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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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683
颗粒名称: 一、路灯
分类号: U491.5+3
页数: 2
页码: 88-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的路灯发展历史经历了从植物油灯到煤油灯,再到电力照明的演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电力和道路的发展,路灯设置、维修、管理工作不断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路灯建设更上一个台阶,全省各个城市包括县城都安装了电力的道路照明设施。
关键词: 福建省 道路照明 路灯

内容

清道光十年(1830年),厦防同知许原重视环境卫生,立碑石禁止乱堆粪土,夜间在石上燃点植物油灯,这是福建省最早的路灯。清代至民国初年,有的城市在城楼或主要街道的高处悬挂用茶油或桐油点燃的油灯,官绅富户、商店客栈则自备植物油灯或烛芯灯笼挂在门前。鸦片战争后,随着煤油从西方输入,城区街道出现了以煤油为燃料的玻璃灯,吊在木杆上,俗称“天灯”,由沿街商店或附近居民轮流添油燃点,有的以街坊为单位按户籍人口派款捐油,有的雇专人管理。
  清宣统元年(1909年),福州商人刘崇伟(健庵)、陈之麟、林长民等创办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城区主要街道安装路灯,开始了福建省道路电力照明的历史。民国2年(1913年)8月29日,厦门鼓浪屿工部局安装电力照明设施,同年11月20日,厦门城区几条街道上也安装路灯,至30年代初,27条马路共有163盏路灯。嗣后,其他城区也先后有了电力照明的路灯。民国5年,泉州开始装置。民国26年,龙岩开始装置。民国27年,永安开始装置。福建省的道路照明发展历程先后差别甚大。民国22年,宁德以玻璃灯为路灯,至1956年才安装电力照明设施。抗日战争期间,南平流动人口猛增,为了维持治安,警察局强制商店、作坊购置统一格式的三角形防风罩的油灯,夜间燃点挂在门外,以供街市公共照明。民国29年,省建设厅接管南平电气公司后,才在中山路、中正路、中华路安装56盏25瓦的白炽灯。民国38年,邵武城区仅有29盏路灯。民国时期,由于电力不足,盏数少,亮度弱,光如萤火,且常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道路、电力的发展,道路照明也不断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路灯设置、维修、管理工作,时而归供电部门,时而归建设局,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制约了路灯的发展。1952年2月1日,莆田县人民发电厂30千瓦火力发电机发电,城区主要街道才有15~20瓦的白炽灯共100盏。随着城市道路照明归口城建部门管理,各城市先后成立路灯专业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路灯工作。随着城市的扩展、道路的拓建延伸,路灯的数量、亮度、电源、灯具等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路灯建设更上一个台阶,全省各个城市包括县城都安装了电力的道路照明设施。据1990年末统计:全省设市城市路灯总数34539盏,福州市区路灯13143盏,其中,白炽灯8965盏,高压汞灯1929盏,高压钠灯2229盏,高杆灯5座。厦门市岛内市区、鼓浪屿、杏林区和集美镇路灯共5984盏,比1981年由供电部门接管的数字增长1.73倍。1978年,三明市区各县城仅有路灯1800盏,至1990年发展到6398盏。全省路灯光源由单一的白炽灯,发展到汞灯、钠灯等多种光源;灯具有短臂灯、长臂灯、双向海鸥灯、挂头花灯、庭院灯、高杆灯等。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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