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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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3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2
页码: 265-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包括党校经费、政府机关干部训练事业费和党派团体干部训练事业费。在1980年至1988年期间,该项支出总和为1.21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总和的0.5%。1988年支出2132万元,比1980年支出的599万元增长2.6倍,年平均递增17.2%。其中,党校经费年平均递增10.6%,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年平均递增35.1%。1981年以前,党校与党政群干训事业费支出被列入行政管理费类,之后改列在文教事业费类。
关键词: 党政 干部 事业费

内容

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包括党校经费,政府机关干部训练事业费(公检法干部训练费自1988年起,改列在公检法支出类)和党派团体干部训练事业费。1980~1988年支出总和为1.21亿元,占同期财政出支出总和的0.5%。1988年支出2132万元,比1980年支出599万元,增长2.6倍,年平均递增17.2%。其中,党校经费年平均递增10.6%,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年平均递增35.1%。1981年以前各年度,党校与党政群干训事业费支出的原决算一向列在行政管理费类。1982~1984年只有党校经费改列在文教事业费类。1985~1988年党校与党政群干训事业费均改列在文教事业费类。为便于同口径比较,自1980~1988年一律改列在文教事业费类汇总。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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