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125 |
颗粒名称: | 三、强奸案件 |
分类号: | D926.22 |
页数: | 3 |
页码: | 27-2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不同时期福建省对强奸、奸淫幼女案件的审判工作。从清朝到民国时期,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重视对强奸案件的审判工作。特别是1980年实施《刑法》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强奸罪犯的判处有了统一的量刑幅度,并把强奸罪犯列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罪犯之一。在1983年8月开展“严打”斗争后,全省法院从重从快地惩处了大量强奸罪犯。 |
关键词: | 福建省 社会治安犯罪 强奸案件 |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