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饲养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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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83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饲养业
分类号: F326.3
页数: 13
页码: 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养猪历史悠久,是畜牧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养猪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传统饲养方法中,闽西、闽西南山区的农户常用米、细糠、甘薯加青料煮熟喂猪,猪种多选择小型早熟易肥的华南型猪;闽北、闽东山区则习惯以米汤或稀饭掺和米糠、麸皮、豆渣、薯渣等喂猪。养猪业在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后,近年来得到了稳定增长,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蓬勃兴起,逐步向商品化、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饲养业 畜牧

内容

福建省畜禽饲养业发展历史悠久,主要饲养猪、牛、羊、兔、马(驴、骡)、禽等,猪在畜牧业经济中占据首位。
  第一节 养猪
  福建省养猪历史悠久,考古发掘证明,距今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福州地区先民已开始养猪。先民从渔猎和采集进入农耕社会后,一般每一户养猪1~2头,供肉食和积肥。民国23~25年(1934~1936年),全省生猪存栏167.2万头,这是历史上存栏最高的时期。随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养猪头数趋于下降,至1949年末,生猪存栏127.3万头,与历史最高年份相比减少24%。
  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养猪数量有较大增长。由于不同时期国家的养猪政策、饲料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和制约,养猪业呈曲折发展的状态。1954年,全省养猪263.3万头,出栏192.5万,出栏率为75.19%。当年粮食减产,加上实行统购统销,饲料减少,价格上升,1955年生猪存栏、出栏分别降为247.4万头和185.2万头。1956年,生猪存栏回升到260.3万头,但出栏降至182.7万头。1956年粮食增产幅度较大,同时贯彻“私有、私养、公助”的养猪政策,对农户养猪划给饲料地、提留饲料粮。1957年,活猪收购价比1952年提高17%,当年生猪存栏数增加到401.2万头,但出栏未增加,比1956年出栏数还少4.3万头。
  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平调私养生猪,大办集体猪场。1959~1961年粮食逐年减产,生猪存栏和出栏急剧下降;到1961年,生猪存栏数为117.3万头,出栏为16.2万头,出栏率仅8.5%,低于1949年的水平。1961~1965年,贯彻国家调整的方针,纠正“左”的错误,扶持农户养猪。1965年,生猪存栏数增至446.9万头,出栏254.4万头,出栏率为69.09%。1966年,生猪存栏继续上升,达到487.7万头,出栏273万头。1967~1969年,养猪业连续下降,1970年开始回升,1976年生猪达到608.3万头,但这几年出栏率偏低,仅有50%左右。1977~1978年,养猪业继续处于徘徊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过去长期存在的“左”的指导思想和错误,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福建省贯彻“以家庭饲养为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畜牧业发展方针”,促进养猪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蓬勃兴起,养猪业逐步向商品化、现代化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至1990年,生猪生产持续12年稳定增长。1990年,生猪存栏930.8万头,出栏799.8万头,出栏率为88.56%;猪肉产量为62.86万吨,每头猪出肉量为78.6公斤,比1979年的猪肉产量20.4万吨,每头出肉量54.5公斤,分别增长2.08倍和44%。1990年,全省人均占有肉类24.4公斤,其中猪肉20.5公斤,占84%;养猪业总产值为11.46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占牧业产值的64.1%。省内农村和城镇郊区农民历来有养猪习惯,积累了实用的传统饲养经验。60年代以后,尤其是80年代市场经济发展、饲料工业兴起,养猪科学技术得以推广、普及。科学养猪的技术逐步提高。
  一、传统饲养
  闽西、闽西南山区,以种植水稻、甘薯为主,另在房前屋后空隙地及附近山坡地种蕉芋、木薯等。历史上由于交通不便,农副产品难于外运,不少农户用米、细糠、甘薯加青料煮熟喂猪。猪种多选择小型早熟易肥、性情温驯、四肢短小、肉质细嫩的华南型猪,如槐猪、官庄花猪等。为防兽害,多用柜式猪舍圈养;一般在宅墙旁用木板、杂木棒、石条或砖砌成,装上木栅门,用干土或杂草、草木灰垫栏积肥;也有的在屋内一隅建简易猪栏。饲养上,小猪日喂4~5次,大猪2~3次,间补加青菜或块根饲料。一般断奶小猪,饲养8~9个月,体重达65~75公斤即可出栏,有的养至一年后出栏。猪出栏多安排在过年、过节时期。对母猪的饲养较为精细,在配种、怀胎及哺乳期间,除喂养碳水化合物饲料外,还补充豆饼、豆渣、黄豆等蛋白质饲料。
  闽北、闽东山区,平田、梯田种水稻,山坡地种甘薯、木薯、蕉芋或其他经济作物,大多一年一熟,部分地区一年两熟。新中国成立后多改为一年两熟,双季稻或稻、豆或稻、油菜轮作,冬闲田多种大、小麦、紫云英。本地区盛产大米、黄豆、甘薯、大小麦等,有大量农副产品可作饲料,历史上习惯以米汤或稀饭掺和米糠、麸皮、豆渣、薯渣等喂猪。秋季甘薯收获季节,多用甘薯、薯藤煮熟掺和米糠喂猪,另加少量石粉、骨粉和盐。一般农户在端午节、春节,尤其是春节家家户户宰猪留肉,少则几十斤,多则上百斤,除节日食用外,余下的腌制腊肉、熏肉或熬油,可供食数月。猪种也是早熟、易肥的脂肪型猪,如闽北花猪。猪的饲养期,从小猪到出栏多经10~12个月,体重达80公斤左右。公猪配种季节补喂鸡、鸭蛋。母猪哺乳期补喂豆渣、豆饼等。猪栏多用石板条或木材建成,实行垫栏圈养。
  闽东、闽东南沿海地区,农作物大多一年三熟,产区盛产稻、麦、薯、油菜、花生、大豆、蚕豆、豌豆及蔬菜、瓜果等。沿海海产品下脚料十分丰富。本地区人多地少,历史上视养猪为主要家庭副业,除利用农副产品外,还到集市购买商品性饲料喂猪。本地区的猪种主要为体型中等的肉脂兼用型,如福州黑猪、莆田黑猪、福安花猪等。饲喂方法,一般先将菜叶和泔水煮熟,加米糠、麸皮、豆渣等。菜猪多采用“吊架子”方式肥育,仔猪断乳后逐渐增加青粗饲料,至体重50公斤后,增加精料催肥,到70~100公斤出售。公猪以精料为主,母猪以稀喂为主,哺乳期间增加精料及动物性饲料,如麸皮、米糠、碎鱼、虾皮等;仔猪多随母猪放牧。猪舍多砖石结构,并建有粪池,比较注重卫生和积肥。
  二、科学饲养
  (一)猪种变革
  改单一品种为多品种杂交。本省猪种的共同特点是早熟易肥、肉质细嫩、味道鲜美,饲养管理粗放;缺点是生长缓慢,瘦肉率低。60年代中后期,陆续从省外、国外引进猪种如中约克、苏联大白猪、长白猪等,以本地母猪为亲本、推广二品种杂交作商品猪。山区以中约克为父本杂交的约占75%;沿海除中约克外,以大约克、长白猪为父本杂交的占25%。80年代,从省外、国外引进瘦肉型猪种如杜洛克、汉普夏、斯格等开展三元杂交;一般以瘦肉型猪为父本,中约克或长白杂交一代母猪为亲本,有较好杂种优势。杂种猪日增体重比本地猪提高15~20%,饲养日期缩短75~90天,肉猪体重达90~100公斤,一般在170~185天;三元杂交的屠宰胴体瘦肉率在58~60%以上,比本地猪提高10~15%。
  (二)改熟喂为生喂
  50年代末,推广青料发酵和糖化饲料喂猪,除山区少数农户仍沿用熟料外,此方法在集体猪场和广大农村普及推行。80年代,随着饲料加工业的发展,逐步实行湿拌料、混合饲料以及配合饲料喂猪,饲养方式渐趋合理。
  (三)改“吊架子”为“一条龙”育肥法
  70年代开始,推广“一条龙”育肥法,按菜猪生长发育各个阶段的营养需要,配给各种混合或配合饲料。一般从断乳小猪到出栏,肥育期五六个月,体重可达90~100公斤,比“吊架子”缩短育肥期二三个月,提高了出栏率,降低饲料消耗,增加饲料效益和养猪经济收入。
  (四)改自给、半自给型家庭副业生产为商品化规模生产
  80年代开始,随着农村推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村养猪大部改为农户个体饲养。原村办、队办猪场多租赁给农民经营。城郊集体猪场多改建为工副业生产场。全省除山区有的农户仍户养2~3头或十几头作为家庭副业外,不少富裕农户尤其是沿海、平原交通发达地区农户,积极向集约化、规模养猪方向发展。1990年,全省年出栏肥猪10头以上的有7031户,20头以上有1403户,100头以上的716户,500头以上的养猪联合体(专业户)497个,1000头以上183个。福清县有7个农户自筹资金办猪场,每场养母猪250~300头,年出栏瘦肉型猪4000~5500头,他们不惜重金聘用科技人才,推行科学化饲养管理,提高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处为表格(表1-1 1949~1990年福建省生猪生产情况表 单位:万头、%)=]
  注:肥猪收购数指国营食品、供销部门收购部分。
  第二节 养牛
  福建省饲养黄牛、水牛的历史起源尚无从查考。据宋、明史料记载,当时水牛除役用外,有的还挤取牛乳作成乳制品(乳饼)充馔。历史上牛存栏数最高的时期为民国23年(1934年)至民国25年,当时存栏数达67.3万头。1949年末,存栏数为54.5万头,其中黄牛32.2万头,占59%;水牛22.3万头,占41%。
  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采取保护耕牛政策,禁止滥宰耕牛,扶植农户养牛,促进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促进耕牛的增长。1956年,黄牛与水牛存栏达到103万头,比1949年增加48.5万头,增长89%;当年,全省在从初级农业合作社转入高级农业合作社过程中,不少地方耕牛入社折价偏低,1958年“人民公社化”又无偿平调耕牛入社,加上大集体饲养耕牛缺乏经验,使役不当,致使病、弱牛增多,繁殖率低,养牛头数逐年滑坡。1961年,黄牛与水牛存栏共77.8万头,比1956年减少25.2万头,下降24.4%。
  1961年下半年,全省各地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委有关加强耕牛管理和繁殖的规定,将耕牛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所有,推广“养用合一”或“养用挂钩”,改变轮养和放养,繁殖小牛给予奖励;恢复耕牛集市;合理沟汰耕牛,社、队可自行决定淘汰老、病牛。1964年,还清社员耕牛折价入社的价款。采取以上措施后,全省耕牛存栏数量逐步回升。1965年,黄牛与水牛存栏已增至86.6万头,比1961年增加8.8万头,增长11.3%。
  “文化大革命”期间,耕牛繁殖奖励政策受到批判,多数地方耕牛恢复了轮养;禁止牛圩交易,提高老、病牛淘汰标准,结果,老弱牛比例增大,耕牛头数上升不快。1976年存栏97.4万头,1978年为97万头,与1966年89.6万头相比,12年间只增加7.4万头。
  1979年8月,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养牛养羊生产会议,12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养牛养羊生产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除恢复以往有利耕牛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外,主要是解除了对个人养牛的禁令,从而解决了对养耕牛目的性的认识问题。
  黄牛和水牛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过去单纯把牛看成是生产资料,因而强调公养,禁止私养,禁宰过严,流通不畅,不利于养牛业的发展。80年代,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地也陆续将牛作价归户,同时在牛种改良上向肉役、奶役、肉用、奶用等多方面发展,推行商品牛生产,提高养牛业经济效益。从1981年开始耕牛存栏逐年稳步增长,至1990年存栏达到127.4万头,比1949年增加72.9万头,增长1.34倍,其中黄牛81万头,增加48.8万头;水牛46.4万头,增加24.1万头,分别增长1.5倍和1.07倍。
  乳牛,1988年首先由外国医生、传教士引进黑白花乳牛在福州地区饲养。嗣后,分别于民国17年、民国20年和民国36年引入黑白花、短角、更姗、爱尔夏等乳牛。由于缺乏同种公牛配种,后面这三种乳牛未能繁衍下来。黑白花乳公牛与本地黄牛多年来不断进行级进杂交,改良选育。1972~1985年间又按中国黑白花奶牛课题标准进行选育,遂形成本省乳牛的品种基础。
  福建省乳牛主要饲养地在城市郊区和工矿区及莆田、仙游等县(市),1952年末存栏3000头。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乳牛业也逐步发展,除私人饲养外,国家、集体也开始饲养,至1960年存栏达到1.6万头。由于1958年平调私人乳牛归集体饲养,饲养管理不善,瘦弱牛、不孕牛增多。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恢复私人饲养,淘汰老弱、不孕牛,虽然乳牛存栏数下降,而牛群质量上升,1965年存栏8000头。“文化大革命”期间,私人养乳牛受到批判,乳牛存栏徘徊在0.8~1万头之间。1979年后,乳牛业开始复苏。1983~1985年从西德、丹麦引进黑白花乳牛270头,分配在南平、福州、三明、永安、漳州、莆田及福建农学院等乳牛场饲养,作为繁殖与推广良种基地。1990年,乳牛存栏2.1万头,其中国有农场饲养1606头(农垦农场1214头,商办农场100头,南平市乳牛良种繁殖场292头),其余主要是私人饲养。当年产鲜牛奶4.9万吨,全省人均1.6公斤,与1978年相比有很大提高(1978年存栏1万头,产奶0.93万吨,人均0.38公斤),但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1989年人均3.9公斤)。
  福建省黄牛与水牛长期以来以放牧饲养为主,冬末春初补喂适量稻草,及芦苇、蔗叶、藤蔓等,春耕役用繁忙时除喂青、干草外,还增喂地瓜、稀饭、泔水等以补充营养。因此,以役用为主的黄、水牛生长缓慢,平均日增重仅200克左右。黄牛(3岁)、水牛(5岁)的成年母牛体重,分别为250公斤和400公斤左右。部分山区役牛,冬、春季节习惯采用放野牧,即把耕牛群驱赶至山野,任其自主采食,牛的全年体况呈现春弱、夏壮、秋肥、冬瘦。沿海平原地区由于劳力充足、气候温和,黄、水牛多以牵牧饲养为主,并添补部分作物稿秆,基本保证牛的营养需要。因此,沿海培育出来的闽南黄牛和福安水牛,其生产性能超过本省其他地区的黄、水牛。70年代末,全省养牛业开始逐步走向综合利用(役、奶、肉)发展。随着奶、肉性能的提高,牛的饲养水平也逐步提高。经品种改良后的乳用、肉用牛在放牧条件下每生产4公斤乳要增补1公斤精料,每增重1公斤体重要添补3公斤精料。80年代末,全省已开始使用配合料和添加剂喂养奶牛、肉用牛,进一步保证牛群产乳、产肉的科学营养需要。
  福建省耕牛的繁殖长期采用自然本交方式进行。其中广大农村和山区仍采用野交乱配的原始办法,而城镇近郊及沿海地区则多采用选育公牛进行人工辅助本交方式进行。60年代初,开始采用牛人工授精技术进行繁殖。至70年代,黄牛和乳牛的繁殖已采用世界先进的冷冻精液技术。80年代,全省乳牛采用人工授精技术的普及率达90%以上。肉牛改良每年达2~3万头。至1990年,全省养牛业改变单纯为耕地而养牛的局面,养牛业走上役、奶、肉综合利用的生产轨道。
  [=此处为表格(表1-2 1949~1990年福建省牛存栏数统计表 单位:万头)=]第三节 养羊
  福建省主要饲养肉用山羊,地方良种有福清山羊和戴云山羊,分布于南亚热带沿海各县及其邻近山区。
  福建省饲养山羊历史悠久。据载后唐清泰二年(935年),福建商人东渡日本曾带去山羊。惠安县养羊已有600多年历史。惠安和安溪的县志曾分别记载明嘉靖年间的养羊情况,说明当时养羊业已很发达。本省历史上养羊最高年份为1949年,当年末山羊存栏数达45.3万只。
  新中国建立后,本省养羊业时起时落。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封山育林,由于未妥善解决林、牧矛盾,出现禁养、宰羊现象,1950年末,羊存栏数骤然降到15万只。随后,宣传林牧互为促进,妥善解决林牧矛盾,羊存栏数逐年有所回升,至1957年达到32.1万只。1958年“人民公社化”,强调集体饲养,养羊业受到抑制,存栏数逐年减少,至1960年降为23.5万只。1961年,粮食和肉类等副食品供应十分紧张,各级政府大力宣传发展以食草为主的养羊业,投资少,不耗粮,收效快。此后羊存栏数得以逐年回升,1963年达到49.6万只,首次超过1949年的存栏数。1965年为52.1万只。“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农村政策冲击,养羊业出现波折,1976年降为39.6万只。1978年开始清除“左”的影响,羊存栏数又开始回升,1981年达73.3万只。此后农村逐步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田、山承包到户,由于缺乏合理规划,近村的草山和路旁地被开荒种植,村外的大片草山和草坡虽然可以放牧,但牧道堵塞,放牧羊群常引起农牧纠纷。1984年,羊存栏数降至62.7万只。1985年4月,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速发展养羊生产的报告》的通知,提出加强领导,农牧合理规划,普及养羊科学知识,建立商品羊基地等措施。由于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快,副业门路多,且乡村低海拔山地多开辟为经济作物区,山羊放牧范围缩小,养羊业又一次处于停滞状态,至1990年只有60万只,仅比1949年增加14.7万只。
  本省1959年从浙江省引进湖羊300头分配各畜牧场试养;1965年又从浙江引进湖羊1500只,分配各地区扩大试养。当年11月,在龙海县石码镇举办湖羊饲养管理现场培训班。由于第二年开始“文化大革命”,湖羊的推广工作遂放任自流,后自行消失。
  30年代,本省各地教会和福州协和农校从英、美等国引进奶山羊后,嗣后,在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等城市郊区都有饲养。清晨,沿街现挤现卖羊奶,深受居民欢迎。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两次“左”的政策影响,80年代城区逐渐扩大,奶山羊放牧和青草来源均受影响,城郊奶山羊业逐渐衰落。1984年,本省从英国进口莎能奶山羊25只,从四川省购买吐根堡羊7只,分别投放在福建农学院金山畜牧场、省农科院牧医所畜牧场和建阳黄坝州种畜场饲养、驯化、繁殖,以期振兴本省奶山羊业。
  本省山羊的饲养方式有以下6种:
  野牧将山羊不分大小、性别放牧在成片草山、灌木丛林间或荒岛之中。如霞浦县沿海岛屿有60多个,多数岛上草质优良,岛屿气候环境特殊,养羊有独特优势。该县长春乡笔架山岛,有草场2500亩,水源充足,岩洞多,形成自然羊舍;一养羊户在该岛放羊360多只,定期前往清点羊只数或抓羊上市。福清市一都乡草山面积大,农民历来有放“野羊”习惯,一般放羊进山一二年后,即可抓羊上市。
  放牧这是养羊的主要方式。羊群规模视草场大小而定,从十余只到百余只,早出晚归,一般不补饲。有的地方实行季节性放牧,如夏秋季上山,冬春季下海滩、河边或冬闲地。
  半放牧半舍饲多在沿海人多地少的甘薯、花生产区。上午舍饲,下午将小群羊放到渠边、路旁、林隙、海滩或河沟旁等零星草地由专人放牧。罗源县碧里乡养羊历史悠久,上午一般是用甘薯藤(或刈草)舍饲,下午放牧,晚上用甘薯蒂、根、皮及泔水补料,一天三餐饱,当年出栏羊体重达30公斤以上,最高的达40~50公斤。碧里山羊肉质好,在福州市场享有声誉。
  系放在惠安、福清、莆田、仙游等沿海县份的农作物密集产区,土地利用率高,故养羊数量少的一般农户,多采用此方式。用绳子一端系定羊颈部,另一端拴在木桩或树杆上,羊在系绳的半径内觅食,也要时常迁移牧地。有的地方由牧童牵羊放牧。
  舍饲此法在人口稠密区和饲养奶山羊缺乏草场的地方多被采用。一般割草和储备晒干的甘薯、花生藤蔓或树枝叶作饲料,有的利用菜叶、泔水、农作物稿秆等。羊棚盖在排水去污方便的地方,多用漏缝地板,距地面一米左右。
  壅养终年把羊关在黑暗的羊舍里饲养。沿海有少数地方采用。羊舍建在人的住房的一角,用石块垒成高宽各1米、长1.5米的围栏,顶部用木条搭成横梁,其上用新鲜灌木枝叶覆盖,舍内放羊3~5只,终日不见阳光,饥渴时抬头采食顶部枝叶,羊主人定时翻转或更新灌木枝叶,保证羊吃到新鲜饲料。
   养兔z福建省历史上主要饲养小型肉用兔,地方品种为福建兔,系由本地野兔驯化而来,分布于全省各地,其中以福清、长乐、罗源、连江、大田、尤溪、晋江、安溪、永春、德化、上杭、永定、武平、长汀、连城等15个县(市)饲养较多。兔是小型经济动物,繁殖快、周期短、收效大,是农村一项很好的致富饲养业。兔肉是上乘肉品,在国外有“保健肉”、“美容肉”之称。50年代初、中期,本省养兔数量逐年增加,1949年为56.5万只,1957年达到321万只,增长4.68倍。1958年养兔数量下降,1960年底,存栏仅为266.3万只。1961年,大力宣传发展食草动物,以缓解肉品供应紧张的状况,当年末,家兔上升到409.8万只,1963年为410.6万只。1964~1974年没有统计数字。1976年为388万只,比1963年减少22.6万只。随后,养兔数量又回升,1978~1982年,肉用兔存栏数在445.9万只至455.4万只之间,为历史最高水平。以后由于兔肉停止出口,省内市场又未充分开拓,1983~1990年,肉兔的存栏数徘徊在350万只左右。
  本省长毛兔于50年代从浙江省引进。当时,主要分布于闽东北与浙江毗邻的福鼎、寿宁等县,饲养量不大。1957~1964年的8年间,每年收购兔毛量都不足5000公斤。60年代,国际兔毛贸易量急剧增长,中国成为最大出口国。本省于1964年和1965年狠抓长毛兔生产,采取措施、鼓励发展,在福鼎县召开现场会,确定以“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发展方针,落实收购政策和发展措施。1966年,兔毛收购量达到3.75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毛兔发展处于徘徊状态,但由于收购价格和奖售政策不变,每年兔毛收购量都在七八万公斤左右。1977年后出现较快发展,兔毛收购量激增,1979年突破10万公斤,1980年达到13万公斤,出口创汇276万美元;是年末,长毛兔存栏数达90.1万只。全省10个饲养长毛兔的重点县为:福鼎、平和、浦城、寿宁、大田、上杭、长汀、尤溪、永春、建瓯。1980年,10个县收购兔毛9万多公斤,占全省兔毛收购量的65%以上。1980年福鼎县长毛兔存栏23万只,收购兔毛4万多公斤,居全省首位,该县管阳乡有“长毛兔乡”之称,1980年出售兔毛1.35万公斤,占全省1/10,该乡有句顺口溜:“家有长毛兔,不愁油盐醋”。
  1980年6月,省政府在福鼎县召开长毛兔工作现场会。1981年6月,省农业厅、省妇联会、省外贸局、省供销社在福州联合召开全省长毛兔生产会议,副省长许亚到会讲话。当年末,长毛兔存栏量达到历史最高峰,为114.6万只。兔毛销售主要依赖国际市场,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出现波动,本省兔毛收购价也受影响,80年代以来,长毛兔饲养有多次起落,1982~1984年连续下降到51.7万只,1985~1986年回升到76.5万只,1987年后又趋下降,1990年仅剩32.7万只。[=此处为表格(表1-4 1949~1990年福建省兔存栏数统计表 单位:万只)=]
  第五节 养马(驴、骡)
  据记载,唐代泉州置监养马5700匹。宋代在泉州、福州、兴化等地设监,并在沿海岛屿上放牧,称“洲屿马”。元代,蒙古王公贵族侵占农田圈地养马,元末由于多次农民起义,乃退牧还农。明、清时,马匹主要为军用和驿站用,少数用于挽驮。明代,福建驻有近5万马步军。明万历《建宁府志》记述驿站设备,有大安马驿,置马驴36匹。福建养马的马种是从北方迁来,至今已有千年以上历史。
  民国时期,福建养马业趋于衰落。民国30年(1941年),每百农户仅有马、驴、骡3匹。1949年年末,存栏数为1.23万匹(其中马0.86万匹、驴0.10万匹、骡0.27万匹)。
  福建省马的地方品种为晋江马,属于兼用轻型马,可拉车、骑乘及水旱田耕作。主要分布于晋江、同安、莆田、南安、惠安、龙海、漳浦等县。50年代初、中期,民间多用马驾车运输货物,少数用于耕作。随着机械运输业和农业机械的发展,马(驴、骡)匹使用价值减退,数量也相应逐年下降,至1990年仅剩1700匹,其中马900匹、驴100匹、骡700匹。晋江县养马从1949年的2300匹降到1990年的400匹;同安县从2100匹降到300匹;莆田县从1300匹降到250匹。
  第六节 养禽
  福建省饲养鸡、鸭、鹅等家禽,历来是农村家庭副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八闽通志》记载,明代福建所辖八府一州均饲养有鸡、鸭、鹅。民国30年(1941年),福建省每百农户饲养鸡、鸭、鹅488羽。1949年末,家禽存栏683.1万羽,其中鸡424.92万羽,占62%;鸭222.71万羽,占32%;鹅35.47万羽,占6%;每百户家禽存栏242羽。
  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养禽业发展很快,但其中也曾有曲折。1957年以前,家禽以私养为主,不受限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家禽逐年发展。1957年末,存栏1923.7万羽,其中鸡1289万羽,占67%,鸭607.59万羽,占31.6%,鹅27.11万羽,占1.4%;每百户家禽存栏568羽。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过程中,有的地方平调社员家禽办“万鸡山”、“千鸭场”,挫伤了农民积极性。此后几年,遭受自然灾害,粮食减产,家禽生产逐年下降。1960年,存栏1297.5万羽,比1957年减少626.2万羽,每百户存栏386羽。1961年,家禽生产开始回升,1963年,存栏达到1703.3万羽。“文化大革命”期间,私人养群鸭受到批判,有的地方限制甚至禁止社员饲养家禽,宣传“鸡头、鸭头不能超过人头”,不能“三五成群”,造成家禽生产多年徘徊。福建省根据197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精神,提出对社员养禽不能加以限制,要鼓励私养。此后,家禽生产又有所发展。1978年存栏2601.6万羽,每百户存栏537羽。随后,农村积极扶持专业户、联合体发展养禽业;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等城市郊区实行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建立一批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养鸡场,家禽业的生产率和商品率大大提高。
  80年代,福建省开始进入现代化养禽新时期。1980年,在晋江地区建立本省良种蛋鸭金定鸭原种场。1983年和1984年,引进鸡的商品化专门配套系,在福州地区建立蛋鸡和肉鸡祖代、父母代种鸡场各1个。1990年,全省饲养配套系种鸡场40个,每年提供商品代鸡苗570多万羽。加上这期间饲料厂的兴起,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家禽生产向良种化、科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养禽业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本省“菜篮子工程”的又一支生力军。当年,家禽存栏6908.9万羽,每百户存栏1037羽;家禽出栏7859.59万羽,产禽肉9.71万吨,占全省肉产品(74.2万吨)的13%,人均占有禽肉3.2公斤;产禽蛋12.93万吨,人均占有量4.3公斤,但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89年人均6.5公斤)。
  福建省家禽品种多,生产性能好,在国内占有一定地位,尤其是水禽。其中较著名的有金定鸭、山麻鸭、莆田黑鸭、番鸭、白绒鸡、河田鸡等。金定鸭由于产蛋性能高,适应性强,普及面达江南10多个省份。1990年,鸭蛋占全省商品蛋总数60%以上。金定鸭年产蛋平均在16公斤以上,核心群可达20公斤。在放牧饲养条件下,料蛋比为2.5:1;舍饲条件下,料蛋比为3.2:1。
  福建省家禽饲养历来以家庭副业形式进行,除蛋鸭和半番鸭有小规模群养外,多数以农村家庭散养为主。饲料基本上以稻谷、米糠、大米和家庭剩菜为主,处于有什么吃什么的原始状态,素有“斗米斤鸡”的谚语。40年代末至50年代,从省外引进红康、白洛克、澳洲黑、澳平屯、芦花鸡等品种,生长速度较快,一般小型鸡场和良种场开始采用混合饲料。60年代,开始有计划利用外来鸡种同本地鸡进行杂交取得较好效果,其中以河田鸡和澳平屯杂交的平河鸡在外贸出口上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70年代开始至1990年,先后从国内外引进20多个禽种,总数达10万多羽,逐渐形成本省家禽科学繁育体系,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蛋鸡、肉鸡和白番鸭的杂交配套系,饲养水平不断提高。饲料采用全价配合料,根据不同禽种、不同生长阶段,采用的配合料一般每一公斤含代谢能2700~3200大卡、可消化粗蛋白质160~200克。饲养技术上普遍采用网上饲养、公母同栏分饲、限制饲养、人工授精、光照控制、断喙、恒温育雏等先进技术,使家禽生产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福建省家禽疫病较多,解放前除鸡新城疫在局部地方有防疫外,其他疫病多是靠自然隔离方式防疫,家禽育成率很低,年死亡率高于30%。50~70年代主要以预防鸡新城疫、鸭瘟、禽霍乱等传染病为主,防疫工作未形成科学程序。80年代,随着家禽生产集约化程度提高,家禽疫病预防问题也逐渐突出。至80年代中后期,家禽防疫以鸡新城疫、鸭瘟、禽霍乱、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肝炎等10多种疫病为重点,建立科学的免疫程序,对保护家禽生产发挥重大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福建省志·畜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畜牧生产、饲料、兽药、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机构与队伍等章节,全面、系统地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畜牧业的发展全貌,尤其对福建的畜牧产品及畜牧业的发展情况做了极其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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