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主要街区、地标建筑楼等处张贴。福州、厦门以劳动模范明信片、金牌工人一条街、维权工作卡通画等多种形式,塑造职工的道德形象、文化形象、劳动形象,赋予职工以人格魅力和价值张力。策划工会干部人物系列宣传,先后在《工人日报》刊登10个市县工会主席的人物特写,侧重传递工会干部的维权环境与工作心态。“五月风”“厦门特区工人网”等网站发布大量的工会信息,点击率逐年提高。省电视台《时代•工会》栏目全年播出52期节目,展现工人阶级时代特征,宣传工会组织的社会形象。在报道数量上,厦门、龙岩、福州居前三名。据统计,2005年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福建工会工作和工人阶级的新闻稿共计543篇,其中报刊159篇,电视、广播121条,专题片78集。《工人日报》全年刊载福建新闻稿达412篇,其中工会类183篇,头版头条11篇。全省工人报刊发行数有新的突破,《工人日报》发行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两位数,福州市增长100%以上。《生活•创造》发行数也稳中有升。
  2006年五一前后,全省开展“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先模人物、一线职工和农民工三类典型。德化九仙山气象站站长林玉仙、泉厦高速公路西福养护公司陈基旺、屏南县医院护士包著琼人选中宣部《劳动者之歌》重点宣传人物,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等19家中央媒体刊载了他们的典型事迹。三化集团知识型工人陈国斌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列入“海西群英谱”,作重点宣传。《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和市民报开辟“海西主力军风采”“当好主力军,建功在海西”“劳动者之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劳模篇”“八闽之子”“关注劳动者”“五一倾听劳模心声”等专栏专版,宣传工人典型。《福州日报》《厦门晚报》《泉州晚报》《三明日报》等地市党报也开辟同类型的专栏与专版。省电力工会推出电力工人先进群体,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全省先后组织“沃尔玛工会组建”“情系农民工”“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和谐企业建设”“金秋扶困助学”“职工劳动保护”等主题新闻策划和宣传报道活动。特别是晋江沃尔玛工会成立的新闻宣传,在全国引起影响,带动工会组建工作。全年在省级报刊、广播、电视刊载(播)新闻稿1121篇,其中专版17个、专栏8个,专题片73期。在全国性(除《工人日报》外)报刊、电台和电视台刊载(播)新闻稿64篇。摄制完成52期《时代•工会》专栏节目,多角度地宣传工会重点工作。在《工人日报》发表《奏响和谐强音》等212篇文章,介绍福建工会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做法与经验。泉州市总工会“金秋扶困助学”的策划成为当地新闻宣传的热点与亮点。各地贯彻全省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工人日报》发行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6%,发挥工会报刊占领思想舆论阵地的作用。2006年省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年度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奖”。
  2007年4月,省总工会分别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福建新闻联播”和《福建日报》开辟“海西劳动者”栏目,分别刊播70名和30名一线工人典型,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计生委、南昌铁路局等系统典型都通过“海西劳动者”栏目得以宣传。省委书记卢展工作出批示:“是应该大力宣传最普通的劳动者,宣传劳动者中所蕴藏的崇高的品德和高尚的精神。”省委常委陈桦也作出批示:“这一栏目好就好在贴近职工群众。要坚持办下去,深入挖掘,展示工人阶级整体形象。”泉州、龙岩、福州、三明总工会也阶段性地开辟多种形式的劳动者专栏。5月,省总工会举办“工人阶级新闻宣传月”活动。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公共频道”、东南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等开辟《劳动节、劳动者》《技术成就未来》《体验劳动者》《外来工之星》《温暖2007》栏目,集中宣传工人阶级“三平”精神。策划“心系农民工,情满返乡路”“金秋扶困助学八闽行”“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劳动合同法电视知识竞赛”“农民工平安度夏”“直面劳动论坛”“女职工看海西”等重大新闻宣传活动,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摄制52集《时代•工会》专题片,扩大工人报刊的发行量,拓展工会新闻宣传触角。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播工会新闻稿1231篇。在《工人日报》发表文章300多篇,其中头版头条14篇,介绍福建工会的做法与经验。省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会新闻宣传优秀组织奖。
  2008年,省总工会继续举办“工人阶级新闻宣传月”活动,召开由60家新闻单位参加的劳模大会新闻发布会,全国和省级报刊报道劳模大会新闻稿400多篇。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西劳动者》基础上,新开辟《外来工传奇》《知识型职工群英谱》等栏目,共推出120个劳动模范、一线工人、农民工典型,拓展了普通劳动者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在《福建通讯》《支部生活》《福建画报》《生活•创造》等刊物推出关注劳动者系列报道。推荐知识型职工冯鸿昌为中宣部重点宣传典型,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同步刊发消息。组织和策划“农民工平安返乡”“金秋助学八闽行”“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改革开放30年与福建工会”等新闻宣传主题,反映工会组织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创新理念和推动作用。通过《时代•工会》、工人报刊固定和集中的宣传,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会品牌的群众号召力。建立健全工会新闻宣传激励机制,评选“五一新闻奖”。密切关注GE(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厦门工厂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与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维权工作相关的事件,旗帜鲜明地表达工会的立场。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播工会新闻稿1647篇。全年《工人日报》刊载福建工会工作文章267篇(其中头版42篇),各设区市11项创新性工作在《工人日报》头版得以深度报道。省总工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会议上先后两次作新闻宣传典型发言,并获2008年度全国工会新闻工作“优秀组织奖”。
  2009年,省总工会与省有关新闻单位联合举办追访劳模时代精神活动。省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分别开辟和播出“光荣与梦想:共和国建设者”和“劳动人生”等节目,以图像形式回放劳动模范及相关的劳动环境与劳动文化。在《福建日报》开辟“历史的回响:职工标兵”专版,展示劳模如何以劳动演绎人生,以人生诠释理想,以理想塑造品格。在《福建日报》和《东南网》开辟“我和我的祖国”栏目,推出“时代劳模”系列。通过读者来信、来电、来稿,讲述、自叙劳模的故事,推荐“我心目中的劳模”,引导社会公众对劳模轨迹、劳模精神作出自己的解读。出版《海西劳动者》等丛书,展现劳动模范爱国热情、劳动热情和奉献热情。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西劳动者》栏目,推出“三平”精神在海西系列宣传,宣传86个一线职工。在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推出劳动者系列,在福建电视台“新闻启示录”栏目播出《抱团取暖共渡危机》等专题片,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百年福建”栏目播出《林祥谦》专题片,在《海峡摄影时报》推出劳动者专刊。与《海峡都市报》联合主办“福建省第二届外来工之星”新闻评选活动,与省委文明办联合推荐“双百”职工人物,与《海都报》联合推荐感动福建人物。先后组织策划“为海西建设再立新功”专版,“设区市工会工作盘点”专题,“千名大学生勤工俭学”“情满返乡路,温馨在八闽”“烈日下劳动英雄”“女职工群英谱”“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新闻宣传专题与专栏,反映工会组织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创新理念和推动作用。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播)各类文章1292篇,《时代•工会》栏目播出专题片52集,有11篇文章获福建省“海西新闻奖”、全国“五一新闻奖”。《工人日报》宣传福建工会工作新闻稿数量、质量有新的突破,全年报道328篇,上稿数居全国第一,其中头版头条15篇,头版57篇。重大报道、深度报道、长篇通讯均创历史纪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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