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换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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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792
颗粒名称: 五、换房
分类号: F293.3
页数: 1
页码: 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城市住户间互换住房的做法由来已久,1965年以前多为住户自行张贴“换房启事”寻觅换房对象,1965年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成立专门机构组织换房工作。福州市和厦门市都曾设立住房使用交换站开展换房业务,并制定相关规定和规则,以促进生产,方便生活。
关键词: 福建省 管理 换房

内容

城市住户间互换住房的做法,由来已久,换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减少城市交通拥挤。1965年以前,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有把换房工作列入日常事务,多为住户自行张贴“换房启事”寻觅换房对象,换房双方经自行商妥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换房手续。1965年,福州市成立市、区调整互换住房办公室,各区房管所、街道房管分别成立“调整互换住房服务站”、“街道调整互换住房服务组”。本着“促进生产,便利生活,自愿互利,房管部门加以组织”的原则,开展调整互换房屋工作。1965年,接受400多户申请,换成150多户;1966年换成512户,749间;1967年互换成630户,其中跨区130户。1967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换房完全停顿。直到1980年福州市才全面恢复换房业务,成立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区和王庄直属房管所等住房使用交换站,专门办理住房使用交换业务。1985年,福州市房管局颁布《关于开展住房使用交换工作的具体规定》,换房工作以房管部门组织为主,自找对象为辅,穿插进行。1981年8月、1983年7月、1984年9月、1985年10月、1986年10月和1989年12月,共举办6次全市性换房集会。第一次、第二次换房集会由房管系统独家承办。从第三次开始,除房管局外,还有福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团委、市经委、市财办、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福州晚报社等单位联合举办。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搞好和完善换房工作的同时,变单纯服务型为综合经营服务型。
  1983年7月30日,厦门市房管局管理科设立互换站,制定住房互换规则,规定每周三、六上午为换房接待日,建立换房登记卡和换房登记册。换房户填写住房互换申请表,经选好换房对象,双方自愿达成换房协议后,再填写住房互换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当地房管所审查同意后,到换房站办理审批手续,并缴手续费2元(1985年3月前为0.3元),然后到指定的房管所办理租赁过户手续,换房即告结束。自1983年7月至1985年底,共接受换房登记近1600户,换房成功687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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