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输船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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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0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运输船舶
分类号: U672.7
页数: 4
页码: 184-187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州、厦门等地在鸦片战争后的船舶修造业发展历程。英商在福州、厦门设立船坞公司,拓展船舶修造业务,地方造船厂也为民间木帆船等提供维修服务。民国时期,轮船维修业务逐渐重要,海军马尾造船所和厦门造船所承担修理任务。20世纪40年代后,闽江、平水、下游轮船三公司各设立修造厂,承担起各公司所属轮船的维修保养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修造厂包括上游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厦门造船厂等,负责修理内河运输船舶。20世纪70年代以后,各主要造船企业为第六机械工业部的归口厂和协作厂,造船钢材以及机电设备供应得到保证。同时,马尾造船厂成为省内海运货船主要修理厂家。随着修船业务的发展,各厂相继成立修船部,积极开展经营活动。
关键词: 福建 船舶修造业 船舶维修

内容

一、货船
  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辟为五口通商口岸。英商为进行掠夺式的贸易,需要作为商品倾销的中转站。咸丰八年(1858年),英商在闽设立厦门船坞有限公司,咸丰十一年(1861年),又建立了福州船坞公司,大力发展船舶修造业务。除修理轮船、兵船外,还修理木帆船。同治四年至六年(1865~1867年),厦门船坞有限公司又相继建造了白拉梅船坞以及位于鼓浪屿内厝澳的第三座船坞。船坞虽然不大,但设备尚能应付各种船只修理的需要。光绪十一年(1885年),山东驶来的泰安号由船政承接修理,修理费26495两银由厂垫付。翌年,山东归还11000两银。
  光绪十八年(1892年),经改组后新成立的厦门新船坞有限公司扩建船坞,已能修理长达91.5米的船舶。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法国蔼和商船因风损坏,驶入福建船政局青洲船坞修理,并按船坞收费标准缴费。从19世纪末起,福建的轮船航运业逐渐发展起来。民国时期,全省轮船已发展到一定数量。为此,轮船维修工作日显重要。20世纪40年代之前,轮船的修理主要委托海军马尾造船所和海军厦门造船所承修,地方造船厂(场)多为修理民间木帆船等。
  民国19年(1930年),海军马尾造船所除修理军船外,还修理商船。民国20年(1931年),该所修理钢质货轮5艘、木质货船3艘、小机帆船4艘。民国21年(1932年),该所修理商船30艘。民国23年(1934年),该所修理汽船20艘。
  民国19~22年(1930~1933年),海军厦门造船所除修理军舰艇外,又拓展业务范围,为民间维修各类船舶,揽修了漳、泉、石码、兴化、三都澳等地的内河商船。
  20世纪40年代,闽江、平水、下游轮船三公司各设立修造厂后,闽江一线的轮船均由三公司下设的3家修造厂修理。船厂一方面在短期内修复了大部分受战争损坏的轮船,另一方面承担起各公司所属轮船的维修保养任务。这一时期,主要修造30吨以下内河木质船舶,保证了闽江沿线及近海航运业的正常运行。这一时期,福州闽江两岸有67家民营修造船厂(场);厦门有10余家民营修造厂;闽东、闽南沿海地区只有几家民营修造船厂(场)。这些厂家具有一定的修造船能力,主要修理木帆船、机帆船、围缯船等。有的民营船厂已能够修理300吨以下的轮船,是福建修船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厦门海军103厂在主修军船的同时,于1949年底开始修理民营运输业的木质船。50年代,福建省船舶主要是依赖省内修造厂家修理。省属水运企业船舶在省内的维修任务由省航管局上游船舶修造厂、下游船厂、厦门航管分局船厂、闽东总站船厂、闽江航运公司船舶修理厂、福州船舶修造厂和马尾造船厂、厦门造船厂承担。当时,有部分海轮,特别是3000吨以上的货船则要到上海修理。非省属水运企业的木帆船、驳船、小型机动船,主要由各地、市、县属船厂和民营船厂(场)维修。1953年、1954年,全省国营船舶修造厂修理货船完成情况见表8-1。
  1950~1960年,福建省航运管理局上游船舶修造厂、马尾造船厂、厦门航管分局船厂、下游船舶修造厂、闽东总站船厂是修理内河运输船舶的主要厂家。60年代初,厦门造船厂能修造载重量在300吨左右各类型木质船舶,以及修理排水量在1000吨左右的钢质船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福建省几家主要造船企业为第六机械工业部的归口厂和协作厂,造船钢材以及机电设备供应有了可靠保证。厦门造船厂、上游造船厂、琯头造船厂在建造钢质船的同时,转而修理钢质船舶。而马尾造船厂是省内海运货船主要修理厂家,可以承修2000吨级的钢质船舶。福建省航运管理局所属船厂主要是维修本系统船舶。
  1971~1977年福建省航管局所属船厂修船概况见表8-2。
  1983年以后,在调整产品结构的方针指导下,修船业务日益发展,各厂相继成立修船部,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修船业务随着产生新的飞跃。上游造船厂先后修船10余艘;福建省渔轮修造厂除修理渔轮外,也开始承修海运船舶,自1983年至1986年,大、中、小修一批沿海货轮。马尾造船厂已具有较强的修船能力,随着向外型经营方式的转变,1987年6月1日,马尾造船厂开始承接外轮航修业务。应外轮艾克拉姆号轮机长和大管轮的请求,厂修船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为该船抢修辅机发电机组。该船是伊朗船舶航运公司的一艘13000吨级远洋货轮。1988年11月29日,福州轮船公司万吨级远洋货轮大屏山号安全靠泊在马尾造船厂舾装码头进行修理,1989年元月6日完成所有修理项目,当日完成试航出厂。这是该厂第一次承修万吨级货轮,实现修船产品升级。当年,修船商品产值突破400万元。
  1989年元月,3000吨级油轮闽油3号及6000吨级近洋货轮鼓山号先后进马尾造船厂修理。1989年7月,用2000吨级船坞修理3000吨级货轮太阳山号。该轮底部舷侧仅离坞壁0.5米,开创了坞修新纪录。同年10月,又承接万吨级近洋货轮大金山号的修理业务。这艘船船龄长,修理项目多,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肩期短。该厂仅用26天按期高质量修理完成。1990年5月,完成21000吨级金汇号特检修理工程。该轮是省轮船总公司远洋散装货轮,船长158.5米、型宽22.48米、型深12.5米、主机功率6398.83千瓦,载重21000吨。特检项目包括主机、辅机发电机组、舵机、克令吊、管子泵浦、舱壁、舱盖、甲板机械、输电线路等,工程大,难度高,该厂在两个月内完成修理工程。
  二、客货船
  20世纪50~60年代,客货船修理任务主要由上游船舶修造厂、福建省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和其它国营船厂承担,其中1953年、1954年客货船修理完成概况见表8-3。
  1955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6艘/670吨、中修2艘/195吨、小修1527艘/187762吨。1958年,马尾造船厂完成客货船大修2艘(208客位)、中修2艘(395客位)、小修4艘(648客位)。1959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11艘/704吨、中修1艘/23吨。同年,马尾造船厂完成大中小修各1艘。1960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9艘/791吨。1961~1962年,福建省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14艘(1259客位)、中修12艘(1108客位)、小修52艘(8462客位)。厦门航管分局船厂完成客船中修1艘(50客位)、小修11艘(1335客位)。闽东航管总站船厂完成客货船中修2艘(280客位)、小修4艘(674客位)。马尾造船厂完成客货船大修2艘(306客位)。1963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6艘(870客位)、中修4艘(1008客位)、小修8艘(1261客位)。1969年,该厂完成客货船大修7艘(1227客位)、小修8艘(914客位)。此外,厦门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及市、县属船厂也承修了部分客货船。此后,客货船修理任务急剧减少,转为修理其它船舶居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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