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367 |
颗粒名称: | 三、认解赔款及洋款支出2250000两,其中: |
分类号: | F812.45 |
页数: | 2 |
页码: | 222-223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清后期福建省解款和特殊的协款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财政上缴中央款项的方式。据统计,清后期福建共解1476000两的款项,其中包括庚子赔款、汇丰镑款、克隆镑款、英德洋款、俄法洋款、续借英德洋款等。协款支出在福建财政岁出中占据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财政净上解支出总和为负数,表示中央给本省的净补助数。 |
关键词: | 福建省 财政 赔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