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235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不正当竞争案件 |
分类号: | D923.4 |
页数: | 2 |
页码: | 200-20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方面的实践和特点。自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开始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伪造或冒用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及伪造商品产地,侵犯商业秘密等类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及时扣押了有关的侵权产品和财务账册,并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关键词: | 福建省 知识产权审判 不正当竞争案件 |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