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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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782
颗粒名称: 四、综合开发
分类号: F293.3
页数: 9
页码: 258-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房地产综合开发始于1980年,在“六统一”和“先地下、后地上”的方针下进行。1984年建立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迅速。1986~1990年,全省累计施工面积1646.39万平方米,建成房屋763.76万平方米,完成工作量38.7亿元。
关键词: 福建省 建设 综合开发

内容

福建省房地产综合开发始于1980年。当年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出“对新建小城市、卫星城、现有城市的新建区、段和旧城成片改造地区都应考虑组织开发公司,实行综合开发”的要求。1978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意见》中,确定民用建筑要逐步实行“六统一”,福州、厦门等市相继成立城市“统建办”。1984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建立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对土地房屋实行综合开发作了具体改革和部署;国务院在1987年《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城市建设要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16字方针。福建省房地产综合开发和房地产业从8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迅速发展时期。
  福建省是最早引进外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省份之一。1984年,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美国东城产业公司合资兴建华美大厦高级公寓;1985年7月,由厦门市建发公司、省四建和新加坡合资成立厦门汇成建设发展公司。由于国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采取优惠政策,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迅速,初期大多数集中于福、厦、漳、泉等沿海城市,以后逐步向内地城市扩展。至1990年底,经省建委资质审查批准,全省共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235家(其中:全民129家、集体34家、外商独资32家、合资40家)。外资开发公司数量约占全省开发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
  1986~1990年“七五计划”期间,全省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累计施工面积1646.39万平方米,建成房屋763.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84.41万平方米,78428套),完成工作量38.7亿元,销售房屋40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42.57万平方米,销给个人的住宅184.04万平方米,占53.72%)。
  房地产业在经济体制变革情况下复苏和发展,房地产开发模式比较多样,主要有: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开发模式。即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配套,厦门湖里经济特区、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大面积的旧城改造等基本采用这一模式。政府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旧城改造指挥部,发挥政府行政职能,组织协调开发企业全面负责建设任务,加快建设步伐。
  由开发商独立成片开发的模式。即由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公司,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独立自主投资开发经营,大多数的新村建设均属此模式。
  自拆自建模式。多数用于旧城改造中街道两旁的民房,由政府统一规划,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由原房屋所有者按照规划,在限定时间内,自行筹资、自行拆建、自行过渡。福州市茶亭街改造即属此模式。
  统一征地、划块转让的模式。由一家财力大的开发商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然后将开发好的土地,转让给其他开发商进行房屋建设;有些县镇的开发商不但将土地开发好,而且按土建设计,施工至基础,尔后销售给个人再进行建房。
  小的开发公司,采取分散、零星的旧房改造,此种模式多见于小城镇和实力小的开发商。
  (一)新区开发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先地下、后地上”的方针,在城市郊区、规划区等未开发建设的土地上进行综合开发,可利用城市的基础设施延伸到开发区,建设新居住区,并扩大市区的范围,投资省,见效快。一般城市发展都从新区综合开发开始,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1989年9月5日至25日,福建省建委和省房协对南平、三明、漳州、厦门、泉州、福州等6个城市进行首次住宅小区建设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分别对小区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单体设计质量与效果、建筑施工质量三大项63个检查指标进行检查评比,除规划实施情况全部检查外,其他二项均采取随机抽样办法取其中五种不同房型进行评比。
  评比结果:获小区级奖有厦门莲花一村(一等奖)、厦门市槟榔西里、福州市三叉街小区(二等奖)、南平杨真堂小区、福州王庄乐西小区(三等奖);获组团级奖有福州杨桥河北新村(一等奖)、漳州市东岳新村南区、三明市东霞新村(二等奖)、福州市洋下新村、泉州市刺桐新村(三等奖)。
  湖里工业区(原为经济特区加工区) 位于厦门岛西北部,1980年10月,国务院确定在厦门湖里划出2.5平方公里作为经济特区加工区。1981年,在当时的厦门经济特区管委会及随后成立的“特区工业管理局”组织领导下,以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和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主,开始湖里一期工程——包括北部工业区和南部生活区总面积1.1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至1990年底,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28亿元,竣工房屋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其中北部工业区建成46幢各类工业厂房,建筑面积59.2万平方米,还有外商居住区,包括四星级悦华酒店和23幢高级别墅,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南部生活区60多幢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这些厂房与住宅已全部出售或出租。1989年兴建的二期10万平方米工业厂房,也已部分建成使用。工业区内有较完善的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有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戏院、邮局、银行、商场以及相适应的道路、电力电讯、供水等配套设施。昔日的偏僻乡村,如今一片欣欣向荣,成为以外商企业为主,技术先进和出口创汇型工业区。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4月,国务院决定福州等14个沿海城市为对外开放城市。同年,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把马尾青洲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3月,开始进行勘察设计,进行全面开发,动工兴建厂房住宅等,第一期占地总面积4.4平方公里(其中在青洲沙渚港汊处吹沙造地2.2平方公里),东起红山油库,西止罗建路,南临闽江,北至小港君竹街。分为二个小区:罗星综合小区(青洲路以西),占地2平方公里,为行政管理、金融、商贸、文化、体育、居住和部分工业;青洲工业、转口贸易区(青洲路以东),占地2.4平方公里,为工业、转口贸易、建材、港口配套设施等。经过5年的开发建设,开发土地302.2万平方米,已投入建设用地161.34万平方米,占开发面积的53.4%,建成济安、福星、君岐、君竹4个住宅新村,共31幢,建筑面积91366平方米;别墅22381平方米。非住宅199592平方米。1990年建成厂房118400平方米。开发区内建有行政办公用房、中小学和闽江大学马江分校,12层的马江大厦和卧龙山庄度假村,以及6条区间公路,供水、供电和程控电话等配套设施。
  1989年9月,国务院批准将开发区未开发的1.8平方公里辟为台商投资区,先后已安排建设项目19项。
  福州王庄居住区 1981年福州市王庄建设万人新村,占地54.6公顷,以长乐路为界,分乐东和乐西两大片,乐西由1、2、3、4区组成;乐东由乐东、桃园、桂园、杏园、菊园、梅园、南湖和双坂组成。至1989年底共建住宅292幢,建筑面积525734.33平方米,总户数6159户,总人口为35937人。非住宅51幢,建筑面积89797平方米。区内大小绿地21处,占地6800平方米,绿地面积58883平方米,道路面积48177平方米,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卫生院、医疗所和100多家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较完善。王庄居住区是福建省建设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居住区之一。
  厦门莲花新村 含一、二、三、四村,位于厦门本岛东部、福厦公路以东,鹰厦铁路以西。从1984年底至1990年底,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用地1.3平方公里(130公顷)。建成各种建筑271幢,面积57.14万平方米。建成各类住宅225幢,建筑面积43.18万平方米,4393套,高层建筑5幢,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公共配套41幢,建筑面积7.69万平方米。新村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建筑造型富有浓厚闽南侨乡风格。给排水、电力、电讯、供热、供气(煤气)等管线均埋设地下。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影剧院、灯光球场、游泳池、农贸市场、商业网点以及行政办公等配套设施齐全。公园、绿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8.65%,人均绿地面积9平方米。1986年以来,连续4年被厦门市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称号。1989年省政府授予该新村“绿化红旗单位”。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还拍摄《莲花新村——舒适优美的住宅区》科教片。
  漳州东岳新村 位于漳州市东郊,漳泉公路北侧。1985年2月开始建设,几年来开发土地面积14.73公顷,建筑各类住宅41幢,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1469套;商业网点1.46万平方米,幼儿园、托儿所等0.2万平方米;绿地面积8500平方米,配套设施较齐全。
  三明徐碧新村 位于市区东北部,东临南永路,西傍沙溪河,占地7.46公顷,在东新五路两侧,建成房屋46幢,建筑总面积9.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幢,面积8.9万平方米,1319套;综合楼3幢,面积1.48万平方米;幼儿园1幢,面积0.17万平方米;商业网点2幢,0.9万平方米。
  南平杨真堂小区 位于市区西北隅,距市中心3华里,占地14.52公顷,70年代末动工,1989年基本建成,建成住宅46幢,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配套建设综合楼、小学、医疗、邮电、商店、菜市场等,面积0.7万平方米。
  长汀县中心坝小区 位于离县城东郊约500米,环城路与汀宁公路交叉点的东北角。北临汀江河,为汀江河与金沙井河蹭地带的荒草滩。小区总用地13.82公顷,居住用地9.3公顷,公共建筑用地2.5公顷,道路广场1.5公顷,绿地0.5公顷,由于场地低洼,地面填高1~1.4米,北面修建防洪堤520米。1982年开工,经过5年开发,已建成商品房27幢,354套,建筑面积31762平方米;商品房宅基102幢,479套,建筑面积30606平方米。住宅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四层单元式商品房;二是经统一规划设计,组织群众自建独门独户三层住宅;三是建宅基售给用户,用户在二年内续建竣工。小区内已建成影剧院、中小学、医院、防保站、商业网点等服务行业和区内道路、绿地、供水、供电、排水、公厕等配套设施。
  沙县城北新村位 于城北侧山坡地,用地总面积19.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2.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1.87公顷,道路用地2.66公顷,公共绿地2.27公顷。1985年3月动工,1990年底基本建成,投资5170万元。新村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2.03万平方米(自建民房面积17.57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73%,单元式公寓4.46万平方米)。共1490多户,7450人。新村建设由开发公司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实施“三通一平”建设商品房外,并向私人和单位提供宅基自建,有的单位自筹资金由开发公司代建。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加快建设进度。房屋分为全成品房、半成品房、单元房、联立式民房等四种类型。新村内道路畅通,居委会、幼托、农贸市场、储蓄所、书店、粮油店、广播电视中心、商业网点、公厕等配套设施齐全。
  福鼎龙山小区位 于县城西郊的山坡地,1982年6月开始征地开发,用地20.66公顷,分上龙山和下龙山两个组团,由开发公司征地实施“三通一平”,上龙山建成住宅8万多平方米,可居住7000人。下龙山开发宅基出售,由购房户自建。
  (二)旧城改造
  1949年以前,福建省多数城市房屋破旧低矮,三层以下的占全省总数的77.52%;建筑密度大,半数以上为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防火、防震能力差;道路狭窄,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生活环境质量差。历史上虽对城市进行过建设改造,但由于财力所限,只能在主干道两侧进行小规模零星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对城市旧区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建设,由于资金不足,进展十分缓慢。1985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普遍要求改变居住环境条件,旧城改造出现热潮。各级政府对旧城改造大力支持,并采取各种措施: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通过社会融资,进行成片、成街综合开发;吸收外资,参与改造;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利用地段差,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鼓励国家、集体、个人一起投资建设;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在方法上/坚持抓控制性城市详细规划先行,用以指导总体设计方案;组建拆迁改造办事机构(拆迁办),制订拆迁安置办法: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结合,藉以疏散部分旧城区过密的人口、添补小区公建配套以及拆迁污染扰民的工厂,改善居住环境,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建设进度,由群众自行筹资,自行过渡,联户自建。把路、房、店的改造结合起来,改造一片房、建好一条路、带出一条街,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福州建海新村 位于台江区,南临闽江,原为19座简易的二层木楼房,居住895户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2.9平方米。1987年将19座木楼房拆除,发动群众集资8000万元,经2年多,就地兴建3个连片的17幢9层群体楼房,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第一、二群体的底层、二层为4.6万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第三群体设有停车场等。连体的3~9层为住宅,共3500户,人均居住面积7.39平方米。整个新村包括市场、商店、住宅、停车场、居委会、幼托、文化站、区域性供电房、公厕等配套设施。并设计斜坡道,车辆可直达三层,三层连接体之间空地还设有花圃,种植花草,提高绿化覆盖面积。
  福州达江路改造 达江路长624米,路两旁大部分是私房,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原道路拓宽6米。1989年4月,发动群众筹资1080万元自建楼房。区政府成立指挥部,采取“三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总体和单体),统一办理手续,统一施工时间和施工管理;“三自行”:即自行过渡(不自行过渡就异地安置)、节省投资,自筹资金(约800~900万元),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与施工管理,群众几家合起来建。指挥部起组织、服务、协调作用。为了增加绿化面积,搞垂直绿化,改善了居住条件,改变了街景。
  光泽县旧城改造 该县以路带房进行旧城改造,成绩显著。1983~1986年,先后改建、拓宽、新建道路22条,总长14329.3米,道路面积158900平方米。改造主干道的同时,修建县委、林业局等办公楼、影剧院、农贸市场等商业网点和中学。光泽县在坚持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单位、群众集资建设,几年来相继进行两期旧城改造,较好地改变城市的面貌。
  诏安县旧城改造 把城市建设改造作为一个整体,即对市政公用设施、工商业、房地产和文化娱乐等的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征地拆迁、统一施工管理。拓宽7条道路,建成4个市场及贸易加工区、住宅区、公园、美术馆、体育馆、青少年宫、商场等,通过改造旧城,完善市政设施,美化市容市貌。
  漳州市胜利路沿街改造 1986年2月,成立胜利路改造开发领导小组,按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方针,组织实施。胜利路总长3.8公里,按照沿街改造规划,拟盖23幢多层或高层楼房,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规划道路向东延伸1.329公里与环城路相接通。几年来拆迁居民1852户6347人,拆除旧房11.56万平方米。改造旧城区土地11.67公顷,开发新区土地14.53公顷,新建楼宇68幢,面积26.7万平方米(含在建工程),解决城市居民住房特困房、无房户97户,被拆迁的居民人均新增住房面积3平方米,建成相应市政配套设施。
  厦门旧市区改造 1984年8月起,厦门在旧市区最繁华的中山路与鹭江道交会地段,首先拆迁改造中山路北侧的破旧商住楼,建成高10层建筑面积21540平方米的华联商厦和东海大酒家。随后拆除中山路南侧与鹭江道交会处大片破旧民宅,建成高26层,面积24309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写字楼海滨大厦。1985年,对旧市区西部边缘,禾祥西路与湖滨西路交会地段棚户区进行改造。1990年,建成嘉美花园高级公寓12幢,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此后,沿禾祥西路两侧破旧民宅的改造全线展开,1989年建成美仁花园新村,花园北区有16幢高级多层住宅,1幢18层写字楼,3万平方米的大型综合商场和0.24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新村南区有4幢高层写字楼和2幢多层高级公寓,总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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