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245 |
颗粒名称: | 三、行政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922.34 |
页数: | 3 |
页码: | 216-21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987年开始对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处理。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加强了审判监督,依法处理行政申诉案件。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审查。对于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裁定,会进入再审程序。 |
关键词: | 福建省 审判监督 行政审判监督 |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