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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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896
颗粒名称: 二、价格
分类号: F326.3
页数: 3
页码: 99-1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对畜产品价格的管理经历了计划价格到议购议销的变迁。
关键词: 畜牧 福建省 价格

内容

福建省对国营食品类商品实行计划价格,分级管理。主要商品主要产销地区的购销价格由中央或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次要产品和次要地区价格由地(市)县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合理流向,参照省定价格水平进行掌握。企业和所有经营单位无定价权。1956年9月,省颁布〈国营商品牌价分工管理制度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猪、废牛、活羊、蛋品等产品的购销价格,分属省商业厅掌握地区和授权省食品公司掌握地区作出规定,在规定以外的地区,由专区财委根据省定水平自行核定报省备查。1958年,对省管价格的地区范围作了减缩,以纠正省对食品经营统得过多,管得太死的状况。1961年起加强物价管理,猪、牛、羊、蛋全省平均收购价格和活羊的福鼎插标价由中央核定;市、县、城关购销由省物价主管部门按总水平和商品流向进行核定。1985年,随着派购政策的取消,计划价格消亡,食品类价格实行有领导的议购议销。在畜产品不足情况下,对产品价格实行基本稳定和有计划的调整,对居民肉食供应和经济建设起一定保证作用。
  为了使畜产品和粮食等其他农产品保持一定比价,福建省曾多次调整畜产品购销价格。1952年,中等活猪每50公斤平均收购价格为33.61元,1957年为39.48元,1961年为50.62元;社员交售生猪,每50公斤另奖售原粮50公斤,或化肥25公斤,再批收购金额的13%发给“购买券”,以购买紧缺商品或紧俏日用品,到是年8月购买券停止施行。1979年为62.11元,另每50公斤奖原粮25公斤或氮肥8.3公斤,超75公斤部分按斤猪斤粮奖励。1985年议购价为108元,1988年为170元,1989年为235元。猪粮比价,每50公斤活猪收购价换原粮计算,1952年,全省平均为274公斤,1957年290.5公斤,1965年287.5公斤,1978年为252.5公斤。1986年莆田县换稻谷217.33公斤,龙溪县252.5公斤、福鼎县160公斤,平均209.61公斤。
  生猪收购规格,1954年食品机构成立时,实行“肥膘定等,出肉率定级”,计分4等10级;1956年7月,对收购规格进行简化,分5个等级,以出肉率73%为基准,上下出肉率级差3%,等级差价4.2%。1960年生猪质量下降,每头平均收购毛重降至46.4公斤,比1957年的71.9公斤,下降35%,为鼓励交售肥猪,从5月份起,每收购毛重75公斤和50公斤以上的实行价外补贴。1961年改为“毛重定等,毛斤计价”,分3个等级收购,75.5公斤以上为一等、65.5~75公斤为中等、65公斤以下为三等,等级差价为5%。1962年,推行“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的收购办法,以体现按质论价。规定出肉率71%以上为标准等级,基数为100%,出肉率达到74%以上的,价格为105%;出肉率达到77%以上,价格为110%;达不到标准,出肉率66%以上,价格为95%;出肉率61%以上,价格为90%;出肉率在80%以上或60%以上,按质协商定价。这个价格标准起到促进农民多养猪、养大猪、多出肉的作用,一直执行到1985年。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收购部门掌握等级不准,或猪源丰歉不一,或囿于收购单位的狭隘利益,人为地压级或提级现象时有发生。1956年,国营食品公司收购生猪出现“拷槽”,压等压级,盈利过大,受到批评。
  废牛、菜羊等畜产品的收购价在不同时期也作过调整。废牛,1952年,净肉每50公斤全省平均收购价为38.12元,1955年42.3元,1957年49元,1962年6月至1978年,实行净肉、内脏、骨和皮分别定价收购后,净肉实际收购价为76元;1979~1984年,实行议购为96.24元,1985年195元,1989年为365元。活羊,每50公斤毛重全省平均收购价,1952年为25.9元,1957年30.5元,1961年42.95元。1963年,中央为衔接闽浙相邻地区羊价水平,调低本省闽东插标点收购价,使全省平均收购价降为34.24元。由于收购价偏低,加上各地封山育林,活羊生产连年下降。1979年提价为47.93元,1985年议购价90元,1989年165元。禽蛋属三类商品,价格基本由市场调节。活鸡(0.75公斤以上母鸡),1952年每50公斤市场成交价60元,1957年国家收购价67.7元,1959年130元,1965年85.5元,1969年87.8元,1979年105元,1989年434元。活鸭(1.25公斤以上半番鸭),1952年市价38.58元,1957年国家收购价45.85.元:1961年100.6元,1965年55元,1967~1975年58.8元,1979~1985年67.61元,1989年290元。鸡蛋,1952年每50公斤市场价38.5元,1957年国家收购价58.63元,1958年85.24元,1961年120.9元,1962~1976年80元,1979年104元,1985年140元,1989年302元。鸭蛋,1952年,每50公斤市价38.5元,1957年国家收购价50.43元,1961年105.7元,1962~1965年65元,1967~1973年71.5元,1979年83.86元,1985年118.3元,1989年223元。
  福建省对畜产品价格虽作多次调整,但收购价仍然偏低,造成农民养猪无利可图,国营食品公司亏损,国家财政补贴包袱越背越重。1985年,食品类价格实行有领导的议购议销后,生猪价格放开,拉开地区差价、季节差价,扩大了瘦肉与肥肉的差价,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福建省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还需要一个较长时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福建省志·畜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畜牧生产、饲料、兽药、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机构与队伍等章节,全面、系统地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畜牧业的发展全貌,尤其对福建的畜牧产品及畜牧业的发展情况做了极其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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