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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一、住宅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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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804
颗粒名称:
一、住宅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4
页码:
283-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乡村传统民居的建筑特点和发展历程,包括地域特色、建筑结构、发展进程、农村建房热潮以及政府引导和规划等方面。文章详细描述了福建乡村民居的建筑类型、建设情况和发展变化,展现了乡村建设的历史演进和规划引导。
关键词:
福建省
建设
住宅
内容
福建乡村传统民居,大多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盛产木材的山区多用木构架建筑、木板围护;闽东及闽西有悬山屋面,毛石或卵石砌基夯土围墙;沿海交通便利地区,有砖(石)木混合结构;霞浦、惠安、崇武等岩石海岸的村落,多用石料构筑住宅。明、清时期,一些名门望族的住宅,多以厅堂(天井)为中心,讲究中轴对称左右平衡,有向纵深或横阔发展,也有纵、横双向发展,形成多轴、多进的大型宅院。建于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的闽清县乾上村宏琳厝,占地17832平方米,有35个厅堂,666间居室。福鼎县翠郊村的洋里大厝,建于清道光年间,是以相似院落单元,组成多轴多进的大型院落,有23个天井、500间住房。永定县湖坑、坎市、抚市一带,有客家人建造的粗犷雄伟、聚族而居的土楼,永泰、永春、永安、闽清等地乡村,有防盗匪而修的寨、堡建筑。清末民国初期,闽南地区有翘脊重檐歇山顶,砖(石)木或土木结构宫殿式住宅。晋江县等侨乡开始采用不对称布局,砖混或砼体结构的楼房,梁柱、阳台、栏杆等细部构件已具西方建筑的特征。但是,一般农家住宅,多是坡顶瓦屋平房,普遍低矮阴暗,有的人、畜混居。民国时期,不少山乡村落还是竹篱棚屋的“山寮房”。霞浦县茶岗村,全村270户,只有6户住木结构瓦房,264户都以草房栖身。南平市的乡村有1724户农民居住茅寮,德化县后宅、西墘、安村、邱林等村庄不少农民住宅还是以竹棚为屋。连江、长乐、宁德等地沿江、沿海渔民,长年以船为家,在水上漂泊。
1949~1957年,广大农村历经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获得恢复和发展,农民开始修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永安县岐岭乡农民,开垦荒地30多公顷,增加农业产量,提高收入,新盖起956间房屋。南平市17个乡镇,新建住宅8766幢,总建筑面积达85.57万平方米,有9000户农民改善了居住条件。1952~1956年,国家累计拨款1120万元,帮助福建老区人民发展生产,重建家园,仅宁德地区的老区基点村就新建砖木结构、二层排式楼房12341间,修理住宅4565间,受益户数达5862户。1955年4月,连江县东升、东水渔村开始分别在琯头和东岱镇陆地建房。1958年,长乐县海星村渔民集体上岸建房定居。1959年,福建省财政拨款20万元补助宁德地区的西洋、北礵、浮鹰、嵛山等海岛渔民建房40座,总建筑面积15720平方米。60年代,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住宅建设不多,随着人口的增长,乡村居住水平相对有所下降。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高潮中,提倡集体建房,统一分配,产权归大队所有。一些社队掀起建排房式新村,闽清县龙池、坂中、溪南等大队,先后“毁旧屋,造良田”,由大队统一建造土木结构二层单间排房。沙县朝阳、高坑洋、后宅、官林科等大队组织社员烧砖瓦、采砂石,投工投料兴建砖木结构二层楼房。1975年,福建省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组织技术人员,先后到永安樟林、龙岩曹溪、建阳仁山等大队,进行建房规划设计,除仁山大队新建住宅2万多平方米外,其余大队都因资金困难无力建造。其间,福州市盖山乡葫芦阵大队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集体建房,还装上自来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首先富裕起来的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农村建房热潮持续发展,一度出现乱用土地滥占耕地建房的现象。据福建省村镇建设资料记载,1977~1982年,农村新建住宅656273户,占用土地10567公顷,其中耕地6806公顷。
1981年,福建省进行清查处理违章占地建房,随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划定建房宅基,组织建房试点。国家和省内财政每年拨出专用建筑材料,补助乡村住宅建设。在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下,从1982年开始,福建省村镇住宅建设逐步纳入规划,有计划地引导群众利用荒地、坡地、劣地建房,开展集中统一建设,采取开发商品房和居住小区建设等方式发展。福鼎县南镇村,1983年发动村民开辟山坡、岩壁、海滩1.8万平方米,为群众提供建房用地。全村有470户新建住宅,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1978年6平方米提高到11.4平方米。龙岩市红坊镇东浦村,实行集中统一建设,全村100多户在山坡上建房,总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未占一分良田,且还退基还耕近1万平方米。建阳县莒口乡,组织村民开辟半月山坡地,统一建二层砖木结构楼房20余幢。1985年开始,沿海一些村镇利用侨乡闲散资金,开发商品房。福清县新厝乡利用侨资300万元,建6幢36单元商品房,总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晋江磁灶镇修建8幢104单元商品房;南安县官桥镇,专门划出一段街道和5000多平方米宅基地,开发华侨新村;龙海县角美镇利用内外资金,幵发小路洋和城南2个住宅小区,让华侨、台胞投资建公寓住宅楼。
1986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科技处、乡村建设管理处和省建筑科学研究所等7个单位联手参与,根据省内不同地方的建筑材料,不同的生活习惯,进行石结构、榫锁式砼空心小型砌块、粘土空心砖、砖混小梁小板结构和生土建筑等5个建筑结构体系、6幢农房试点工程,分别以南安县官桥镇、洪濑镇,宁德市七都镇,沙县洋坊村,南平市王台乡王台村,闽清县云龙乡台升村作为试点,为农民建房提供样板。1987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为引导农民建房趋向经济合理,决定由乡村建设管理处、省土木建筑学会、省乡镇住宅建设成套技术研究课题组共同收集汇编《福建省农村住宅建筑设计图集》,于当年10月出版。该图集由各地(市)13个设计单位提供共70套具有不同类型的住房;适用于省内不同地区农村的平房、楼房和坡地住宅建房设计、施工通用图,以供广大农民建房时选用。据村镇建设资料统计,1980~1990年,福建农村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67亿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0.79亿平方米,占住宅建筑总面积的47.3%。
1978~1989年,南平地区10个县(市)的乡村,有17.26万户的农户新建住宅,占全区乡村总户数的34.18%,总建筑面积达258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占实有住宅总面积的35.55%。福清县乡村在1979~1988年的10年间,新建住宅586万平方米,仅1988年就有3358户计投入6584万元新建住宅,当年竣工面积达50.37万平方米。上杭县乡村在1980年后的10年间,新建住宅面积180多万平方米,有30%的农民迁住新居。厦门市禾山乡何厝村,过去由于海峡两岸长期军事对峙,成为生产靠贷款,生活靠补助的穷村。1978年后,在驻地解放军的帮助下,发展村办企业,农民收入提高,全村981户先后新建930多幢住宅。据《福建省村镇建设统计》资料,1990年末,福建省908个乡镇和84500个村庄实有住宅建筑面积6.03亿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3亿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9.6%。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1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1990年的18.47平方米。村镇住宅建筑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由传统土木结构趋向独院式、毗连式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发展。有的由村镇统一组织,成群成片新建,如建瓯县徐墩乡新建的住宅,前部二层主楼与后部厨房以连廊相接,主楼明厅明房,后院厕所、猪舍,前有谷场,后留私用空地,结构合理、紧凑实用。沿海侨乡新建住宅,一般三至四层,石混或砼体结构,体式造型多种,装饰讲究,喜刻门联题匾。惠安县洛阳镇屿头村的萦金园,石混楼房,花岗石柱,条石砌墙,二层楼上建六角敞亭,分列东西两端,融现代与古建筑于一体。内地村庄还有新建传统住宅,南安县仑苍、英都一带村庄,兴建传统三开间、五开间带廊住宅,木构件雕饰彩绘,石构件浮雕、影雕。屏南乡村新建农房,仍多数采用传统平面格局,夯土墙围护,木结构楼房。永安市于1987年对贡川镇双峰村、洋峰村的建房户进行抽样调查,建房户数占总户数的76%,人均占有住房面积24平方米。所建新房土木结构占70%,砖木结构占20%,砖混结构占10%。
2.本表摘自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编的《1990年福建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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