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集中供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723
颗粒名称: 六、集中供热
分类号: P314.1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开始集中供应温泉水,建设温泉水厂,采用保温输水管道,实行有偿使用温泉水资源管理费和集中供热水价。
关键词: 福建省 管理保护 集中供热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省开发温泉都是分散凿井,自采自用,没有统一的集中供应温泉水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至1978年,仍保持传统的取水用水方法。1978年3月9日,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向市建设局上报《福州市温泉水公司(厂)计划任务书》,提出在市区建设日供温泉水1万吨的温泉水厂。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5000吨/日的规模,厂址设在五四路汤边村附近;第二期为5000吨/日的规模,厂址设在福新路与福马路之间。1980年9月,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先在汤边村附近建设,规模为5000吨/日。1986年12月基本建成投产,并正式定名为“福州市温泉试验水厂”。整个温泉试验水厂占地14.06亩;新建温泉水井9口;建造500吨、300吨温泉保温调节池各1座及其配套的二级泵站1座;供热主干管道口径100~300厘米,总长2300米;建设总投资269万元。至1989年12月止,共有集体用户71个,管线向南至五四路口,向北至火车站。年产温泉水603693吨,全年日平均采供温泉水1654吨。冬季供热高峰月平均采供量2167吨/日,夏季供热低峰月平均采供量1067吨/日。输水管道采用无缝钢管为主要管材,部分支管为双镀锌管。所有管道一律采用聚氯乙烯泡沫保温层保温,保温层外用三油两毡方法处理。主输水管道接缝采用焊接方式,每隔30米安装一个橡胶伸缩接头,以避免管道在通水和不通水时因热涨冷缩引起漏水。出厂的主输水管道口径为Φ300厘米,沿厂部五四河岸铺设,南至海山宾馆,北至斗门,供五四路两侧的各大宾馆、大厦及部分单位、住宅等71个集体用户使用。
  漳州市地热水厂位于马灶路新华影院旧址,该地于高温热异常区附近。1990年底基本建成,日供地热水600吨,供800户居民使用。该厂主要应用漳州五中的温泉井和温泉宾馆温泉井,地热水主输送管道第一期建设胜利西路以北城区,第二期、第三期进一步完善北区、发展南区。因地下热水中含盐量高,所以该厂供出的地热水经采用热交换形式(即用自来水作为交换水源),供水能力100吨/时,厂内建有960立方米贮水池1座,泵站内有6台离心泵采用管道直压方式供热水。
  漳州市地热水厂热水输送管道根据用户特点设计为树枝状,并安排好地热用水的高、低峰期。输送地热水的管网采取防腐保温措施,经热交换后的淡化水只采取保温措施。该厂主输水管道第一期工程为胜利西路以北城区,支管道根据用户需要铺设;第二期、第三期进一步完善北区和发展南区。
  实行集中供热后,改变了自古以来使用温泉不收费、任意支配的状况,实行有偿使用。1980年,福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保护地热资源加强温泉开采管理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关于使用地热资源收费的试行办法》,于同年7月1日起执行。1986年,市政府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同年8月颁布《福州市地热(温泉)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从198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自采自用地热资源的使用管理费收费标准,并规定由福州市地热管理处统一收取,其所收的管理费作为地热资源管理、保护、建设地热基础设施、回灌等专项使用。至此,福建省开始将温泉水资源管理费和集中供热水价纳入统一收费管理程序中。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州市建设局
相关机构
福州市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
汤边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