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公安行政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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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195
颗粒名称: 四、其他公安行政案件
分类号: D925.3
页数: 2
页码: 163-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其他公安行政案件涉及公民不服公安机关在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行为,及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全省在特定期间共受理240件,审结239件,包括维持、撤销、变更等多种处理结果。
关键词: 福建省 公安行政 案件审理

内容

其他公安行政案件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公安机关在消防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认为公安机关其他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案件。如余乃盛等12人不服福清市公安局以企图偷渡香港没收其财产案。原告余乃盛等12人与香港居民何美云签订代办赴香港劳务协议书,由何美云代办赴港劳务手续,余乃盛等支付代办手续费52500元。后余乃盛等人发现被骗,向福清市公安机关报案,被告将何美云收容审查,在何美云交出52500元款项后,公安机关即解除对其收审,并以余乃盛等12人企图偷渡香港为由,没收代办费52500元。余乃盛等12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对其违法没收的款项。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认定原告余乃盛等12个企图偷渡香港不能成立,判决撤销被告没收52500元款项之决定,如数退还原告。
  据统计,1990年10月至1995年底,全省共受理其他公安行政案件240件,审结239件。其中,维持17件,撤销51件,变更5件,履行法定职责5件,撒诉112件,驳回起诉39件,其他处理5件,调解5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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