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防御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49
颗粒名称: 三、政府防御措施
分类号: P315.9
页数: 2
页码: 184-1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防震减灾方面的工作。政府每年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安排年度计划予以支持,定期召开地震工作会议,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此外,还制定了应急预案和相关法规,加强了法制建设。
关键词: 福建省 地社会综合防御 地震测报点

内容

(一)制定计划
  1990年后,省人民政府每年都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并安排年度计划予以支持。
  90年代,省人民政府定期召开全省地震工作会议,安排防震减灾工作。
  1991年3月,福建省地震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副省长陈明义做报告,安排全省地震工作。
  1994年7月,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副省长施性谋做报告,安排近期工作和“九五”设想。福建省人民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九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有数字地震遥测台网建设、水口库区防震减灾工程建设和闽南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建设。
  1997年11月,在福州召开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黄小晶做报告,安排防震减灾重点工作。
  1998年4月18日,省委书记陈明义,省人民政府省长贺国强、副省长朱亚衍,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志清视察福建省地震局,提出“十五”期间把综合防震减灾工程建设延伸到福州市和莆田市。
  (二)制定应急预案
  199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福建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同时,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5个沿海市和所辖县、区政府也相继公布本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邮电等部门制定了部门应急预案。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下发后,至1998年上半年,福建8个地、市及沿海80%的县、区都重新修订颁布地方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厦门、福州、漳州已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预案并汇编成册。省直部门公安、地震、邮电等也制定了部门应急预案。
  1997年,省地震局和福州、厦门市地震局完成《福建省大中城市震后早期趋势快速判定工作预案》的制定。该预案侧重震后应急,突出早期震情趋势的快速判定,以备省、市人民政府领导指挥决策和安定社会。
  (三)法制建设
  1996年7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8号省长令,施行《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从最基础开始规范抗震设防。
  1997年10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文麟带领16位常委到省地震局调研论证立法问题。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阅读

相关人物

黄小晶
相关人物
陈明义
相关人物
施性谋
相关人物
张志清
相关人物
贺国强
相关人物
朱亚衍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