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船舶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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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022
颗粒名称: 第八章 船舶修理
分类号: U672.7
页数: 11
页码: 179-18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在明清时期至民国时期的造船业发展历程,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船舶修造业发展情况。文章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不同时期福建造船业的特点和发展状况,并重点介绍了官营船厂、民营船厂以及外国商人在福建开办的船厂的情况。此外,还对福建的船舶维修业进行了概述,包括维修设施和设备的扩充、民间修造业的发展以及船舶维修的主要途径等。
关键词: 福建 造船业 船舶维修

内容

明、清时期,福建的造船业,无论是官营战船厂,还是民营造船工场,除造船之外都兼营船舶维修。明代,福建长乐太平港成为官方的造船基地。明永乐年间(1403~1425年),郑和下西洋的船队,就驻泊在太平港维修、整顿,伺风出洋。福州是建造出使琉球“册封舟”之惟一处所,琉球人常年在福州修理船舶,就是依靠当时民营造船业的技术力量。
  清前、中期,福建沿海分设福州、泉州[乾隆元年(1736年)迁至厦门]、漳州和台湾4家战船厂,其主要任务之一是承修各类战船。
  清廷对战船的修理年限有明确规定,先是3年小修、5年大修。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重新规定,沿海战船建造3年后小修、6年后大修、9年后再大修,其不堪修用者另造新船。
  清代中后期,因官营船厂内部管理混乱,修造船效率日益低下,比之民营造船业相去甚远。
  鸦片战争后,辟五口通商,出入福建口岸的外国船舰迅速增加。由于远涉重洋来到中国的商船、军舰需要检查和维修,因而外商经营的修造船厂便在福、厦两地相继出现。清咸丰八年(1858年),英商创办厦门船坞公司,除维修外国军舰、轮船外,还修理中外帆船。咸丰十一年(1861年),英商又创建福建造船公司(即福州船坞),建有长300英尺、宽95英尺、深25英尺的船坞一座,雇请当地工人承修百余吨轮船。随着航运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商、兵船和技术先进的轮船来到福州、厦门港,船舶维修条件已无法满足要求,修船的设施、设备必须作相应的扩充。光绪十三年(1887年)十一月,船政在罗星塔附近筹建石砌的青洲石坞,又称一号船坞,坞长420英尺、宽110英尺,可容当时国内最大战舰7335吨的“定远”和“镇远”号入坞修理。光绪十八年(1892年),英商联合5个外商轮船公司(大吉洋行、怡和洋行、德记洋行,和记洋行及荷兰轮船公司)在香港注册集资经营。在厦禾路附近也建立一个石塍船坞,改名英商厦门新船坞有限公司。该船坞长330英尺,可承修91.5米长的舰船。这个船坞便是厦门船坞基址,也是厦门造船厂的前身。
  光绪十九年(1893年),厦门鼓浪屿又有一家英商与中国买办合营的厦门机器公司,能修理轮船机器等。几家外商经营的公司或船坞,基本上控制了厦门地区的船舶修造市场。
  福建江海运输的繁荣,带动了民间修造业的发展。宣统三年(1911年),福州首家民营机器业广成机器店在南台鸭栂洲诞生,置有车床、钳床4台,为闽江中、下游蒸汽轮船维修。民国3年(1914年),福州电气公司附设机器修理厂开业维修。民国8年,广福利号机器厂成立,能自制柴油机,为沿河民营轮船修理机件。民国时期,船舶维修的主要途径:其一,委托海军马尾造船所及海军厦门造船所;其二,委托民营造船业及机器业;其三,由各公司自设的修理厂维修。抗日战争前夕,福州南台闽江两岸民营机器厂(店)有20多家,分别为河、海轮船提供机器维修保养与技术更新服务。厦门地区的轮船维修,主要是“海军厦门造船所”,民间机器工业则规模小和数量少。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备受日军破坏,海船损失几尽,河船撤退于后方,船舶修造业几近停顿。抗日战争胜利后,船舶修造业日渐恢复。福州地区的民间修造厂,到民国35年(1946年)达63家,厦门地区也有10多家。此外还有众多机器厂(店),规模不大,它们能造沿海机帆船、木帆船、渔船、内河大小轮船以及内河机帆船等,同时亦为河海轮船安装机器及维修保养服务。到民国38年初,福州民间机器店(坊)多达82家,也参与轮船安装机器及维修保养服务。闽江公司、平水公司、下游公司也附设造船木坞及机器修造厂,专为本公司轮船维修、保养。拥有工人数百人,设备齐全,规模较大。闽江流域的建瓯、南平、建宁、邵武的修造厂,多是利用水边坡地,搭篷为厂,临时雇工,就地取材,修造并举。闽江、平水公司的修造厂撤至后方时,也是临时搭厂,修造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处于海防前线,面临着解放金门及沿海岛屿的任务,主要造船厂以修造军船为主,且任务十分繁重。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前线流动修船厂,造船工人随军出征,活跃于长乐、莆田、福清、厦门以及浙江沿海地区抢修解放军兵船和战舰,为解放闽、浙沿海岛屿做出了贡献。1952~1962年,省属造船厂修理各种船舶共2576艘,完成工业产值1144.92万元。
  1963~1973年,船舶修理业务,逐步转变以修理民用船为主,共修理各类船舶23486艘次,创工业产值4946.03万元,无论是修船数量或是修船产值都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省属船厂为1797艘/3731.29万元,分别占总船数的7.6%和产值的76%。这是福建省造船工业修理的兴旺时期,修船数量最高年份是1967年,计3041艘。1974年以后,修船业务趋于停滞状态。其中最高修船量为1977年,计2667艘,产值538.56万元。到1980年共修船12519艘,完成产值3246.49万元。其中省属船厂修船为738艘/2610.99万元,分别占艘数和产值的6.5%和80%。可见地方国营和民营船厂承担了大量修船业务。省属船厂修船艘数有所减少,但其产值仍超过地方船厂。
  改革开放以来,福安赛江沿岸发展成为福建三大船舶修造基地之一,共有国营和民营修造船企业40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拥有1000~30000吨级干船坞9座,总坞容量达82500吨,由过去改装200吨以下货轮发展到能改装修造1000~4000吨多用途集装箱货轮和5000吨级以上沿海货轮。龙海市紫泥一带船舶修造厂也拥有3000吨级干船坞,已能承接3000吨级钢质船舶的修理业务。发展形成闽东和闽南二支修船的重要力量。
  20世纪80年代,省属海运企业从国外购进一批大吨位船舶。由于省内大型船坞有限,这些大型船舶的修理大都依赖省外的上海、江苏、浙江、广州、青岛、天津以及香港等地船厂,对省内修造船业影响较大,大量修船资金外流。1982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成立后,确立“以修造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修船业务越来越被船厂所重视,各厂不但有修船部,还设有修船车间,揽修各类船舶,放开修船。1983年,公司直属造船厂完成修船93艘/618.73万元,比1982年增长69.4%。此后,各船厂继续拓展修船业务,承接吨位大、技术性能难度大的挖泥船、打桩等工程船和其它船舶的修理,但产值都在650~800万元之间。1988年末,马尾造船厂首次承修福建省轮船公司万吨级近洋货轮大屏山号,实现修船产品升级。1989年,、又在2000吨级船坞修理3000吨级沿海货轮,开创坞修新纪录。1989年,马尾造船厂被辟为外轮修理基地,开展外轮、台轮修理业务。福州马尾港是对外开放一类口岸,建立外轮修理基地是完善开放港口服务设施的一项重要举措。1989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所属船厂完成修船108艘,工业产值1163.0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7%和38.7%;修船产值突破千万元大关,结束连续几年修船产值在800万元上下徘徊的局面。1990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在调整产品结构中,把修船放在产值结构的重点位置,积极开拓国内外修船市场,至年末,修船102艘,工业产值1501万元,比上年增长29.1%,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20世纪90年代,面对世界修船业和国内修船能力的不足、船坞布局不合理的现状,“八五”期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大力发展修船,增加设施及专用设备,在马尾、厦门投资发展2~5万吨修造船设施,拥有11680吨举力浮船坞1座,20000~21000吨级干船坞两座(马尾和白马船厂各一座),334米修船码头一座,为修理大型船舶,发展外轮修理业务,实现修船创汇创造了条件。
  第一节 军用舰船
  清军入闽之初,海防用船除利用明军遗留下的战船外,还分派全省各道、厅建造。雍正三年(1725年),福建地方政府分别在福州、漳州和台湾开设3所船厂,负责海防用船的修造。
  福建各船厂都安排额定的承修数量。随着战船编制的变化,所定限额也相应改变。雍正七年(1729年),额定福州战船厂承修战船133艘(同年设置泉州战船厂后,划出53艘由泉州船厂承修),漳州战船厂承修101艘,台湾战船厂承修98艘。乾隆元年(1736年),重新规定福州战船厂承修76艘,漳州战船厂承修73艘,台湾战船厂承修46艘,移设于厦门的战船厂承修79艘。乾隆六十年(1795年),鉴于原有缯船十分笨重,不利于出海巡防,各船厂将已届或达到大修年限的80艘缯船,改造为同安棱商船式,以提高战船的性能。嘉庆四年(1799年),又将所有未经改造的战船一律改造为同安棱船式。道光元年(1821年),规定福州战船厂承修46艘,厦门战船厂承修48艘,漳州战船厂承修52艘,台湾战船厂承修96艘。
  由于各战船厂内部管理混乱,致使“所有估造料工,彼此驳核,不知更几日月而估修之册始获有定;幸而有定,又必行文有司,派取乡都,不知更几日月后料、工可备运赴船厂;又不知更几日月后修葺可完”,因此,其效率十分低下,各船厂每个月仅能维修一艘战船。
  咸丰八年(1858年),英商在厦门建立船坞,咸丰九年(1859年)开业。开始只修理自身往来船舶,此后逐步承修各国(包括中国)的船舶和战船。福建船政于同治九年(1870年)二月,建有船槽修船,此作用与船坞相似,但性能差,只能修理1000吨以下的小型船只,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修船需要。马江战役中,船槽受到重创。罗星塔青洲石坞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正式动工兴建。光绪十八年(1892年),英商在厦禾路建立石塍船坞,改名为“英商厦门新船坞有限公司”,坞塍坞底全用石条砌成,故有“石塍船坞”之称,原长280英尺(85.4米)、宽40英尺(12.2米),吃水深13英尺(4.3米)。后为适应需要,把长度扩了50英尺(15.3米),合成为330英尺(约100.7米),但宽度和深度却没有改变。坞前高潮时深度不过十三四英尺,退潮满度时深度只有一二英尺。因此,修理稍大的船舶,必须等候大潮,才能进、出坞。这个船坞便是厦门船坞的基址,以后成为厦门海军的修船基地。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船政曾为澎湖雷营修理“飞捷”轮船两次,修理费也由船政代垫。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罗星塔青洲石坞建成(图8-1)。
  该坞能容当时国内最大战舰7335吨的定远和镇远号入坞修理,并开始接纳修理中外各式兵商船。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七月间,“美国西能达大夹舨船,法国兵船及蔼和商船,倶因风损坏,相继请为代修,而西能达夹舨船并请上槽勘修船底。”八月,北洋大臣也令海筹号、海琛号、海容号3船进坞油漆船底。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海筹号、海琛号在罗星塔新船坞修竣后开往上海,修前曾动员人力开挖船坞前淤泥。
  民国4年(1915年)6月,海容号军舰进入罗星塔船坞修理,于14日出坞。后楚观号舰也进坞修理。于月底修毕出坞。民国5年(1916年)1~11月,先后有永丰号、通济号、公顺号以及海筹号、海琛号军舰入坞修理。民国6年(1917年)2~6月,进入新船坞修理的还有福康号、留美号、建新号、升平号和江亨号等船。民国7年(1918年)1~4月,应瑞号和海容号修竣出坞;同年4月,海鸿号、楚同号、建康号也入新船坞修理。民国13年(1924年),厦门船坞收归海军管辖后,全面承揽1000吨级以内舰艇的修理工程。该坞成为海军一个修船基地。当时厦门港常驻有号称“四江”(江元号、江亨号、江利号、江贞号)、“六楚”(楚观号、楚豫号、楚谦号、楚同号、楚有号、楚泰号)的海军舰艇,其大、小修及勘底工程皆由厦门船坞承担,同时也承修地方内河商船以及外国商船。福、厦两港官办造船所,设施及设备好,规模较大,修造船能力亦强。海军马尾造船所和海军厦门造船所,承担着海军舰艇的大、中、小修任务。
  民国19~23年(1930~1934年),海军厦门造船所继续承担海军驻泊厦门舰艇大、中、小修和勘底工程,并修理过多艘海军舰艇。民国24年(1935年),马尾造船所在英商船坞旧址扩建新船坞名二号船坞(图8-2),翌年4月9日竣工。当时,剪彩进坞检修的有江宁号、正宁号两炮艇。以后,该坞陆续修理一些军舰艇。民国27年(1938年),厦门沦陷,海军厦门造船所被日军占用,改名为“建泰造船公司”,转为修理日军舰艇为主;同年,日军出动飞机多次轰炸马尾造船所,该所遭受严重破坏,已无能力开展修船业务。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海军重新接收海军厦门造船所。此后,该所主要修理海军舰艇。民国36年(1947年)8月,正式恢复马尾造船所,张传钊任所长。他力图将该所恢复作为海军舰艇修配厂,但无所成。民国38年(1949年)夏,国民党政府撤离大陆前夕,将所内能搬迁的机器设备大部迁运台湾左营,马尾造船所仅存残垣断壁,一片废墟。同年,国民党败逃台湾之际,曾将青岛、大沽造船所的器材迁运厦门,企图加强厦门造船所维修舰艇的力量,以便借助海军实力在东南沿海负隅顽抗。不过,这一计划很快就破灭了。
  1949年8月16日,马尾解放,福州市军管会接管海军马尾造船所。10月厦门解放,厦门军管会接管国民党海军厦门造船所,易名为厦门海军103厂,主要担负海军舰艇的机修任务。在较短的时间内,修竣了原被废置的汽艇2艘、轮船公司三号轮船1艘,救起沉在坞内的海军淮阴测量艇1艘,加强人民军队海上攻防力量。同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28军建立前线流动修船厂,承担战备支前任务。军民共同修造和改造木质船舶及机器配件,把木质运输船改装为炮艇。同时期,福州下游轮船公司所属修造厂的40名职工和闽江、平水轮船公司所属修造厂的一批职工,积极参加支前工作。支前工人跟随人民解放军十兵团28军,冒着枪林弹雨,忍受晕船呕吐,日夜兼程,随船修理,为解放闽浙沿海的南日岛、大陈岛、江山岛做出贡献。1954年5月,十兵团85师修船所从马尾昭忠祠迁入马尾造船所,改称福州军区后勤部船管处修船一厂,厦门有福州军区修船二厂和海军103厂以及莆田三江口部队修船厂。这些船厂是以部队船艇和船机的修理为主要任务,结束了在沿海前线流动的状态。为打破封锁,自力更生,船厂的工人发挥聪明才智,在修造和改装船舶的同时,还制造军用船艇的机配件,如活塞、活塞环、汽缸套、铜铅合金轴承等,其质量可靠,完全可以替代进口产品,保证军用舰艇的需要。当时还受到华东军区的赞扬。
  20世纪50年代后期,厦门、马尾造船厂归属地方管理以后,其生产方针仍然是以修军船为主,兼有造船。驻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舰艇修理是以厦门、马尾造船厂为主要基地。1958~1962年初,船厂的生产条件有了改善,军船修理增加,其中:大修81艘2425吨;中修43艘1436吨;小修84艘3024吨。60年代,厦门造船厂已经能够修理1000吨以下的军用船舶;马尾造船厂于1964年修复2号船坞后,修船能力大为提高,方便了军用舰艇进坞修理。
  20世纪70年代,厦门造船厂已具备修理2000吨级钢质船舶的生产条件,工人仍以承修驻厦门地区海军所属舰船为主要任务。马尾造船厂仍确保军修任务,对部队船舶采取随到随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进入80年代,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成立后,大力拓展修船业务。福建省渔轮修造厂和上游造船厂也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承担军船修理。其中有登陆艇、运输船等。1988年5月,马尾造船厂在修理海军T843大型拖轮时,因部队战备急需,该厂修船部职工在夏季挥汗抢修,终于提前25天完成抢修任务,于8月中旬出厂。
  第二节 运输船舶
  一、货船
  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辟为五口通商口岸。英商为进行掠夺式的贸易,需要作为商品倾销的中转站。咸丰八年(1858年),英商在闽设立厦门船坞有限公司,咸丰十一年(1861年),又建立了福州船坞公司,大力发展船舶修造业务。除修理轮船、兵船外,还修理木帆船。同治四年至六年(1865~1867年),厦门船坞有限公司又相继建造了白拉梅船坞以及位于鼓浪屿内厝澳的第三座船坞。船坞虽然不大,但设备尚能应付各种船只修理的需要。光绪十一年(1885年),山东驶来的泰安号由船政承接修理,修理费26495两银由厂垫付。翌年,山东归还11000两银。
  光绪十八年(1892年),经改组后新成立的厦门新船坞有限公司扩建船坞,已能修理长达91.5米的船舶。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法国蔼和商船因风损坏,驶入福建船政局青洲船坞修理,并按船坞收费标准缴费。从19世纪末起,福建的轮船航运业逐渐发展起来。民国时期,全省轮船已发展到一定数量。为此,轮船维修工作日显重要。20世纪40年代之前,轮船的修理主要委托海军马尾造船所和海军厦门造船所承修,地方造船厂(场)多为修理民间木帆船等。
  民国19年(1930年),海军马尾造船所除修理军船外,还修理商船。民国20年(1931年),该所修理钢质货轮5艘、木质货船3艘、小机帆船4艘。民国21年(1932年),该所修理商船30艘。民国23年(1934年),该所修理汽船20艘。
  民国19~22年(1930~1933年),海军厦门造船所除修理军舰艇外,又拓展业务范围,为民间维修各类船舶,揽修了漳、泉、石码、兴化、三都澳等地的内河商船。
  20世纪40年代,闽江、平水、下游轮船三公司各设立修造厂后,闽江一线的轮船均由三公司下设的3家修造厂修理。船厂一方面在短期内修复了大部分受战争损坏的轮船,另一方面承担起各公司所属轮船的维修保养任务。这一时期,主要修造30吨以下内河木质船舶,保证了闽江沿线及近海航运业的正常运行。这一时期,福州闽江两岸有67家民营修造船厂(场);厦门有10余家民营修造厂;闽东、闽南沿海地区只有几家民营修造船厂(场)。这些厂家具有一定的修造船能力,主要修理木帆船、机帆船、围缯船等。有的民营船厂已能够修理300吨以下的轮船,是福建修船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厦门海军103厂在主修军船的同时,于1949年底开始修理民营运输业的木质船。50年代,福建省船舶主要是依赖省内修造厂家修理。省属水运企业船舶在省内的维修任务由省航管局上游船舶修造厂、下游船厂、厦门航管分局船厂、闽东总站船厂、闽江航运公司船舶修理厂、福州船舶修造厂和马尾造船厂、厦门造船厂承担。当时,有部分海轮,特别是3000吨以上的货船则要到上海修理。非省属水运企业的木帆船、驳船、小型机动船,主要由各地、市、县属船厂和民营船厂(场)维修。1953年、1954年,全省国营船舶修造厂修理货船完成情况见表8-1。
  1950~1960年,福建省航运管理局上游船舶修造厂、马尾造船厂、厦门航管分局船厂、下游船舶修造厂、闽东总站船厂是修理内河运输船舶的主要厂家。60年代初,厦门造船厂能修造载重量在300吨左右各类型木质船舶,以及修理排水量在1000吨左右的钢质船舶。
  20世纪70年代以后,福建省几家主要造船企业为第六机械工业部的归口厂和协作厂,造船钢材以及机电设备供应有了可靠保证。厦门造船厂、上游造船厂、琯头造船厂在建造钢质船的同时,转而修理钢质船舶。而马尾造船厂是省内海运货船主要修理厂家,可以承修2000吨级的钢质船舶。福建省航运管理局所属船厂主要是维修本系统船舶。
  1971~1977年福建省航管局所属船厂修船概况见表8-2。
  1983年以后,在调整产品结构的方针指导下,修船业务日益发展,各厂相继成立修船部,积极开展经营活动,修船业务随着产生新的飞跃。上游造船厂先后修船10余艘;福建省渔轮修造厂除修理渔轮外,也开始承修海运船舶,自1983年至1986年,大、中、小修一批沿海货轮。马尾造船厂已具有较强的修船能力,随着向外型经营方式的转变,1987年6月1日,马尾造船厂开始承接外轮航修业务。应外轮艾克拉姆号轮机长和大管轮的请求,厂修船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为该船抢修辅机发电机组。该船是伊朗船舶航运公司的一艘13000吨级远洋货轮。1988年11月29日,福州轮船公司万吨级远洋货轮大屏山号安全靠泊在马尾造船厂舾装码头进行修理,1989年元月6日完成所有修理项目,当日完成试航出厂。这是该厂第一次承修万吨级货轮,实现修船产品升级。当年,修船商品产值突破400万元。
  1989年元月,3000吨级油轮闽油3号及6000吨级近洋货轮鼓山号先后进马尾造船厂修理。1989年7月,用2000吨级船坞修理3000吨级货轮太阳山号。该轮底部舷侧仅离坞壁0.5米,开创了坞修新纪录。同年10月,又承接万吨级近洋货轮大金山号的修理业务。这艘船船龄长,修理项目多,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肩期短。该厂仅用26天按期高质量修理完成。1990年5月,完成21000吨级金汇号特检修理工程。该轮是省轮船总公司远洋散装货轮,船长158.5米、型宽22.48米、型深12.5米、主机功率6398.83千瓦,载重21000吨。特检项目包括主机、辅机发电机组、舵机、克令吊、管子泵浦、舱壁、舱盖、甲板机械、输电线路等,工程大,难度高,该厂在两个月内完成修理工程。
  二、客货船
  20世纪50~60年代,客货船修理任务主要由上游船舶修造厂、福建省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和其它国营船厂承担,其中1953年、1954年客货船修理完成概况见表8-3。
  1955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6艘/670吨、中修2艘/195吨、小修1527艘/187762吨。1958年,马尾造船厂完成客货船大修2艘(208客位)、中修2艘(395客位)、小修4艘(648客位)。1959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11艘/704吨、中修1艘/23吨。同年,马尾造船厂完成大中小修各1艘。1960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9艘/791吨。1961~1962年,福建省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14艘(1259客位)、中修12艘(1108客位)、小修52艘(8462客位)。厦门航管分局船厂完成客船中修1艘(50客位)、小修11艘(1335客位)。闽东航管总站船厂完成客货船中修2艘(280客位)、小修4艘(674客位)。马尾造船厂完成客货船大修2艘(306客位)。1963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客货船大修6艘(870客位)、中修4艘(1008客位)、小修8艘(1261客位)。1969年,该厂完成客货船大修7艘(1227客位)、小修8艘(914客位)。此外,厦门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及市、县属船厂也承修了部分客货船。此后,客货船修理任务急剧减少,转为修理其它船舶居多。
  第三节 其他船舶
  本节中的其他船舶指港务工作船、工程船和渔船。
  一、港务工作船
  20世纪50年代初期,福建省港务工作船修理均由省内修造船厂完成。1953年、1954年两年拖轮修理完成情况见表8-4。
  1955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拖轮大修4艘总功率119千瓦、中修1艘19千瓦、小修135艘总功率7039千瓦。1959年,该厂完成拖轮大修3艘152千瓦、中修1艘31千瓦。1960年,完成拖轮大修2艘120千瓦。1961~1962年,厦门航管分局船厂完成拖轮中修4艘165千瓦、小修5艘184千瓦。省航管局下游船舶修造厂完成拖轮大修1艘68千瓦、中修9艘414千瓦、小修29艘总功率1585千瓦。闽东航管总站船厂完成拖轮中修3艘90千瓦、小修5艘132千瓦。1963年,上游船舶修造厂完成拖轮大修4艘255千瓦、中修2艘125千瓦、小修10艘总功率789千瓦。1969年,该厂完成拖轮大修2艘184千瓦、小修1艘96千瓦。同年,厦门造船厂修理载重量200吨供小船1艘。
  20世纪70~80年代后期,福建省港务工作船的修理厂家主要有福建省渔轮修造厂、上游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和厦门造船厂。修理船种为拖轮、航监艇、带缆艇、引水船和供水船等。修理范围仍为大、中、小修。
  二、工程船
  1955年,上游船舶修造厂曾修理趸船4艘。1958年,工厂派出技术人员和工人到厦门,在鼓浪屿设置临时工地进行修船业务。承修厦门和平码头的2艘趸船和2座引桥。趸船长64米、型宽9.144米、型深1.829米、空载吃水0.45米;引桥长21.336米、桥面宽4.877米。
  20世纪60~70年代,工程船主要是由上游船舶修造厂和厦门造船厂承修。船种为趸船、钢质100立方米链带式挖泥船、吸泥船等。1985年11月15日,闽吊二号上马尾造船厂5000吨船台修理,该轮长38米、型宽18米、型深3.1米、满载吃水1.75米、满载排水量1012吨。上船台的总体方案经过精心设计和计算,顺利完成修理工程。1981年,上游造船厂也承修福建省航道工程处的吸107和吸103两艘挖泥船。同年7月13日闽油9号安全靠泊在马尾造船厂舾装码头。该船长179.9米、型宽21.8米、型深11.78米、载重量24000吨,是该厂首次承修改装的万吨级趸船。根据委方的要求,按1986年中国船舶检验局关于《内河趸船暂行检验办法》修理和改装成内河趸船。
  三、渔船
  1950年,福建省已有捕捞风帆渔船6000多艘。1957年后,改进发展木质大围缯机帆船1000多艘。这些渔船的修理大都是由各地、市、县的水产系统船厂承担修理。福州船舶修造厂当年修理海鲛运输船等共65艘。60年代中期,厦门造船厂修船项目之一是维修30~60吨机帆渔船。
  20世纪70年代,渔轮的修理任务主要由福建省水产造船厂和沿海各县的水产造船厂、渔轮修造厂承担。1971年,国家对福建省水产造船厂投资进行扩建改造,使其拥有每年修理大小渔船、运输船达80余艘的能力。从此,福建省开始钢质渔业船舶的修理业务。1974年,福建省水产造船厂先后完成大、中修冷冻船6艘、小修渔船10艘次。同年底,农历12月初的一个晚上,一艘台湾渔轮因主机曲轴断裂而失去机动能力,在平潭海面漂泊,境遇危险。附近军民发现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将台轮拖回马尾造船厂抢修,损坏的机器部件,以原样作砂模造铸,铸件一出模就马上清沙进行机加工。参加抢修的人员在一周内完成修复工作。使该艘台轮在归期的农历12月16日前安全返回台湾,避免了台轮出海不归担保人要吃罪的事件发生。在1975年底和1976年初,马尾造船厂又相继抢修了两艘台湾遇难渔轮。
  20世纪80年代,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钢质渔业船舶需求增多,开始批量建造近洋和远洋钢质渔轮,修理钢质渔船业务也随之增加。
  1985年,福建省渔轮修造厂修船出现增长势头,当年完成修船36艘/160.7万元。其中小修14艘船舶。1986年,该厂完成大修1艘、中修4艘、小修7艘的任务。1987年以后,该厂修船产品产量逐年增长直至1990年完成修船产量产值达42艘/402.1万元。80年代,钢质渔业船舶的修理主要由福建省渔轮修造厂承担。此外,厦门水产造船厂、厦门造船厂、马尾造船厂、上游造船厂以及市、县属的水产造船厂、渔轮修造厂均有承接修理渔业船舶业务。
  1982~1990年,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所属船厂完成修船概况见表8-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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