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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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950
颗粒名称: 一、行政机构
分类号: F326.3
页数: 2
页码: 167-1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行政机构在历史上一直重视畜牧业的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畜牧业 行政

内容

民国23年(1934年)初,在省建设厅内设农林股,分管畜牧生产。民国26年6月撤销农林股,设第一科掌管农林牧等生产。不久抗白战争爆发,省府内迁永安,由于日本侵略军封锁沿海,粮食与畜产品供应十分紧张,为了加紧发展农业生产,民国27年4月,省建设厅成立农业改进处,由该处第二科分管畜牧工作,至民国37年8月,撤销农业改进处。
  民国24年1月,各县政府建设科继省建设厅之后,在科内设置农林股分管畜牧生产。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成立福建省实业厅,下设农林处,该处第二科分管畜牧生产。同年11月,成立福建省农林厅,内设畜产科,分畜牧和兽医两个股,主管全省畜牧生产和有关技术行政工作。1955年11月,省农业厅畜产科改为畜产处,内设办公室、畜牧科、兽医科。1959年下半年,福建省开始“大养其猪”,为加强对养猪工作及其他畜牧生产的领导,是年10月,将畜产处组建为省农业厅畜牧局,内部设置不变,省农业厅副厅长颜效亮兼局长。1960年6月成立福建省畜牧局,内设办公室、畜牧处、饲料处、兽医处。同年6月9日,龙溪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加上养猪工作中搞高指标、瞎指挥、严重挫伤群众养猪积极性,生产急剧下降,畜牧业处于低潮。1961年3月,省政府决定省畜牧局与省农业厅合并,恢复原来建制,成立省农业厅畜牧局,内设办公室、畜牧科、育种科、兽医科。
  1968~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畜牧机构瘫痪,干部下放农村。1970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北方农业工作会议,确定“认真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在形势推动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在省农业局内增设畜牧组,恢复和加强对畜牧生产的领导。197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下达后,福建省广为宣传、贯彻,并于12月成立福建省农业局畜牧局,内设秘书科、畜牧科、兽医科。1978年6月,康安福任省农业局副局长兼畜牧局局长。1980年1月,省农业局恢复厅的建制,名称亦随之改为省农业厅畜牧局,内部设置不变。1983年3月,尤珩任农业厅副厅长,分管畜牧工作,畜牧局内设秘书、生产两科。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各地(市)、县(市)、建设科(局)分管畜牧工作,以后改为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1990年,全省9个地(市),有一个地区设畜牧局,74个县(市、区),有一个县设畜牧局,有29个县设畜牧水产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福建省志·畜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畜牧生产、饲料、兽药、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机构与队伍等章节,全面、系统地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畜牧业的发展全貌,尤其对福建的畜牧产品及畜牧业的发展情况做了极其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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